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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夜晚-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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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有趣的事。又是老一套,只要让我有工夫拿一罐啤酒,好吗?”
他摸索着将房门一关,在阴暗中歪着身子走到一个小型冰柜跟前。
“尽量让你的头脑清醒些,这很重要。”我说。
“对呀,当然哕。”他“砰”的一声将啤酒罐上的拉环揭去,让冰柜的门敞开着,就痛饮起啤酒来。随后他擦了一把嘴边的残液,说,“但是首先我需要帮一个忙。”
“那得看情况。”
“我不必请求,你是知道的。我可以我行我素。我在努力表现得有礼貌。”
“什么事?”
“星期一是我的生日,我希望那天请假。在索诺那有场摩托车比赛,我想去那儿度过一个漫长的周末。”他说罢又喝下更多的啤酒。
“我们之间曾有过一个协议。”
他皱起眉头,啤酒顺着下巴往下滴。
“我写剧本又兼导演,你当主角。就咱们俩,没别人。”
“是啊,怎么啦?我信守合同。”
“制片厂给我一星期时间规范你的形象。要是办不到,我的拍摄计划就完蛋。”
他轻蔑地说:“我会告诉他们,如果你不干了我就罢工。”
“没那么简单,韦斯。现在他们并不急着根据你的愿望去做事。你正在失去影响力。你还记得为什么你喜欢我们组成一个团队吗?”
他犹豫起来。
“因为你需要一个朋友,使你不至于重蹈覆辙,使你不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得了,韦斯,你现在干的都是些啥事呀,简直是一团糟。”
他喝干了啤酒,将易拉罐捏扁,噘起嘴唇,气鼓鼓地说:“就因为我过生日要请一天假吗?”
“不,是因为你把自己和角色混为一谈了。你不是詹姆斯·迪肯,可你相信自己是,再说星期一你将死于一场车祸。”
他眨眨眼,旋即又讽刺地说:“哦,原来如此,现在你是算命先生了?”
“一个半拉子精神科医生。你无意识地要去完成一个传奇故事,从你一贯表现来看,两个人命运相同的说法十分准确。”
“在我们初次见面时,我就告诉过你——我不喜欢那些胡言乱语!”
“那么就去证明它。下个星期一,你别靠近摩托车、汽车,甚至一辆微型单座竞赛汽车。你来制片厂就别喝酒,你尽量把工作干好。然后我开车将你带去我家,为你举行一个私人聚会。就你、我和吉尔三个人。她答应为像你做一顿你喜欢吃的饭菜:带骨牛排、烘烤豆子和蒸玉米,家制的生日蛋糕巧克力;还有你喜欢的各种厨艺。然后你就留宿在我家。到了第二天早晨。我们便将詹姆斯·迪肯抛在脑后,而且……”
“什么?你说什么?”
“你将会有迪肯从未有的职业成就。”
他的目光看起来有些捉摸不定。
“要么你去赛车,毁了你自己,也违背了你的诺言。你和我们在一起。
是一个团队。不要背离我们的合同。”
他浑身战栗,似乎要垮掉。
在一部电影中故事已经达到高潮——他如何在生日那天没有参加赛车,我们如何举办一次私人聚会,还有他几乎一句话也没说,就在我们的客房里就寝。
如此这般就幸存下来。
然而实际上发生的事读者诸君往下看。在韦斯生日后的那个星期二,他在拍戏时忘了台词。在镜头前他已无法表演,甚至嗓子都走了调。星期三的情况更糟。
但我要说的是下面这件事。韦斯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迪肯的忌日。韦斯从容不迫地出现在拍摄现场,履行我们的协议。在韦斯的演员生涯中,他这次的表演最为杰出。那是登峰造极的表演。我时常怀着深深的敬意,观看那些场景的录像带。
当天摄制的镜头确实十分卓越,使得制片厂的副总裁同意我们完成该片。
不过那位副总裁永远也不知道,我是如何随意杜撰出影片余下部分的情节。一夜之后,韦斯就黔驴技穷。很多镜头无法公开,我只有束之高阁,送出的是一大堆凭空想像剪辑出的镜头,而且内容不伦不类,还是依靠唐纳德·波特的可贵帮助才得以出笼。韦斯最后的大部分台词都是他的配音。
“我早就告诉过你,要相信星相、占星术。”唐纳德如是说。
直到我将四个场景的样片拿给一位我认识的声音专家看时,我才相信了他的话。那个声音专家擅长将人的声音通过计算机处理,制成可视的曲线图。
他将曲线图在我面前展开,对我说:“有人跟你开了个玩笑,否则就是你在戏弄我。”
我觉得有些站立不稳,只好将双手扶在他的办公桌上,问道:“是怎么回事?”
“第一卷胶片使用的是《生的权利》中迪肯的场景,以此为标准,第二卷胶片比较接近。但是第三卷胶片便毫无类似之处。”
“那么开玩笑的情况出现在何处?”
“在第四卷胶片里。它和第一卷匹配得天衣无缝。到底是谁骗谁?”
在第一卷中是迪肯的原声;在第二卷中是唐纳德·波特的配音,声音接近迪肯,是他在影片《横冲直撞》中为韦斯配的音;在第三卷中是韦斯本人的声音——我之所以不能使用《横;中直撞》中的原声,是因为韦斯的声音技巧已经十分糟糕。
那么第四卷胶片的录音剪辑是怎么回事呢?声音和迪肯一模一样,可以确信无疑。又是韦斯的杰作,原来就是他的测试镜头,模仿《生的权利》中的场景。
韦斯不见人影。毫无疑问,他的声音技巧崩溃得如此彻底,以至于永远也不能当耀眼的明星了。我不断地打电话找他,却从未得到回答。于是便有了我的倒数第二次寻访,我驱车去沙漠附近他那个肮脏的住处。曼森部落已不复存在,在户外只停放了一辆摩托车。我爬上向阳的门廊,敲了敲门,没听见任何动静,便自行打开了房门。
屋内拉上了窗帘,里边光线很暗。我沿着门厅走进去,便听见疲惫的喘息声,朝右拐就进入了一个房间。
喘息声此时更响了,更加刺耳,更加憋不住。
“韦斯?”
“别开灯。”
“我一直在为你担心呀,朋友。”
“不要……”
我却将电灯开亮了,所见情景使我翻肠倒肚。
他颓然跌坐在一把椅子上,说是钻进椅子好像更为准确,整个儿一具正在腐朽、分解的躯壳。他的脸颊塌陷下去形成两个坑,显出牙齿的形状。在他周围的地板上,有一堆腐烂的蔬菜汁水已形成一个小水塘,正散发出恶臭。
“我应该在生日那天去参加赛车,是吧?’’他说起话来就像从喉咙缝隙里蹿出的哨音。
“噢,见鬼吧,朋友。”我哭了起来。“仁慈的上帝,我本该让你去的。”
“帮帮我的忙,行吗?现在把灯关了,让我平静地离去。”
我本来有太多的话要对他说,可是竟无语凝噎。我感到肝肠寸断。
“好搭档,”他说,“我想咱们最好淡忘合同之事。我们不再有共事的机会了。”
“我能帮你什么忙呢?一定有什么事我能——”
“是啊,就让我按照需要的方式结束自己。”
“听着,我——”
“离开吧,”韦斯说,“让你呆在这儿,听着你对我的怜悯,对我的伤害太大了。”
“但是我关心你,我是你的朋友。我——”
“正因为这样,我知道你会按照我说的去做,”——在他喉咙口的洞里又发出了哨音——“还是离开吧。”
我站在黑暗中,倾听着他发出的其他声音:腐烂的声音。“医生。医生一定有办法能——”
“去过。做过。我的毛病没有哪个医生能治。眼下如果你不介意……”
“我能做什么?”
“你是不速之客,请出去。”
我又静待了很长一阵子,只好说:“……好吧。”
“我很喜欢你,伙计。”他说。
“……我也如此。”
我晕头转向跌跌撞撞地走出房外。亮晃晃的太阳照得我睁不开眼睛,从那问屋子带出来的臭气还不能从鼻孔里除去。我无力地上了旁边的汽车。
第二天我又开车外出。最后一次吉尔跟我一起去韦斯家——但他已经搬走。此后我再也不知他的下落。
这便是故事的结尾,也是韦斯演艺生涯的最后片段。虽然他的天才已尽,但是他的意志长存。
还有他出演的影片,将永垂不朽。
瞧,特技效果非常可贵。电影制片厂会利用一切手段来削减成本。
他曾经告诉我:“淡忘我们的合同。”我过后方才明白他的寓意——在他最后出演的一部影片中他甩开我独立拍片。但是他没能名列在影片开头或结尾的字幕中。影片名为《来自地狱的蛇神》。还记得贝拉·卢果西被埋葬在“吸血鬼”岬之前,在他最后一部红极一时的影片中的非凡表现吗?贝拉的卓越表现堪与韦斯媲美。在峡谷我和吉尔一起看过《蛇神》影片。放映生意好得出奇,我和吉尔几乎没得到座位。
吉尔和我都泪流满面。
这个该死的小镇。无人关心它的所作所为,只要能吸引观众就行。
当银幕上的韦斯阔步走向女主角时,观众们大声喝彩。
但是他的下巴脱落了。
橙色代表痛苦,蓝色代表疯狂
在1986年,即前一篇小说发表一年之后,我作出一个令我和别人同样吃惊的决定。从1970年起,我一直在依阿华大学从事美国文学教学工作。
我提升了职称,并获得聘任和全职教授的职位。我全身心地喜爱教学工作,跟那些渴望学习的年轻人相处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所大学的氛围和同僚朋友们给我的激励,一直持续了16年。
然后在某天早晨我醒来时,发现自己不再有精力投身于两份全职教授的工作了。我的脑海里充斥着每周工作7天的回忆。要兼顾教书职责和写作,需要我经常天不亮就起床,而且在我家人已经酣睡之后,我得保持清醒状态。请上一天假,或者过一个悠闲的周末,对我而言就是天方夜谭。然而尽管教书是我所爱,同时写作也是我的热情所在,但是当过度疲劳终于将我压垮的时候,毫无疑问,这位“举止温和,但喜欢事事跟人对着干的教授”
(正如一位批评家如此称我)将采取什么行动了。在1986年秋天,我辞职离开了那所大学。
生活的变更是件痛苦的事。毕竟,学术生涯一直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甚至比我在依阿华大学工作的岁月更长——一直可追溯到1966年我在宾夕法尼亚州升入研究生院。尽管如今我拥有这份难得的享受可以专职写作,但我仍然十分怀念课堂。我时常反省自己的抉择。但是几个月过后,写作和教书对我而言突然变得都无关紧要了。
1987年1月,我的儿子被诊断为骨癌。从那时起直到当年6月他去世为止,眼看着马特遭受感情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如同梦魇般起伏跌宕,我简直怀疑我快发疯了。我对自己说:这种情况不可能会发生,这不是真的。但是令人绝望的是这是真的,而我发现自己很想逃离现实。当我坐在马特的重症监护室内,注视着他那受到脓毒性休克蹂躏的昏迷的躯体,我惊异地发现车中拿着斯蒂芬·金的一本小说。斯蒂芬是我的一位朋友。他认识马特,好心地写了几封信给他,还送了他一些摇滚乐磁带,试图分散他对病痛折磨的注意力。即便如此,在现实生活的恐惧中阅读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在我看来显得有违常理。然后我想到,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为防止现实生活中的恐怖而设置了一道屏障,这实在是有点自相矛盾。我不禁回想起那些忠实的读者如何经常写信给我,描述他们生活中的灾难——死亡、婚姻破裂、失业、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等——告诉我说曾有我的一本书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作为我的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约翰巴思曾经说过:“虽然现实是一个参观的好去处,但是你不会愿意生活在哪里。”
当这些想法在我的脑海中翻腾时,另一位朋友道格拉斯·温特——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说家、评论家、文选编者和律师,问我是否愿意向他正在编著的一本选集——《首要罪恶》投稿。当时写作却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但在道格拉斯的鼓励下,我利用去医院探望马特以外的时间,在我所迷恋的凡.高油画的启发下,写成以下这部中篇小说。这是一篇有关疯狂的传奇,它有助于保持我头脑的清醒。本篇小说于1988年作为最佳中篇小说,获得恐怖小说作家协会奖。
凡·多恩的作品当然是有争议的。在19世纪后期,他的画作曾在巴黎的艺术家中引起一些流言飞语,为某些传奇提供了素材。摈弃固有传统,采用惊世骇俗的手法,凡·多恩紧紧抓住了技法的精髓,并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色彩、构思、结构等等,心中有了这类基本原理,他创作出如此与众不同、如此推陈出新的肖像画和风景画,使得这些画作的主题对于凡多恩而言,似乎仅仅是将颜料涂上画布的一个借口。在热烈奔放的色块和曲线里,他所运用的鲜艳色彩经常显得分外厚重,使得颜料如浅浮雕一般凸出画布八分之一英寸。观众的感悟受到色彩的强烈主导,因此和技法相比,作品所描绘的人物或景色反而退居其次了。
在19世纪后期,印象主义是流行而前卫的理论,它模仿眼睛的趋势,将视觉焦点以外的物体描绘得朦胧而含糊。凡·多恩比别人领先了一步,他强调物体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所以看上去它们都好像融为一体,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宽泛的色彩世界。凡·多恩画出来的树枝成了外伸的触须,伸向天际和绿草地,正如从空中和草地伸出的触角够到了树上,这一切都融入了五彩斑斓的曲线。他似乎不是致力于光线的幻觉,而是致力于现实本身,或者至少运用了他自己的理论。树就是天空——他的技法表明了这点。草地就是树,而天空就是草地。万物归一统。
凡·多恩画法在他那个时代的理论家眼中并不受欢迎,以至于他花费数月心血所作的一幅油画,还经常换不到一顿饭钱。他的失败导致了精神崩溃。他的自残行为,使得他曾经的朋友——如西桑尼和高更,感到震惊并与之疏远。凡多恩在贫困潦倒和默默无闻中死去。直到20世纪20年代时。
也就是在他逝世30年后,他的画才被视作天才的作品展出。在20世纪40年代,他拷问心灵的个性特点被作为畅销的长篇小说的题材,并在20世纪50年代,被好莱坞制作成影片并大获成功。当然,近年来哪怕是他最微不足道的作品,没有三百万美元就根本买不下来。
啊,艺术!
故事从梅耶斯以及他和斯图文森教授的会晤说起。“他勉强同意……”
“我很惊讶他竟然同意,”我说,“斯图文森讨厌后印象主义,特别是凡多恩的作品。你为什么不请个容易办成事情的人,像布拉福德老头“因为布拉福德学术声望不够。如果不能发表的话,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写论文,而且一位受人尊敬的论文导师能够引起编辑关注该论文。此外,要是我能说服斯图文森的话,那么我便可以说服任何一个人了。”
“那正是斯图文森想了解的。”梅耶斯说道。
我仍然能栩栩如生地回忆起那时刻,梅耶斯挺直他那瘦长的身躯,将鼻梁上的眼睛朝上推了推,并且紧锁眉头,使得他眉毛上方的红色卷发缩“斯图文森说过,即便他不允许自己表示对凡·多恩的厌恶——上帝,我实在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混账说话的样子——他也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用一年的时间,来写一个无数的书籍和文章已经写过的画家。为什么不挑一个颇有前途的但还未出名的新表现主义画家,把我的名声和他的前途押在一起赌一把?斯图文森所推荐的画家很自然就是他喜欢的。
“十分自然,”我说,“如果他提到画家的名字,我想他就……”
梅耶斯提到了那个名字。
我点了点头说:“斯图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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