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锦绣田园-第4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行径有时候显得虚伪做作,但却是实打实的让他明白,林睿是个讲究规矩,严苛龟毛之人。

林睿可以给大哥虚伪,毕竟人家都是主子,又是亲兄弟,且感情很好。但他们这些下人,可不敢虚情假意,做作糊弄林睿,也不敢糊弄不敬任何一位主子。至于见风使舵鬼心眼之类的,他现在是不敢给任何一位主子用了。

虽然鄙视林睿的虚伪,但姚子清还是去厨房做饭了。

上一世她能给前男友做了整整三年饭,以至于练就出了一手好厨艺。这一世虽然不再喜欢厨房,但既然林辰、林睿都这么喜欢她做的饭,她也愿意为他们进厨房。

看姚子清去了厨房,林睿微微翘起唇角,笑的真实了许多。

对于姚子清的讥讽鄙视,如今的林睿也已经习惯了。反正她说的不错,他自己也清楚,他之所以故意表现的这么敬重孝顺大哥,只是为了一身作则,让几个弟弟也知道兄友弟恭的道理,让下人们知道规矩。

有道是无规矩不成方圆,他虽然只当了七年的皇孙世子,但他从小就聪慧机敏,母亲也是个表面上傲气,实则聪明之极,很有手段的女人。他又和母亲感情很好,耳濡目染之下,自然比那些与母亲关系不亲近的男孩子多了一些女人比较常有的性情。

比如说心思细腻,又比如说小心眼,鬼心眼等。

但他跟着后院女主人的母亲,学到的最多的还是规矩与威仪。比如说,他的父亲也属于妻妾成群,比较好色的男人。但他们家的后院却远没有一般妻妾众多之家那么乌烟瘴气,而父亲甚至没有落下个多情好色的名声。归根结底,除了父亲还真就不是多情好色之人外,也是因为母亲治理下的后院规矩森严。

以小见大,规矩森严这一条推挤整个家族,乃至于整个国家,都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瞧岂不是乱套了。

真情固然重要,但理法尊卑的约束更重要。

反正,大哥也知道他的心思与想法,就是林瑾也知道,如今多一个姚子清知道了,也不要紧。

“大奶奶,王晓给您烧火吧。”看见姚子清进了厨房,王晓丢下手里的活,也跟了进去。

这是一个很独特古怪的孩子,一方面似乎心思很深很极端,较一般孩子早熟,另一方面却又很稚嫩单纯。对于姚子清,他有种特别的依恋。若不是姚子清年纪不大,他们又身份差别太大,他恐怕要把她当娘亲了。

林辰见了,干脆也去帮忙。

三个人合作,不到三刻钟,三荤三素一汤,外带一叠薄饼便摆上了桌。

由于地盘紧张,这里的餐桌是一张不太大的圆桌,就摆在厨房里头。

林睿停下手里的活,在小六子的伺候下洗了手,来了厨房。按照林睿的讲究,他们家没有丫鬟,那么小六子和小顺子是要兼职丫鬟,伺候他们用餐的。可是姚子清实在不喜欢,吃个饭还要别人布菜夹菜。所以,便只有小六子立在林睿身边伺候。小顺子则继续看他的铺子。

王晓通常适合姚子清、林辰一起吃东西的。但有林睿在,王晓是不允许上餐桌的,只能独自盛一份菜,在角落里吃。

以前,林家几兄弟吃饭时严格遵循‘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但林睿在与几个生意场上结交的朋友吃了几回酒之后,便第一个打破了这一习惯。

“听说你的新东西卖的很不好?”林睿一边惬意的享受美食,一边笑眯眯的问。

“嗯。”姚子清淡淡的道。

东螭国以白艳为美,为了让皮肤的‘白’,他们不惜使用涂抹铅粉这样对皮肤有损的东西。而她制作的新产品,大都是以养护滋润为主,就算具有美白乌发抗皱等功效,也不能立竿见影,要长期使用才行。

当然,她要是加大异能,也不是不能提高效果,但那就太妖孽了。

“十里镇还是太小了,你那些东西若是在东洲城,或者是在京都,只要坚持下去,卖出名堂,就是价钱再贵上十倍,也有的是识货之人。”林睿有些抑郁挫败的道。

没有自由还是不成啊,就算他们有天大的本事,被困于一隅,束手束脚的,也难成气候。

林辰平静的道:“你们就知足吧。想当初,我们连饭都吃不饱之时,不是想着只要顿顿能吃饱穿暖,不用为看病住房这些事情而发愁,就已经很满足了吗?比起一般人,我们已经过的很好了。”

姚子清忽然嘿嘿一笑,道:“大哥,你这话说的。人就是因为不知足,才会努力上进啊?吃饱穿暖可从来不是我的最终目的。我想要的从来都是舒适惬意,安逸自在。吃得饱,穿的暖是为了舒适惬意,安逸自在。但想要真正的舒适惬意,安逸自在,光吃得饱,穿的暖还不够啊。就目前来说,我能想到的只有挣更多的钱。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更多的银子,自然就能更加舒适惬意,安逸自在了。”

林辰深深的看了姚子清一眼,没有再说话。

林睿就夸张的多,在大哥和姚子清跟前,他已经懒得掩饰自己了,甚至有些破罐子破摔,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反正他是什么样的人,这两个人已经很清楚了。

“大嫂,你这追求倒是……我也喜欢舒适惬意,安逸自在的生活。我想,很多人都喜欢这样的生活吧?但让我真的每天懒散清闲,猪一样混日子,我却是受不了。我就是个劳碌命,只要劳碌有回报,劳碌就能让我觉得安逸自在。”林睿有些感慨,又有些嬉皮笑脸的道。

“我知道。”姚子清也不怎么正经的道。但她心理却是真的认同林睿的话。这小子太要强,是个闲不住的人。他喜欢忙碌,喜欢奋斗,喜欢冒险,喜欢刺激,但是种种的喜欢,都是为了收获。如今,他努力奋斗,想要收获的是财富,或者说是银子。

“那你们有什么打算?”林辰风眸漆黑深邃,但脸上却戴着只有面对家人或者尊重的客人之时才有的浅笑,一副淳厚温和的大哥范。

“能怎么样?”林睿郁闷的皱眉,“以我们这身份,就算是有能力,也不可能把铺子开到京都去。就是东洲城……除非我们能找到一个可靠的合作对象,躲在幕后,不然也不行。”

这本来是一个无比沉重悲愤的话题,但是这些天下来,姚子清和林辰已经能做到至少表面上平静以对,心如止水了。就是林睿,也只在他们跟前时,会毫不掩饰露出如此之色来。

林辰淡淡的瞥了小六子一眼,道:“你不用伺候了,去给小顺子送吃的,和他一起吃东西吧。”

小六子一愣,先看了一眼林睿,然后便立刻恭顺的笑着,去给小顺子送饭了。

“还有那个呢,你也去和小六子一起吧。”林睿一指王晓。

王晓可能是当乞丐是饿肚子饿怕了,吃起东西来特别快。作为一个下人,又有一个林睿这样严苛刻薄的主子,他吃的东西自然不会太讲究。六样菜被一起盛在一个大碗里,汤暂且没有他的份,一手拿筷子,一手拿着两张薄饼。只这一会儿的功夫,他便已经将一半的事物吃下了肚子。

听了林睿的话,王晓有些黯然的起身,看了姚子清和林辰一眼,便恭顺的答应一声,端着大碗,沉默的低头走了出去。

“你们两个……那小子是我买的奴仆,不是给你们买的干儿子。以后还是严厉一点的好。别把他惯坏了,或者惯出野心来。”林睿对于大哥和姚子清待王晓的态度,极其不满意。要知道,人都不经惯。一些奴仆若是被惯坏了,或者抬举的过份了,难免会生出野心与傲气来,心高气傲,不服管束事小,叛逆不忠事大。

林辰看了姚子清一眼,他虽然宽厚,但也知道规矩与本份的重要性。不过,姚子清喜欢惯着那孩子,他又喜欢惯着姚子清,又看那孩子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大问题,便也就由着姚子清胡闹了。

林睿摇了摇头,觉得姚子清毕竟不是高门大户,真正的世家大小姐,在这方面严重欠缺,不适合当一个合格的当家主母。好在,他们家现在只是小门小户。感慨完了之后,才道:“我想那死棺材也许真的不打算搭理我们。毕竟我们已经沦落到了如此地步,他再赶尽杀绝没有必要,又容易惹出麻烦。听说,他这两年也不好过,正韬光养晦装孙子呢。”

第八十三章

“太子怎么样了?”林辰问。

“那样要德行没德行,要才干没才干,猪脑子一个的货色,能有什么好?听说,这两年也混的很不好。如今混的最风光的是老七。那货就算不被老五给挤下去,也会被死棺材背后捅刀子,不会有好下场的!”林睿说起仇人,刚才那气呼呼的样子反而没了,又露出那曾经令姚子清无比鸡蛋的笑容,温和而又渗人,笑里藏刀。

听林辰说的,当初他们父亲之所以落得那么惨,明面上是太子害的。死棺材皇甫嵩则表面上是太子的中党,脑子比太子更聪明,心机比太子更深,又比太子更狠毒果断,没少在太子背后推波助澜,暗中使坏。至于他们口中的老七,因为当时还只是个少年,保持着一份纯真,又没有多大的能量,倒是可以完全摘除在外。

“嘿嘿,”林睿忽然幸灾乐祸的笑了,“说起来,我们那几位叔叔,除了几个比我们还小的小孩子,如今都跟当年父亲后院里的女人一样,闹得可热闹了。虽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今年南边的祸事,后果如此严重,他们应又如此那么迟钝混账,那些人的闹腾也功不可没呢。就是不知道老头子看着他的爱子们,一个个这么欢实,心里是个怎样的滋味。”

虽然没有明说,但他的眼神里明晃晃的表露出一个讯息,那就是巴不得那些人闹腾的更欢点,最好能一个个的作死,然后把老头子气死,甚至巴不得老头子的万里江山也被他们闹腾死。

他从小就是个聪明狡猾,笑里藏刀之人,到如今就更没有什么忠诚与忠心了。

“唉!”

林辰长叹一声,连皇室宫廷,王孙贵族的一些隐私秘闻都可以用钱买得到了,可见如今的东螭国已经破败到了什么程度。林睿所想,还真有可能成真。而他,看着弟弟如此苦恼不得志,听着爱妻那美好的愿望,也不想再愚忠,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他也很高兴的。

他曾经只希望父亲能够有平冤正名的一天,不能为东螭国立了那么显赫的功勋,见过却落个身败名裂,被后人唾弃的下场。可如今,他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也对那些人心冷了。

只是,父亲不能平冤正名,他心里始终会觉得很遗憾。

林睿又和两个人说了一些有关千金楼的事情。这个千金楼属于江湖组织,靠贩卖消息为生。以前东螭国国力强盛,吏治清明之时,这种有损国家利益的非法组织,虽然消息灵通,但隐藏的很深。但最近这些年,千金楼等一些江湖组织名声越来越响亮,能量越来越足。千金楼甚至放出狂言,只要有钱,天底下没有他们不知道的消息。

林睿的消息都是从千金楼买的。因为涉及到皇室宫廷与储君之争,价格可不便宜。好在东洲分楼的楼主,说什么钦佩安王的才德,感念安王的功勋,念及他们的身份,可以给他们打八折优惠。

“大哥,就我知道的这些消息,就花了二百多两银子。如今,我们的账面上,还有三百多两的欠账呢。”林睿道。

所以,他们必须财迷啊!

吃完饭,林睿没有多停留,便回了林记。

王晓看林睿走了,才来了后院。

姚子清正打算连夜干活,再赶制一批新货,看见王晓,忍不住皱眉。这些天王晓吃得饱,穿的暖,按说应该长点肉才是。可他看着依旧面黄肌瘦。知道他是饿极了,吃东西时总是吃的太多太快,反而伤了脾胃,影响吸收,适得其反。

“林辰,你教王晓拳脚功夫吧。”姚子清道。正好可以帮他消食开胃,胃口大,消耗大,需求大了,多吃点就不至于吃伤了。

“好。”林辰点头。虽然王晓只是个下人,但培养好了,却能成为他们的一大助力。

最近,林辰一直坚持修炼从姚子清那里学来的‘内功心法’,收获颇丰。本来,他当初已经打牢了基础,开始跟着父亲修炼内力了。但却在那场变故中,被人所害,不但修炼出的一点内力被废,还不能再重新修炼了。好在他天神神力,就算没有内力,身手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嗯,既然姚子清如此喜欢看重王晓,他就把王晓当徒弟好了。论忠心,徒弟总比奴仆更可靠吧?

一听林辰要教他功夫,王晓不由得眼眸晶亮,期盼兴奋不已。

几天后,林睿倒腾货物,虽然挣了些钱,但他还是不满意,便带了一些姚子清新作的东西,去了东洲城。又一次做起了推销。当然,就算如今的林睿脸皮比当初厚多了,但终究有些放不下过去的矜持与自尊,还是带着曾经帮他推销过的陶小幺。

天一天比一天冷,树叶开始发黄,冬天就要来了。

林冽和林煜进山已经一个月了,他们预想中的灾祸并没有发生,林辰便想要进山去接他们回来。

哪知,林冽和林煜在山里呆不住,自己回来了。

冬天地里没多少活好做,在家里歇了一天之后,两个人便来了十里镇。

一大早的,姚子清实在不想再干活,便替下小顺子,让小顺子帮她去干活。

小顺子是她亲自选的。就像林睿很看好小六子,而小六子也确实没有让他失望一样。姚子清和林辰都觉得,小顺子论机灵聪慧,其实不属于小六子,只是不如小六子那么爱表现而已。而小顺子也确实没有让她失望,在学习方面居然很有天赋,已经将姚子清的手艺学了个七七八八,除了处理加工,提炼原材料之外,其他的活完全能够胜任。

林辰自然不会闲着,也在后院帮小顺子。

如今,他们开的可是胭脂水粉铺,三间门面全是用来卖胭脂水粉的,需求量是以前的十几倍,再加上要给林记杂货铺和周掌柜那里供货,每日都不得清闲。

辛亏他们的生意没有预想中的红火。

姚子清学着林睿的样子,在柜台后放着一个摇椅,没有人的时候便摇啊摇的,手边放着一盏茶和账册,柜台下的抽屉里则是几个匣子,都是装钱用的。先来无事,她便会数钱。

今天,生意又比昨日兴隆了许多,只一个上午,居然卖出去了三十七两的货,而这些货的成本还不足二两银子。所以,数起钱来,姚子清觉得格外愉快。

半个月下来,买铺子的二百两银子已经挣够了。

照这么下去,他们的生意会越来越好,他们离家财万贯的日子似乎并不远了。到时候,她要盖一座很大很漂亮的园子,然后买很多田地奴仆,挣钱的事情,既然林睿那么喜欢,就交给他好了……

正在美滋滋的做白日梦,林冽的大嗓门忽然出现在铺子外。

“大哥——!大哥!大嫂!我们来了!”

姚子清站了起来,正好看见铺子外几个衣着讲究,头戴帷帽的小姐在两个俊秀少年的陪伴下,要来铺子里,却被林冽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又看林冽衣着粗陋,背着个竹筐,筐里散发着整整血腥味和一些怪味,不由得便躲出去老远。

“云浩方,这就是你说的那家铺子?”一个瘦弱素净,青衫单髻,头上只插着支玉钗的病美人不由得蹙眉,露出嫌弃之色来。

另一个肌肤晶莹,面如满月,一身湖绿色,同样打扮的朴素,但却艳若牡丹美女也看着‘红妆’的匾额摇了摇头,道,“哗众取宠而已。这门面匾额虽然好看,但却过于浮华俗气……”说到最后,声音却小了下去,不如一开始淡然笃定。

“我倒是觉得这匾额着实做的好,虽然浮华艳俗,但极具韵味,有种难以言说的意境,就是字写的一般,欠缺火候。”两美女旁边,一个只有十二三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