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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明月照君来-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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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弱公子端起酒杯浅浅一笑,“不只是在塞北,在整个中原恐怕也是如此。”
高壮仆从认同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而又有些疑惑,“咱们在塞外的时候跟万梅山庄的人也打过一次交道,观他们行事也并不算霸道啊。”
“这与他们行事风格无关。”病弱公子又喝了一杯酒,轻咳了一声对他解释,“老虎即便吃饱了站在你面前,你知道它这个时候不会吃你,但你依然会觉得害怕。”
仆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病弱公子笑了笑,语气中带了些感慨,“西门庄主是高悬于整个江湖之上的一把剑,有他的存在,江湖上那些罪大恶极之徒都不得不收敛几分。若有机会,我倒是有心拜访一二,见识一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高壮仆从心中亦然神往,口中却笑着道,“可是传言西门庄主是不喝酒的。”
“咳咳……所以这就不太好了。”
主仆二人正笑着聊着天,这时候,又有两个人掀开门帘进来了。
☆、金丝甲
六个多月前; 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大盗梅花盗疑似重出江湖。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已经犯下了几百桩大案,手下血债累累,许多好人家的女儿也因为他被毁去了一生。
已经有七八十家江湖中的中小型世家联起手来拿出了大笔的钱财,来悬赏这位大盗。隐元会的侠义榜上,此人的悬赏金额也一举排进了前十名。可以说; 只要能够拿下这个人,无论他是不是当年的梅花盗,抓到他的人钱财声名都可轻而易举地收入手底。一时之间,盯上此人的人多如过江之鲤。
因为梅花盗杀人多用暗器; 那盛开在被害人心口的血一样的梅花是他的标志,所以那些自觉武功有可能及不上梅花盗又想拿赏金的人便另辟蹊径,将目光集中到了外物上来。传说中武林三大至宝之一的“金丝甲”,落到了许多人眼中。
诸葛雷这一趟在关外走镖,运回来的那批货物,其中就包含了这件如今令江湖人趋之若鹜的至宝。也不知是不是走镖途中走漏了风声,他人刚刚出了塞外来到这座边关小镇,黑道中有名的两个杀手,“黑白双蛇”便找上了门来。
“黑白双蛇”杀了诸葛雷,从他手中抢到了那个包裹。然而现在; 他们也死了。死在了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李寻欢手下。
寒风呼号; 撕扯着悬挂在客栈大门前的门帘。冰冷的风从门缝从窗框从许许多多的缝隙中透进来,方才还温暖如暖春的大堂中此时连空气都冰冷得渗人。
客栈大堂这时候只剩下了四个人,堂里的其他客人包括掌柜的在“黑白双蛇”进门的时候就已经跑得没影。这两个骄狂至极的黑道高手从不将人命放在眼里; 他们杀了诸葛雷从他手中拿到东西之后就要杀了大堂中的其他人灭口。然后,试其他人性命如草芥的“黑白双蛇”就撞上了硬茬,并且撞得头破血流,让自己的性命也成了草芥。
两具已经没有半点气息的尸体已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液从他们的喉咙口流出来在地上染出一片血色。他们的喉咙口分别插着一把小刀,一把是之前那位病弱公子用来雕刻木雕的刻刀,另一把也非常地普通。刀柄粗糙,刀口只是一块薄薄的铁片,随便在村口找一家铁匠铺,铺子里的老铁匠都能给你打出十把八把来。
真正不普通的,是用这把飞刀的人。
但凡有一点江湖见识的人只要看到黑白双蛇的死状,看到他们的喉咙口那把飞刀,就已经能够辨认出此时坐在东边的桌边一边咳嗽一边喝酒的病弱公子的身份。
只可惜,此时站在黑白双蛇旁边的那个黑衣少年就是那个半点江湖见识都没有的。所以,他虽然看过去的目光带了些好奇,但依然可以坦然地开口问道,“他们为什么临死之前还吓成了那样,你很有名?”
确实很有名的李寻欢笑着回答道,“或许吧,但我也不觉得有名是什么好事。”
黑衣少年点了点头,他是跟在黑白双蛇的身后进来的,但其实他们也并不认识。这间大堂里他唯一认识,或者说见过的,也只有之前在路上遇到过的这位病弱公子。
黑白分明的眼睛在大堂中扫视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原本应该在大堂中守着的掌柜,黑衣少年回首看向笑着看着他的李寻欢,“我原本想说请你喝酒的,但是现在店家人不见了。”
李寻欢笑着道,“你现在有钱了?”方才在路上,他遇到这位黑衣少年时,曾开口说要请他喝酒时,但黑衣少年非常直白地告诉他他没钱所以喝不起酒。
现在面对他的这个问题,黑衣少年点了点头,“有了。”
李寻欢也不问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只笑着建议道,“你可以将银子放到柜台上,然后自己在柜台后面拿酒。掌柜的回来只要在柜台上看到了银钱就不会怪你。”
似乎是觉得这个办法可行,黑衣少年闻言很果断地走到了柜台前放下银钱拿了酒,然后走到李寻欢桌前坐下。酒坛底部撞上木桌轻轻晃了晃,黑衣少年拍开封口,一阵酒香在空气中蔓延。
“请你喝。”
李寻欢含笑看着他给自己和他一人倒了一杯酒,然后还没忘了那位高高壮壮满面虬髯的仆从的份。
一杯酒下肚,黑衣少年略微皱了皱眉,“这酒没有我姐姐酿的好喝。”
“你还有个姐姐?”李寻欢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他倒不觉得这酒难喝,只要是酒,他都喜欢。
“认的姐姐。她在冰原上救了我,我要报恩,她就认我当了弟弟而且对我很好。虽然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我好,她什么都不缺,我也没有什么可以为她做的。”
黑衣少年看起来有些困惑,不知为何他在这位一天之前还是陌生人的病弱公子面前很是放松。他们就好像认识了许久的老朋友一般,他顺口就将心里话说出来了。
李寻欢显然也很喜欢面前这位少年,他笑着宽慰道,“并不是所有人对一个人好都是有理由的,你说你的姐姐什么都不缺,说不定她就是缺一个弟弟。也说不定,她本身就是一个善心的人,愿意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好。”
黑衣少年认真思索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你说得对,她的确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原本是没有什么表情的,锋冷如他腰间的那把剑一般。但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想起什么,他的唇边泛起了一抹笑容,周身的冰雪融化,整个人都变得温柔起来。
李寻欢于是也笑了。他们又一起喝了几杯酒,黑衣少年其实并不是嫌弃酒店里的酒难喝,他只是单纯地陈述了一个事实。即便是如今有人对他好了,这在塞外风雪中长大的少年依旧是一匹可以独自在野外狩猎生存的狼,他从不嫌弃可以入口的任何食物。
两人喝着酒,李寻欢身边的那位虬髯大汉已经将那个至少惹出了三条人命的包裹拿了过来,掀开层层包裹的绸布,里面是一件细软的金丝甲。
“原来是这个。”李寻欢看着这件自带腥风血雨的武林至宝,语气轻描淡写不带半分在意。
“这是什么?”自称阿飞的黑衣少年却并不认识这件东西。
他们这个时候还并不知道梅花盗之事,所以李寻欢只简单地给他讲了一下金丝甲的用途,阿飞听完之后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你想要这金丝甲?”
黑衣少年点头。
李寻欢端起酒杯,看着他饶有兴致地笑了笑,目光扫过他腰间的长剑,“就算有人穿上了金丝甲,也大抵挡不住你一剑。我实在有些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对这种名气虽大却并没有多大用处的东西感兴趣。”
黑衣少年看着他很认真道,“我有一个朋友……嗯,就是我姐姐。前十几年因为某些原因一直不能出门。最近她终于能出去了,就开始喜欢到处走走。但是她不会武功,我担心她出门在外会有危险,她又不让我一直跟在她身边。这金丝甲虽然挡不住真正的高手,但是关键时刻用来防身,也还是有点用处的。”
李寻欢恍然点头,然后轻咳了几声,“那你就把它拿走吧。”
可是黑衣少年却没有动,他看着李寻欢道,“刚刚那个人是你杀的。”
李寻欢好笑道,“难道你也只有把我杀了才能把金丝甲拿走吗?”
阿飞居然很认真地回答了他这个问题,“我刚刚看了你的出手,我目前还打不过你。”
然后他停了一下,又接着道,“不过我也并不想跟你打。你杀了刚刚那个人,金丝甲就是你的。我要拿走你的东西,总要给你什么做交换。你想要什么?”
他的表情仍是很认真,似乎就算李寻欢说他想要皇宫里皇帝老爷喝酒用的御用夜光杯,他也能给他拿来。
李寻欢又笑了,他真的是很欣赏这个少年,“不用了,送给你的。”
谁知阿飞居然摇了摇头,“我从来不欠人人情。”
捂着嘴唇又咳嗽了几声,病弱公子脸上依然带着笑,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你既然可以拿了金丝甲去送给你朋友,难道我就不能把金丝甲送给我朋友?”他抬头看着黑衣少年,目光中满是真诚,“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黑衣少年定定地看了他几秒,然后点头道,“好,我交你这个朋友。”
他这话在此时听起来很像是为了金丝甲才跟李寻欢交朋友的,但他其实并不是这个意思,李寻欢本人也知道他不是这个意思。由此可见这两人能够成为朋友,是一件多么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个时候,李寻欢也终于抬头看向了小店中的第四个人。
方才诸葛雷和碧血双蛇打起来的时候,这小店中的人都躲了出去。连店家都躲到了后屋不敢冒头,诸葛雷带着的那个人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得没影了,整个大堂中除了李寻欢之外只有一个人动都没动一下。
这个人就是刚刚开口嘲讽诸葛雷在万梅山庄的地盘自夸剑法也不怕闪着腰的年轻人。此时他正拿着一只酒杯,面前的那叠花生米还没吃完,他喝酒时还时不时地捻起两颗扔进嘴里,俨然一副看戏的样子。看到李寻欢看过来,他也不紧张,还朝他嘿嘿地笑了两声,拱手道,“李大爷。”面目平凡的脸上,一双黑眼却格外地灵动。
平凡青年的这称呼听起来很像是招呼门口看门的,李寻欢没什么表情,只淡淡道,“朋友也对这金丝甲感兴趣?”
“我对这要人命的玩意儿一点也不感兴趣,我只是一个路过看热闹的,诸位可以完全无视我。”平凡青年脸上露出一个笑,说话的语气分外真诚。
李寻欢的表情却依旧是淡淡的,“那你的热闹看完了吗?”
“看完了,我这就走。”
这句话话音刚落,他就利索地站起身,在桌上丢下酒钱,一手酒壶,一手还不忘把桌上的花生米打包带走。在走到门口时,他的动作突然顿了顿,回头道,“对了,看在刚刚的热闹还真的挺精彩的份上,我再告诉诸位一件事。传言六十年前横行江湖又莫名隐退的梅花盗已经重出江湖,嗯,侠义榜上赏金高的吓人。众所周知,他的招数一向是往人胸口使的,所以现在各行各业缺钱缺女人缺名气的大爷们都在上天入地地找金丝甲,想要克制梅花盗的招数,从而擒住他。”说到这里,他“呵呵”笑了两声,也听不出是嘲讽还是其他意思,“金丝甲落到了诸葛雷手上的事,不少人也知道了。所以,诸位小心。”
说完,他就看也不看桌上那件代表着数不尽的好处的金丝甲,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店里沉默了下来,阿飞看着桌上的金丝甲眸光闪动,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李寻欢方道,“你赶快带着金丝甲走吧。”
阿飞闻言抬头看向他,皱了皱眉头,“我走了,找来的人找你要金丝甲怎么办?”
李寻欢笑了笑,“‘小李飞刀’昔年在江湖上还是有些薄名的,我说的话,还是有人会听。我跟他们说金丝甲被人带走了,我人又坐在这里,他们在我身上找不到东西,自然会去找那个带走金丝甲的人。”他抬手将桌上的那包裹推到阿飞面前,“所以你要快点走,你走得越远,他们追得越艰难,就不会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了。”
阿飞认真想了一下,点点头,“好。”
☆、极乐峒
冷风簌簌; 黑衣少年带着金丝甲离开了,而李寻欢还坐在这四处漏风的小店里,一边咳嗽,一边着喝酒。
他的那位仆从铁传甲坐在他身边,有些担忧地看着他道,“少爷; 你是想帮阿飞少爷把这件事扛下来?”
阿飞还是太年轻,江湖经验不足,否则也不会被李寻欢三言两语忽悠走。李寻欢刚刚的话在道理上是完全说得通的,但他不知道在这江湖上多的是眼中只看得到名利二字的人; 这些人为名为利连命都可以不要,更别谈跟他们讲道理了。他并不是不聪明,只是在没接触过这样的人时,完全不能想象世界上还会有这种事。
李寻欢低头轻咳了几声,握着酒杯道,“他的朋友既然真的需要,就应该给他拿走。这‘武林三宝’之一能够用来保护一个人的性命总比落在那些所谓江湖侠客手中沦为追讨名利的工具要好。”
说着,他喝了一口酒,轻笑道,“既然交了这个朋友; 那就是我兄弟。我比他大许多; 做人兄长的,有什么事自然要为自家兄弟担着。”
铁传甲想想后点了点头,“也好。”他相信自家少爷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 让他来担下这件事,也总比让那群如狼似虎的江湖人冲着飞少爷去要好。
“只不过……刚刚离开的那个年轻人,好像知道是飞少爷拿走了金丝甲。”
李寻欢沉声道,“不用管他。”
铁传甲一愣,“我看他脚步落地几乎悄无声息,想必是轻功相当不错,我之前倒是看走眼了。面对金丝甲这等至宝他也没有一丝觊觎之色,这样的人,不应该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是我想了半天也认不出他那张脸到底是谁。想来大概只有那几个贼王,例如司空摘星,易容假扮,才会有这个可能。少爷你说不用管他,是认出他的身份了?”
“他不是司空摘星。”李寻欢慢慢地倒了杯酒,“但是他的确易了容。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隐元会的人。”
“隐元会?!”铁传甲顿时惊讶,毕竟这个组织近几年在中原,可谓是如雷贯耳,名气都快赶超九大门派了。
“相传司空摘星偷东西,向来是挑剔得很,显然他对江湖上的宝物很感兴趣。若刚刚那青年真是司空摘星假扮,如果他不想偷金丝甲,至少会多看上两眼。如果他想动手,就不会提醒我们梅花盗的事。”
铁传甲若有所思地点头,“因为那只会让我们把金丝甲看得更紧。”
“所以我说他不是司空摘星。而江湖上有这等轻功和易容术,却刻意隐姓埋名无人知晓的,只可能是有其他目的,比如打探消息。”李寻欢轻咳了几声,淡淡道,“而且他刚刚自己也说了,他是来看热闹的。我虽然二十年没入关,但江湖上还是很有几个人惦记我,不管他是来看我还是来看金丝甲,都符合隐元会密探的身份。更何况,他明知道金丝甲价值连城,且牵动着巨大的利益,却看都不看一眼。有这样的定力却默默无闻,除了出身隐元会这种只对消息感兴趣的组织,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其他解释了。”
铁传甲点点头,“因为金丝甲对他们来说实在没有任何用处。”随即他又担忧道,“那他们会不会把这个消息卖出去?”
“会卖。”李寻欢冷静道,“但是不一定有人能够买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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