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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评传-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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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李清照在其《词论》“文本”中直接论述到的关于诗、词的主要 区别之点。对此,她从理论上作了明确的、反复的强调。但对于诗和词别一方面的主要区别,即二者在题材内容方面的差异,在现存《词论》“文本” 中,没有明确的、直接的论述,但在李清照的创作实践中,其诗、词的题材内容则敻不相埒。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难设想,即胡仔在其《苕溪渔隐丛 话》中所录“李易安云”,并非全文。其阙文一则可能在论述诗,词题材之别的段落上;一则又可能在“价自减半”的戛然而止处。后者的内容,显然 不便妄测,试对前者拟补如下:诗、词之间,除了《词论》中着重强调的音律,即形式方面必须严加区 别外,后面提到的对于词在情致、铺叙、典重、妍丽、丰逸等方面的一系列要求,均取决于内容,而内容如何又往往取决于题材。实际上李清照对于诗 和词在题材内容方面的规定十分严格,可以说她为二者划了一条很深的鸿沟。比如她的诗的题材内容几乎都是关系到社稷江山和兴观群怨的,偶尔写 了一首被认为“甚工致,却是词语”①的《春残》诗(诗云:“春残何事苦思乡,梦里梳头恨最长。梁燕语多终日在,蔷薇风细一帘香”),基本也没有 超出《论语·阳货》所规定的兴观群怨和“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范围。
至于其词的题材内容,所涉及的或是伉俪亲情,或是离怀别苦,或是私生活 方面的隐衷。即使后期的个别词中带有一定的家国之念,她也将其托之“酒朋诗侣”、闺事闺情出之,绝无直抒壮怀之篇。至于李清照在词的题材内容 方面,严把私房门的做法是否完全可取,那是尚须另外探讨的问题,但如果在《词论》中,读不出作者对于诗、词题材的严格分工,那就势必造成对其 作品(主要是词)的误解,甚至曲解。比如她的《声声慢》,如果把它理解成借惟悴的黄花、雨中的秋桐和不再为她捎书的鸿雁,表达其中年被疏无嗣 的隐衷,就很符合作者对于词的题材规范,而象以往那样,大都把这首词说成是表达恢复无望的苦闷,从而把“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三句, 等同于朱敦懦南渡以后写的“年年看塞雁,一十四番回”②等句,把“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诸句,说成与张炎 的“只有一枝梧叶,不知多少秋声”③一样,都是表达对时事的忧伤云云,这种种说法,无疑都是牵强附会的,因为这远远超出了李清照为其词所规定的 题材范围。如果细读一下其《词论》,就会知道,这样人为地拔高李清照,恰恰违背了她对于词的理论主张。
同时还应该看到,《词论》对于词在格律方面迥异于诗的独特要求,无 疑是基于时人对于词合乐、应歌的现实需要;而李清照对于词的题材内容的① 陆昶编《历朝名媛诗词》卷七,红树楼藏版。
② 朱敦儒《临江仙》。
③ 张炎《清平乐》。
界定,则无异于强化了词的自身特色。她从两个方面所花费的苦心,集中到 一点,就是她不遗余力地为词争取生存权,如果没有李清照对于词之为词的特质的强化,那么在已经出现的“以诗为词”、“以文为词”,以及对词的 格律屡屡有所突破的现实面前,词不但会处在作为“诗余”的名实相当的附庸地位,久而久之,随着其自身特点的弱化和消失,在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必 要性之时,也就是其被诗取代之日,然而词在以后的岁月中,不管出现了什么样的为李清照所始料不及的生存环境,它不仅没有消融于诗,反而在面对 着比唐诗更加纷坛势众的宋诗面前,出“人”头地。宋词的出息,固然非借助于清照一人之力,但在它争执牛耳的过程中,李清照以其理论和创作的双 重业绩,立下了头功。
三、《词论》的偏颇以上对《词论》的肯定,并不意味着看不到它的偏颇和其它不足之处, 又因为现存《词论》非系原貌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其理论与创作之间的扦格不入之处、其“文本”自身不尽密合之点,以及包括现存“文本”的主要论 点、论据在内,均有可议之处,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两方面:
(一)
对音律的要求有细琐过苛之嫌在第二章中已论定,《词论》系作于大观年间(1107—1110 年),当时 李清照只有二十六、七岁,又身处远离汴京的青州,其论著中对于音律的理论要求,与其作品的能否及时付诸管弦接受实践的检验,当系两回事。她在 词的音律方面提出了一些他人未曾有过的严格要求,不仅一般词家难以做到,就是《漱玉词》也只能做到讲究平仄,而无法处处烙守阴阳四声,甚至 有的词协韵颇宽,以至采取通叶。如她的《瑞鹧鸪》词,上片三韵“都”、“奴”、“枯”属虞部;下片二韵“真”、“新”属真部,被认为与词体不 合。还有她说晏、欧、苏的“小歌词”“皆句读不茸之诗”,亦与现存事实不符,比如《东坡词》虽有“曲中缚不住者”①,但那是“豪放,不喜裁剪以 就声律耳”②。至于晏殊、欧阳修的传世之词对于词律则是相当考究的。因此,王国维曾特意从音乐效果方面褒美欧词,称其《蝶恋花》(面旋花落)为“字 字沉响,殊不可及”③。又如她还说:“《玉楼春》本押平声韵”,实际作为词牌名的《玉楼春》是因“花间”词人顾敻有“月照玉楼春漏促”句,因以 得名。又名《惜春容》、《西湖曲》等。双调五十六字,上下阕各四句,三仄韵。此调在五代和北宋时,未见有如《词论》所云“押平声韵”者。除了 这类或疏或脱的问题外,《词论》对音律的过分强调,还说明作者只看到音律在歌词传播中相辅相成的正面作用,而尚未认识到它对歌同的束缚,从而 把苏拭的具有革新意义的尝试,说成是“皆句读不茸之诗”,这不仅表现了在传统面前的不应有的拘泥,恐怕还有意无意地助长了“北宋有无谓之词以 应歌”①的偏重形式的倾向。在这种词学思想指导下,清照有的词作,如寿词和个别咏物词,几近“无谓”之什。
(二)
对词人的批评有挑剔不实之处应该说《词论》对其所涉及的问题,所抱态度,基本正确,如对“郑、 卫之声”的批评、对柳永《乐章集》得失的判断,尤其是批评黄庭坚“即尚故实,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价自减半”,可谓切中要害,极有见地。 这是《词论》的主流。但是它在非主流方面也存在着不应忽视的问题。梁启超曾针对李清照《词论》对王安石的批评,以其《桂枝香》(登临送目)为 例,提出了不同看法:“李易安谓介甫文章似西汉,然以作歌词,则人必绝① 《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三引晁无咎语。
②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中华书局 1979 年版。
③ 王国维《人间词话》,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2 年版。
① 周济《介存斋论伺杂著》,见《词话丛编》,第 1629 页。
倒。但此作(指《桂枝香》)却颌颃清真、稼轩,未可谩诋。”②李清照去世 时,辛弃疾只有十四、五岁,她无缘读到《稼轩词》。但在她写《词论》时,对于王安石和周邦彦的词作,她应该是熟知的。既然她对周邦彦的歌词未提 出异议,而批评与周作不相上下的王作,在梁启超看来,李清照对王安石不应该如此轻慢地加以批评。应该说梁启超对李清照持论偏颇的这一反驳是必 要的。类似的问题还表现在《词论》对秦观的批评上,“秦即专主情致,而少故实,譬如贫家美女,虽极妍丽丰逸,而终乏富贵态。”平心而论,李清 照的这段话既无分寸,也不符合事实。如果把“专”字去掉,以“主情致”
评骘秦词,就较恰切了。“情致”,本来是指风味、意趣,本身是抽象虚泛 的,其规定性要通过一定的事态和景物来体现,比如《世说新语·文学》篇称清风朗月。江诸估客之咏为“甚有情致”;颜之推谓:“《诗》云:‘萧 萧马鸣,悠悠筛施。’毛传云‘言不喧哗也。,吾每叹此解有情致”①。此处所说的“有情致”,是指“清风朗月”、“悠悠筛旌”之景和咏诗、马鸣之 声交会产生的静谧、肃穆的意趣。但细审《词论》的上述语意,它所指的“情致”当与“风情”相近,即指男女相爱的情怀,也就是说李清照认为秦观专 写爱情词。实际上,《淮海词》中约有半数以上的篇目其旨趣不在异性之恋。
所以《词论》在此下一“专”字,是失据和武断的,秦观词的“情致”是由 其摹写的景象派生的,是情景交融,“意境两浑”②者。秦观是注重形象的,他善于“以实为虚,化景物为情思。”③即以其“恋情”词中所写的与“玉楼” 女和“东邻”的关系,也大都是比拟性的,秦观并不是真有那么多儿女情长,说他“专主情致”是不应该的。
再说,“少故实”未必不好。在词中“祭鱼”或弄成掉书袋并不可取。 粗服乱头而下掩国色的贫家美女,未必不及珠翠满头的富家千金。问题还在于秦观词也并非不用故实,且不说他的一些登临怀古词所用“故实”,几乎 多到“无一字无来历”的程度,就是在其它一些“主情致”的词中也不乏“故实”。比如在《淮海词》中有这样一首《如梦令》:“楼外残阳红满,春人 柳条将半。桃李不禁风,回首落英无限。肠断,肠断,人共楚天俱远。”乍一看这是一首常见的春景词,包括李清照在内的以往的《淮海词》的论注者, 均未发现此词中的深长寓意,其中的“桃李”既是春日即景,又借喻门生。
秦观是苏轼荐拔的“四学士”、“六君子”之一,自称“桃李”非常贴切; 用在这里又极为自然,以致使人不易发现是在使用“故实”。秦观写此词时,苏拭的“门墙桃李”大都因被诬为元枯党人,或被贬滴,或归乡隐居,先后 离开朝廷,飘零云散。秦句之“不禁风”和“回首落英无限”,不正是政治风云变幻和人物不幸命运之象征吗?秦观不仅常常使用“故实”,还能加以 改造使其更契合于自己的身世,其用事用典的功力,可谓达到了“用一事如军中之令,置一字如关门之键”①的地步。总之,《词论》以“少故实”云云 诟病秦观,并不符合事实。
② 梁启超《饮冰室词评》,《词话丛编》第 4306 页。
① 《颜氏家训·文章》王利器集解本,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 年版。
② 樊志厚《人间词乙稿序》。
③ 范晞文《对床夜话》卷二引周伯弜《四虚序》。
① 黄庭坚《跋高子勉诗》,《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五,四部丛刊本。
四、为《词论》一辩《词论》是一篇首次系统论述词体特点的很有锋芒的好文章,又是出自 一位年轻女性之手,本来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但它却“生”不逢时,长期沦为“弃儿”,无人问津。后来遇到了胡仔,它的幸运和不幸,都得从这 位“苕溪渔隐”者谈起。
(一)
胡仔及其与《词论》有关的功过胡仔,字元任,大约比清照晚生十一、二年,比她后卒十四、五年,二 人基本同代,所以胡仔有关清照的记载是值得重视的。他是徽州绩溪(今属安徽)人。其父舜陟,字汝明,号三山老人,官至徽猷阁待制、广西经略。
《苕溪渔隐丛话》中所载《三山老人语录》,即述其父语。胡仔少时以父荫 授迪功郎。绍兴六年(1136 年)侍父赴广西七年。父母丧后,曾赋闲 20 年。
休官后退居吴兴苕溪,自号“苕溪渔隐”,并以此作为其论著的名称。
《苕溪渔隐丛话》是继阮阅《诗话总龟》而纂辑的前、后两集诗话选本。 前集成于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 年),后集成于孝宗乾道三年(1167年),中间相隔整整 20 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胡仔此著云:其书继阮阅《诗话总龟》而作,前有自序,称阅所载者皆不录。二书相辅而行,北宋以前之诗 话,大抵略备矣。然阅书多录杂事,颇近小说,此则论文考义者居多,去取较为谨严;阅书分类编辑,多立门目,此则惟以作者时代为先后,能成家者列其名,琐闻轶句则或附录之,或类聚之,体例亦较为明晰;阅书惟采摭旧文,无所考证,此则多附辩证之语,尤足以资参订。故阅书不甚见重于世,而 此书则诸家援据,多所取资焉。
今天看来,胡著不仅以其择取谨严、条理明晰、载有撰者评语等方面优 于阮书,前者的更为可贵之处是它补辑了元祐党人的有关资料。《诗话总龟》
成书于北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 年),是时元枯党禁虽已多次下诏解除,但 在此书纂辑过程中,作为北宋文坛盟主的元祐党人的一切著作均不得收录,已收录的也要遵诏删除或焚毁。而胡仔则“遂取元祐以来诸公诗话,及史传 小说所载事实,可以发明诗句,及增益见闻者,纂为一集。凡《诗总》所有,此不纂集,庶免重复”①。《词论》就是在胡仔的这种纂集原则下,幸蒙收录, 从而得见天日的。但《词论》和它的作者又是不幸的,竟然遇上了胡仔这么一位重男轻女,处处维护旧礼教的迂腐者。在他的这本著作中,凡女子都被 列入《丽人杂记》的“另册”。李清照的《词论》之所以得入“正册”,完全是沾了晁补之的光,胡仔对她则是极尽讥讽之能事的。所以说他既是率先 收录《词论》的功臣,也是低毁《词论》的始作俑者。到了清代,裴畅云:“易安自恃其才,藐视一切,语本不足存,第以一妇人能开此大口,其妄不 待言,其狂亦不可及也”②,则是拾人牙慧而已,不值一驳。至于当代人对《词论》的看法,虽未曾见到比裴畅更加过激的言辞,但也曾有相当一部分论者 一度对其采取了否定或基本否定的态度,究其原因大多与维护苏轼的革新词①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序,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2 年 6 月版。
② 《词苑萃编》卷九,《词话丛编》第 1972 页。
风有关。所以弄清《词论》对苏轼的态度,是对它作出正确评价的颇为重要 的一环。
(二)
《词论》不满苏词的背后当代的《词论》否定者,如果是基于对苏轼改革词风的拥护,那是无可 厚非的。问题是有相当一部分论者只看到了清照对苏轼的不满,没有看到她对苏拭的服膺,更不理解她那颗义无返顾地维护词的纯洁性的赤诚之心。诚 然,从表面上看,《词论》是与苏拭唱反调的,甚至在言辞上对于长辈还有些冒犯。但如果把眼光放到当时的政治背景和词坛现状之中,恐不难发现清 照对苏拭所采取的是明贬暗褒的障眼法,运用障眼法,对于别个年轻女性来说,可能求之过深,但对于年纪轻轻就深受党争株连之苦的清照来说,不失 为一种可取的自卫之道。写《词论》时的李清照,不仅其自身仍未完全摆脱党争株连的罗网,其时她的丈夫赵明诚也因受到庭争株连被迫回乡。正在偕 丈夫屏居乡里的李清照无疑必须在一些较为敏感的人事问题上或谨言慎行,或避人耳目,而涉及到苏轼,李清照的心境当更加复杂和微妙。对她的父亲 李格非来说,苏轼是一位值得感戴的知遇者,对其翁舅赵挺之来说,苏轼又是一位政敌和死对头。不管赵家三兄弟是否要求李清照在对待苏轼时必须与 赵家保持一致,李清照也不能不有所避忌。因为在当时即使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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