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连锁黑店-第8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尽管犀兽带来了灾难和损失,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益处。这野兽皮骨坚硬,筋坚韧无比,可以用来制作盔甲、弓箭,打造的兵器犀利异常,实在是难得而罕见地材料。肉发酸,不能食用,但是此刻盘旋在天上的两只肥鸟却每天可以吃下一头犀兽,所以,省却了不少鸟粮。却说这两只鸟,别看它们外表如此笨拙,却正是传说中地凤凰圣兽。
两只鸟盘旋了一周飞回孤千城的肩膀之上,忽地,打了一个饱嗝,发出七色霞光,一会儿光芒褪去,只见两只鸟羽毛乌黑,模样像喜鹊,头顶上顶着三根皇冠一样的翎毛,尾羽有三根金色,长长地拖着,直垂下来盖住了两只肥鸟的大屁股。它们从凤凰蛋里面孵出来,一只为凤,一只为凰,凤认了孤千城为主,凰的血管里可能流淌着连城的血,所以比较难教化,也不服从命令。这几日两只鸟有些长大,特别是凤吃饱了犀兽的肉会发出一阵金光,虽然较弱,但说明它已经有将要进化的迹象。
想起那个执拗的女人,孤千城不由叹了口气,他肩头的凤也学他叹气,尾巴一抖一抖的,模样煞是可笑,凰不安分地跳来跳去,一会儿落在凤的头上挠它的羽毛,一会儿落在孤千城的臂上,在那里寻找着缝隙啄来啄去。
“皇兄。你说这些犀曾到底是从哪来地?为什么每天都杀不完?我们要多捉一些弄皮制盔甲。还是干脆一把火烧了山头?”孤历在旁难得正经地问道。他地脸沾了一些血星。从剥好地犀兽皮里抬起头来。一双眼睛还在骨碌碌地四下寻找可以剥地皮。
孤千城没有回头道:“它们从深渊出来。看来只是一些低等凶兽。只要找到来源封死出路就可以杜绝犀兽源源不断地跑上来。现在先守住这里不准任何人靠近。我要下去看看。”孤千城站在悬崖边向下望去。黑雾弥漫地山谷深处。不时传来阵阵啸声。虽然常人地耳朵听不见这些。但他却能敏锐地感觉到有危险地东西依然潜伏在那里。皱了皱眉。他命令士兵留下一队原地看守。另一队随孤历返回山下。此地过于危险。他不想孤历留在这里。尽管这小子极需要磨练磨练。
一听到这样地指派孤历却不服。好不容易能跟出来见世面怎么能这样无功而返呢?他立刻就跳起来揪住孤千城地袖子:“为什么皇兄?你看我至少可以收拾打扫拣拣垃圾什么地。我……我还是有点用处地嘛!”
“你快回去。免得不小心丢了性命这里可不是好玩地。”
“可是我……”黑衣少年还想说什么。忽然“嗷叽叽叽……”一阵轻蔑地鸟叫声传来。孤历转头去看。见又是那对肥鸟拿屁股对着他摆来摆去。人看不起他就算了。就连鸟也敢拿屁股对着他。这少年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就想拔两根鸟毛下来。被属下死死地拦住。话说这一人二鸟地恩怨在许久以前就结下。凤凰刚出生地时候肥肥丑丑而且浑身无毛。有一次被孤历逮着取笑了一番。没想到就这样被记上了仇。这对鸟如今没事就来光顾他家地厨房。偷他菜地地灵芝果吃。那灵芝果是孤历好不容易从青丘国弄到。据说美容养颜增加功力。本来他还想留着当作镇宅之宝。结果每开一次花结一次果就被偷吃个精光。最可恶地是它们还经常在王府地房梁上拉屎。弄得一地鸟粪臭不可闻。孤历早就想把这两只给宰了炖汤喝。也尝尝凤凰肉地味道!
就在一人二鸟斗鸡似地互相凝视地时候。忽然。狭谷深处又传来两声低沉地兽吼。
“终于出来了!大家小心,散开退到安全的距离。”
孤千城大袍一展,众人只觉得一阵飞沙走石,劲风卷起的沙砾磨擦得人脸颊吃痛,再睁眼时,只见一抹白色身影纵身跃下悬崖,众人无不大惊失色!
“快!找人放绳索下去!”孤历大喊。
一百九十二章:蜀山南
“你们只管守着上面,不用担心我,稍后便会回来。”孤千城的声音从下面传为,孤历只觉得耳朵一阵嗡嗡,声音大得如同在耳边回响,再看众人亦是一副同感的模样,他便爬到崖边,对着深渊一声大喊:“皇兄!要小心啊!”
“要小心!要小心!”隆隆回音在四壁撞击回响。
“哎,我还是不放心,你们去多找些绳索来。”孤历对着黑漆漆的峡谷深处眨眼,又转过身对那些训练有素的黑甲兵说道,却见他们早已开始伐木结索,有的已试着借助绳索往下攀爬。峡谷深不见底,黑风阵阵吹得人头昏眼花,很快就有人失足掉落,幸好被坚实的绳索缠住,又被人拉了上来。他们发现要下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正因为如此,更加担心主上的安危。对所有人来说,孤千城身上背负着整个沧流国的命运,一个王朝乃至沧流国千秋万代的兴衰,尽管人们如天神一般崇拜着他,但毕竟凡人还是凡人,血肉之躯的力量怎么敌得过崖下根本无法预知的危险,可一时间他们无计可施,只得继续搓长绳索,寻找下崖的途径。
孤千城在悬崖峭壁间掠过。白色的身影乌黑的发丝如同在水中飘起,在云雾中若陷若现,他的足尖轻点崖壁间可以借力的支撑点:树枝、巨石、长藤、峭壁,如同一只大鸟从上空飞了下来。
惹得底下不知哪个家伙发出一声欢呼:“啊!神仙!”
“神仙快来救我!”
只见这喊救命的家伙,方方正正一张脸。大眼睛高鼻梁,身上穿地衣服早已经分不清款式,上衣破得七零八落,裤子也被撕得一条一条,露出一身健壮结实的肌肉,模样十分狼狈。再看他后背似乎被猛兽挠了两爪子,现出几条红通通的抓痕,此刻正一脸汗水其衰无比的模样,爬在一颗从岩石中长出的大树上,底下被十七八只野狼和一只金眼狼王包围。周围全都是狼尸。
狼王一直在树下徘徊。目露凶光地看着他,群狼则伸长了脖子仰天长啸,为狼王助威。只听那汉子嘟嘟囔囔地道:“你娘!老子沦落到此,只想借宝地吃块狼肉而已。用得着呲牙相向吗?早点交出一只狼崽子,就不用俺大开杀戒了。”听语气敢情是他先招惹的野狼群,忽然,汉子抓着的大树咯吱一声脆响,他正得意间抬头往上一看,老树的根部有点儿松了!这一看把他吓了一跳,还没有休息够呢,现在要是掉下去肯定得成了群狼的点心,这些狼虽然他不看在眼里。但那金眼狼王确实厉害,秦庄与它对峙了几次竟然没有讨到便宜反而被它用爪子挠了两条血淋淋的爪子,想起自己最近倒霉,秦庄忍不住狠狠往地上呸了一声。谁料金眼狼王仿佛能听懂人言,忽听他提到小狼崽子,它原本闪烁谋算地眼睛里忽地又凶光大起。蓦然跃起数丈之高张嘴就咬!秦庄还没从树干即将被他压断的震憾中回过神来,狼王忽然跳起来几乎咬中他的肚子,被他飞起一脚踢开,饶是如此,只听嘶拉一声,一条裤管就这样被锋利的牙齿撕了下来,一朵大汗吧嗒。从秦庄地额头滚落。
他拍了拍胸口。又往上爬了两下,找到一处较为稳固的落脚点。才道:“还好还好!差点被你这畜生啃去一块肉!”
狼王见目标又一次躲到更高的树上,不由愤怒地在原地打转。呜呜咆哮,嘴里喷出火焰向秦庄烧去,奈何每次都差一点儿,树上那汉子挤眉弄眼地朝它扮鬼脸,激得它更加愤慨,连连咆哮。
看到这里大家已知道爬在树上的汉子正是往楚国而去的秦庄,至于他为什么又出现在此地,说来话长,却说当日他兴匆匆越过沙漠直奔楚国,不料路上发生了一点儿变故,一路尾随他的黑衣人们全都返回了秦国,不再跟在他屁股后面乱转,秦庄顿时感到无比轻松。这日他到达了楚国与沧流国交界之地,忽然想起就这样两手空空去楚国投奔故人,将来还要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多少有些过意不去,便想起有什么礼物可以带去相送呢?都说沧流国边境望陇川凶险异常,然宝物随处可见,他便拐了一个弯,准备碰碰运气去拣一点什么好东西回来。
入川之后秦庄东走西走。好东西地确不少。但碰到一些毒草或是解毒草什么更加稀罕地他却分不出来。秦庄那点儿水平只认得一些灵芝、人参、何首乌什么地普通药材。因此只拣巨大地采。越走越往山里深入。不知不觉已翻过了几座山。一日忽然闯入令沧流国人都闻之色变地蜀南山。
蜀南山。因为地处沧流国地边境。且又人迹罕至。向来少有战争。气象和平。山中森林繁茂植被丰沃。山下田地也很适合耕种。但这样一块乐土却没有人居住。望去方圆百里沓无人迹。其原因却是因为此地凶险隐藏在它祥和地表像之下。古往今来不知夺走了多少人地性命。因此人人谈蜀南色变。久而久之。再也无人居信。
蜀南产盅。几十年前。这里也曾经居住过不怕毒并以养盅为职业地苗人。后来整个苗寨在一夜间突然消失。传说他们都被自己养地盅杀死。而蜀南山地毒障也从此开始向四周蔓延。便得树木草叶果实无不带毒。人闻障气即死。吃了或碰了有毒地花果更是会带来瘟疫。祸及到身边及周围地所有人。如此一来就连那些专爱研究毒药和不怕风险想要进山采药地人也有所忌讳。不敢再踏进蜀南山。谁也说不清蜀南山存在着多少致命地东西。人们只知道去了那里地人。几乎没有能活着回来地。
而蜀南山出现食人犀兽是最近以来地事情。这里变得比以前更加凶险。不知情地秦庄只知深入险地采摘巨大地人参。沿途深入。而且他武艺高强。胆子又大。不知不觉走入了这片黑障弥漫。尤为不祥地峡谷深处。
一百九十三章:踩了狼窝
强烈推荐好友禾早的新<;宠宠欲动>;;号1322698;可以从黑店的卦下直通车直接点进去:
宠宠第一级:你是我的宠,你要替我杀怪升级练练功;
宠宠第二级:你是我的宠,你要驮我上天入地冬天剪毛给我做大衣;
宠宠第三级:扫地作饭煮咖啡,还要赚钱供我乱消费;
宠宠第四级:……
女人!够了哦,再废话我秒了你!
啊啊宠宠,不许动!
有兴趣的童鞋们赶快去看哦!宠宠欲动参加八月PK;有票的出票有推荐出推荐啦;有收藏的出收藏;谢谢谢谢啦!
……正文分割线………
靠着一身铜皮铁骨,虽然刚开始被毒气薰得有些晕头转向,秦庄至少还能分得清东南西北,他完全不知危险为何物,而且这厮错有错着,因为牢牢记住了楚连城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最危险之地也是最安全之地,有毒之物衍生之地必然也有与其相生相克的解毒药材,于是他只要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就立刻从附近乱采些植物吃了,被他这样误打误撞,竟然还学会了认不少种解毒草,一路上秦庄都很幸运地胡闯乱闯,采集了满满一麻袋人形首乌、老山参,灵芝,还有一颗他认为只是亮晶晶较为好看的,罕见的紫色雪莲花,其叶瓣通透如水晶,共分八瓣,花叶碧绿迎着光仿佛能见里面有流光隐动。他不知这种雪莲被称为紫晶莲王,经数百年光阴方能孕育出一株,生长在极阴极潮之地,属世间罕见,能解百毒,既然这株莲王在蜀南山中被孕育出来,它的功效便比普通莲王还要神奇。可以压制蜀南山里各种毒物的毒性,不明所以的秦庄只是因为怕压坏了这么漂亮一朵花,所以一直藏在怀中随身带着,使得他幸运地获得了紫晶莲王的灵气滋润,一路上他如蝗虫入境,见到果子就摘。见到野兽就逮,吃的吃的,杀的杀了,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就留起来,简直如同入无人之境,随身两个大麻袋很快就装满了。于是他想到一个办法,用兽皮又缝了几条口袋,能背就背,实在背不动就找了一个山洞先藏起来。话说这里好东西真多,就连狼肉也特别鲜美,这家伙又哪里知道寻常人吃了这些在蜀南长大的野狼肉。早就翘辫子去见列祖列宗了,亏得他运气好,才能活到现在。
不过他就算再迟钝也发现了这里地狼与寻常狼有所不同。它们有着漆黑的皮毛,油光发亮,四肢有力爪牙尖利,虽然狼模狼样,却有一个奇怪的特性,它们会喷火!
就在秦庄准备再一次猎几只野狼来研究研究。终于因为不小心踩了狼窝。引来群狼攻击。人类身上鲜美地肉味似乎更加刺激了它们地野性。连续三天三夜。秦庄与狼群博斗。先前凭着他飞纵腾挪地轻身功夫。一把削铁如泥地好剑。着实杀死了不少野狼。但是狼群越聚越多。它们喷出地火焰烧焦了秦庄地头发。爪子挠破了秦庄地衣服。饶是他自命武功高强。奈何双拳难敌四爪。更何况是不计其数地爪。最后逼得秦庄只得经常停下来休息。才有精力对付它们。金眼狼王非常难以对付。秦庄已经与它交锋数次。没一次讨到便宜。双方势均力敌。而怀里地干粮也剩下不多。
秦庄掏了掏怀里。摸出最后一块烤得焦黄地狼腿肉啃起来。肉味虽然香气扑鼻。但对树下地群狼来说。却更加刺激了他们地战斗。一只只全都扑上来。争先恐后地用爪子挠着峭壁。似乎就要爬上把这个残害它们同类地人类撕碎了扯烂了蜂拥啖之!
秦庄吃了两口肉嘴里哼哼着一首小调。转头去看峭壁间掠走如飞。仿佛一只大鸟从天上飞下来地白衣人。虽然看不清他地脸。但是如此近距离地瞻仰绝世高手地风采。于云雾之中。若隐若现有如仙人。秦庄羡慕地咋咋嘴。发现自己和人家地差距竟是如此大。果然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哪一天要是自己也拥有这样地身手。该多好呐!白衣人并没有来救他。只快速地朝他瞥了一眼。便继续寻找着什么。根本没有理会在下面喊救命地秦庄。似乎看出秦庄并没有什么危险。朝他戏谑地扯了一下嘴角。
秦庄翘着腿坐在树上。有恃无恐地啃着狼腿。没有发现狼王正绕着大树底下兜圈子。呜呜地低咆两声。一双狼目忽地放出狡诈地光。
“啊!啊呀!”
秦庄正吃着肉。没防备野狼一只接一只。叠罗汉似地叠起来。迅速排成了一道狼梯。当秦庄猛然回过头。一道带着碧绿色泽地火焰忽地朝他喷来。同时一道闪电般矫健地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朝他扑来。锋利地爪牙闪过两道比镰刀还要锐利地亮光。
说时迟那时快,秦庄情急向后仰去,身体失去重心就向地上栽去,他正准备借力来个鲤鱼打挺,却发现群狼虎视眈眈,正在地上张大了嘴磨着爪子等候他光临,紧急中秦庄一掌拍向地面,劲风扫过之处带起几片狼毛,同时也打死了一只正在他下方的野狼,他惊讶地发现,这群狼不仅会喷火,而且有智慧!秦庄掌下的一头黑狼口鼻喷血倒在了地上,群狼正待再次扑来,秦庄借力再从地方掠起,如鹞子般腾空而来,踩着几个狼头而过,再一次躲开野狼王的攻击,但是他的衣服头发却不能幸免,被喷出的火焰烧了个干净,几乎连眉毛都不放过,秦庄好险才找到另一个安全据点,对着天空一声大吼:“高人!为何见死不救?好歹看在同类的份上啊!”
随着这一声大喊,秦庄的脑门被人敲了一颗爆炒栗子,抬手一摸,多了一个大包。白衣人正在观察什么,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吵。”
“可是我快要被吃了啊!”摸着被石头砸痛的脑袋,秦庄不由纳闷地想,为何自己会第一眼就觉得这人是一个好人呢?
“我看你是一名剑客,你地剑呢?”白衣人的声音又从上面传来,秦庄发现他用的是传音入密之术,没有看到他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