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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莫菲菲-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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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残忍。
莫菲菲震惊了,原来他的成长居然沾满了血腥。或许,成功者的手总要沾血的,自己也应该改变了,不要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有什么办法呢,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死,只要是个思想正常的人都会让别人死。想要不死,你只能变得更强,莫菲菲对自己说。
从最初的震惊、抗拒到习惯、接受。看着他们杀人,莫菲菲已经会这样想:我们是替天行道,是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
难道,死去的就不是生命?为什么有些该死的人死了而更多该死的人却好好的活着?是因为那个该死的人有让要他命的人死的能力吗?我是不是该死?不管该不该死我都不想死,那么,就让要我命的人去死吧!
莫菲菲知道那个善良的少女离她远去了,她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又有谁会像以前一样呢,人总是会变的,否认是因为不敢正视。
她不再怄气,在一个适当的时候,自己开口说了话。他们一点都没有诧异,因为他们知道,她迟早会想通。想通了,她就长大了。在现代的时候,所经历的最肮脏的事就是钱权交易,见过的尸体是火葬厂里化过妆的,苍白、平静。要在这个社会立足,观念不得不改变。
在几次交战中,他们共杀了近一百人。沈天启的武功居然是意想不到的高,莫菲菲猜大雪小雪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无论如何莫菲菲死守着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亲手杀人。
穿过大山,贼子也少了。做坏事,自然会选择见不得光的地方,脸皮厚的人除外。由此可见那群贼也不是坏得彻底。为什么有人要去做贼?因为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房子住。什么都没有了,杀个人算什么?出来才知道,我朝并不如京城里表现的那么歌舞升平,坐在庙堂之上的人,可会想到?莫菲菲想起那个温和而睿智的男人,他的心里是不是装着天下呢?
路边的树越来越少,黄土越来越多。经过五十三天的跋涉,他们终于风尘仆仆到达郓州。
郓州是与西吴国接壤的小城,人口近五万。自古这就是西域到达中原的必经之路,来往的客商很多。最初只是一个驿站,有人留下做生意,慢慢形成一个小镇,更多人被吸引到这里,小镇规模扩大,变成一座城市,朝廷也派了官员进行管理。管理也没用,由于太过偏远,官兵很少,城四周都是看不见边际的黄土,又没有城墙,于是经常有马贼骚扰。
“当马贼来骚扰的时候反应快的商家、百姓就赶紧关门,在路上躲闪不及的客商就会被洗劫一空,如果不反抗大致不会有性命之忧。他们抢完路上的人就走,也不多逗留,更不会打家劫舍,为啥?因为隔三岔五就要来,把鸡都杀死了哪里来的蛋?马贼走远之后,官兵们才会打开紧闭的衙门,冲出来假装追赶一阵,自然追不到。”
以上是莫菲菲他们吃饭时饭馆的店伙计说的。
“看几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吧?得小心。如果听到有夹杂着铃铛的马蹄声,就赶紧躲,那是马贼来了。实在躲不过千万别反抗,当是花钱消灾吧。”
他们笑着谢过伙计的好意。吃完饭,沈天启和端木说要去拜访熟人,大家晚上在客栈碰头。于是莫菲菲和小林子、大雪小雪四人准备去城里逛逛。
说是城,其实规模与中原的小镇差不多。朝廷法令颁布后,对这里的交易有什么影响呢?莫菲菲要去寻找答案。
街上非常热闹,道路两旁是一些小摊子。莫菲菲凑过去慢慢看,粗糙的瓷器、丝织品、一些玛瑙、珍珠首饰,就是这些人撑起了郓州的经济?她皱眉,很多是邻国进来的稀罕物没错,但是这么一点点,根本不成气候。随便问了个小贩:“我想买几百斤茶叶,你这有不?”
“客官您不是说笑吗,我们小本生意哪有大量存货,您要多的话,就去榷场,大商贩都在那。”
“榷场?怎么走?”
“这条路一直走,到了第二个路口左转就看到了。”
他们马上兴冲冲(准确说只有莫菲菲一人兴冲冲)朝他指点的地方走去。榷场应该是类似交易市场的东西吧?
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个四周用石头砌成的矮墙圈起的地方,顶棚悬下来两个大字:“榷场。”里面商家和刚看到的果然不是一个级别,货品有用木板车装着,有用大箱子装着。琳琅满目,有瓷器、丝绸、纺织品、茶叶、糖、书画、珊瑚、玛瑙、珍珠、胡椒、香料、琉璃、人参、药材、酒等。看得出来一部分人是中原来的客商,一部分人是外国客商。
现在大宗交易全部要在榷场进行,同类物品由官府进行核价,避免了哄抬价格受骗上当的现象。成交后双方都要给管理榷场的机构交一定的交易税。公平、公证、公开。榷场四周也派了大量官兵把守,避免马贼来抢劫。
莫菲菲转悠到一个卖葡萄酒的外国商人面前,打算先买两瓶葡萄酒喝喝。整天喝白酒,腻了,想换红酒。
那商人鄙视对莫菲菲说:“两瓶,到外面去买。我这里一桶起卖。一桶一千两银子。”嫌我没钱是不是?她示意小林子拿出一千两银票,今个儿老娘就拿红酒洗脚了!
那商人果然见钱眼开,口气马上不一样:“您刚才买的是10年份的,我还有20年的,要不要?”(红酒和白酒不一样,不是年代越久就越好,而是要看好年份,本文纯属瞎编请勿较真)
“你有50年的我就要,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有。”莫菲菲随口开玩笑。
没想到那商人却当了真,悄悄对莫菲菲说:“50年份以上我们当然有,不过照例在没进榷场前就全部卖给云先生了,你想喝,找他商量一下或许可以让点给你。”
莫菲菲大吃一惊,又转了几圈,装出一个大商人的样子,还让大雪把银票拿出来到处现,所有人都知道了他有钱,不是看着好玩的。但当莫菲菲一提出要的货比他们现在摆出来的多几倍的时候,他们纷纷摇头,说没有那么多货,他愿意花钱的话,可以去找云先生。所有人最好的货在没进榷场前都集中到云先生那里了。
云先生是谁?
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怀着疑问回到下榻的客栈等待沈天启,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那位神秘的云先生是谁。
边陲小城的设施果然落后,莫菲菲嫌恶地盯着看起来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桌子,透过弯曲的裂缝甚至可以瞧见桌底大雪的臭脚!不禁怀念远在京城的如家客栈里用上好花梨木打造的桌椅和身穿统一工作服彬彬有礼的伙计。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大城市里跑,城里的花花世界即使享受不到,远远看着也心旷神怡。
花重金买来的那桶葡萄酒被放置在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小林子问:“少爷,难道我们要扛着这桶酒回去?”
难怪他有一问,他们骑马来,如果也骑马回的话,这桶上百斤重的酒根本无法带走。
“当然不,酒买回来自然要喝完才是。”莫菲菲吩咐伙计拿几个玻璃杯来,伙计倒也识得什么是玻璃,却还是抱歉跟她说小店没有,不过门口几个外国人或许有卖。旁边几个人还在雾沙沙什么是玻璃,莫菲菲一时跟他们解释不清,吩咐大雪去外面客商中问问有没有玻璃杯卖,有的话不管多贵都买回来。
“为什么要玻璃杯,用普通的酒杯不行么?”小林子不理解了。
“葡萄酒重在色、香、味,它的颜色非常耀人,喝的时候最好盛在玻璃杯里,一边喝一边欣赏才是最大的享受。”
“不明白……”
从来没有见过葡萄酒的人,怎么会明白“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一副怎样的情形!
过了半个时辰大雪才回来,幸不辱命捧着几个玻璃杯。他猛灌了几杯茶水才说话:“问了好多家才找到,最后只剩下六个,我全买了。”
几个人的眼光都聚焦在玻璃杯上。小雪好奇敲了敲,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来玻璃杯就是透明的杯子,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杯子。”小林子喃喃自语。
莫菲菲叫伙计去把杯子洗净,拿来一个酒勺,盛了五杯出来。鲜红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杯子中流转,举起来对着亮光,折射出诱人的光芒。轻轻摇荡,闻一闻,满鼻馨香,含一小口在嘴里翻滚,柔滑、丰满、醇厚、浓郁……美好的感觉袭击着她的味蕾。莫菲菲仿佛又坐在自己现代家里的真皮沙发上,一本书,一杯酒,一盏灯,一个人。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正要沉醉得不能自拔的时候,旁边传来刹风景的声音。
小林子:“这酒好像血哦,少爷你怎么喝得下去。恶心。”莫菲菲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大雪抱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小心翼翼抿了一口,下结论:“这酒怎么这么酸,不会是变质了吧?”
小雪则用喝白酒的豪爽一口气干完了,抹抹嘴:“有点酸,有点涩,又有点甜,恩,像没成熟的杏子!”说完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贴近的形容词兴高采烈。
莫菲菲的头上挂满黑线,夏虫不可语冰,跟这群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她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享受起一种“独孤求败”似的孤寂。
小雪突然厉声叱喝:“你是谁,想干什么!”
莫菲菲抬头一看,乖乖,帅哥!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外国大帅哥!
那人仿若见到亲人般眼前一亮,一屁股坐到小林子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子,连声说:“噢,当然,谢谢~”端的是一口不甚标准的汉语,堪堪可以辨别得出他说的是什么。
看来是个中国通,莫菲菲立刻换了汉语和他交谈。
小林子不停往旁边挪呀挪,都快掉到凳子下面去了,外国人体味重,古代外国人更重,难怪小林子乍一闻不习惯。
那外国人不以为杵,自己给自己盛了一杯酒开始和莫菲菲聊起来。
原来他叫古拉格•;扑秋,来自欧洲一个小国,今年28岁。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祖父是一位学者。他自小跟着祖父饱读诗书,并学会了几种语言,对神秘而富裕的东方有着无限的憧憬。跟着父亲经商几年后,打算到东方游历,学更高深的知识,带回家乡没有的先进的技术。
“你双亲健在,居然会让你到那么远的地方来,他们不担心么?”习惯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小林子显然不能理解西方人的冒险精神。
“不”,扑秋说着不动声色干完一杯酒,自然而然又去倒了一杯。除了莫菲菲没人觉得葡萄酒好喝,因此他们也没有丝毫制止的意思。“我的父母为我自豪,他们鼓励我出门长见识。”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的个性往往能影响孩子的一生,如果所有父母都如此开明,那个民族就一定不会被湮没。
他们一边喝一边聊,其余几个人正无所事事间,沈天启走了进来。
小林子双手乱挥:“沈公子,我们在这边。”
伙计给他们换了张大桌子。沈天启落座,奇怪他们怎么和个外国人在一起,还没来得及问,小林子就很殷勤倒了两杯葡萄酒递到他和端木面前。这小家伙是要看沈天启丢丑吧。
沈天启自然接过,品了一口,赞道:“波斯出产的上好葡萄酒,美!”
端木则是和小雪一样,闻到酒味一饮而尽,然后吐舌头:“什么怪味,真难喝!”
沈天启:“……”
小林子好歹看到有人和他们一样不识货,心理终于平衡了。莫菲菲对沈天启的敬佩多又了一分,好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呢。
莫菲菲把他和扑秋相互介绍之后,迫不及待问起在心底盘旋了很久的问题:“沈兄,你知不知道云先生是谁?”
沈天启看着莫菲菲,想不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斟酌了一会才告诉她:“云先生,是边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也不为过。几年以前他就开始真正掌握边境的贸易。南来北往的大客商最值钱的商品必须与他交易,他给什么价钱别人休想还价。曾听说有商人联合反抗,结果全部被杀死挂在城口大树上示众了几天。好在他给的钱还不至于低得离谱,至少能保本,所以商人们渐渐就习惯了。四成商品低价卖给他,剩下六成还能卖个好价钱,总比尸骨无存好。给他变相上贡后,在这里交易也将得到保护,甚至马贼都不敢抢已经上供的商人(他们抢的基本是街上的小贩和行人)。官府好象是受了上头指示,一直对他客客气气。”
“他从来没有以真面目示人,有些人说是男人,有的说是女人,有的说是老人,有的人说是青年,莫衷一是。我们沈家情报还算强,也没有探出他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是一个危险人物,凡招惹过他的人,全部不得好死。上次我来郓州的时候因为生意小,没被他看上眼,所以没有打交道的机会。对了你为什么会问起他?”
莫菲菲说起今天在榷场的事,表明只是好奇而已,他才放下心来。
第四十七章 古代八卦党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七章 古代八卦党 扑秋原本一直在旁边闷头喝酒,等莫菲菲们说完后,忽然语出惊人:“我见过云先生!”
然后他就发现,他们几个迅速把头凑到他跟前,身后也“呼啦”围上了一大帮人,全是刚才在客栈里闲聊、喝酒的客人。扑秋的长相原本就非常惹眼,进来时已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看他和莫菲菲他们说笑,其实很多人都在支棱着耳朵听他到底说什么。谁不好奇啊,外国人是天天都可以看到的么?都想看个细,然后回去向熟人吹嘘。
扑秋显然有点傻眼,不习惯被众人如此围观,反而说不出话来了。莫菲菲他们还没急,周围的人倒先急了。
一个小商贩样的中年人催促道:“你这个外国佬倒是快说啊,云先生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高大威武的大汉?哎呀真是急死人了!”一副恨不得自己来说的架势。
扑秋尚要开口说话,旁边有人不乐意了:“胡说,云先生分明是一个手拿鹅毛扇的儒雅男人,智慧堪比诸葛孔明!”
“呸!你知道什么。我媳妇的远房表哥的姑父说他见过云先生,是一个长着山羊胡子的六十岁老头子。”
“你们都别和我吵,我这绝对是内幕消息,有个在衙门当差的朋友告诉我的,其实云先生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是为了行走方便,才掩人耳目起了‘云先生’这个外号。”
“你胡说!”
“你骗人!”
“如果我说的不是真的就天打雷劈!”
他们几个悄悄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确如刚才沈天启说的,这个云先生身份还真是神秘,坊间传言就有那么多个版本。没想到古代人也具备这么强的娱乐性,一个个都有掌握明星独家隐私内幕的笃定。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之前想办份报纸的模糊念头越来越清晰,或许可为之。
眼看就要喧宾夺主了,莫菲菲重重咳了一声,指着扑秋说:“大家安静!我们听他怎么说!说完大家再讨论好不好?相聚就是有缘,店小二,拿杯子来,我请大家一起喝新买的波斯葡萄酒。站着多累,大家还是回座吧。我让他说话大声点,保证所有人都可以听得到!”
众人一听有免费酒喝,还是难得一见贵得要死的波斯美酒,马上全部坐了回去。伙计给大家换上干净杯子,没有玻璃杯只好拿普通酒杯代替,可惜了她的酒。反正也喝不了那么多,干脆大方点算了。
众人端着杯子小心翼翼喝着,有人皱眉有人新奇,但是都没有发出声音,生怕错失了一个字。
扑秋在众人瞩目中开始娓娓道来:“那是去年冬天,正是一月下旬,北风呼呼刮着,还下着大雪,我觉得很冷、很冷、很冷……”怒,有人脱下臭鞋子砸到他头上:“再说废话老子剁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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