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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群英技-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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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蛤蟆战士

【,】

第一卷 乱世 第一章 群英系统

“命疗术。”

在漫山遍野的死人骸骨堆中,一位甲胄断裂,全身染红,身上多处刀枪剑伤的魁梧大汉,背着一把普通的牛皮长弓,右手支住红樱枪,几乎用尽吃奶力,才堪堪撑住地面,默默在嘴里念了一声秘籍术。

奇迹出现了,一道几乎细不可见的神光从头顶直穿全身。就像沐浴阳光中一样,下一刻,大汉身上数十处创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回复,撕裂的伤口不停懦动,最后完全如初。大汉并没有因为身体受到治疗而变的好转,反而一阵天旋地转,最后两眼一黑,又晕过去了。

再次醒来,天色已经全黑,明亮的月光如水银泻般挥洒在大地上,四周寂静的只有北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该死的,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老子已经在战场上第七次受伤装死了。”大汉这次醒来,精神明显好了许多,只是脸色极为苍白,脚步也有略显踉跄,他望了望四周,数不清的尸体东倒四歪,在惨白的月光下,有如人间地狱。

“泥马,人家穿越到三国,哪个不是虎躯一振,王八之气滚滚而来,无数名将良谋哭着喊着要当小弟,数不清的美女死皮赖脸要倒贴主角。怎么轮到自己身上就这么背。来这个世界差不多半年了,好不容易混到个屯将,一夜之间回到解放前,又成光头司令。大汉恨恨的吐口唾液自言自语道。

大汉名字叫何晨,原是21世纪无钱、无权、无房的三无打工一族。又一次被女人劈脚后,喝的鼎鼎大醉,回家后越想越气,怒砸没有关机的电脑,结果第二天一醒,就发现穿越到这个危险的世界。

这是东汉未年,公元186年初春,汉室衰弱,黄巾做乱,诸侯并起,群雄逐鹿时期。

假如穿越到世家门阀,或者诸侯子嗣身上,那也就算了,那知道灵魂附身到一个草根百姓身上,而偏偏这个百姓走投无路,被迫加入黄巾兵,成为普通的一员炮灰。

木有办法,为了活下去,萧晨开始悲催的亡命生涯。

虽然他长的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也有几分胆色,但面对着血肉横飞,视人命如草芥的时代,还是胆颤心惊,步步为营。艰难的靠着脑子里几分灵活,猥琐的渡过数月。这其中,假死逃生,已成为他不二的保命法宝。

不要耻笑何晨的胆小怕死,没有谁比他更珍惜现在不一样的人生道路。

唯一让何晨感到欣慰的是,穿越到这个世界也不是两手空空。脑子里附带着自己最为喜欢的三国群英传的所有秘籍系统。但让他怒火无处发泻的是,除了系统初始自带一个落日弓技能之外,所有的技能必须在属性升级之后才能用。

也好在系统给了一个落日弓,让萧晨成为一个百步穿杨的神射手,正是靠着这个招牌本领,才到短短不三个月时间,破例提拔为屯将。那可是掌管百来号人的说。

当然这个技能也不是无限流,也有次数限制,本身的精神力越高,,使用次数越多,威力也越大。就目前而言,何晨每次战斗大概可以使用三次左右落日弓技能,超过这个数字,精神力就会透支。

何晨情不自禁又打开脑里自带的系统人物属性:

等级:3级。

武力:51。

智力:52。

统率:50。

政治:50。

幸运:80。

魅力:80。

经验值:20/400

靠,看着垃圾的不能在垃圾的属性,何晨又忍不住骂了声。就这武力水平,在三国群英里就是盘菜一碟,只比荀或,荀攸,法正,于慈等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们高点,用途就是逃命时大腿能比他们迈的更大步些。而智力,何晨也十分不爽,自认虽然不算聪明绝顶,但怎么也应该比张飞,吕布之流脑袋多转几圈。怎么就给出个这么坑爹的属性呢?还有统率和政治,你大爷的,就是说老子带兵打仗的能力和管理一城内政能力也属于九流之未。只有最后两个属性幸运和魅力,让何晨稍微满意一点,这也许代表着以后主角光环无敌,泡妞无往不利。

总之,概括起来,这属性就是一个垃圾中的战斗鸡。

当然何晨现在也不是很在意,因为这个系统是可升级的。属性中武力和智力分别在这一段时间的战斗中,提生1点和2点。从初始的50升到51和52。

那这个系统怎么升级?很简单,杀敌呗,升官阶呗。

命疗术正是萧晨在杀了一位牙将,提拔为屯将后,系统三个技能随机挑选中的一个。秉着活命的原则,何晨几乎是毫不犹豫的选择这个技能。

也正是这个技能,让何晨终于打破只争朝夕,为求活命的生活态度。感觉自己有能力在乱世中谋取一份基业的希望。想一想如果升级到最后终极必杀技鬼哭死嚎,或者神兵绝阵后,那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景像?每当想到此时何晨就像给打了鸡血,全身上下充满动力,对着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

何晨所在原是宛城赵弘部。后受到朱隽与荆州刺史徐璆及秦颉共近两万士兵围攻。赵弘、韩忠,孙夏相继被杀,黄巾兵被打散,萧晨随着刘辟部往汝南撒离,途间大小数十战,近五千人马被冲散,到现在只剩下萧晨一个人孤家寡人。

“轱辘,轱辘”何晨肚子里传出一阵雷鸣响声。

“大爷的,虽然在以前的世界里活的猪狗不如,但怎么好歹一日三餐也有着落。来到这里倒好,一日两顿不说,而且有时候还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你妹的,真不是人过的。”何晨愤愤不平几声,开始清扫战场,希望能找出一些干粮。要知道何晨长的人高马大,平时胃口不小,更不用说经过一天的恶战,那要消耗多少体力精力?

地上黄巾兵的尸体,何晨看也不看,这些人的身上,就算是老鼠进门,也要空着布袋泪奔而出,一点油水也别想捞到。倒是地上躺着数百个官兵,可以好好搜刮一番。

忙碌半响,才从官兵身上找出一些烤熟的地瓜,几个又黑又硬的窝窝头。早已饿的头晕眼花的何晨,哪管什么卫生不卫生,一阵胡吃海塞,这才堪堪打消肚子里的饥饿感。又发了一点时间,从地上挑了一把相对无损的硬朩弓,两壶箭矢,一把短刀。想了想,何晨脱了身上破碎的衣服,又从尸体中挑出一套相对干净的官兵衣服,套在自己身上。这才蹒跚的准备离去。

何晨发誓,这次脱险后,再也不要做黄巾贼。那怕当地匪,也比黄巾兵强。

就在何晨准备离开之际,大地忽然轻轻颤动起来,接着阵阵马蹄声,由远而近,速度奇快。

“不好,应该是南阳的骑兵斥侯大队。”何晨趴在地上,仔细倾听一会,不由脸色微变。

要知道骑兵在汉末中原,特别地处南方,是一系十分奢侈的兵种。黄巾兵中,除了高级将领,一般的士兵打仗全靠两条腿。由于南阳荆州,地靠长江河域,水网密布,很不利骑兵开展大范围冲锋迂回包夹,所以骑兵并没有多少普及。除了用于探查消息,搜索军情的斥侯大队外,何晨相信绝对没有谁能有二十来匹左右马匹放蹄狂奔。

何晨飞速打量一下四周的环境,拖着还没有全愈的身躯,蹒跚到一棵树下掩藏起来。

很快一队骑兵奔驰而来。

光看外表,就知道这是一伙极为精锐的骑兵。在皎洁的月光下,虽然看不太清骑兵长的什么模样,但个个虎背熊腰,身上杀气腾腾,气势逼人。统一穿着米黄色的精致琐子甲,头带青色翎羽盔,马背上横着的红色樱铁枪头,在月光下冷冷生辉。背后跨硬木弓箭,这显然不是装饰,说明这队骑兵应该都是刀弓娴熟,远近兼通。

在领头勒马抬手中,所有骑兵整齐一至的拉缰勒马。

“马通,孔二,张坥,黄田,搜查一下战场。其他人戒备。”在烈马一阵阵“津津”撕裂声中,一声颇有威严的声音空中响起。

“是,都伯大人。”所有士兵翻身下马提刀,动作十分干净利索。

很快,斥侯分散开来,弓箭手占据隐蔽位置,枪兵扼通道路口,四处警戒。

虽然看起来士兵有些分散,但所拉距离不远,一有突发事变,便很快就能结阵自守。

从这细微的动作上可以看出,这些斥侯久经沙场,经验丰富。

而被点到的四个兵卒则在后面数个弓箭手的掩护下,四散分开,小心翼翼的前走探查。

一个兵卒慢慢朝何晨这个方向走过来,手中的长枪时不时朝地上的黄巾兵尸体捅了捅。

寂静的四周,只有斥侯脚步的沙沙声音。

何晨躺在那棵树下,边上凌乱倒着几具尸体,一颗心早已“扑通”跳个不停,豆大的汗珠,在紧张不安的情绪中,不停从毛囊里渗出来。手心中,早已湿透了一片。

很快那名士兵从何晨边上走过,又转了半圈,朝别的地方而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威严的地声音响道:“如果没有什么情况,我们马上收队南下。”

“是。”所有士兵洪亮大应一声。

紧张半天的何晨这才把提到嗓子的心放下,紧绷的精神终于得已松懈,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动了动有些发麻的半身。

“砰”身上的红樱枪失去重心,滑落在地上,发出一声不算太响的清脆声。

“坏了。”何晨心里一懔。

“什么声音?”斥侯首领脸色大变。

“马通,黄田,去给我看看。那边可能有人,大家给我小心戒备。”本来已经准备上马的斥侯们,整齐转身,而骑兵首领更是大吼声道。

“是。”

已经风平浪静的战场忽然烟波四起,血腥沉重的杀气笼罩全场。

第一卷 乱世 第二章 夺命狂奔

怎么办?何晨脑袋里急转,荆州兵,丹阳军,青州士卒等在汉末军阀割据时代,闻名天下,都是一等一骁勇善战,一旦让他们缠上,只怕凶多吉少。要知道自己现在伤病未愈,落日弓虽然强悍,但次数有限。普通作战,自己根本没有一点章法,属于典型的三脚猫绣花枕头。反观荆州士兵,民风彪悍,个个都有武功底子,加上阵列合击等训练后,十个何晨上去,只怕也不够砍。

眼见着五六个大汉飞拿起弓箭,拉满圆弓,另外几个士兵马上踏步挺戟,站在弓手前面,阵型紧凑而又有张力,富有攻击性。何晨当机立断,从树后面爬起转身出来,“兴奋”而又虚弱的扯开嘴皮叫道:“前面是哪位大人?小人乃张都伯旗下士兵何晨。与黄巾贼作战中,不幸受伤。还望大人相助。”

本来还处于紧张警备的二十来个兵卒,听到何晨这番话,再看到他穿着正是宛城士兵番衣,脸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松懈下来。

但领头的却十分有经验,不被何晨三言两语骗倒,而是喝道:“陈牙将与张都伯情况如何,黄巾贼再于何处?丢开你的兵器,走过来。”

何晨丢开长枪,脚步故意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又从背上拿下熟皮弓,支撑住身体,满脸苦笑道:“大人,小人受了伤腿子有些不利索,没东西撑住站也站不稳。更不用说走过去了。”

那将领盯了何晨半响,这才缓缓点头道:“过来。”

何晨把弓当拐杖用,一步一步慢慢走过去,中间不时避开地上的尸体,过程极为缓慢道:“陈将军响午击溃黄巾贼主力部队于卧牛山南部,后张都伯领兵追杀到此地,不期而遇敌将何曼残兵,现正往南方向追杀余孽。”

那领头听了,脸色一喜,不由哈哈笑道:“好好,这些黄巾余党,就是秋后的蚱蜢,蹦达不了几天了。”

“假如大人把这个消息上报给太守秦大人,相信他一定会很十高兴的。”何晨表情恭敬,低头弯腰,轻轻献上一策道。

果然,这个将领眼珠转了两下,暗思一个喜报,虽然不至于让自己升官加爵,但最少也可以在太守泰颉面前露下脸,弄点赏银用用,万一太守大人一个高兴,记住自己,对于以后的升迁之路,大大方便。想到此时,这将领对何晨的机灵极为满意道:“这个本都伯自有分寸。倒是你行动不便,便和孙大共乘一骑回宛城。”

“孙大,好好照顾这位兄弟。”都伯转身对边上一个卫兵眼神有些闪烁,加重语气道。

“是大人。”这护卫心领神会道。

“谢大人开恩。”何晨心中长出一口气,这个都伯还真是小心,不过自己的目地已经达成,最难的一关也算是混过去了。

“兄弟们,在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都伯大手一挥,意气纷发命令道。

这时候孙大上也前,搀扶住何晨。后者面沉如水,低着头,依然是慢吞吞的前行。

十步,九步……近了。

“都伯大人,这里有个尸体,好像是张都伯大人的。”

“什么……”

“啊……”

场中风云突变,几乎同一时间,情形发生翻天覆地变化。

在都伯满脸震惊的眼神中,孙大被一把匕首从锁子甲空层中捅破侧腰,嘴里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声,整个人蜷成对虾,鲜红的血液顺着他的五指不停滴到地上。而所有的士兵几乎大脑当机,还没有反应过来,眼睁睁看着上一刻还蹒跚行路的何晨,此时就如放生的野鸭,活泼乱跳朝马匹处放蹄狂奔。

“给我杀了这到贼寇。”都伯双眼喷火,嘴里发出歇丝底里的怒吼。自认已经发现破绽的他,竟然一不小心在阴沟里翻船,这让他如何接受的了。

所有斥侯这才如梦初醒,弓箭手“嗖嗖”连射数箭。枪兵迈开步伐,拼命追赶。

而此时何晨早已奔跑中翻身上一匹马背上,身子几乎弯成平面,几支弓箭呼啸着擦边而去,最后软软落在不远地面上。

何晨看也不看一眼,拼命催马,夺命狂奔。

“追。”都伯咬牙切齿怒吼一声,所有士兵飞速上马,挥鞭直追。

说实在的,何晨的马术和后面追赶的荆州精锐士兵相比起来,相差可不止十万八千里,加上他慌不择路,一路颠簸下来,全身就好像要散架一样,酸疼的不行。

也不知道多少时间,只知道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就在何晨感觉自己的身体机能和精神意志几乎到达一个临界点,随时都能从马上摔下来时,前面一个转弯处出现一个分叉路口,何晨脑子几乎下意识反应到这是个唯一摆脱的机会,想也不想连滚带爬下马,然后拿出一把箭矢,狠狠插在马屁股上,马儿受到疼痛,疯狂的放蹄奔跑。而何晨机灵的在地上打个滚,在斥侯大队出现之前,翻身到边上的草丛里隐藏起来。不受控制的张大嘴巴,就像风箱一样,呼呼喘着气,只感觉胸口火辣辣的疼。

果然那斥侯精兵在经边分叉路的时候,只看地上的蹄印,想也不想的追了上去。

等着蹄声快速消失在远方,稍做休憩的何晨不敢怠慢,爬了起来,又开始亡命生涯。

夜光下,前方出现一条曲折蜿蜒的小山路,四面杂草丛生,高低不平的黑影就像怪兽,随时能吞噬大地。夜凫偶尔几天划破天空的怪叫声,给夜月增添几分不安与神秘。

何晨此时就如一个原始森林里出来的野人,身上的衣服多处给荆棘划破,带起丝丝血痕,整人在无数次摔倒中,鼻青脸捉,灰头垢面,狼狈不堪。双腿就像给灌了铅水,沉重的几乎抬不起脚步。但何晨不敢停下脚步,哪种一秒钟也不敢,他怕自己只要一停下来,再也没有前进的动力,然后被查觉上当的斥侯追上来,最后五马分尸。咬着牙根,浑然不知道嘴唇已破,丝丝腥血流出。只知道机械的一步又一步专门向崎岖小路前进。

多前进一步,活命的机会就多一分。

前方的树林里忽然一阵杂响,接着鸟类不停扑腾高飞。

“森林里有人。”脑里划过想法,心里却凉了半截,难道追兵这么快就追上来了?何晨苦笑一声,看来自己这回是再劫难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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