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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如云-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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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先去见了蓁蓁,看看的身段儿再说,不知盈盈一握是什么感觉。

“哇,我堂堂沈大监生,三观正确,品行优良的文学小青年,怎么能有这么龌龊的想法。我是去送行书的,去摸蓁蓁的腰不过是副业罢了,怎么能舍本求末。

不行,得先想着把行书送去,再偶尔去摸摸蓁蓁姑娘的细腰。不知道王相公知道了,会怎么想?他这个人很好的,应当不会吃醋,这样讲义气的人,自然是心怀着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衫的理念,他这件衣衫,我这个朋友先替他穿一穿再说。”

沈傲想着,顿时悸动起来,对春儿、周若,他绝不会抱有太多的那种想法,她们是黄花闺女,沈傲那样想太龌龊,虽然有占有欲望,可毕竟想法还是很纯洁的。

可是对名妓不同,名妓本来就是用来满足欲望的,再玩纯洁,那就装的有点大了。

驴车稳稳当当的停在了莳花馆门前,沈傲下了车,摸出钱来和车夫会了帐,自然是多给了车夫几文钱,车夫满心欢喜谢道:“公子万福……”随即又很暧昧的笑:“公子今夜要小心了,莫要闪着了腰。”

沈傲双手一叉,豪气干云的道:“本公子金刚不坏,不劳老丈费心。”

车夫赶着车欢天喜地的去了。沈傲旋身,第一次目睹汴京第一青楼,和想象中有些不同,这哪里像是青楼,简直就是翻版的邃雅山房啊。那招牌并不显耀,可是却闪现出古色古香的气息。门面古朴,没有大红大绿,多余的点缀也一个没有。

“看来,本公子的想法和莳花馆东家的思想不谋而合啊,这调调,本公子喜欢。”沈傲笑了笑,昂首阔步,摇着扇子摆出一副富家公子的模样便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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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个朋友的书,大家莫怪,老虎是新人,好不容易认识几个朋友,现在老虎的书在强推,总要帮人推荐下,要不然太没义气了。

曲封官场力作:《政道风云》,书号:1716003,在纽约金融市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生活放荡不羁的秦子禾意外重生回到了1991年辉河市的抗洪抢险现场,面对前世震惊全国的溃坝事件,他想力挽狂澜,然而历史很难被完全改变。。。。。。

正文 第九十八章:一夜百次娘

万岁山上,轻风拂过,卷得不远处的园林丛木沙沙作响,天色渐晚,溪水的淙淙声入耳,伴随着阵阵鹤唳,那一盏盏的粉红宫灯将山腰上的凉亭照的通亮。

赵佶勾勒完最后一笔,提笔唏嘘一番,认真去看他的刚刚完成的画作,忍不住眉飞色舞地道:“好,好,此画当能与那人一较雌雄,杨戬,来,把画晾了,过两日叫紫蘅送去。”

一旁的杨戬恭敬地笑着道:“陛下,夜了,是不是该回寝宫了?”

赵佶兴致勃勃,微微一笑,道:“你个奴才急什么,朕不愿回宫去,看到那些奏疏就头疼。”

杨戬不再说话了,虽说官家在朝会上没有表态,可是朝中的官员仍不罢休,事关沈傲的奏疏满天飞,官家今日来万岁山,就是来躲清闲的。

可是官家不能不回宫,毕竟几个娘娘都在干等着呢!杨戬不把官家带回去,只怕娘娘们不依。

不过,杨戬只是站着,不再劝了,劝得多了,会讨官家烦的。

赵佶想起奏疏的事,便忍不住道:“那个沈傲倒是有趣,不知他现如今是不是已将那行书送给蓁蓁了。”

杨戬就笑:“陛下,蓁蓁姑娘的性子,只怕沈傲吃不消吧。”

赵佶莞尔一笑,道:“沈傲是个妙人儿,蓁蓁也是个妙人儿,朕就想看看,他二人撞在一起,又是什么光景;蓁蓁为我讨好师师,朕便为蓁蓁送个鉴宝的才子去。”

杨戬恭谨地道:“陛下何以见得那沈傲会鉴宝之术?”

赵佶便笑:“朕与他初次见面时,他不是去打量朕的模样,而是一双眼睛落在朕的扇子上,只这匆匆一眼,想必他已看出这扇子非同凡响了;这样的人,定是对古玩精通熟稔的;杨戬,你想想看周正周爱卿,他与人会面,是不是和沈傲也是一般的模样?”

杨戬就笑:“陛下这样一说,奴才倒是想起了一个笑话,周国公有一日去见个官员,第一眼看,便笑着说好;那官员顿时心花怒放,连忙说下官何德何能,哪里配的上公爷一个好字;谁知周国公如痴如醉,却又是连道了几个好,那眼神儿竟是直勾勾地望着那官员,连眼睛都不眨一眼;那官员顿时发虚了,不知国公到底什么意思;等他回过神,便看到国公一步步过来,那眼神儿,哈哈,官家,奴才也说不出来,用坊间的话就是姘头见了相好,官员连连后退,心里在想,公爷这个样子,下官是不是该叫两声?好歹他是读书人出身,就算是国公,也是不能受辱的;这官员正要叫,谁知国公已经欺身上去了,一只手便去撩官员的衣襟,官员脸都吓白了,心里叫苦,谁知国公从他腰间扯下一块玉儿来,轻抚着那玉,口里不停的说:好,好极了,兄台,这只怕是先秦的古玉吧。”

杨戬说到一半儿,赵佶就已笑喷了,等杨戬说完,赵佶抚掌道:“周爱卿品性是好的,就是太痴了,这也难为他了,为了收集古玩,真是什么都不顾了,过几日到库里去挑点儿宝贝赐给他吧。”

……………………………………

沈傲进了莳花馆,只见里头很冷静,扇子再也摇不下去了,哇,是不是走错了?左右一看,哪里有想象中出来迎客的美人儿,左一口相公,右一口官人地叫;别说粉黛,就连粉笔渣都没有,四壁全部行书名画,瓷瓶儿古玩。

女人没看到一个,楼下的男人倒是不少,一个个正正经经地坐着,不做声。

有这样的青楼吗?真是太出人意料了,沈傲收起扇子,目光落在一个公子哥身上,这公子哥也举着一柄扇子,风流倜傥的举扇轻摇,五官还不错,就是脸颊上的豆子似乎多了点。

沈傲过去,和善地笑着抱拳道:“公子,请问这是莳花馆吗?”

公子瞥了沈傲一眼,扇子一收,嘲弄地道:“这里不是莳花馆,这汴京城还有哪里是?”

沈傲很尴尬,寻欢寻到被人鄙视,实在有点儿不好意思;他正要继续问,那公子先看出了沈傲的心思,勾勾手指头,道:“兄台莫非是第一次来?”

“是啊,是啊……”沈傲堆着笑好掩饰着内心的尴尬,哈哈,第一次嘛,虽然有点儿丢人,可人不都由第一次过来的吗?

一回生,二回熟啊!

公子咳嗽一声,一副老江湖的样子,端起架子道:“这就难怪了,这莳花馆和其他的青楼可是不同的;你先坐下,得排队。”

汗,原来还要排队,这公子恰好是在末座,沈傲坐在他的下头,问道:“看姑娘莫非也要排队的吗?”

公子端着架子道:“也不尽是如此,若是你要见大娘、三娘、四娘什么的,那自然不必;可若是你要见二娘、七娘,就要排队了。”

“哦。”原来如此,沈傲明白了!

生意火爆啊!汗,这也太那个了,二娘和七娘不是很惨,每天都要接这么多客,一个进去又来一个,这怎么招架得住啊!

看来这种姑娘若是出了名,也是很劳累的。

沈傲举目过去,坐在椅上等待的客人竟有十几个之多,一次就算是十分钟,连带着穿衣脱衣,那也至少要等一个时辰。顿时就索然无味了,沈傲不是瞧不起这些名妓,人家好歹干的也是体力活,劳动光荣,又没有违反律法。

只不过一个个男人排队进去,那咸猪手汗渍和口水混杂的某种混合物掺杂在一俱诱人的胴体上,汗,沈傲心里有点儿犯恶心,他的三观太正了,接受不了这种太新潮的事物。

公子这回却看不出沈傲的心思了,脸上一副不无得意的样子道:“兄台别看今日才十来个人,在往日,尤其是旬休那一日,来这里排队的,少说也有数百之多,幸运的能有个座位就已不错,其余的管你是王公还是阁员,都得老老实实站着,今日你来得巧,至少不必空等太久。”

哇……沈傲惊呆了,一夜百次娘啊,这蓁蓁也太敬业了吧,母鸡中的战斗鸡,青楼勾栏里的劳动模范啊。

可以想象,那一个个心满意足提着裤头、哼着小曲儿的官人、公子从里头出来,蓁蓁姑娘浑身汗液,仍然孜孜不倦地战斗在第一线……

沈傲突然打住了他的想象,转念一想,王相公岂不是太冤枉了?这绿帽似乎多了那么一点点,没有个几千顶,至少也有几百了,看来王相公口味重,表面上斯斯文文,心里头还是很龌龊的,多半是个喜欢点蜡烛吊绳子的家伙。

原本沈傲还想借王相公的衣衫穿穿的,可是如今一看,这衣衫已经被人转手了上千回,还是算了,不穿也罢,他沈傲不是个滥交的人。

沈傲感觉自己一下子变成了柳下惠,直着身子,眼观鼻鼻观心,心里默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三更半夜,堤防花柳……”

过不多时,从楼上走下一个人来,这人懊恼地摇着头,叹了口气,便匆匆地离开;接着最前排一个坐着的客人顿时露出喜色,连忙上楼去了。

看来这些客人还是蛮有默契的,很规矩,果然是高级青楼,和寻常的不一样。

不过为什么那下楼的客人这么懊恼呢?莫非是挺而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硬,硬而不久?

汗,这个时代没有老军医啊,这让广大淫民情何以堪。

就这样干等着坐了许久,前面的客人一个个上去,可大多数懊恼地下来,沈傲心里便乐了:“小样,不行还跑来嫖X。”

终于等到了先前的那个公子,那公子笑逐颜开地朝沈傲道:“兄台,本公子先上楼会七娘去了,你再等等,哈哈,一个时辰之后我再下来。”

“一个时辰,你以为你是欧美型啊?”沈傲心里大骂,脸上保持笑脸道:“公子真有本事,就是两个时辰,我也心甘情愿在这里等着。”

那公子得意一笑,摇着扇子上楼去了。

结果不出半柱香的功夫,那公子垂头丧气地走下来,沈傲迎过去,问道:“公子,怎么这么快?”

公子叹着气道:“七娘太厉害了,兄台,你可要小心,在下先走一步了。”说罢,便匆匆地走了。

太厉害?沈傲吸了口气,他很想知道,这七娘到底是怎么个厉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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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生日,哈哈,更新啦。

正文 第九十九章:黑店

兴冲冲地登上楼梯,来到二楼,只见二楼是许多间隔开的厢房,在每间厢房门前都摆放着盆栽花卉,第一个厢房门前摆着的是一盆新鲜欲滴的牡丹,让沈傲一看,便可以想象出包厢中的人儿一定是个丰腴的美女;至于第二个厢房的门前,却是一盆腊梅,此刻寒冬还没到,枝叶凋零,光秃秃的,有些萧瑟;沈傲心里想,莫非这第二个包厢中的美人儿是个性格孤僻的冷清美人?

那么七娘门前该摆什么花呢?

迎面一婢女盈盈过来,朝沈傲福了福,口里问:“不知公子要找哪位姑娘?”

沈傲摇着扇子,道:“找蓁蓁小姐。”

那婢女一笑,便旋身道:“公子随我来。”

过了道走廊在一个厢房门前进去,沈傲留意了那门前摆着的是一盆菊花,心里想:“菊花什么意思?莫非是搞基?漫山菊花开,额……这个笑话有点恶心。”

厢房里很典雅,分里间外间,之间用一幕珠帘隔开,桌上的红烛摇曳,将那女婢的脸都映红了。

女婢旋身回头,对沈傲道:“沈公子,要见蓁蓁姑娘可不简单,得需通过两个考验才行。”

这是**还是猜灯谜,居然还要考验?

沈傲虎着脸道:“有什么考验,你说便是。”

婢女瞥了他一眼,说起来,沈傲的卖相还是不错的,这裁剪合身的儒衫,再加上精致的五官,自信的笑容,浑然一个美少年;那婢女被沈傲板着脸一说,便笑了,道:“第一个考验倒是简单,请公子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我姓沈,单名一个傲字,这样行不行?”

这回轮到小婢板着脸了,道:“当然不成,公子得说出自己的优点,是会做诗词呢,还是会作画,至不济,捉棋也是可以的。”

沈傲抬头望房梁,我的妈呀,原来**也得学门手艺,莳花馆到底是不是青楼?太可气了,要把他们的东家拉出来痛殴一顿才能解恨。

他沉吟片刻,伫立着摇扇道:“本公子英俊不凡,面如冠玉算不算优点?”

换作别人,自然是展示他们最好的一面,谦虚自然是要的,毕竟大多数都是读书人,就是长得再英俊,也不好拿长相出来说;道自己优点的时候,最多说一声略略读过一些书,懂一些诗词之类;谁知沈傲的脸皮太厚,自我感觉太良好,一边说,那胸脯都仿佛挺起了三分,作出一副玉树临风状。

那小婢女又笑了,故意瞪了沈傲一眼,道:“公子的脸皮真厚。”

沈傲理直气壮地道:“不是本公子脸皮厚,是你不懂得欣赏。行啦!第一个考验本公子算是通过了,第二个呢。”

小婢女瞪着他:“谁说通过了的?这句话该我说才是。”她又笑起来,低声道:“好吧,就算你是通过了;这第二个考验吧,必须拿出一件古玩来,送给我家小姐欣赏。”

“古玩?还欣赏?”沈傲想起来了,自己是来送行书的,不过这行书现在不能拿出来,要当面送给蓁蓁。

有了,沈傲往百宝袋子里一摸,拿出那枚从曹公公那里买来的玛瑙戒指,这枚戒指很值钱的啊,足足花了沈傲十文钱。

沈傲很心痛,很不舍得地将玛瑙戒指交到婢女手心上,趁机楷了一把油,不舍地:“蓁蓁小姐欣赏完了,一定要记得还给本公子啊,这是我的传家宝,将来要留给我夫人,等我夫人给我生了儿子,还要留给我儿媳,再将来……”

小婢女望着沈傲,大叫道:“公子你能不能少说些闲话,这是我家小姐的规矩,把古玩送过去,若是我家小姐猜出了它的来历,这戒指就归我家小姐所有了,公子呢,小姐也不会见;除非你这件古玩来历极其特殊,我家小姐猜不出,这古玩才能物归原主,我家小姐才肯见你。”

沈傲听得糊涂了,噢,自己把戒指给她家小姐,那小姐若是看出了戒指的来历就收了戒指,还得把自己扫地出门!

这是什么规矩?黑店啊,光天化日……不,圆月高悬之下,有这么黑的店吗?

这还是**吗?明显是被人嫖啊。

不过,蓁蓁小姐也会鉴宝,恰好也激起了沈傲的好胜之心,这枚玛瑙戒指的来历也算是不一般的,就让她猜猜看,若是猜出来了,沈傲愿赌服输。

沈傲对着小婢女点点头,笑道:“好吧,你拿去给你家小姐看。”

小婢旋身卷开珠帘进了里屋。

沈傲这才明白,那些公子、相公们为什么大多都懊恼地下楼,这些人也够凄惨的,原以为他们只是不举,合着他们多半连蓁蓁姑娘的面都没见过,真凄凉!真悲剧!

沈傲不显得拘谨,在小厅中翘腿坐下,口里哼着歌儿,:“丁香笑吐娇无限,语软声低,道我何曾惯。云雨未谐,早被东风吹散。瘦煞人,天不管……”

曲调是沈傲套用后世的霸王别姬,至于歌词,则是套了别的,说的是在青楼里,一个年轻漂亮的妓女吃吃地娇笑着,伸出舌尖在自己耳边低声说道:我还是个未“开苞”的红花女呢,等一会你不要那么疯狂,那样我是消受不了的!好淫荡,虽然不知是谁做的,可是沈傲很喜欢。

等了许久,里屋还不见人出来,沈傲坐不住了,站起来走到珠帘边用扇骨去挑珠帘;冷不防那小婢走出来,看到沈傲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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