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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当年:码头帮风云-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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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吃过鸦片,可我每回只偷一点点。”老袁委屈地说。

“把他给我抬出去,丢到汉水里喂鱼。”李大汉接着命令道:“把吴汉成找来。”

14岁的吴汉成由于担心货主提货的时候发现破绽,站在货场外不敢进来。可是,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吴汉成被带了进来。

李大汉气不打一处来,抬起右腿就朝吴汉成的屁股踢了一脚,瘦小的吴汉成哪里经得起高大威猛的李大汉的奋力一脚,立刻倒在了地上。

吴汉成趴在地上起不来,不过他仍然大声地说:“我就是故意要害你,谁让你上次毒打了我一顿,还逼我下跪,我爹都从来没打过我,你打了我,我就要找你报仇。”

吴汉成言之凿凿。

“你还有理吗?”李大汉又把吴汉成从地上提起来,扇了他一记耳光。他的嘴角也出了血。

吴汉成实在忍不住了,说:“李大汉,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等着。”吴汉成显然把自己当成了不可冒犯的国王。

说完,吴汉成气冲冲地从码头上跑了出来,李大汉之所以没有派人出来追,是因为他看在吴天收的份上,并不打算追究这个14岁的孩子的过错,再说了,他自己在用人方面也有错,如果他不把吴汉成派来守货场,这件事情也不会发生。

吴汉成还是跑到了老地方。

“四哥,今天收成怎么样?”

“收获个狗屁,我被码头夫给打了。”

“四哥被打了,我们要替他报仇。”

“走,不去的就不是兄弟。”

十几个小痞棍马上纠集到一起浩浩荡荡地向接驾嘴码头挺去。

当吴汉成他们沿着河街走到接驾嘴码头的时候,正好看到李大汉正在下台阶。由于码头都建在堤上,从码头上下来必须要经过几十级台阶。

“就是他,那个穿白大褂的。”吴汉成说。

“穿短褂的是码头夫,穿长褂的是大佬,他还是个大佬咧。”一个小痞棍嘀咕道。

“要是怕了你可以回去。”

“我是说他那身衣裳都值几个钱,要是打赢了他,他身上的白大褂你们谁都不许和我抢。”

说着,十几个小痞棍一拥而上,像一群猴子把李大汉包围了。

“你凭什么打我们的四哥?”一个小痞棍稚声稚气地说。

“你们四哥?”李大汉笑道。

“吴汉成就是我们四哥,他被你打伤了,你必须付药钱,不要你太多,十两银子就行了。”这群小痞棍也实在是有意思,竟然想敲诈堂堂的大佬李大汉一笔。

“什么,汉成是你们四哥,把他给我叫过来,我非好好教训他不可,不学好,竟然学起痞棍来了。”李大汉横眉竖对。

“你敢。”吴汉成从李大汉身手走了过来,“弟兄们,你们是不是要替四哥报仇,他就是我的仇人,你们到底打还是不打?”

“汉成,你把老子气死了。”

“弟兄们,上。”

十多个小痞棍一齐朝李大汉发起猛攻。他们虽然个头小年纪小,拳头打在身上像小钉锤,但一旦小钉锤打到了男人的要害部位那还真叫疼。不知是谁的小钉锤没长眼睛打到了李大汉的大家伙,疼得他大叫一声,“哎哟!”

“狗日的小杂种们,老子不客气了。”李大汉火冒三丈,抬起右腿就是一记横扫,七八个小痞棍马上就倒在了地上。小痞们还想爬起来再打,可李大汉又抬起左脚一记横扫,另外几个小痞棍又被扫到了地上。

“大哥,就看你的了。”

大哥比其他小痞棍的个子都要高不少,不过也只有李大汉的肩膀那么高,只见他飞起一脚朝李大汉的下腭踢去,李大汉一扭头,那只又脏又臭的小脚从他的鼻子前晃了过去。然后,李大汉迅速抓住这只臭脚,轻轻一扳,大哥就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当时汉口还没有水泥路,路面全是沙石铺成的,大哥的衣裳马上就率破了,膝盖处还磨出了血。这时,大哥灵机一动,抓起一把沙子就朝李大汉的面部洒去,哪知,李大汉的手脚更快,抬起衣袖只是一挥,沙子就全被挡住了。并且,他还用左手接住了其中的一粒较大的沙子,然后用指甲一弹,沙子不偏不倚地打进了大哥的鼻孔里。

李大汉的这一套动作简单太完美了,吴汉成看得目瞪口呆。他想:李叔叔真是不简单,在小痞棍心目中无所不能的大哥在李叔叔面前竟然就像是一只生了病的小猫,可以任意摆弄,和李叔叔相比,这些小痞棍简单连坨狗屎都不如。这时,他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他不再希望小痞棍们替他报仇,而只是希望李叔叔能够把武功全都传授给他。

“四哥,不是我们不报仇,你的仇人练过武,我们打不赢。”说完,大哥带着十多个小痞棍拔腿就跑掉了。

这件事对吴汉成的影响非常大,从此以后,吴汉成知道自己的那帮小兄弟其实就只有小打小闹的本事,小偷小摸还可以,可是,狗肉上不了正席,十多个人竟然打不过一个李大汉,这使吴汉成认识到,跟着这些兄弟们混是不会有出息的,是永远也干不成大事的,于是,他想:滚吧,滚得远远的,四哥从此以后不再跟你们混了,我要跟着李叔叔混。

尽管吴汉成当时还不可能预料到这么做的后果,可正是这次英明的决定,为他后来成就伟业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  流浪(1。崇拜的代价

自从见识了李大汉的英勇过后,吴汉成就知道了什么才是崇拜。原先,他把大哥当条汉子,自此以后,他开始崇拜李大汉。原先,他觉得李大汉一身红像是个鬼故事里的红色魔鬼,看起来非常别扭,现在,他认为只有像李大汉那样穿着那才叫气派;原先,他怎么看李大汉都不顺眼,现在,他看李大汉的哪里都觉得有大佬风范。

可是,吴汉成偷了大半箱的鸦片,让李大汉蒙受了巨大损失,李大汉怎么可能轻易原谅他呢?

于是,在打跑那帮小痞棍过后,李大汉声色俱厉地问吴汉成:

“鸦片哪去了?你卖了还是吃了?”

如果不是因为开始崇拜李大汉,吴汉成一定会满带抵触情绪地回答“我吃了”。可是现在,李大汉的英姿填满了他的大脑,且不说任何抵触情绪,他几乎都要对李大汉言听计从,他于是据实回答:

“我给别人了。”

“你现在就去给我讨回来。你不是人小鬼大,口口声声说你是干大事的料吗,先给我把这件事办好了,要不然就别回来见我。”

对于李大汉的威胁,吴汉成不仅没有感到愤慨,相反,他感觉到的是温暖,因为李大汉吩咐事情给他做,也就意味着自己已经是李大汉的人了。

崇拜的威力是巨大的,可以使一匹桀骜不逊的狼变成一只温顺的羔羊。从刚才的对话就可以看出,吴汉成对李大汉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对于吴汉成的成长来说,这一变化至关重要。

当天下午,吴汉成再次来到正街背后的老地方,对小痞棍们说:

“把鸦片还给我。”

“早抽完啦,还指望你继续偷呢。”

“都吃进肚子里去了,你把我的肚子挖开掏吧?”

这时,躺在地上疗伤的大哥想到了什么,问:“谁让你找我们讨鸦片的?你到底是听大哥我的还是别人的?”

“我叔叔。”

“吴汉成,我们从来没听说过你还有个叔叔啊。”

“他是接驾嘴码头帮的,我爹活着的时候,他和我爹是好弟兄,也就是刚才和你们打架的那个叔叔。”

“什么?吴汉成啦,你到底是向着他还是我们,我们替你报仇反被他打伤了,你不着急,也不见你感谢我们一声,你却反过来替他找我们讨回鸦片,你这胳膊到底是朝哪边拐,你到底还是不是我们的四哥。我还要问你,你是不是故意让你的什么叔叔教训我们的?你想当我们的大哥?我们哪里得罪了你,吴汉成,你要这样对待我们?吴汉成,我现在明明白白地问你,想要回鸦片是吗?”

大哥显然是动火了,指着吴汉成的鼻梁,继续说:“兄弟们,都给我听着,谁还有鸦片还没抽完的,现在就给我拿出来,通通拿出来,放到你们的四哥面前。”

有人从口袋里掏出纸包,放到吴汉成面前。吴汉成的眼前一亮,脸上开始泛红,他仿佛看到李大汉正在对他说:汉成啦,你往后就跟着我混,我教你武功,让你日后也当码头帮的大佬。

“还有呢?”

于是又有人解开裤带,从内裤里掏出小布包,然后打开布包亮给大哥看,“全在这里了。”

很快,吴汉成面前就填了好几包鸦片。

“大哥,这全是还给我的吗?那就多谢大哥了。”吴汉成掩饰不住对大哥的感激。

“当然。不过不是现在还给你。拿洋火来,一把火烧了。”

大哥一定知道林则徐的虎门销烟这个典故,要不然,他绝对想不到火可以销毁鸦片。

吴汉成连忙抱着鸦片准备逃跑,可是他已经被大哥一拳打翻在地。

“快滚。我们再也没有你这个四哥了。”

如果在更早以前,吴汉成一定会跟大哥求情让自己继续留下来。记得有一回,他们和另一帮小痞棍因为一辆废弃的黄包车发生了争执,在双方都坚持这堆废铁应该属于自己这一边的时候,大哥吩咐吴汉成带领几个兄弟收拾另一帮小痞棍,不料,吴汉成却说:“的确是他们先抢到的。”

大哥当时就发了火,说:“你现在就滚到他们那边去,不要再跟我混了。”那时,吴汉成几乎吓破了胆,连忙跟大哥道歉,说只要不赶走他,他什么都听大哥的。

可是在现在,吴汉成觉得没有必要向大哥道歉了,因为他觉得他的李叔叔比这帮痞棍实在是强大太多了,跟着大哥混永远都不会有出息,不如干脆现在就离开。所以,他从地上爬起来后,头也不会就走了,并且对大哥说:

“你会后悔的。”

吴汉成不知道,自从他离开后,他的那些兄弟们就少了一条财路,小偷小摸已经没法维持他们的放荡生活,于是,他们开始靠打劫为生。

第三章  流浪(2。火烧硚口)

被痞棍们轰出来之后,吴汉成原本打算回去找李大汉叔叔,可是他想了又想,还是放弃了。因为他想起了李叔叔的那句话:把鸦片通通给我要回来,要不回来就莫回来见我。现在,他连个鸦片毛都没有找回来,还有什么颜面去见李叔叔呢?更重要的是,依照李叔叔的个性,或许还会遭到一顿毒打。所以,吴汉成决定等过阵子李叔叔的气消了后再去找他。

我想,吴汉成不肯回去找李叔叔既不是因为他没有找回鸦片,也不是他担心再次遭到李叔叔的毒打,而是因为他对李叔叔的崇拜心理在作怪。崇拜这东西有点像爱情,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左思右想、瞻前顾后,生怕自己的哪个地方让自己所爱的人不满意,生怕让他(她)不高兴,亏待了他(她),对不起他(她),所以,除非你有足够的金钱、地位或其它可以令你自豪的东西,你都不会轻易启齿说你爱他(她),相反,你还会处处躲着他(她),尽量避免出现在他(她)可能出现的地方。吴汉成就是这样,他没有回去找李大汉,就是因为他当时还没有找到回去的理由和底气,具体而言就是他还不起那大半箱鸦片。

吴汉成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可当他来到棚屋门口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屋里边有人,当然,屋里面的人不是他爹,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进行身体买卖。

这种现象在当时的汉口码头实在太普遍了,劳累了一天的码头夫们憋着浑身的怠倦正愁没处发泄,野鸡来了,他们当然是求之不得。当然,嫖宿总得有个场所,在码头的货场或甲板上光着屁股干那事肯定是不行的,最好的处所当然是码头旁空着的小屋。如果来的是一只还有点姿色的年轻野鸡的时候,码头夫们或许就要排队了,那个时候,野鸡就像是男儿国里倍受宠幸的皇后,躺在后宫的床上有气无力地喊:下一个。

吴汉成本来就非常失落,一见到那种情形,他顿时就发了火,一脚踹开已经破败不堪的木门。在月亮的照耀下,两个赤条条的身体在他面前暴露无遗。

“给我滚。”吴汉成用还有些稚嫩的声音吼道。

只见那嫖客光着身子站在起来,暴跳如雷:“狗日的,雷公不霹交配蛇,你这小子在这搀和什么?嫖娼嫖娼至高无上,你老子没有教过你么?”

当时的汉口是一个黑白颠倒的地方,笑贫不笑娼,男的嫖得理直气壮,女的娼得物有所值,不管是嫖或者娼,他们从来就没有觉得自己做的事情让人脸红。相反,他们还认为汉口本来就是个大妓院,妓院是打着招牌的妓院,而茶馆、饭馆、戏院、针织厂、棉纺厂、码头则是起着别的名字的妓院。

“这是我的屋。”

“老子现在就占了,你能怎么样?你爹都死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了。”说着,那嫖客跳下床一脚把吴汉成蹬了出去,然后重新堵上了门。

“这屋子从今天开始就是老子的了,这里已经不再属于你了,滚远点,越远越好,要是再让老子看到你,一定要了你的命。”

吴汉成委屈极了,他一想到那对嫖客娼妇正赤裸着身体躺在自己的竹床上做着肮脏的交易就来气,那是陪伴了他14年的竹床啊,在那张竹床上面,吴汉成一点点长高,一天天长大,直到现在已经和竹床一般高。他平常也最爱惜这张竹床,总是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容不得它上面有一点灰尘,现在,它却正在被糟蹋。

这对可恶的人。

吴汉成越想越气,他想,反正爹已经死了,自己已经是个孤儿了,与其让别人占了自己的棚屋,还不如放把火烧掉,如果大火还能够把这对男女烧死,他就再痛快不过了。他于是从不远处捡来了一些破布干柴,堆在棚屋的门口,然后从兜里掏出了洋火,扑哧一声点着了。当时正是夏天,空气非常干燥,棚屋一下子就着火了。

站在不远处的吴汉成看到火势越来越大,吓得飞快地逃。在他的身后,是此起彼伏的呼救声。吴汉成不知道大火有没有把那对霸占自己棚屋的男女烧死,可他后来知道,大火几乎把整个硚口烧成了灰烬。据说,那场火灾烧了一天一夜,三千多间房屋和数万人因此无家可归。

对于当时的汉口来说,火灾就像是吃喝拉撒,每天总是要发生的,发大火则像是加餐,十天半月总要发生一场的,所以,对于发生火灾像小孩子过家家的汉口来说,大火烧光了整个硚口一点都不稀奇,也没有人去深究其中的原因。

可是,吴汉成当时仅14岁,还没有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所以,在他放火烧了整个硚口贫民区过后,他一直都非常心虚,生怕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找他报仇。一连好几个月,他都没敢再在硚口一带出现,他也没敢回接驾嘴码头找李大汉。

那么,吴汉成流浪到哪里去了呢?

放火的当天晚上,借着月光,吴汉成一直往北边跑,直到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来到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不过,回头一看,他仍然可以看见硚口上空的滚滚浓烟。那股浓烟就像是个讨命鬼,让吴汉成心惊肉跳。他于是继续往北跑。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他被在堵大堤挡住了去路。史书上记载,为了抵挡后湖的洪水,张之洞在汉口北面主持兴建了后湖大堤,大堤于1905年筑成,全长20多公里,后人为了纪念张之洞的伟大功勋,于是把这座大堤命名为张公堤。张公堤建成后,汉口免除了一年一度的洪涝灾害,而在此之前,洪灾和火灾一样是汉口的不治之患。当时曾有人戏言:上海以商贸闻名中国,汉口因灾害闻达世界。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汉口只要发生了火灾或水灾,英、俄、美、日等国家的驻汉口领事机构都会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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