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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儿的穿越-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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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和葵花子天女散花般地洒了一地。

我惊诧地看着推了我的人,那是个身材高大的壮汉,穿着侍卫服,他旁边还有几个同样服色的人。他们簇拥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高瘦男子和一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

那高瘦男子衣着华贵,腰上挂的玉佩质地极佳。他相貌不算极俊,但面容清矍,一双深深的黑眸炯炯有神。它们似乎具有魔力,不经意间就把你的目光牢牢吸住。

他站在那里不发一言,却不怒自威。看到我躺倒在地,几不可见地微蹙了下眉头,却没有说话。

刚才推了我的侍卫不依不饶,他叫道:“小叫花子,没看到我们爷在这儿,不长眼睛地往上撞!”

什、什么?我不长眼睛?扔瓜子时我还看过的,明明没人,是你们这一大群人突然从旁边的书斋里拥出来,本姑奶奶根本躲闪不及!

我收回被那人吸引住的视线,看向那穷凶极恶的侍卫,正要反驳跟他吵上两句,那人却发话了:“算了,我们走吧!”说着,他看了我一眼,就要转身。那群侍卫也正转身要跟着他离去。

这家伙不知是个什么人,怎么手下的侍卫敢如此凶悍霸道?看我是个小乞丐就不用讲理么?可惜,今天他遇到的不是个真正的小乞丐!

我看着洒了一地的零食和倒地时左手掌被地上的碎石划出的伤痕,那上面已经渗出了细细的血珠。

我陆闵桃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欺负过!这么就想走了?没门儿!

我没有起身,手脚并用地爬过去,一下子揪住了那人袍子的下摆。白色的丝袍被我的手抓出了两个黑黑的手爪印,还沾上了鲜血。

这袍子已经报废了吧,能抵我的零食了!不过我的公道还没讨完。

我呼天抢地地大叫道:“天哪,你还有没有天理啊!我赖痢头自小没爹没娘,靠讨饭过日子,被人赶,被狗推。天天是有了上顿没下顿,长这么大还没尝过糖的滋味。”我故意把“被狗追”说成了“被狗推”,看见刚才推我的侍卫额上青筋直跳,我心里暗乐。

被我抓住袍子的人此时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没有恼怒,也没有诧异。喜怒不行于色?还真有这样的人?他身旁的中年人也是面色平静,眼中却精光闪烁。

这是谁?眼睛好犀利的样子!

现在管不了那些。我装模作样地擦了擦眼泪,偷眼看了下周围逐渐围拢来的人群,他们脸上都流露出怜悯的表情。有门儿,继续!

我又抓住那人的衣摆,哭喊道:“今天,好不容易有一位心善的小姐,给了我这些好吃的。”我抽噎了一下。“这可是我一辈子都没吃过的好东西啊!”我抬眼看着人群,眼泪汪汪的。“可是,还没等我尝上一口就被这群人推搡在地,”我指着洒在雨后的积水里的零食,用凄厉的声音大喊道:“我的糖啊,这辈子吃不到了!这些人好凶啊!我的手腕好痛啊,一定是断了!”我用右手握住左手腕,向人们展示手掌上的血痕。

人人都是同情弱者的吧,看看我们双方,这强弱对比很明显嘛!

我看到人们脸上的怜悯转成愤怒,他们都怒瞪着那一群人。人群中一个年轻人忽然喊道:“这些人钱有势的富人就会欺负穷人!连一个可怜的小乞丐都不放过!”

另一个人道:“这小乞丐多可怜啊,他们不加施舍还打人!”

“对啊,这叫为富不仁!”

“真可恨!”

“太可恨啦!”

“还小乞丐一个公道!”

人群有逐渐向中间聚拢之势。这叫不叫群情激奋?以前看电影时,最佩服那些一演讲就能发动起学生和群众去游行的地下党。没想到我也有这等才能啊!

由此也可以看出世上还是穷人多,所以一遇富人在街上行凶,总会有一群穷人在旁边打抱不平。

那些刚才还很凶悍的侍卫看到自己一行被这么多人包围在中间,而那些人大有一言不合就要群殴之势,都有了些底气不足的样子。那人的眉头蹙得更紧了,眉间形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

老兄,这样很容易长皱纹的!

我不再说话,抓着那人的白袍哭得越发可怜,人们围得更紧了。那些侍卫开始向外推搡人群。而外面的人都在向里拥,人们都想看看那为富不仁的家伙的样子,也都想表达自己的那份愤怒。我这个导火索却被人忽略在一旁了。

我缩回抓住那人白袍的手,顺便拉下了他腰上的玉佩。看看没人注意到我,手脚并用地从人们的脚下爬出了包围圈。一溜小跑地钻进了旁边的一个小胡同。胡同口有块半人高的大石头,我躲在后面向外观看,由演员变身成为观众。

侍卫和人群的推搡中,动作有些激烈,引起了更多人的不满,有人开始喊:侍卫打人了!侍卫行凶了!不得了,要出人命了!

叫你们凶,我看你们怎么收场!

人群乱作一团,一场声势浩大的劳动人民反压迫运动眼看着一触即发,忽听一个威严的声音大喝道:“大家别乱,请听我一言!”是那人在说话。

人群稍稍静了一下,那人继续说道:“大家是因了我的侍卫推伤了小乞丐而报不平,各位都是心善的好人,请受我一礼!”他对着人群团团一拜。人群完全静了下来,敌对情绪明显减少。

哇!这人好厉害!

我声泪俱下地才把人们的情绪挑起来,他一句话就把他们的情绪又平复了。这人到底是谁?

我一边琢磨,一边继续观看。

“这侍卫太过粗暴,我回去会罚他!”他又说道。

“对,该罚!这位爷公平!”

“是啊,爷不是坏人!”

这些人怎么转得这么快?人家两句话就信了?不过,貌似如果不是这样轻信,他们也没这么容易被我挑起来!

看到一些人表示赞同,那人又说道:“小乞丐么,我会出钱医治,还会赔他的糖……,唉,小乞丐呢?他上哪儿去了?”他装腔作势地大叫起来,一脸的疑惑。

我才不信他到现在才发现我不见了!他定是早就发现了,才利用这点脱身。这家伙比我还能算计,戏也演得逼真,厉害!

他大声命令侍卫们寻找。侍卫们找了一圈,自然是找不到。他便又跟人们说了两句场面话,什么回去一定惩处肇事的侍卫、找到小乞丐一定要好好医治了,等等。引得人们直称他是好人,他才施施然地上马走了。临走时,他那炯炯有神的黑眸向我的藏身处狠狠地撇了一眼。

我吓了一跳,难道他知道我藏在这儿?再也不敢多呆,我猫着腰拐了两个胡同,见没人追来,才松了口气。

回针尖胡同的院子时,尽管没让那几个下人发现,却让商驭给撞个正着。

我溜进那间放着我的衣服的卧室时,商驭正坐在里面等我。见我这样一副打扮,他惊诧地打量我半天,笑道:“阿哥府里锦衣玉食的贵人,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小乞丐?”

我呵呵一笑,说道:“做贵人有什么好,整天都要端着个尊贵的架子,还哪儿也不能去。做小乞丐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去哪儿就去哪。而且啊,不用想行为够不够尊贵,想干嘛就干嘛,就连当众从身上抓个虱子出来吃掉,都没有人会见怪!”

他看我说得这么恶心,还一幅理直气壮的样子,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我斜了他一眼,说道:“怎么,表哥不赞同?”

“赞同、赞同!”他憋笑道:“表妹的话是至理名言。”

“这不就结了?”我胜利似的说道。

他喷笑:“我服了你!真不知九阿哥平时怎么受得了你!”

“我平时从来不跟九阿哥这么说话,只有跟你才这么说。表哥你荣幸去吧!”

“好,好,我荣幸……”他刚刚还在笑着,却忽然面色肃然。“你的手怎么了?”

我把手藏到身后,“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不小心摔了一下。”

他把我的手从身后拉出来,仔细看了看,说道:“摔得挺重,不但流血了,手腕处也有淤青。恐怕不像你说得这么简单吧?”

这人!眼光这么厉害干嘛?

瞒不住了,只好说实话。“是被一个侍卫推倒的。他说我挡了他们爷的道。”

“哪个府的侍卫?我给你找人教训他!”商驭眉毛拧到了一起,语气相当不善。平时在这个圆滑的商人嘴里可难得听到这样的语气。

“我也不知道,忘了问了!”我有些无所谓地说道。

“在哪儿遇到的?我派人去找!”他却很认真。

他还真要给我出气!心里感到了一丝丝温暖。

想起遇到狼人后,就再也没人敢欺负我,因为只要有人欺负我,他都会带着我去把场子找回来。所以人家都说我交了个厉害的男朋友,再也不敢欺负我了。

商驭在某些方面跟他还真像。

我嘻嘻一笑,说道:“好表哥,表妹知道你想给我出气,不过他们已经走了,追不上了。再说,我也没受大伤,这次就算了吧。下次再看到他,我一定找你给我出气!”

不知为什么,不就是不愿意商驭参与这件事。可能是潜意识里觉得那人身份不好惹,我不想商驭为我惹上麻烦。若是九阿哥这么问,我就一定会告诉他。因为凭他的身份,除了他皇阿玛,没有谁是他惹不起的。

又来一个!

商驭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看到了我的眼睛里去。他没有再说什么,出去拿了药和水来,细细地为我擦拭伤口。

他擦得很认真,每一道伤口至少都擦了三遍以上。用清水擦净,再涂上药。他微垂着头,睫毛也低垂,我看不到他眼里的神情,但我能感觉到那里面的专注。也许是角色相同,他最近越来越多地让我想起狼人。

狼人教了我一切,他自小照顾我,如父如兄。我对他的依恋,他应该清楚,虽然他理智地从不回应。

商驭呢,他对我开始是利用,甚至是胁迫。他要我帮他偷名册。

不过,我们还是确定了合作关系,成了合伙人。因为我们需要相互合作,或者说,是相互利用。他利用我的技能帮他出气,我利用他的人脉和身份联系生意。

现在呢?好像我们已经不再限于合伙人的关系。那又是什么呢?我说不清。

朋友?

也许!

他擦完了药,用干净的棉布把我的手包扎上,我说这点小伤口不用包,但他很是坚持。只好随他去了。

“过些日子可能又要有一桩生意了。”他正专注地把我的手包得像个熊掌,却忽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啊?啊!什么生意?”我把自己从刚才的思绪中拉出来。

“有人对诚郡王府里的一幅画感兴趣。”他给我的手打上了最后一个结,然后说道:“我正在和他谈价钱,等谈妥了价钱,我们再着手。”

“诚郡王?就是皇上的三阿哥吧?”我问。

他收拾着给我包扎的用具,点了点头。

我说道:“听说他跟着皇上去了热河。主子不在,府里的守卫必然松范,现在下手倒是个好时机!”

回到九阿哥府,我拿出从那人身上顺手牵羊来的玉佩,细细玩赏。

此玉质地洁白细腻,有如羊脂,是上等的羊脂白玉。上面的图案雕刻细致、形象生动。一只梅花鹿口中衔一个灵芝,灵芝上一只蝙蝠展翼欲飞。古人戴玉佩往往都有深刻的寓意,蝙蝠为福;梅花鹿为兽,音与“寿”相同,为长寿之意;灵芝与如意同形,体现称心如意。此种图案表示幸福、长寿、事事顺意,也就是福寿如意的寓意。

这类图案的玉佩很常见,但玉质如此好、做工如此精致的玉佩却并不多。那人究竟是谁呢?我翻到玉佩的背面,见上面雕有一个阴文的字,笔画弯弯曲曲的,像羊肠子,是满文。我不认识满文,只好暂时放弃研究有关玉的主人的问题。

我把这玉放到了房梁上的木盒子里,商驭给我的那五万元银票也放在这盒子里。房梁上应该是个相对较安全的地方,我可不想哪天让我家九爷发现了我手里有这么一笔不菲的财产,怀疑起它们的来源。

那庄生意很快定了下来。商驭和人谈妥了价钱,也初步打听来一些诚郡王府的基本资料。那画是宋徽宗赵佶的《芙蓉锦鸡图》。

宋徽宗赵佶是宋朝的第八个皇帝,也是北宋的亡国之君。

宋徽宗治国无能,昏庸奢侈。任用蔡京、童贯、高俅等奸臣主持朝政,大肆搜刮民财,穷奢极侈,荒淫无度。他到处搜集奇花异石运至开封,被称为花石纲,用以大肆建造宫殿,劳民伤财,民不聊生,造成宋江、方腊的起义。

《水浒传》里对他描述为:“这浮浪子弟门风帮闲之事,无一般不晓,无一般不会,更无一般不爱;即如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踢球打弹,品竹调丝,吹弹歌舞,自不必说。”

私会名妓李师师的就是其人。

宋徽宗成了历史上有名的玩物丧志以致亡国的皇帝。“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是后代史学家对他的评价。

金军攻克东京汴梁后,把他和他儿子钦宗虏去做了俘虏,连同他们的妻女一起受尽折辱。史称“靖康之耻”。

这样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却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他与南唐李后主竟是惊人的相似,治国无能却在书画诗词上大有造诣。他是个历史上有名的书画大家。

书法上他独创被后世称颂的瘦金体,笔势劲逸,意度天成。他的绘画,重视写生,尤善画花鸟画,极强调细节,以精工逼真著称。

他的这幅《芙蓉锦鸡图》,便是其中不可多得的珍品。

汴京城破时,宫中所藏所有书画被金军洗劫一空,所以赵佶流传于后世的书画并不多。

《芙蓉锦鸡图》能留存下来,恐怕还是得益于它落在金熙宗的二皇子完颜宗望手中,完颜宗望是金国诸皇子中为数不多的喜爱大宋文化的皇子。若是由不懂书画的金兵所得,该画恐怕也会像赵佶的大部分书画一样,被埋没于历史的尘埃中了。

此画后世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满人就是当年金人的后代,《芙蓉锦鸡图》在满人皇族手中倒也不足为奇。

商驭得来的消息,这画就挂在三阿哥胤祉的书房里。诚郡王府警戒并不严,但书房重地却是守得异常严密。也许书房有三阿哥喜欢的书画珍品,或者这里是他与人谈论政事的重要场所,守得严密也是理所当然的。

书房一般下人进不去,只有管家和一个负责洒扫的丫环可以进入书房,其他人等一律不得善入。

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像盗取金碗一样化装成林倩儿进去盗画。要怎样行动,还得去实地考察一下。

夏日午后的热风,让人们的精神厌厌的。诚郡王府边门的狗懒洋洋地趴在门洞的阴影处,伸着长长的舌头,散着热气。

我脸上的化妆接近林倩儿,只是稍稍做了些改动,中性化了一些,也没有贴那个惹眼的美人痣。配合着身上的衣着,倒更像个俊俏的小厮。我来到诚郡王府的边门时,那里已经有一个身着下人服,头戴大草帽的少年等着。

我穿着府里小厮的衣服,所不同的是左衣袖上绣了一只小小的蜻蜓。虽然十分不起眼,但那小厮显然是看到了,他迎上前来。

他把我领进门,紧张地左右看看,见附近没人,低声说道:“我是府里的花匠,平时只有这个时候主子们都在歇中觉,我才能到书房附近照看花草。你就装成给我打下手的小厮,跟我一起去。”

他把我带到一个后院的小房间,那里堆满了花锄、花铲等物。他给了我一顶和他头上戴的一样的大草帽,那大草帽遮住了阳光,也遮住了他的半张脸。我依样画葫芦地戴上,我的眼睛立刻被置于阴影下。

他往我手里塞了一个装了些工具的小桶,他自己也拿了些工具,就带我出了门。

我跟着他一路往前院走去。夏日午后的阳光晒得厉害,天气极热,我跟着他走了没一会儿,后背的衣服已经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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