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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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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疆域种种
从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政权形式、行政制度、管辖办法的具体情况非常复杂,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间的差别也很大,疆域的定义很难确定,也很难一概而论。但对疆域的主要类型还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正式行政区
无论是中原王朝,还是地区性、边疆的政权,这都是它们疆域的主要的、基本的部分。一般设置于农业区或半农半牧区,有正式的、分级的行政机构加以管理。这些机构都有固定的或经常性的驻地和明确的管辖区,对区内人民登记户籍,征集赋役和税收,执行法律。最高统治者拥有对内对外的全部权力。从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以来历代设置郡、县(侯国),或州、道、路、府、行省(省、布政使司)、厅的地区,除少数例外,一般都是正式行政区。
(2)特殊行政区
在边远地区、新控制或占领的地区、非汉族(或非本民族)聚居区所设置的行政区,统治者给予一定的优待,实行比较松散的管理,如减免部分或全部赋税,不进行经常性的户籍登记。这些单位的名称与正式行政区相同,长官也由中央或上一级政府任命。这种单位往往是一种过渡形式,等条件成熟后就会改为正式行政区。如西汉时在西南和南方新占领区设置的“初郡”,历代在边远地区新设置的行政单位等。
(3)军事驻防、屯垦区
在边疆地区设置的军事机构,以控制、监护、管理当地的政权或一部分行政事务的区域,如汉以后的西域都护府、西域长史府,唐代的大部分都护府,明代缘边的卫、所,清代的将军。这些单位都固定或经常性地驻扎军队,实行屯垦,有明确的防区或辖区,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但对辖境内的行政和民事部分行使权力的方式就很不同:有的还保留当地的自治政权,而不干预它们的内部事务;有的完全不负行政责任,而由中央政府委派的另一套行政系统来管理;有的同时兼管民政,因而与上述特殊行政区并没有什么区别。
(4)民族或地方自治地区
在少数民族、非汉族聚居区或新控制的地方政权范围内设置的行政区域,有的就保持了原有的机构和名称,有的作了一些改变。这些区域的共同点是:长官实行世袭,或者按照当地原有习惯产生,但必须得到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批准或确认;长官可以保留原来的称号,但必须承认臣属的地位;可以有自己的军队,但对外的军事行动必须得到上级政府的批准,或者接受上级政府的调遣。它们对内部有自治权,但自治的程度各不相同,有的完全保持原有的民政系统,实行原来的行政制度,对中央不承担赋税和劳役,中央不派驻官员,或者只派起顾问和监督作用的官员;有的就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派员担任副职,并承担一定的赋税和劳役;有的只能管辖境内的本民族人口,或者只能保持本民族的习惯治理,而对非本族人口和新实施的法令就不能干预。至于那些只保留了原来的首领名义和经济特权,而不再给予任何行政权力的单位,或者仅仅接受了中央政府的名义,而实际完全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单位,就不属于这一类型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类区域的情况相当复杂,又经常发生变化,同一个区域的不同地方、不同时期都可能属于不同的类型,因此必须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也不可一成不变。
(5)实际统治区
一个政权或政治实体实际上控制的、得到相邻政权实际承认或没有受到干预的区域。由于特殊的生产方式、经济落后或范围有限,这类区域内部一般没有行政区划或机构,治理的手段也很原始、简单。有的还有很大的流动性,没有固定的界限,如北方的游牧民族政权,南方的部族统治区,边远地区的民族政权等。
确定一个地方是不是属于某一政权的疆域,不能只看名义,而应该看实质。不能从封建的正统观念和狭隘的民族观念出发,而应该站在今天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用唯物辩证的观点作实事求是的分析。
对历史上的“称臣纳贡”,一般不能作为归属的根据。
所谓“称臣纳贡”大致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小国与大国的关系,如明、清时的朝鲜,多数年代都是向中国称臣纳贡的,在形式上连新君登位也要向中国报告以便得到认可。但实际上朝鲜有自己完整的国家机构,它的内政不受中国的干涉。它对中国称臣主要是出于对大国的敬畏和文化上的传统习惯,是为了获得安全的保证和合法的延续性。在经济上也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进贡与赏赐往往是后者的价值高于前者,至少也是相等的。的确有的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后完全服从朝廷的旨意,自愿处于从属地位。但中原王朝由于国防安全、经济利益或文化差异的考虑,宁可保持大国与小国的关系,而不愿接纳为自己的疆域,如西汉后期汉朝与匈奴的关系。至于有的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后完全失去了主权,成了王朝统治下的自治地区,那就是另一种性质了。
第二种是以称臣纳贡为手段的通商贸易。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和外国商人,为了获得必需的物资或增加贸易量,往往会以进贡为手段,换取中原王朝的赏赐、免税特权或进出口的特许。这是由于正常的贸易经常被禁止,或者得不到合法的保护,而以进贡的形式不仅迎合了统治者的自大心理,而且有厚利可图。并不是这些“进贡”都代表了进贡者所在的国家,更不说明这些国家都成了中原王朝的属国。
第三种纯粹是中国统治者的一厢情愿:对方完全是以平等身份派来的外交使节或贸易代表,中原王朝却非要称之为朝贡。这只能证明封建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愚昧无知。鸦片战争前来中国的西方使节几乎没有不被称为“进贡”、“朝贡”、“请封”的,我们自然不能因此就认为当时的葡萄牙、英国、意大利等都是中国疆域的一部分。
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羁縻政区,情况也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所谓“羁縻”,就是一方面“羁”,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要“縻”,以经济和物质的利益给予抚慰。这是中原王朝在新征服区和非汉族聚居区设置的特殊政区,虽然也用正式政区一样的名称,但一般不派遣行政官员,而由当地民族的首领世袭,也不征收赋税徭役。由于羁縻程度、时间长短、周围形势和历史背景等都不相同,所以有些羁縻政区实际上已成为民族自治地区或特殊行政区,有的则仅仅处于称臣纳贡的阶段,有的甚至只是偶然发生过联系,不能作为疆域的一部分。
第四节 为什么要了解中国疆域变迁的历史
中国疆域变迁的历史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了解中国疆域变迁的历史,就不可能正确理解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任何历史事实都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历史时期的中国疆域就是中国历史发展特定的空间范围。因此,了解这个范围有多大,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变化,对于我们掌握历史的基本事实和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例如我们要区分历史时期的国际关系和国内关系,就必须知道当时中国的疆域范围。公元9世纪以前的越南北部是中原王朝或中国地方政权的一部分,越南这一地区与中国其他地区的关系当然是国内关系。但9世纪以后越南独立建国,它与中国的中原王朝或地方政权的关系就变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了。如果不了解当时疆域的事实,仅仅根据现状来判断,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疆域的变化也从一个重要的方面反映了历史进程。在现代国际关系没有建立起来以前,疆域的大小、巩固程度就集中体现了一个政权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发达的水平和国力的盛衰。像清朝前期,由于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又执行了现实的民族政策,在18世纪中叶实现了空前的统一,中国的疆域达到了极盛。但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次次丧失了领土。这当然是外部帝国主义入侵的结果,但也是中国国力衰弱、政权腐败的具体表现。
了解中国疆域变迁的历史,能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祖先的光辉业绩。世界上多少文明古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多少曾经威震四方的国家只留下了一堆堆废墟,多少曾经繁荣发达的土地早已无数次地变换了主人。只有中国,从秦朝建立起统一王朝以来,尽管经历了无数次战争动乱、改朝换代、民族冲突、外敌入侵、自然灾害,疆域也时有盈缩,却顽强地生存下来,并且在18世纪终于发展成了拥有上千万平方公里领土、几十个民族、几亿人口的大国。
中国疆域变迁的历史充分显示了汉族的主体作用。从秦朝到清朝,中国的基本疆域——以汉族人口为主的农业区始终是稳定的、巩固的。这就为统一国家和民族大家庭的建立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中国疆域变迁的历史也体现了兄弟民族的伟大贡献。今天中国边疆地区的开发,以及这些地区最终成为中国的一部分,都离不开当地民族的努力奋斗。了解了这些,无疑会激发起我们的爱国热情,使我们努力维护祖国的统一,珍视各民族间的团结,为完成祖国统一和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而贡献力量。
第一节 夏朝
原始社会后期,在黄河下游出现了以尧和舜相继为首领的部落联盟。舜死后,夏族首领禹成为部落联盟首领。但到禹死后,原定的继承人益被禹之子启所杀(一说益自愿让位于启),从此由部落首领推选联盟首领的原始社会传统,转变为一姓世袭、父兄死后由子弟继承的君主制国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
根据文献记载,夏朝约起于公元前21世纪,经400余年,至公元前16世纪灭于商。夏族主要活动于今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近几十年来在这一带先后发现了多处介于晚期龙山文化和早商文化之间的文化遗存,与文献所载夏朝年代和地域符合。其中又以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一二期,被学术界公认为夏文化遗存。
文献所载夏的都城或国君居住过的地方有阳城(今河南登封市东南告城镇)、斟'XUN寻'(今河南巩义市旧巩县西南)、帝丘(今河南濮阳市)、原(今河南济源市西北)、老丘(今河南开封县东北)、西河(今河南安阳市东南)、阳翟(今河南禹州市)、安邑(今山西夏县东北)、平阳(今山西临汾市西南)、晋阳(今山西太原市西南)等地,大致反映了夏朝的统治范围。1960年在今河南偃师市西南洛阳老城东约18公里的二里头遗址发现大型宫殿建筑遗址,考古学者或认为即斟遗址,或认为是桀后期自斟“迁于河南”的“河南”。
在夏族之东分布着许多夷族,东夷首领后羿、寒促等还一度成为夏朝的统治者,到少康和其子杼在位时消灭了夷族首领,夏朝才中兴。夏时存在的方国有有仍、有莘、有鬲、有缗'min民'、有虞、有扈、过、寒、商、缯'zeng增'、亳'bo薄'、葛、斟灌、三朡'zong 宗'、昆吾、韦、顾、涂山、防风、英、六、巢等,周围的其他民族有莱夷、九夷、熏育、三苗等。
第二节 商朝
商族的始祖是契,相传曾协助大禹治水。大约在公元前16世纪,契的13世后裔成汤(天乙)在先后灭了葛、韦、顾、昆吾等国后灭夏朝,将夏朝最后一位君主桀放逐到南巢(一般认为在今安徽巢湖市东北)。
自契至汤,商人的迁移相当频繁,有八次;汤以后又有多次迁移,见于文献记载的有:自亳(今河南商丘市北)迁嚣(一作隞〔ao敖〕,今河南荥阳市东北,一说即今郑州市),再迁相(今河南内黄县东南),再迁邢(一作耿,今河北邢台市),再迁庇(今山东郓城县北),再迁奄(今山东曲阜市),至盘庚时迁于殷(今河南安阳市)。从此至商亡的273年间不再迁移,仅帝乙以后的君主居于别都沫(朝歌,今河南淇县),因此周人称商为殷,但商人仍自称商。至公元前11世纪,纣(帝辛)为周武王所灭。
自汤至盘庚,商朝几经盛衰,至盘庚的侄儿武丁在位时国力鼎盛,北伐鬼方、羌方,南征荆蛮,势力达到长江流域,今湖北、湖南、江西都有这一时期的遗址和遗物出土。至武乙在位时,东夷逐渐强大,迁至淮河流域,进而向中原扩展。帝乙和其子纣在位时屡次征伐夷人,虽取得胜利,国力也因此而虚耗。西方的周族兴起,至文王时已受到大多数诸侯的拥戴,至其子武王时在盟津(今河南孟县西南黄河边)与八百诸侯和各族首领结盟,联合伐纣,牧野(今河南淇县南、汲县北)一战奠定了灭商的胜局。
商朝周边的方国和戎狄很多,有人方、淮夷、虎方、群舒、有熊氏、越戏氏、祭方、犬方、邢方、基方、余无戎、燕京戎、翳'yi 一'徒戎、西落鬼戎、龙方、辔'pei 配'方、□方、犬戎、羌方、熏育、土方、危方、方、鬼方等。较远的还有在今东北和境外的肃慎,西北的氐、羌,长江中游的濮'pu 葡',四川盆地的巴、蜀,浙东的越等族。
第三节 西周
周的始祖弃,姬姓,被周人认为是种植稷和麦的创始者,号后稷。相传舜封弃于邰'tai 台'(今陕西武功县西南),传至公刘时迁豳'bin宾'(今陕西旬邑县西)。约公元前12世纪,古公亶〔dan但〕父迁至岐山下的周原,逐渐强盛。商纣时,周传至姬昌,称西伯,死后被追谥为文王。文王因成功地调解了虞(在今山西平陆县)、芮(在今陕西大荔县)间的争端,得到二国的归附,又打败了戎人,灭密须(在今甘肃灵台县西南)、黎(在今山西长治市于西南)、邗〔yu于〕(在今河南沁阳市西北)、崇(在今河南嵩县北)等国,迁都于丰(今陕西西安市沣水西)。其子姬发(武王)灭商,建立周朝,史称西周。武王建镐〔hao号〕京于沣水东。
武王封纣之子武庚于殷,派弟管叔鲜、蔡叔度加以监护。武王死后,其子成王年幼,由叔周公旦摄政。武庚联合管、蔡与东方夷族叛周,周公东征,平定叛乱,将统治范围扩大到东方。为了加强对东方的控制,周公在洛水之阳(在今河南洛阳市)营建洛邑,称为“成周”,与丰镐的“宗周”成为周朝东西两个政治中心。
武王灭商后和周公东征后都曾大规模分封同姓、异姓诸侯,西周时的大国有鲁(都曲阜,今山东曲阜市)、齐(都营丘,今山东淄博市东北旧临淄北)、丰(今山东青州市西北)、薄姑(今山东博兴县东北)、邶〔bei贝〕(今河南汤阴县东南)、啵ong 拥' (今河南新乡市西南)、卫(都沫,今河南淇县)、东(今河南濮阳县南)、晋(初都唐,今山西翼城县西;后迁鄂,今乡宁县;又迁曲沃,今闻喜县东北;再迁绛,又称翼,今翼城县东南)、宋(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陈(今河南淮阳县)、蔡(今河南上蔡县)、许(今河南许昌市东)、楚(都丹阳,今湖北秭归县东南)、庸(今湖北竹山县西南)、吴(都蕃离,今江苏无锡市东南)、徐(今江苏泗洪县东南)等。除很多小国外,戎狄诸族的分布范围也很广,如齐国东有莱夷,北有长翟;晋国南有条戎,北有隗'kui 葵'、狐氏、燕京戎、北戎、鬼方;宗周西有陆浑戎,北有严允、太原、翟;江淮间有淮夷、虎方、群舒;楚国的西南有百濮与扬越;秦国之西有羌;燕国之东北有肃慎等。
第四节 东周(春秋、战国时期)
西周末年,幽王荒淫无道,又废申后而立褒姒'si 四'为后。公元前771年,申后之父申侯引犬戎攻杀幽王于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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