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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风月女明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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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被告所言,既不欠胡蝶公司贷款,也不欠原告个人借款,且银行被告名下所存款项皆为被告本人所原有,购买汽车亦是被告自己掏钱?”
林雪怀随口答道:
“那是自然。”
詹律师立即发问:
“那么请问,被告从事何种职业得以有如此之多的薪金收入?”
这一问,可把林雪怀问得目瞪目呆,旁听席上观众哄笑又起。林雪怀此时才知道,詹律师是设计好了笼子让他钻。正在林雪怀不知怎样答对之时,他的律师帮了他大忙,声称“薪金乃个人隐私,不得讯问”,但詹律师问讯的目的已达到。
第二次庭讯结束后,胡蝶又埋头于她的拍片事业。1931年3月15日,耗资12万、历时半年方成的《歌女红牡丹》公映于上海新光大戏院,“明星”又一次让影坛为之轰动,后在全国各大城市上映,也备受欢迎,还引来南洋片商以高出默片1O倍的价格买下在南洋的放映权。
《歌女红牡丹》标志着有声电影时代的到来,尽管默片时代与有声时代的交接在中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甚至真正意义上的默片精品正是在这个时期诞生的,但有声电影作为中国电影未来发展的方向,正是从此开始的。胡蝶继掀起古装片热潮、武侠神怪片热潮之后,又幸运地成为中国第一位有声电影的女主角。
离第二次庭讯又是匆匆3个月过去了。3个月中,胡蝶虽埋头拍片,但解约诉讼总令她牵肠挂肚,好不容易等来了法院通知,第三次庭讯定于7月3日进行。
此次,胡蝶与詹律师经过认真谋划,决定请出“明星”巨头周剑云出庭作证,意在一举击败林雪怀。
此时的上海已届盛夏。这日,骄阳似火,热浪滚滚,但旁听者的热情更高。此案已被新闻界炒作数月,早已是社会新闻的热点,当第三次开庭日期公布后,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7月3日上午九时,胡蝶在其父和律师的陪同下准时到达法庭。十时许,林雪怀及其律师还未到庭,法官周达仁决定不再等候,立即开庭。正当旁听者扫兴,胡蝶和詹律师惊诧之时,林雪怀和两位律师急步走入法庭,原来他们未能正点赶到。
法庭内异常闷热,林雪怀仍着一身法兰绒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以显示自己镇定自若。胡蝶却穿白底红花华尔纱衣衫,很是随意。两人咫尺相对,却如陌路人一般。
此次庭讯,不再审理是否解约之事,因为解约已是势在必然,主要审理借款之事。所以一开庭,法官就拿出从银行调来的支票存根,让胡蝶指出林雪怀所借用的款项。
看到胡蝶审视银行的支票存根,林雪怀开始不停地擦汗。当法官将胡蝶划出林雪怀所借用的款项计算出来时,便问道:
“被告,这里有你借出的大洋199.2元,银73两,你都承认吗?”
林雪怀见到支票存根,知道抵赖已经无用,只得认可,但他说:
“这些钱是我借的,但我已全部还给原告了,包括买车的钱。”
法官转向胡蝶,问道:
“原告,可有辩解?”
詹律师立即按原定方案施行:
“我们有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法官遂传周剑云出庭作证。周剑云应声而出,在陈述了职业、年龄、籍贯等基本情况,并保证所作证词绝对真实以后,将他所了解的胡、林由相恋、订婚到反目之过程娓娓道来,他的证言长达二十分钟之久。
周剑云的长篇证言明白无误地证明三点,第一,胡、林失和源起于林雪怀挥霍胡蝶钱财,行为失点,且听信谣言,无端生疑;胡蝶虽不满林的不求上进,但从未生解约之意;无端解约的责任只能由林雪怀承担。
第二,胡蝶确曾代林雪怀向明星公司借款。第三,林雪怀的轿车确由胡蝶出资购买。
经过两次庭讯之后,此三点已构成该案的关键所在,以周剑云的身份地位,且他一开始就说明与林、胡皆有友谊,识林还在识胡前,他的证词当是不偏不倚,据实直陈,很容易令人信服。而周剑云的这些证词对林雪怀却是极为不利。
至此,法庭所要调查的事实均已基本清楚,法官令双方再做最后辩论。
詹纪凤律师首先起立发言:
“第一,关于解除婚约之事,起因皆在于被告的挥霍,当原告加以规劝,被告便恼羞成怒,致函原告,主张解约。也就是说,解约责任系在被告方。依据民法,被告要赔偿相当损失,以资慰藉原告所受精神之苦。
“第二,关于赔偿债务部分。原告已将所追各款之理由和证据逐一申述,计被告所欠贷款185元,银191两,借款1385元,代向明星公司借款600元,购汽车款380两,请一并判令偿还,并自起诉日起至执行终了之日之法定利息及诉讼费,亦责令被告负担。”
詹律师话音刚落,场下立即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詹律师满面得意之色,坐下静待被告律师的答辩。
鄂森眉头紧皱,庭审至此,他已知必败无疑,但他不能就此失却自己作为律师的风度。于是他从容不迫,起立发言。
鄂律师在答辩中首先声明林雪怀并不是无职业之人,而是系已倒闭的“晨餐大王”的店主,但他不便说明林店主当年的收益,这样的辩解,只是虚晃一枪而已。接着,鄂律师又说道:
“原告对于本案,仅可主张解约及解约损失与向明星公司所借600元等3种,其余欠款部分,则该款系胡蝶公司之资,应由公司老板即胡蝶之父控案,而本案原告未得其父合法委托,遽行控告,应依法驳回。”
鄂森见官司要输,不得不避重就轻,将委托人林雪怀最害怕的还款问题推至另案,以救眼前燃眉之急。最后,鄂律师又就他所承认的属本案范围的三项内容进行辩解:
“被告提议解除婚约之函,目的并非真要解约,旨在要挟,既未经原告当时同意,则该函之效力已经丧失,自不用负任何责任;至于原告要求之损失赔偿,既未证明,而60O之借款之证据也不能成立,请一并驳回。”
鄂森之辩解已有些强词夺理,旁听席上,嘘声四起。鄂律师颇为狼狈,颓然坐下,脸色铁青。林雪怀见状,知道必败无疑。
法官周达仁见所辩之事均已清楚,于是宣布:庭审至此结束。将于7月11日上午8时进行宣判。
7月11日上午,特区法院的法官周达仁等准时开庭。由于这天不再进行庭讯和辩论,胡蝶又有拍片任务,故未到庭,只是让詹律师一人出席。林雪怀和两位代理律师均到庭听候宣判。
宣判结果如下:
准予解除婚约,被告林雪怀须偿还原告胡蝶已被证明的欠款及贷款计银388两,洋760.2元,原告要求的精神赔偿法庭不予支持。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三分之二,被告承担三分之一。
判决书的内容并没有出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预料。但被告林雪怀明知推翻成案几无希望,仍表示要上诉。胡蝶和詹律师商量后也决定,要对一审驳回的精神赔偿要求一并上诉。
1O月19日下午,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开庭审理林雪怀及胡蝶上诉案,旁听者仍不下千人。这天,胡蝶已随“明星”外景队赴北平,而林雪怀也因故未到庭,双方皆由律师代理。下午2时许,法官胡治谷宣布庭审开始。
庭审结果不外乎老生常谈,林雪怀未提出十分令人信服的理由,而胡蝶方则是得理不让人,步步紧逼。最后,胡庭长宣布:本案延期,候调查证据再行审理。
11月25日,胡蝶已从外景地北平返回上海,江苏高院续审林、胡上诉案。这日,参加旁听的又逾千人,该庭已人满为患,而后至者仍络绎不绝。
2时许,胡庭长准时升座,却见庭内拥挤不堪,人声嘈杂,无法审案,当即决定移往第一庭审理,并令法警严格把门,旁听者一律不得入内,审理才得以正常进行。此次审理,旁听席上只有30余人,成了开庭以来人数最少,最为安静的一次。
双方进行一番辩论,其招数仍不外乎前几次庭审中所用,因此,林雪怀一方仍始终逃脱不了劣势地方。俟辩论结束,庭长宣布,将于12月2日下午宣判。
12月2日下午,林雪怀及其两位律师均未到庭,既知结果不好,也就不再去丢人现眼了;胡蝶也未到庭,已知胜券在握,也就不必再抛头露面了。因此,只有詹纪凤律师一人去享受既知的审判结果。
法庭判决如下:
林雪怀之上诉及胡蝶之附带上诉,均予驳回,上述费用,各自负担。
至此,历时一年之久且为各报炒得满城风雨的“林雪怀、胡蝶解约案”总算落下了帷幕。
1931年对于胡蝶来说真可谓多事之秋,与林雪怀解除婚约一事闹得满城风雨,胡蝶身不由己地卷入这场解约风波且成为万众注目的焦点人物。
为解约之事,胡蝶固然出于无奈,但她自己还是有责任的。首先是交友不慎,又仓促定婚,将婚姻这关系到终身幸福与否的大事处理得过于草率。
其次,在发现林雪怀堕落且不听劝阻而毅然斩断情思,这无可指责,但选择的方法对于胡蝶而言并不是最好的。在林雪怀最初解约之时,胡蝶本来是可以不必通过诉讼而顺利解约的,无非是不能出心头之气,不能追回债务,还得担一个被“休”的恶名。
这三者中,胡蝶最着重的是名誉,其实,通过报刊或其他途径澄清事情原委也不是做不到,林雪怀毕竟劣迹昭彰,胡蝶则一直洁身自好,朋友熟人自有公论,并不怕名誉有何受损。
至于为了追回债务,胡蝶更不值得打这场官司,长达一年的诉讼,费时费力,精神备受折磨,还得向律师付一笔可观的费用,所换来的也就是1O00余元的债权,尚不到胡蝶一个月的薪金,且林雪怀一时无钱可还,何日能够追回,不得而知。
吃一堑,长一智,这场婚约官司除了让胡蝶挣脱了婚约枷锁和明确了债权之外,胡蝶还是有很大收获的。收获有二:一是对社会、舆论,为人之道等方面的认识又深了一个层次;二是结识了新的男友潘有声。
那还是胡蝶正在为解约之事牵肠挂肚之时,一日,胡蝶的堂妹胡姗忽然来胡蝶家探望堂姐。此时的胡姗在电影界已是稍有名气的明星了,她拉起闷闷不乐的堂姐,说道:
“走吧,我带你去参加一个聚会。”
“什么聚会?你看我现在有这个心情吗?”胡蝶烦躁地说道。
“正是因为你心情不好,我才来拉你去散散心呢!”胡姗说道。
“我不去!”胡蝶苦闷异常。
在一旁的母亲劝说道:
“去吧,也许参加聚会对你有好处,让你忘掉眼前的烦恼。再说人家姗姗今天特来请你,你可不能不给姗姗面子。”
“婶婶说得对,你可不能不给我面子啊。”胡姗乘机说道。
“好啦,对你还要讲什么面子、里子的。说吧,参加什么聚会?”胡蝶松了口。
胡姗神秘地对胡蝶说:
“这个聚会可是你的同窗好友徐筠倩举办的啊!人家这个酒会可一半就是为你而开的呀,而且你可以看到许多熟识的朋友。对了,阮玲玉、卜万苍都去了。”
胡蝶知道今晚是不去不行了,只好随着堂妹前往徐筠倩家二
徐筠倩家此时已是热闹非凡,许多电影界的名流都聚集于此,诸如阮玲玉、郑少春、龚劳伯、夏燕燕、卜万苍等人。
胡蝶和诸位朋友打过招呼后,准备到后边的桌子旁休息一会,被徐筠倩拦住,她说:
“瑞华,我给你介绍一位新朋友,”然后她指着身旁一位大学生模样的青年说,“这位是潘有声先生,潘先生在礼和洋行供职。”
胡蝶将手伸出去,看着潘有声,微笑地说道:
“潘先生好。”
潘有声略微腼腆地握了握胡蝶的手,说:
“幸会胡女士。”
胡蝶略微诧异,她开始以为潘有声是位大学生,想不到他是个商人,但从他身上胡蝶看不出一点她所讨厌的商人习气。
原来这位潘有声是福建莆田人,但却生就一副北方人那样欣长伟岸的身材,虽说不上多么英俊倜傥,但气质颇佳,浓浓的眉下,一双眼炯炯有神,挺直的鼻梁流露出几分坚毅,稍厚的嘴唇却现出几分憨厚,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胡蝶坐下喝茶,阮玲玉已坐了过来,两个姐妹同病相怜,谈得很是投机。原来阮玲玉此时也遇到了麻烦,她和原来的丈夫张达民分居后,张又几番恐吓、勒索她。
这时乐曲声响起,阮玲玉拉着胡蝶说道:
“不谈这些伤心事了,我们还是跳舞去!”
胡蝶正要推辞,却见潘有声正向自己这边走了过来。
“胡女士,可以请你跳个舞吗?”
胡蝶对潘有声笑笑,点点头,他们一起走下舞池,随着音乐翩翩起舞起来。
“潘先生和电影界的人很熟吗?”
“哪里,我本来就是个影迷,尤其是您胡女士的影迷。”
潘有声已克服了刚才的紧张,显得轻松自然。
“谢谢潘先生,你跟筠倩是老朋友吧?”
“半年前我是随一个朋友偶尔到徐女士这里与徐女士夫妇认识的。徐女士是一个非常热情好客的女主人。”
“是啊,筠倩从来都是这样的。”
乐曲结束后,潘有声陪胡蝶在桌前坐下,胡蝶端起一杯茶呷了一口,说道:
“好香的茶,这是什么茶叶?”
潘有声也端起自己的茶喝了口,笑着说道:
“嗯,味道不错,这是上好的碧螺春。”
“潘先生对品茗很有研究吗?”胡蝶很感兴趣地问道。
“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潘有声调皮地问道。
“哦,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筠倩只说你在礼和洋行工作。”
“是的,我是在礼和洋行做茶叶买卖的。”
“怪不得你对茶叶这么有研究呢,原来我遇到这方面的专家了。”胡蝶此时心情非常好,便开了一个玩笑。
“胡女士过奖了。”
正在应酬客人的徐筠倩无意中看到胡蝶和潘有声在一起有说有笑,情不自禁地对胡珊悄声说道:
“看见没有,可好些时候没有看见瑞华那么高兴了。”
这一晚,胡蝶和潘有声从职业、爱好谈起,他们在一起聊了许多,很是投机,分手时,竟有些依依不舍了。
这一切,都被胡珊看在眼里,看到数月来忧愁烦闷的胡蝶终于露出了欢颜,她心中十分高兴,她知道,堂姐今天的愉快都是因为潘有声的缘故。
但胡姗也知道,胡蝶经历了与林雪怀的痛苦恋情,唯恐再次受到伤害,再也不敢向一个纵然是一见倾心的男人轻易敞开情怀主动示爱。因为,那场解约风波的教训刻骨铭心,她生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味道,胡蝶对此肯定裹足不前。
而在潘有声,自忖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洋行职员,既无社会地位,又无多少钱财,虽然与胡蝶十分谈得来,心中对她也十分倾慕,但压根不敢奢望会得到胡蝶的爱情。
此番情形,胡姗完全能够理解,暗想,这牵线搭桥的月下老人我得一做到底了。于是,她找到徐筠倩,把自己的这番意思一说,高兴得徐筠倩直跳,她们便把这方案拟订一番,开始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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