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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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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我没关系,回去后我会就任书院院判,了不起放下架子到教室里听课,以我许敬宗的资质会学不会?老唐你等着看我的新本章吧。”见唐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再刺激一下他,就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去看何邵如何给其他的牛穿鼻环。
又一声牛的惨鸣把唐俭惊醒,一想起云烨说以后会有无数的本章铺天盖地的涌过来,自己却无能判断其中谬误,这样可怕的情形之下,自己除了卷铺盖回家再无他法。
不行,我去书院学习太丢人,我家的善识孩儿可以去嘛,他还是孩子,不是早就嚷嚷着要去书院上课吗?
心事解决,他感觉全身松快,哪怕是牛的惨叫声也是如此的生动。
云烨回到帐篷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其实他很希望那日暮接受自己的好意,刚才只不过是特意避开,就是留给宦娘劝那日暮的空间,现在帐篷里只有自己,云烨认为该睡觉了,在这个没有娱乐的古代,他很自然的养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
宦娘不知道哪里去了,连洗脚水也不准备,虽然只相处了不长的时间,云侯爷早就被宦娘贯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
没办法,人不在,只能自己动手,还没等他动手,帐篷帘子被掀开了,穿着一身红色锦衣的那日暮走了进来,她今晚很奇怪,脸上居然一点泥巴都没有,端着水盆的双手也干干净净,头发上插满了银饰,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
帐篷里今天没有点油灯,而是两根粗大的蜡烛,明明是白色的,却被人在外面硬硬的嵌了一层胭脂,环境不对,气氛不对,就连人都不对,在云烨发动脑筋猜测为何会如此的时候,那日暮蹲下身子,把水盆放在地上,把云烨推坐在床上,解开云烨的衣袍,给他脱下了靴子,再把袜子脱下来。
那日暮的双手有些粗糙,抓着云烨的脚,硬塞进水盆里,盆子里的水很烫,云烨很想把脚抽回来,顺便再把那日暮抽一巴掌,但是看到那日暮一脸庄重的样子,强忍着脚上的不适,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粗糙的手划过脚掌很痒,那日暮也不会伺候人,揪着脚趾使劲搓,这根本就不是享受,如同在受酷刑。还好她洗得很快,当云烨被烫的通红的脚从盆子里提起来的时候,云烨还在哀叹,快熟了。
每当脚洗完,如果是宦娘的话,她就会端着水盆出去,顺便替云烨把门帘压好,不让风吹进来。
今晚给云烨洗脚的是哪日暮,所以她就没有出去,居然开始脱衣服了。联想到今晚所有诡异的场景,云烨明白了,今晚他被结婚了,不用说主谋就是宦娘,执行者就是那日暮,她们竟然有时间搞出两只红蜡烛来。
很快,那日暮就脱的光溜溜的,把自己裹进毯子里,只露出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停的朝云烨眨呀眨呀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媚眼?
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如果现在把那日暮赶出去,明天她保准就会成为一具尸体,在云烨的营地她的族人还不敢伤害她,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新婚夜被撵出去的女人是乌弥,也就是石女,据传天神腾格尔的妻子就是美艳无双的乌弥,乌弥被魔鬼下了诅咒,让她一生都不能与腾格尔繁衍后代,乌弥自己跑到死人国,割掉自己身上所有的肉,只剩下骨架,然后用死去的九十九个处女的最美的部分重新组合了自己的肉体,从而更加的美丽。与腾格尔一起繁衍出了伟大的草原族群。所以石女是必须要走一遭死人国的,如果自己不想去,她热心的族人会帮助她。
那日暮不知道有没有死而复生的本事,云烨认为这个可能性很小,没法把那日暮赶出去,云烨只好爬上床,对那日暮说:“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
没见有动静,只听见那日暮平缓的呼吸声。
第53节 人头的秘密
她居然睡着了,刚刚还眨巴着大眼睛勾引自己的那日暮现在已经沉沉的入睡了,这是什么状况?云烨挠挠头看着睡的十分香甜的那日暮百思不得其解,有那个女人会在自己的新婚之夜,勾引了新郎一分钟之后就自己睡过去,她不知道后面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吗?
钻进了毯子,云烨长叹一口气,转头看看旁边那张依然红润的脸庞,说不上美,肤色还有些黑,只是蓝天下的那双眼睛清澈得如同一池春水,在那里可以看到蓝天白云,看到牛羊,唯独看不见尘世间的繁杂。
云烨用手撩撩她额前的头发,有几根头发调皮的钻进了她的鼻孔,她用拳头粗鲁的揉几下鼻子,还把毯子裹的更紧一些。这时候云烨才想起来,她只有十四岁。
前些天云烨在数怀里的噶啦汗的时候,算出了她的年龄,十四个羊的关节骨,已经被她把玩的黝黑发亮,上面似乎包着一层褐色的玉浆。传说中最好的玉石都要经过少女的手来打磨,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玉石的品质,那日暮脖子上现在就挂着云烨的那方玉佩,不知几十年后,会不会更加的值钱?
轻轻的在自己脸上抽一把,这是什么心态啊,虽然自己现在欲念如潮,需要分散精力,那也不能起这样怪心思。十四岁的少女,在后世在干什么?不知道,反正不会每天放羊,不会随时面对死亡。
禽兽做不来,实在是下不去那个牙口,草原上的女子就算早熟,身体发育的有了一定的规模,每一次只要起了欲念,云烨都有一种严重的罪恶感。和谐社会的教育在他身上极度的成功。
那日暮睡的很安稳。云烨睡得很糟糕,尤其是那日暮睡到半夜,一条腿伸出来搭在他肚子上。更是要了云烨的老命,强忍着把她的腿塞回毯子里,脑子里拼命的想念辛月。才熬过去。
草原上没有鸡叫,那日暮却准时醒过来,此时,外面星星还挂在高空,黑着眼圈的云烨搞不懂她满脸的幸福是从哪里来的。悉悉索索的穿好衣服,那日暮在云烨脸上轻轻的啄一下,就满面笑容的掀开门帘出去了,宛如得胜的大将军。
帐篷里的红烛还没有烧完,闪烁着明灭的幽光。宦娘不知什么时候钻了进来,笑嘻嘻地问:“阿郎,昨夜睡得可好?”
云烨没好气的说:“好个屁啊。我就一夜没睡。你们搞什么鬼。”
宦娘吃惊的掩着嘴巴说:“阿郎,也应该顾惜一下自己的身子。少年人贪欢,没个节制可不行。”说完拿眼睛瞟床上。
云烨腾地一声站起来,把毯子掀开,对宦娘说:“一把年纪了想什么呢,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
看着干干净净的床单,宦娘很是怀疑:“那日暮对我说,她昨晚就是和您睡得的啊。”
“没错,是和我睡的,也只是睡觉而已,一上床她自己就睡了个天昏地暗,半夜还抢我的毯子。我冻了半宿。下次这种不值钱的主意少出一些,我也少挨两次冻。”大清早的云烨非常烦躁。
宦娘瞪大眼睛不停上下打量云烨,似乎要看出什么花花来。
“不要瞎琢磨,我身体很好,没有隐疾,只是不愿意胡来罢了,我就算是要她,也会光明正大的进行,这么干算怎么回事,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还是不要祸害那个傻姑娘了。”
宦娘低着头,犹豫半天对云烨说:“阿郎,我不想回长安了,我留下来和那日暮在一起。”
云烨停下穿衣服的手奇怪地问:“你不是一直希望回长安吗?你放心,我家里全是女人,你和她们会相处的很好的,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不好吗?”
“阿郎,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也相信回到长安您会把我照顾得很好,我在草原上生活了三十年,已经习惯这里的日子了,再说我很喜欢那日暮,和她在一起的我感到非常的快乐。”宦娘笑着对云烨说。
“你和那日暮只不过相处了一个月,这么快就喜欢上她了么?”
“有些人只相处几天就好像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有些人即使在一起一辈子,也会形同陌路,我知道那日暮的心,所以给她安排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谁知道,这个蠢丫头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抓住,侯爷,不要抛弃这个傻姑娘,没有你的支持,她在草原上活不下去。”宦娘拉着云烨的衣角恳求。
“宦娘,你要想清楚,到底是留在草原还是跟我回长安,你不要管那日暮,我会安排好她的,你只需要考虑你自己。”
宦娘站在云烨背后,把云烨的头发盘起来绾成髻,再给他戴上帽子,顺便把两只帽耳理顺。悄声说:“我早就喜欢上草原了,喜欢这里无拘无束的氛围,阿郎,不用为我担心,公主一个人太孤单,我留下来陪陪她。”
“我把所有的生活器具给你留下来,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如果不喜欢在草原上住了,到了秋天会有商队来这里,你跟着他们回长安就是。”
云烨一向尊重人的选择,无论是谁,只要他做出了明确的选择,云烨都会让他如愿,在他看来,大唐朝百姓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如果再不让他们活得自由些,这一生与草木何异。
那日暮有去放羊了,远远的能听到她的歌声,歌声里洋溢着幸福和期待。
程处默回来了,这些天他在四处征讨那些不服从的小部族,按他的说法,大军只需要推过去,就把所有的叛逆清除的一干二净,他昨晚就回来了,想找云烨说话,结果被宦娘拦住,告诉他云侯今晚不宜会客。
平时笨的需要云烨把他脑袋砸破才能灌进去一些东西的家伙,谁知他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只是看看宦娘的神色就心领神会的去找何邵喝酒。
大清早的起来就围着云烨转悠,还不是的在云烨身上嗅一嗅,挑着床上的一根长发朝云烨咧大嘴傻笑,半眯的眼睛里居然有那么一丝精光闪过,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你眼睛冒什么光?还傻乐傻乐的,几天不见,从哪学会猜人心思的?”对程处默不用婉转,不明白的直接问就是。
“烨子,你这么早就开始布局了吗?俺老爹告诉俺,兔子都有三个窝,人怎么也得有五六个窝才好,就是不小心有一个窝毁了,还有其他四个不是,这就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混账话,什么叫狡兔三窟,现在是圣明天子在位,用得着做准备吗?只有乱世才需要做这些准备,我只是可怜那日暮,一个人带着那么些半大的孩子,生活不易,给她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罢了,以后不许胡说。”云烨义正词严的教训了程处默一把。
“哥哥明白,你把洪城给支走了,军中现在没了百骑,做些小手脚就没人发现,以后不管谁问起来,哥哥就说这是烨子你不小心把人家闺女睡了,给的赔偿。”
“滚!夯货。”嘴里骂着程处默,心里却在担忧,自己是不是做的太明显了,连笨蛋都看得出来的事,能瞒过唐俭,许敬宗?更不要说李靖了。
草原这地方很邪,刚想到李靖,就有护卫跑来告诉云烨,大总管有事与云侯相商,请到大帐一行。
急匆匆来到大帐,只见案几上摆着一个锦盒,有一个浑身是伤的大汉站在李靖前面,周围被护卫团团围住,随时准备开始砍人。大汉很熟悉,就是那个在大雨里唱歌的熙童,只见他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肩上背上都有血不断的渗出来,看来是经过了一场极为惨烈的搏斗。
“熙童,怎么会是你,你不知道擅闯军营是要被砍头的?”云烨对李靖施了一礼之后就急匆匆的问熙童。
“某家欠云侯一条命,听说大盗夜陀曾得罪过云侯,某家千里独行追杀夜陀,终于将这贼子毙于刀下,特地带他的首级来给云侯一观。”多日不见,这家伙还是那么精神,被人家砍了好几刀中气依然充足,豪气不减当年啊。
李靖对云烨说:“这个人带着一个首级来到大营,说是自己杀了半路截杀云侯的恶贼的。老夫没有见过夜陀,于是请你来辨认一下。”
云烨掀开锦盒,里面果然是夜陀的人头,夜陀死的时候痛苦无比,脸都快抽到一起了,头是被快刀斩下来的,切面光滑无比,云烨心中一紧。
回头问熙童:“你的门派叫什么?他们还想知道什么?”
云烨话一出口,周围的护卫立刻就把手中的横刀抵在熙童的要害上,这家伙似乎是一个滚刀肉,面对五六把雪亮的长刀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只是张着嘴大笑,仿佛在嘲笑云烨不识好人心。
“熙童,算了吧,在我面前就不要装了,我告诉你两件事,第三件事等你招供之后我再告诉你,第一,你不是夜陀的对手,第二,夜陀不用你杀,他也会死。”
“老子是偷袭才干掉他的。”熙童扯着嗓子大喊。
第54节 田襄子
“熙童,你也是一条汉子,怎么当着明白人说糊涂话?如果以前我还只是怀疑的话,现在我已经可以肯定你和那些人有联系,一切的秘密就在这颗人头上,他告诉了我许多东西,你还要说谎吗?”对于被熙童欺骗这件事,让云烨有些伤心,他曾经抱着最美好的愿望,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真正的豪侠,谁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在演戏而已。
伤心过后紧接着就是愤怒,看演戏用得着看你,后世有多少演员演的不比你好,演的不比你逼真,在大唐,只有老子忽悠别人的份,自己被忽悠了,就是奇耻大辱。
心里面尽管不愿意承认,穿越者的骄傲早就印到他骨子里去了,看似随和,实则倨傲,这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被李二认为是高人子弟的骄傲,无意中嵌合了云烨身份的要求。
熙童被捆了起来,上好的麻绳足有指头粗,看着他满不在乎的样子,云烨从口袋里掏出一截牛皮绳子。让护卫松开他的绑绳,只用这节牛皮绳把他的两个拇指捆起来,熙童暗中用力之后,发现奈何不得,双手借不上力,无论如何也挣不开,这时候他的脸上头一会出现了紧张的表情。
“云侯我一片好心,千里迢迢给你送来仇敌的人头,为何如此待我?”
“熙童,我希望你的名字是真的,不是用来蒙骗我的,这样我心里或许会好受一点,告诉我,你们打算知道什么,如果我知道,一定会告诉你,可是你休想再踏出军营一步。”
李靖笑呵呵的坐在帅位上看云烨和熙童交锋。云烨居然会发怒?李靖从旁边看的津津有味。
“我哪里出了纰漏?”在云烨的怒视之下,熙童到底还是一条汉子,不再做无谓的狡辩。
“刚开始我以为你是来看我的,心中充满了欢喜,他乡遇故知是让人何等的欣慰,如果没有这颗人头,我什么都不会发现,只是以为这是一次偶遇,我从来不愿意用猜疑的目光看朋友,因为只要一猜疑,朋友就做不成了。可你拿来了一颗人头,还是一颗疑窦重重的人头,你当我是什么?这颗头颅是夜陀的,不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只是一个小侯爵,不是秦始皇,用得着这样费尽心机的算计我吗?就算你要算计我,也准备的充分一些,不要让我看出端倪,哪怕做个被骗的傻子,我也不想看到被朋友欺骗,这是我心里最干净的一块土地,你非要玷污它们,那你就是我的仇敌。”
云烨的暴怒反而让熙童冷静了下来,他一字一句地问:“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你常年杀人,难道就没有发现把头颅从死人身上割下来和从活人身上割下来会有很大的不同吗?”
“小子快说有什么不同?”这次问话的是李靖,他左手拎着羊腿,右手抓着夜陀的人头左看右看,似乎很有兴趣知道。
“活人脖子上割下来的人头肌肉会收缩,无论多快的刀都没有办法切割出如此平滑的切口,只有从死人脖子上割下来的才会如此整齐,熙童你没有发现吗?你可能忘了,我是一个不错的大夫,夜陀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寿命,你以为我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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