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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当年:码头帮风云-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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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吴汉成虽然只有14岁,可那时候他已经是汉口正街一带晓有名气的痞棍,并不是他为人凶残,而是他的穿着与众不同。据说,他总是把长辫子分成两股,然后绕到下巴打个结,远远看去,就像是戴着一顶漆黑的帽子。他从来都是裤子当褂子穿,也就是在裤裆处剪个大窟窿,头就从这个窟窿里钻进去,再把双手往裤腿里一伸,裤子就成了褂子。他还把褂子当裤子穿,由于袖口太小,腿伸不进去,他就把袖子当裤带,往腰间一系,褂子于是就成了裤子,准确地说,应该是裙子。
“汉成,你爹走了,我也舍不得啊。”张楚汉敞开喉咙,十分爽朗地说,“往后,你就当我是你爹,码头就是你的家,好不好?”
“不好。”
少年吴汉成和当年汉口的大多数少年一样,就是这样一副性子,什么都看不惯,什么都听不进去,谁都瞧不起,因为他们从小就生活在“老子就是爷”的生活环境中,汉口人带给他们的优越感非常强烈。
“你这小子,竟敢在我面前说不,真有你的啊,老子活了40年,老虎都不敢在我面前说半个不字,你知道吗?”张楚汉开始吹牛了。
不料,吴汉成却回答:
“那是因为老虎不会说人话。”
“嘿。”张楚汉愣住了,过了一会他才说,“老虎会说人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天天骑在老虎的背上去山坡上吃草。”
“你骑的不是老虎,而是牛。”
“你这小子尽跟老子唱反调,老子打一个雷吓死你。”
“你打的不是雷,是屁。”
吴汉成非常调皮,他爹吴天收活着的时候也拿他没有办法。
“老子被你气死了。”张楚汉说,“大汉,你过来,以后这个孩子就交给你调教调教,千万别念在他爹的情份上就特殊照顾他,要不是再不听话,把他给我丢到河里喂鱼。”
“是。”
李大汉是接驾嘴码头帮的大佬,长得浓眉细眼,和张楚汉的衣着形成相得益彰的是,他穿得一身红,长红大褂和红布鞋,他的这身打扮在码头夫中间是最耀眼的,吴汉成同样看不惯他。尤其让吴汉成看不惯的是,李大汉的个头虽然非常大,但眼睛却相当小,小到只能够看到一条线,吴汉成第一次见到李大汉的时候还以为他没长眼睛。李大汉眼睛小,可脾气不小,他最大的性子就是脾气暴躁,就像汉口的夏天,动不动就会发起火来。
“我爹送我吃,送我喝,送我穿,你做得到吗?”吴汉成毫不客气地说。说完,他还用手扯了扯裤子,其实是褂子。
“我做不到,可是我可以做到你爹永远也做不到的事情。”
“什么事?”
“你爹惯坏了你,可我会对你毫不客气。”张楚汉瞪大眼睛说。
李大汉考虑到吴汉成才14岁,干体力活为时过早,于是把码头上最轻松的事情安排给他做——记工。记工就是专门负责登记其他人工作量的码头夫。记工令其他码头夫非常羡慕,在别人扛着麻布袋冒着严寒焦阳来来去去的时候,记工却把桌子朝货场的中央一放,然后整个屁股满满地往上一坐,等待着码头夫们向他禀报。
可是,吴汉成并不领李大汉的情,他说:
“你凭什么让我当记工?我是干大事的料。”
“那你到底是干什么大事的料?如果我现在不好好管教你,我看你很快就会成游手好闲的料。李叔叔就替你作回主,明天就安排你到码头上当记工。”
吴汉成虽然倔强,但在人高马大的李大汉面前,他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李大汉硬是把吴汉成拽到了接驾嘴码头。码头上人来人往,穿着灰布短大褂的码头夫们扛着大包小包来回穿梭于货船和货场之间。码头周围,等待卸货的大大小小的船只一个挨一个,连接货船和河岸的甲板被过往的码头夫踩得吱吱地响,货场门口,是等待取货的商行老板以及他们雇佣的车夫和肩夫,在他们身旁,一个戴着眼镜的老汉不停地拿笔在本子上作记号,不用说,他就是这里的记工。其实,这个记工一点也不简单,他不光是接驾嘴码头帮的三朝元老,而且,还是接驾嘴码头帮的定海神针,没有他,接驾嘴码头帮恐怕早就分裂了,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总是能够安于现状,老老实实地做他的计工,很少过问帮内事务。
“老朱,他是吴天收的儿子,叫吴汉成,从今天开始你带着他记工,往后就由他接你的班,要是他不听你的话,只管打骂,无论怎么样,千万不能让他跑了,他要是跑了,我们谁都没办法向他死掉的爹交待,我把这孩子交给你,也是希望你能够把他培养成才。”
老朱见李大佬来了,连忙起身回答:“没问题。”
老朱发觉吴汉成满脸英气,将来一定是可造之才,他于是在心里嘀咕,一定要帮助吴天收的儿子成就一番大业,也算是对死去的吴天收有个交代。可吴汉成发觉面前的这个老汉比自己都矮,长得尖嘴猴腮,说起话来嘴角的干皮挤到一块,看起来像一个饿死的魔鬼。他觉得这个老头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并且,他还在心里一个劲地唠叨:你怎么这么丑呢,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鬼,我看你心高气傲,是不是讨厌这份工作,是不是嫌我丑了?”老朱笑眯眯地说。
“你怎么知道?”吴汉成觉得奇怪,他不理解这个老头为什么能够看懂自己的心思。
“我不光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还知道别人在想什么。”
“你看出来了又怎么样,反正我是干大事的料,我才不想像你这样成天当计工呢!”
“小鬼啊,你的确是干大事的料,可无论干什么大事,都是从小事干起的。”
“你干的是小事,可你现在都老了,怎么还在干小事呢?我才不学你哩。我从小就要干大事,长大了更要干大事,一辈子都要干大事。”
“那好,你留下来干大事,我干小事去了?”
“难道还有比当计工更小的事吗?”
“有啊,那就是吃饭。吃饭是最不起眼的事,可又是最重要的事,你每天都离不开它,你干大事也是一样,都是由小事积累成的,所以,在干大事之间就要干小事,我现在就去打饭来吃,记住,千万不能让别人动我的帐本。”
当时,码头上没有食堂,他们的午饭都是由附近的饭馆里做好了送到码头上来。那时候还没有一次性塑料碗筷,饭馆就拿竹筒当碗,筷子当然也是竹子做的,那时候还真是环保。
吴汉成是个倔性子,别人越不让他干的事他偏要干。所以,老朱走后,他抓起毛笔就在几个人的名字后面写了个正字,他觉得越写越过瘾,恨不得把所有名字后面都加一个正字。突然,他听到了老朱的咳嗽声,过度惊吓的他这才放下笔。
吴汉成想:哼,我本来是来做大事的,李大汉却让我到这里来当记工,我要故意把工记错,让你李大汉知道我不是当记工的料,看你李大汉还让不让我当记工?还是赶紧让我干我的大事去吧!哼,我生来就是干大事的料。
下午收工后对帐的时候,老朱突然发现帐本上的记载的数量和实际不一致,记载的还不只多了一点,而是55包。码头夫的工钱是计件的,多出了55包就意味着要多付55包的工钱,老朱就是剥了自己的皮,也赔不起。他于是心惊胆战的向李大汉作了禀报。
“多记了55包?你都一大把年纪了,怎么干出这种蠢事。”
“可能是我真老了,糊涂了,该回家歇气了。”
“你在我这干了大半辈子的记工,又是三朝元老,从来没出现过这种差错,一定不是你干的。”李大汉仿佛想到了什么,说:“把帐本拿给我看看。”
老朱把随身携带的帐本用双手递给李大汉。
李大汉把小小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可是他并没能够发觉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叹气。
“唉,你没有数错,你可能真是老了,糊涂了,才会犯这种错误,要是让头佬知道了,他非开除你不可。”
“是,是,我该回家歇气了。”
“你回家歇气,你的活谁干?你得先把吴天收的儿子教会才行。”突然,李大汉的眼前突然一亮,大声说:“你看看,你看看,这些个正字是谁写的,你写的正字方方正正,可这几个正字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小孩子写的。”
李大汉猛地拍了一下桌子,说:“你去给我把吴天收的儿子找来。”
老朱非常喜欢小孩子,尤其是像吴汉成这种聪明的小孩,于是,他走到半路又折了回来,说:“李大佬,我记起来了,这字的确是小汉成写的,可是我教他写的,我本来是教他怎么写字,可没想到写到了帐本上。”
“好了好了,你别想哄我了,我还没你那么老,你马上就去把小汉成找来,我不好好收拾他,他能够成器?”
于是,李大汉毒打了吴汉成一顿。在挨打的时候,吴汉成还一个劲地尖叫:我是干大事的料,我是干大事的料。
少年码头夫(4。莽撞少年)
自从8、9岁的时候从学堂出来后,吴汉成就成了惹事生非的小痞棍,在当痞棍期间,他别的本事没学到,学到的最大本事就是有仇必报。那时候,如果哪个过路人骂他是痞棍或乞丐,他非要报复人家不可,即使打不赢人家,也要从人家身上偷点东西或下阴手袭击一下别人。李大汉的这一巴掌让吴汉成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委屈,心想:除非你李大汉让我做大事,否则,我是不会饶过你的。
由于吴汉成私下在帐本上写正字,险些让老朱蒙受不白之冤,李大汉于是又安排他守货场。
这可违背了吴汉成的想法,他原本想,既然我吴汉成不是当记工的料,你李大汉如果识相的话,就应该派我去干大事才对,怎么能够把我派去守货场呢?等着瞧吧,你会因为小瞧我而后悔的。
守货场是个闲差事,只要你闲得住,你永远都忙不死。可是,成天都闲在那里,张楚汉的另一个老弟兄老袁简直都要闷得发疯,现在,李大汉给他派来了一个作伴的,就像抽大烟一样可以给他解闷了。
“小鬼,你见过你娘吗?”
“没有。”
“你听说过你娘吗?”
“没有。”
“你知道你娘的故事吗?”
“不知道。”
老袁从裤带里抽出长长的烟斗,然后从短褂的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纸包后,捻了一指头粉末状东西塞进烟斗里。把烟点燃后,老袁饶有兴致地接着说:
“在硚口码头附近曾经有一个野鸡,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一点不丑,她每天晚上都要到接待一两个码头夫,有时候她要接待好几个。我记得那时候她还很年轻,不到20岁,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个码头夫和她走进了你家的小屋,对那只野鸡来说睡男人太常见不过了,可是对于那个码头夫来说睡女人的次数就太少了,我记得那个码头夫根本就没有睡过女人,除了那只野鸡,从那天晚上过后,那个码头夫就再也不允许野鸡到外边接客了,他们就每天晚上搞在一起。过了一段时间,野鸡的肚子被搞大了,这个码头夫就把她养了起来,直到生下了一个孩子,还是儿子。哪知道,野鸡就只有当野鸡的命,生了孩子后没多久,她又到外头接客去了,我就被她接过,并且,在我和她一起睡觉的时候,从她那里知道了有关她的这些故事,她是个很开朗的人,床上功夫很厉害,难怪有那么多码头夫都要睡她。有一回,她在家里接客的时候被这个码头夫撞见了,一气之下,码头夫就把她赶走了。”
“后来呢?”吴汉成迫不及待地问。
“后来,后来我要出去逛颠了,我讲故事给你听,你替我守货场,这叫公平交易,一情还一情,你懂吗?孩子,你替我守两个时辰,只两个时辰,记得,保密哟。”
老袁走后,吴汉成的痞棍习性就犯了,他开始在货场里翻天倒地。可是他几乎找遍了所有的麻布袋和木箱,都没有发现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突然,他在一个木箱子附近看到了一点白色粉末状东西,和老袁刚的抽的东西非常相象,他于是认定:这肯定是鸦片。
鸦片在当时的汉口可以说非常常见,许多大大小小的茶馆妓院酒楼都附带经营鸦片,许多大大小小的码头也偷偷地贩运鸦片,接驾嘴码头就是英国向中国贩卖鸦片的最主要码头。
为了报李大汉的一巴掌之仇,14岁的吴汉成决定把鸦片偷出去卖掉,可是整整一箱他搬不动,也不可能在层层关口下偷出去,于是打开箱子,伸手抓了几把,用废纸包好后放进了短大褂的口袋里,然后又重新封好箱子。
晚上,老袁到外头玩了一整天,下午收工的时候他总算回来了。
“我回来了,你收工吧。”
“嗯。”
吴汉成一口气跑到和正街垂直的一条窄巷子里,每天的这个时候,他的那些小痞棍弟兄们都会在这里分脏,先把一天偷到的财钱集中起来,然后再平均分给每个人。
“四哥,你一连好几天都是空着手回来的,如果都像你这样,我们喝西北风去呀?”吴汉成是这群小痞棍中的老四,所以小痞棍们都管他叫四哥。在当时的汉口,16岁以下的小痞棍比比皆是,他们多半出自单亲家庭或者是外地流浪到汉口的孤儿,专门靠小偷小摸为生。
“我今天偷到了好东西,你们一定没有吃过。”吴汉成神神秘秘地说。
“什么好东西?”
“鸦片。”
“什么?鸦片?我看看。”这些小痞棍们早就听说过鸦片的大名,只可惜吃不起鸦片,所以往往是看着别人过瘾自己却干着急,现在,吴汉成带回了一包鸦片,他们当然要尝尝鲜,于是,一小包鸦片很快就被瓜分了。
“四哥,这鸦片是从哪偷来的?明天也带我们一起去偷,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像有钱人一样过足鸦片瘾了。”
“这鸦片是从接驾嘴码头偷来的,不过,我们不能一起去,你们只要在码头外面等我就行了,我偷到后就给你们。”
就这样,吴汉成如法炮制,直到一整箱鸦片都差不多被偷光了。少年吴汉成的贼胆因此敢越来越大,他当时就想,如果我把鸦片偷光了李大汉都没发现,那我就发财了,如果李大汉发现我偷光了鸦片,不再让我守货场,而派我去干大事,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总之,不管是李大汉发现不发现,自己都将走运。于是,他偷起鸦片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直到有一天下午,商行的老板带着一帮车夫到接驾嘴码头提货,他在检查货物的时候发现有个箱子有被打开过的痕迹,于是责问李大汉:“这是怎么回事?”
李大汉仔细一看,也发现有打开过的痕迹。他于是又追问老袁:“这是怎么搞的?”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就完事了?你要照价赔偿。”李大汉又问老板:“黄老板,这箱子里边装的是什么?”
黄老板凑到他耳边轻声地说:“鸦片。”
“老袁啊,你在接驾嘴码头干了大半辈子,怎么能干这样的事呢?如果是你干的,现在就交出来,如果不是你干的,你就是把命赔了也值不了这多钱。”
老袁吓得直是发抖,因为他的确从箱子里偷食过鸦片,不过,绝对没有这么多,这么多年来,他偷食鸦片之所以一直都没有被发觉,正是因为他懂得把握分寸,适可为止。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被一个小毛孩给害惨了。
“我确实偷吃过鸦片——”老黄的话还没有说完,李大汉就提起他那粗壮的手臂,朝老袁的脸上狠狠地揍了一拳。老袁的牙齿被打掉了一颗,满嘴都是血。
“我偷吃过鸦片,可我每回只偷一点点。”老袁委屈地说。
“把他给我抬出去,丢到汉水里喂鱼。”李大汉接着命令道:“把吴汉成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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