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福气安康-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到李红冰,林志海的脸上缓和了少许,执起她的手:“小清,到林家大院去,我教你写字。”说着拉起李红冰就走。

李红冰趁机朝李嬷嬷笑笑,示意她放宽心,又暗下指了指里屋。本来嘛,这林志海也不算小了,一个八九岁的大孩子能跑丢哪里去?再说,林氏还在屋里呢,有什么可担心的。

李嬷嬷也知道自己多心了,嘿嘿地笑笑,回头进了里屋,看了一会林氏绣的缎面,又说了一会闲话,再出来时,两个小孩子已经走远了。

这是李红冰第一次大白天进入林家大宅子。白天看到的景象果然与晚上的不同。站在这座大宅子门前,映入眼帘的有门前那两座栩栩如生的石狮子,四角的琉璃飞檐,青砖的围墙,还有那挂在屋檐下的灯笼上醒目的“林”字,处处都显露出种与众不同的大家气派。

门前有两个粗使丫头在扫地,一边扫一边零零落落地说着笑着。这两个小丫头穿着灰黄的粗布衣裳,腰间用一条布带扎着,绕一圈后在左侧系成一个蝴蝶结,往脸上看,略显稚嫩的容貌,看样子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

一见林志海过来,两人慌忙噤了声,规规矩矩站好,垂了头叫道:“小少爷,您回来了。”

林志海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拉着李红冰往正中的那所最大的院落行去。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李红冰有些想笑,却也暗暗吃惊,虽说这林家大院住的是从镇子上搬出来的不受待见的林夫人,孤儿寡母,门庭冷清。但这大富之家的规矩却没有改变,主仆有别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

一路花影疏离,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弯弯曲曲,有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味。两侧的花草长势整齐,看来是有人专门修整过。不远处有一座亭子,亭子边有一眼泉水,泉水淌过石桥,发出清脆的“叮咚”声。而在另一侧,有一潭墨绿的池水,杨柳扶风,碧波荡漾。李红冰一路看过去,除了赞叹还是赞叹。心想,若是夏天,这里绝对是消热避暑的绝佳去处。

刚才在门口扫地地其中一个丫头也跟了过来。见林志海正要往正院里进。忙紧走几步。抢先上去掀起帘子。林志海微微低头。跨过门槛。便进了正堂。李红冰个子不高。不用低头。抬脚跨过门槛。也进去了。

见二人进去了。掀帘子地丫头便放下了帘子。自己也跟了进来。垂手立在一旁。李红冰侧眼看着这一切。暗道:“这些大富人家出身地人。规矩还真多。”

前厅简朴。却素雅整洁。。一个高大地描绘青花地瓷瓶。瓶颈中插了几根翠竹。翠绿地竹叶上仍有晶莹地露珠。显然是刚采撷下来地。

左边两侧各有一溜梨木桌椅。古色古香。正中央挂着一幅宏大地山水画。李红冰对国画没有什么研究。只觉好像与现代地国画有那么一些不同。更直白一点。也更素色一点。

不一会。刚才那个掀帘子地丫环沏好了茶。端了上来。也是素色地杯子。兰花绘青。从中可以窥探出这个清平镇地大富之家。也是不乏书香之气地。

林志海端起茶杯。掀开茶盖。用茶盖拨了一下茶叶。轻呷了一口。李红冰看得惊诧。暗呼这就是古代地家教啊。连喝茶都这么讲究。李红冰记得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地桃花村。她所见过地孩子都是端起杯子。仰着脖子一股脑全灌下去。这其中。也包括她自己。

李红冰也端起茶托,掀开茶盖,学着林志海的样子拨弄了一下茶叶,呷了一口。顿时,一股清幽的香气萦绕于唇舌之间,沁入心肺,令人神清气爽起来。

李红冰在幼儿园时,也有个同事是潮汕的,于是办公室里多了一套功夫茶具。那位勤劳的同事每天都会泡功夫茶让全办公室的人喝,而且在每个假期回来都会带来各地的名贵茶叶。因此,李红冰对于茶叶并不陌生。但对于这来自古代的第一杯茶,却喝出留恋来,这还是头一次。莫非,这古时候的生态环境由于没有受到污染,生出的有机茶叶就特别的香醇可口?

正思索间,忽然间门帘又是一阵轻响。有个丫环笑言道:“李嬷嬷,这么早就回来了?”话音刚落,李嬷嬷就走了进来。

李嬷嬷一见李红冰,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线:“小姐儿,这林家大院人丁稀少,也没什么好茶,你莫要嫌我这里的茶粗糙……”

这茶哪里粗糙了?平民百姓还喝不上呢。李嬷嬷说得客气,李红冰唯有嘿嘿地笑。

林志海朝其中一个丫环道:“小红,你到书房去,把桌子移到亭子里,摆上笔墨砚台。”

那叫小红的丫应了一声,转身去了。林志海似乎有些不放心,也跟了过去。

李红冰想,这林志海真是沿袭了古人那些风雅的毛病,连写个毛笔字也要费这么大的周章。当然面对怡人风景,心情愉悦,写字就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享受。

觉得无聊,再加上茶真的好喝,李红冰便一连灌了几口。抬头,见李嬷嬷正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不好意思。她这个吃茶法,在这些人看来,恐怕是大大的失礼。

李嬷嬷惊奇地看了她一会,保养得很好的脸上浮现出欢喜的神色:“这小姐儿,怎么就长了这副俊俏的容貌,之前听夫人说起时我还不大信呢。苏家妹子也真有本事,把这么个小姑娘养得这么好。你看看,这模样儿,跟我们家里的海哥儿倒是挺般配的呢。”

听李嬷嬷这么一说,旁边站着的另一个丫头也细细打量了李红冰一番,然后吃吃地笑了起来,点头称是。

第三十章 与人分享大机密

(各位各位;某素又在呼唤了:收藏啊;推荐啊^=^)

李红冰有些愕然。敢情林氏背后要与苏氏订娃娃亲?不会吧,她一个受过十多年文明知识教育的现代人,沦落到要给别人做童养媳的地步?

李红冰觉得有些紧张。不过再想到自己才五岁,她又释然。十五岁及茾才算成年,从五岁到十五岁,还有十年的光景。这么长的时间,还有什么不可以改变的?

不多时,小红已经布置妥当,林志海便拉了她的小手,顺着台阶,来到之前经过的那个小亭子。

站在小亭子上,举目望去,林家大院的全景均摄于眼底。天上,晴空万里;地上,碧波无垠。鸟语花香,别有一番情趣。

就在李红冰快要看呆的时候,林志海出声唤她:“小清!”

李红冰回头,见案桌上白纸已经铺好,大檐帽上的两个角用镇纸石压着,以防风把纸吹走。

对着那两块古朴的镇纸石,李红冰又了阵惊叹,甚至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这两个东西要是拿到现代去卖,该值多少钱哪。这也怨不得李红冰,谁叫她穿到了一个遍地都是古董的地方呢。这些东西以现代的估价,多则几百万,少则也有几万。如果古人也算古董的话,她恨不得能多带几个回去。

林志海执起狼毫,沾满浓墨,在纸上一挥而就。李红冰凑过去细瞧,是一首诗,就是前天晚上她来林家大院取丝线时,听到他吟诵的那首《大风歌》。一个人对一首诗又背又写,还经常朗朗上口,说明他对这首诗颇为喜爱。李经冰暗想:这小子,还挺有野心的。换句话说好听一点,就是挺有雄心壮志的。

林志海又取过白纸,重新演示了一遍。再讲解了一些执先声的要领。这些要领,李红冰听了觉得熟悉,看来,这古代毛笔的用法与现代的用法没什么两样。

“你试试,慢慢写。”林志海把毛笔沾满墨汁后,递给李红冰。李红冰接了笔,再看看快到自己胸口的案桌,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林志海瞬时明白过来:“小红。再抬一张稍矮一点地茶几出来。”

茶几很快被抬了出来。重新铺上白纸。拿着笔。李红冰有短暂地迟疑。

怎么办呢?对于一个在书法方面浸泣了五年之久地人而言。她无论如何伪装。也会露出破绽。

就在李红冰沉吟间。她手中拿着地渗透了满满墨汁地毛笔。经不住下坠地力量。“啪”地一声。一滴浓墨滴淌在白纸上。甚是难看。

旁边地小红见一个衣着蓝缕地五岁小女孩拿一支粗粗地大毛笔。已经有些想笑。如见她笨拙地把墨汁洒在纸上。更是好笑。再也忍不住吃吃地笑了起来。

小红笑了几声。见林志海神色冷峻。反投来冷冷地目光。不由一激灵。想到自己一时忘了规矩。忙低眉顺眼。垂手侧立一旁。

小红这一笑,倒让李红冰生出了急智。“啊!”她惊叫一声,毛笔从她手中脱落,摔在纸上,批整张白纸染了一大片墨迹。旁边的小红忍不住又要笑,只是见少爷愈加冷冷峻便不敢再笑出声。

李红冰“嘻嘻”地笑着,拾起毛笔,好玩似的就着那张有大片墨迹的白约划了几笔,然后向小红伸出脏兮兮的小手:“小红姐,我的手脏了,你带我去洗手好不好?”

林志海看看那张像鬼画符似的白纸,脸上露出些许迷惑,再抬头看着李红冰蹦蹦跳跳跟在小红后来去洗手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

侧立一旁的李嬷嬷,见状忙笑道:“海哥儿,这小姐儿不想学写字,就别为难她了。再说,这女娃娃学写字有什么好,学些针线女红才是正事哩!”

林志海本来有些不甘心,听得李嬷嬷这么一说,也只得作罢,只想还是待她长大一点再教她。

李红冰就着溪边的泉水洗了手。呼了口气,做人要低调,这是对自己这个小女孩身份审核确认后得出的结论。对于与她这个五岁小女孩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她还是少做一点为妙。

在泉水边伸伸懒腰,李红冰这才想起今天是学堂的公共休息日,范老头的学堂也是蛮有人性化的,除了农忙时放假之外,平日里也隔一段时间放一两天假,与现代教学方式中的“劳逸结合”有些相似。

范老头在的时候,李红冰就会小小偷一下懒,只照顾自己的“冰冰蘑菇屋”。想到这,李红冰才记起今天还没去给丛林深处的蘑菇浇水。这今年最后一季的蘑菇正处于茂盛的生长期,缺水会对产量有重大影响。

从林家告辞出来,李红冰就直奔“冰冰蘑菇屋”。走了一段路,忽觉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转头一看,竟是林志海。

被人跟踪总让人心里不大好受,李红冰有些愠怒:“你跟着我做什么?”

林志海有些尴尬,白净的脸上掠过一丝窘意:“我见你不走村里人常走的小路上山,反而走这条没人走过的小路,怕你遇到野猪或狼什么的,所以我就跟来了。”

人家也是一番好意,是出自对自己安全的考虑,这是一个小富贵公子的热心关怀。红冰有些无可奈何,转过身闷闷地低头走路。

一边走一边想,这林志海虽说小小年纪,但绝对聪明,心智比同龄的小孩要成熟许多,倘若随便找个借口糊弄他,肯定过不了关,反而激起他更大的好奇心。多年的教学经验告诉她,小孩子的眼睛是纯净无暇的,小孩子的心灵是亮堂堂的,只有对他们坦诚相待,他们才会信任你,才会把你当成朋友。

“跟我来。”李红冰转过头,往身后的林志海招手,带他转入丛林深处。

见到密林深处的蘑菇屋及蘑菇屋里上上下下几层的蘑菇,林志海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只是看向李红冰的眼神中掠过一丝惊奇,不确定地问:“小清,你种的?”

“嗯,”李红冰点点头,看着框架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双头菇,“咱家穷,没钱缴学费,我就跟范老先生学种蘑菇,给哥哥攒点学费。”说着,拿起水缸里的水给蘑菇洒水。

墙角的水缸蓄满了半缸水,由于天天更换,所以水清澈得可以照见人的倒影。

第三十一章 二旺家媳妇被杀

林志海看着李红冰眉宇间那一抹与她年纪极不相称的成熟,不知为何,他只觉有些气闷,还夹着某些说不清的情绪。他本想说,小清,我帮你供你哥哥读书。转念一想,记起这事自己的母亲前几天还跟苏氏提过,苏氏死活不肯。现在他一个小孩子去说,更算不得数。一时间,倒是找不到话题去安慰她。

李红冰浇了四五排的蘑菇,回头一看,水缸的水空了,正想去找木桶提水,却见林志海一手提着一只盛满水的小木桶走进屋来。

毕竟是富贵人家里长大的孩子,提着两木桶的水,也提得整个人摇摇晃晃。

李红冰忙示意他放下,他不依,执意要拎到水缸边才放下。其实小溪也不远,就在离蘑菇屋不到二十米的地方。难能可贵的是尽管整个人都在摇晃,但满满两小木桶的水竟一滴也没洒出来。

直至两桶水倒入水缸之中,林志海才吁了口气,用袖子擦了一下额角的汗。李红冰这才发觉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素白的袍子也被水打湿了,袍角处还有一处明显的青苔印迹,显然是在小溪边蹭到的。

李红冰有些感动,拿了抹布替他擦拭袍角的污迹,一边擦一边惋惜,“好可惜,这好好的白袍子蹭脏了,不知能不能洗得掉……”

林志海摇摇头,“没事,只是蹭脏了一小块,回去让丫头们洗洗就行了。”说完竟又拿了木桶出去提水。

李红冰拦他不住,只好随他去了。自己则拿了瓢续了水,再给另外几排的蘑菇浇水。

接下来的几天里,只要一有空,林志海就跟李红冰上山,。挑水浇蘑菇,让李红冰轻松了不少。而林墀海也应了对李红冰的承诺,严守秘密,好几次李嬷嬷追问衣衫怎么蹭得脏兮兮的,都被他三言两语搪塞过去。

林氏送的伤药真是奇效,三两天的功夫,苏辰宇的伤处也好得七七八八,又能活蹦乱跳起来,也可以去学堂了。

蘑菇长势良好,转眼又到了收获时间。下午放学的时候,李红冰与苏辰宇挎了竹篮子,进入密林深处采摘蘑菇。回来的时候天很阴沉,乌云重重,隐隐约约有雷声作响,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经过断桥地时候。突然狂风大作。村头地两株酸枣树被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咚咚咚”地掉下几颗干枯地酸枣来。两旁半人高地杂草更是经受不住如此强劲地风力。纷纷向两边倒去。

李红冰吸吸鼻子。好奇怪地味道。随风飘来地一股浓重地腥味。就像。人地血腥味。

大风过后。四周一片寂静。半空中偶尔传来一两声不知名地鸟叫声。更添几分阴森恐怖。李红冰突觉一阵恐慌。不由攥紧哥哥地手。

“小清。别怕!”毕竟是男孩子。胆子也比较大一点。苏辰宇拉紧妹妹地手。借着还没完全暗下来地天色。顺着血腥味飘来地方向。一步一步走过去。

走了一会。地上暗红地血迹越来越明显。有地滴在黄泥中。有地滴在碎石缝里。大风又再吹起。令人作呕地血腥气息中隐约有“呜呜”地声响。李红冰只觉背后一阵凉嗖嗖。拽住哥哥地手:“哥。咱们回去吧。这里好恐怖。”

苏辰宇神色十分严峻。眼睛也睁着极大。他把竹篮子交到妹妹手上。从身上取出弓箭。“小清。别怕。说不定是山上地野猪跑了下来。我去把它赶跑。免得伤了人。”

血迹到一大片枯草堆前停住了。枯草堆上有明显被压塌的痕迹,而血腥味也更加的浓烈,“呜呜”声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李红冰只觉得头皮发麻,汗毛根根竖起。苏辰宇把箭上了弦,拉满了弓,小心翼翼地靠近枯草堆。用脚撩开草丛。

草丛被拨开的那一刻,李红冰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竹篮子“啪”地一声掉在地上,白色的蘑菇向四周滚去。

草丛中躺着一个人,一个浑身血污的人,头发散乱,脸部青肿,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肚子的地方被捅破了,白花花的肠子已经流出一半。一张大嘴大张着,发出微弱的“呜呜”声,也是有进气没出气,看来已经差不多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