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锦绣田园-第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倒是觉得这匾额着实做的好,虽然浮华艳俗,但极具韵味,有种难以言说的意境,就是字写的一般,欠缺火候。”两美女旁边,一个只有十二三岁,衣着鲜艳,五官稚嫩,腰板挺直,眼神较一般女子伶俐的小美女道。

叫云浩方的公子哥也是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对于林冽的出现,也觉得晦气,招呼几个美女就要离开。

而被人嫌弃了的林冽却毫无所觉,一手提着两只兔子,一手提着三只野鸡,大大咧咧就走进了铺子里。

霎时间,满是香味的铺子里便出现了一股子怪味。

林煜跟在林冽身后,半个月不见,竟然又长高了一点,且比起以前的弱不禁风,如今虽然依旧还是很瘦,但却腰身挺直,眉目清冷,肤色白里透红,少了许多病弱之感,多了几分男儿气息。

对于林冽的行径,他眼中闪过一抹无奈,但却没有做声。

“林冽!赶快后院去吧!”姚子清看林冽一来,就吓走了几个顾客,连忙板起脸就撵他。

“啊?”林冽一愣,怎么说都大半月没见面了,他也挺想大嫂的,难道大嫂就没有话要和他说吗?他可是有许多话想要说呢。

“你大哥这几天正想你们呢。打算你们再不回来就去找你们了。赶快去看看他,告诉他你们回来了吧。”姚子清又放软了声音,用起了哄的。

一听大哥想他,林冽便不再想着和大嫂说话了,连忙绕过柜台,去了后院。

“大嫂。”林煜却没有跟林冽出去,而是冲姚子清抿嘴一笑。

“回来了?”姚子清也笑了,眉宇间一片愉快与亲切,对于林煜,她有种特别的感情。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对他几乎是母爱泛滥。但是看着现在的林煜,她知道他很快就会长大。而他,其实只比她现在的年纪小三岁而已。

铺子外,另一个公子本来也想要离开的,但是看见林煜之后,便立刻改变了主意。又看见柜台后站起来的姚子清,便招呼着几个人,就往里头走。

“我们是来卖东西,又不是来参加诗会,管匾额的字好不好看作甚?”

其他几人见状,也不得不跟着进来。

这是一伙极其养眼的俊男美女,且风格各异,看着他们就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快。姚子清不由自主的就露出亲切明媚的笑容,先和几位问了声好。

林煜这次回来,变化很大,面对外人时居然不再害羞腼腆。一言不发的站在一边,长身玉立,哪怕一身灰色的布衣,发髻略显凌乱,却难掩其风华。灰扑扑的布衣,反而更衬的他唇红齿白,天生丽质,凌乱的发髻又使得他多了几分飘逸洒脱与仙气。只是,他不再羞怯的眉目间一片清冷沉静,宛如一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画卷,令人不敢生出一丝龌龊之心,生怕会弄脏了他一样。

几个少男少女们都忍不住的看向他,其中那个小美女还红了脸颊。

“老板,听说你们这里的胭脂香粉都很好用,拿来让小爷看看。”那个叫云浩方的少爷歪着唇角,坏坏的笑着道。观其眼神,就是个恣意任性,霸道狂傲,极具侵略性,吃软不吃硬的。

姚子清面带恰到好处的微笑,答应了一声,拿下几盒胭脂放在了柜台之上,声音有些清冷,但却悦耳动听,一点都不让人讨厌的道:“几位可以打开看看颜色是否合心意。”她本就不喜多话,又看这几位小姐们一个比一个清高傲气,定然不喜欢太‘俗气’的人,便索性不多做推销与介绍。

果然,几位小姐对姚子清的表现很满意,那位出水芙蓉一样的病美人还微微点了点头,露出赞赏之色,让姚子清好笑不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不是来买东西,而是来买她这个女掌柜的呢。

也只有从小衣食无忧,不知人间疾苦的娇小姐们,才会如此处处都要讲究彰显品味。

但很显然,这些有个性的小姐们喜欢了,对她做生意挣钱都大有好处。几个小姐们都凑了上来,一人打开一盒胭脂,看了起来,然后相互观看。

“这三样胭脂是三种颜色,这一盒是粉红色,这一盒是大红色,这一盒是浅红色。几位小姐若是想要试试的话……就在我脸上试试吧。看看喜欢不喜欢。”姚子清很快就断定这几位是肥羊,只要哄的她们高兴了,定然能大赚一笔。试妆之类的,这里没有独立的化妆室,这三位小姐有两位始终戴着帷帽,只露出眼睛与额头,显然是矜持的姑娘,不可能在这里试妆,她只得牺牲自己了。

几位小姐一喜,又有些惊讶与为难,看着姚子清的眼神有些不可置信。她们确实很喜欢这些胭脂,看着就晶莹剔透,让人爱不释手,但是她们又都是很有品味,挑剔之极的人,若是能试试看,确实很不错。

“可是你只有一个,怎么试啊?”最小的那位小姐因为年纪尚幼,没有遮面,说话也比较直接犀利,很干脆的问。

姚子清笑了笑,伸出一根晶莹纤细如美玉无暇的手指,轻轻的沾了一点粉红色的胭脂,便抹在了一边脸颊之上,淡然而又不失亲和的道,“我刚刚净过面,只用过一些嫩肤水,没有用任何胭脂与粉,你们看看这颜色怎么样?”

三个小姐连同两个公子瞅着姚子清的脸,都眼前一亮。

“好好看!”一看就非常清高孤傲的病美人不禁惊叹出声。

“嗯。这种淡淡的粉红色还真是好看。”另一个美女也点头道。

“还很细腻,看着像是天生的一样,几乎看不出是涂抹了胭脂。”小美女也道。

姚子清笑了笑,又将其他几样胭脂也分别涂抹在脸上,不一会儿,就将一张脸涂成了花脸。但是,几个小姐都兴奋不已。这几种颜色居然都很好看。淡粉色的宛若没有涂抹胭脂一样,但却让人的气色鲜嫩了许多;粉红色的也几乎看不出涂抹了胭脂,颜色更加鲜艳;至于大红色的,却能让肤色艳丽夺目,但由于这些胭脂品质好,就算是大红色,看着也很自然,不让人觉得俗气。

“买了。都买了。”不待几个小姐发话,那位最先进铺子的,不足十五岁,唇红齿白,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小公子便痴痴的道。

“噗!”那位云浩方却忍不住笑出了声,“你这老板娘,还真是为了挣钱,不惜牺牲色相!”本来一个娇媚妖娆而又不失清丽脱俗的倾城美女,却把自己涂成了小丑。

几个小姐也都忍俊不禁,无比愉悦。

林煜皱眉看向姚子清,又看了看几个公子小姐,脸上满是不快之色,忽然道,“大嫂,还要试妆吗?再要试的话,就用我试吧。”

呃……!

林煜说的一本正经,但是姚子清等人听后,全都有些瞠目结舌。姚子清‘牺牲色相’,把自己弄成小丑一样,固然有损尊严,但是林煜一个男孩子,怎么能试妆?那岂不是更加有损尊严?甚至……

“好啊!老板娘,再来几盒试试,若是好,小爷我都买了。”云浩方第一个反映了过来,为了看笑话,很豪爽的挥手道。

林煜风眸澄澈清冷,对于云浩方的戏谑捉弄毫无感觉。

第八十四章

姚子清却不愿让林煜做这种事,面上不动声色,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道:“其实,几位小姐天生丽质,又正是花骨朵一样鲜活娇嫩的年纪,胭脂香粉只是锦上添花而已。香粉抹得太厚,反而像是在脸上作画,掩盖了自己的真美。我们这里最好的东西其实这几样,这是‘嫩肤露’,能够润肤嫩肤,多用几天能让皮肤更加细嫩滋润,最是养护肌肤了。几位小姐不妨买一些试一试。有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再好的胭脂香粉,哪比得上自己本身的美呢?”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病美人和那位小公子显然属于奇葩,姚子清推销时用的广告语,却让他们品起了诗来。

“这位姐姐,你哪里听来的这两句诗?或者是你自己做的?”小公子眸光发亮的道。

“我听别人说的,是一个公子夸赞一个天生丽质,素颜朝天就很美丽的女子时做的一首诗里边的两句。我也只记得这两句,也不认得他们。不过,我觉得这几位小姐,真真当得起这两句。弄美丽,这几位额小姐可比那位美的多了。几位小姐,试试这嫩肤水吧。长期使用的话,还能延缓衰老。还有这一瓶,就做‘冰肌膏’,能美白嫩肤,使人年轻,皮肤不够细腻白皙,或者有了一定年纪之人用起来最好了。还有这‘玉颜泥’,能够怯斑除疤。”

经过姚子清看似清冷淡然的一番推销广告,这几位果然不负她的期望,一下子就买了七盒胭脂,五盒香粉,十贴贴口脂,和五瓶嫩肤水,六瓶‘冰肌膏’,冰肌膏自然是孝顺长辈用的。胭脂三两银子一盒,香粉二百文钱一盒,口脂一两银子两贴,嫩肤水七两一瓶,冰肌膏九两银子一瓶,一共一百三十二两银子。

“给你,不用找了。”云浩方大少爷直接给了姚子清一百五十两的银票,很大方的道。

姚子清喜笑颜开,刚才装出来的清冷淡然,端庄娴熟当然无存,再加上满脸的红色花纹,看起来格外滑稽,惹得几位小姐小姐少爷们好笑不已。

看着几位大主顾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姚子清格外得意。

这几位显然是讲究品味又有钱得主,若是这一次的东西用的满意,以后定然会长期光顾他们铺子的生意的。

林煜也被一叠银票给震惊的,顾不上为刚才姚子清‘牺牲色相’而不痛快了。

“只这一会儿,就挣了一百多两,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不用一年就家财万贯了?”林煜惊喜的道。

“怎么可能?今天是运气好。不是每天都有这样的好事的。何况,今天的东西,成本可不便宜,要好几两银子呢。”

“好几两银子?那也不多啊?”林煜一脸无辜的道。不过,这样的好事,确实不是天天都有的。

姚子清嘿嘿一笑,将这叠银票直接塞进了袖筒里。心道,难怪林睿那么喜欢忙碌挣钱呢。这挣钱的过程,若是有收获的话,果然很享受。

“大嫂,你还是去歇会儿吧。我帮你看铺子。”林煜虽然也很兴奋,但他始终牢记二哥的叮嘱,很不喜欢刚才那两个公子哥看姚子清的眼神,也不喜欢那几个小姐对姚子清的态度。

姚子清看铺子也厌了,既然林煜主动要求,自然求之不得。又问了几句林煜在山里的生活,得知林煜在山里作息规律,按时吃药,胃口也很好,很少欣慰,夸了几句他长大了,便连同匣子里两张十两的银票一起带着,回了后院。

晚上时,林睿从东洲城回来了。

一家人团聚,林睿派人去将杂货铺的林瑾也请了来,一家人吃了顿团圆饭。看林煜养的不错,大家都很高兴。林睿也不避讳林煜和林冽,说他又给了千金楼一百两银子,千金楼答应,一个月内,一旦有对他们不利的消息,定然会给他们送信。

不过,推销新产品的事情,进行的不是很顺利,货物的样品他留给了陶小幺,要陶小幺家最精明的二嫂去大户人家试试看。不过,就算陶小幺二嫂能将东西推销出去,打开销路,他们毕竟在十里镇,不再东洲城,只怕生意不会很好。

“没事。这样的货,能卖出一瓶,就能顶你杂货铺一个月的收入了。我再试试,调配一些胭脂、香粉、口脂、香豆、澡泥等东西,多作出一些颜色,香味和品种。卖不出嫩肤水这样的东西,多买一些胭脂也可以。”

得确,如今姚子清开发出的胭脂有三个档次,九种颜色,七中香味,价格从九百文到三两银子不等,全都属于高档货。另外,香粉、口脂等物也品种繁多,足以令人眼花缭乱。走进铺子里,会给人一种琳琅满目,赏心悦目,看着就很不凡的感觉。就买这些常用物品,一天也能卖好几十两银子,十来天就能买几百两银子。

只是,对于这个美好的前景,有两个人却并不是很高兴。

一个是林睿,他倒腾货物,小打小闹,一个月也能挣好几十,乃至于上百两银子,按理说已经很多了,但是和姚子清比,却差远了。这让他很挫败,但更让他不痛快的却是,他明明可以把生意做大,挣更多的钱,却因为处境特殊,而不得一试身手。

另一个则是林瑾,让一个女人养家,岂不是显得他们兄弟都是吃软饭的?有伤自尊啊!由此想到造成这一切,致使他们兄弟有才能不得施展,最终困顿浑噩,甚至泯然与众人的罪魁祸首,心里就不忿。

吃完饭,林瑾不做停留,就要回家,林冽和林煜虽然不愿意回家,家里只他们三兄弟,冷冷清清的多没意思啊?却又不得不回家。

林冽和林煜下了山,每天都来帮忙,忙碌了一个月的姚子清终于闲了下来。

林煜心灵手巧,既掌握了姚子清曾经用过的许多手艺,又算账迅速,能帮忙看铺子。林冽干不了精细活,但推磨之类的粗活,干起来很痛快。而且,在胭脂坊里干活,就算是粗活,其实也不是很幸苦,若不是有人可靠,就是姚子清也能做的了。

每日不得清闲的林辰也闲了许多,跟着林睿吃了好几回酒。

有了姚子清挣钱,林睿便放开了手脚,紧着他挣的钱结交攀附,和几个官差,两个富家公子,好几个在十里镇有名望的老板都攀上了交情,使得林家在十里镇渐渐的有了一定的名望,不再那么人生地不熟了。

林冽这次在山里打猎,收获也很不错,大猎物没敢打,但一些小动物的皮毛却攒下了不少,也买了十来两银子呢。最让姚子清高兴的是,他居然将山里的辣椒和紫薯都带下了山。姚子清将一部分辣椒籽取了出来留种,其余的都磨成了辣椒粉。

嗜好吃辣的林睿也高兴坏了,还让姚子清亲自做了几个辣味的菜,请了十里镇的两个铺头,几个捕快,并从东洲城来公干的两个小吏来家里吃了一回酒席。虽然说不是人人都喜欢吃辣,但姚子清在这方面可是很懂,除了辣味的菜之外,也做了几个其他的菜,一伙人全都吃的意犹未尽,享受不已。

他们没有姐姐妹妹与人结亲,暂时结交不上知府、千总这样的官老爷,但是另辟蹊径,结交一些在官老爷跟前较有面子,能说得上话的小吏官差和副官也不错。不然,在这样一个社会,那些小吏们眼红他们,或者不满意他们,给他们小鞋穿,他们连讲理都没地方去。

这一天,林煜被林睿借去用了,姚子清又一次看起了铺子。

一个多月下来,他们的铺子论名气,已经快要赶上隔壁了。只是,他们铺子走的是高端路线,里没有便宜货,往往是生意叫冷清,但只要能做成一笔,就能挣至少一两银子。且货物的种类繁多,店铺也装潢设计的很有美感,颇为上档次。

打发走了一拨客人之后,姚子清躺在摇椅上,又数起了钱。

今天运气一般般,一个上午才卖出了十几两银子,若是兑换银票的话,还要折损几两银子。但是,比起一般的铺子,这已经很多了。

忽然,隔壁铺子里传出一声尖锐之极的女声,然后是一阵吵闹争执之声。

对此,姚子清只是动了动眼皮,便没反应了。她不是睚眦必报的林睿,对于张玲珑当初的侮辱轻视,并不怎么计较,也并不怎么热衷的期盼这张玲珑倒霉。见多了人生百态,见惯了人性的丑陋,对于张玲珑那种程度的侮辱,她真的不以为意。

不过,一想到林睿如今算是出了口气,她忍不住弯起了唇角。

“小娘子,什么事这么高兴啊?”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了铺子里。

姚子清站了起来,有些疑惑。坐在柜台后边,按理说外边之人是不太能看清她的脸色的。但是,看了一眼从外面走进来的男子之后,姚子清又释然了。

林岳,论个头比林辰都要稍稍高一点呢。按照现代的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