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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消失的一个月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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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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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消失的一个月里
作者:背道而驰

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女人
引出了一段尘封的记忆
消失的恋人
放逐与哭泣
追寻与救赎的故事
……thank you for your reading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希 ┃ 配角:陆隽,沄洇,吴今 ┃ 其它:

☆、第 1 章(修)

郑希从床上爬起来,迫不及待地把门打开。
撕下门上的便签纸。
陆:明天我要出差,一个月以后回来;不用担心我,过你想要的生活吧。
郑希,一个新锐时尚杂志社的中层员工。
职场中表现得沉默寡言,却歪打正着地对了霹雳女上司的胃口。极少和同事一起逛街,除了工作以外,用同事私下的话来形容,就是个“四季四套通勤装打发”、“五根清净听不懂八卦”、“貌不惊人深藏不漏”的——山顶洞人。 
这话也许不错,不过让正驰骋得意在时尚界的大名鼎鼎的设计师陆隽听到,可就有些麻烦了。
陆隽是着名的l公司的首席设计师,生活在镁光灯的聚点下,“一叶知秋”,陆隽的一个手笔就可知当下风向。平日各色模特环肥燕瘦,莺红柳绿;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好不潇洒。
山顶洞人和弄潮儿,安于一室之内,甚至于朝夕共处,真是件匪夷所思的事。 
楼上楼下对这一对十分不看好。
楼上的理由是,“这两人,处世哲学各有一套,闹掰是迟早的事。”
楼下的则表示,“闷骚到一块去,这不科学!赶紧分了,找第二春去!”
群众的力量果然是强大的。
“喂喂,知道不?”
“啥啊?”
“分了!分了!”
“分啥啊分!分房啊?哪个单位的?”
“哎呀,那个六楼的那对儿分了!”
“啊!啊!分了!分了!”
“啥啊?”
“分了!分了!”
……
并非空穴来风也。
时间倒退回2010年7月9号。
这一天是陆隽的生日,两人各自请好假去庆祝,刚出门,陆隽就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几个当红的模特在酒店准备给她庆生,那时候陆隽资历还不算老,不好回绝。陆隽介绍郑希时说是她的好朋友,郑希一笑不笑,在一边看着她们聊。一顿晚饭吃完,又有人提议去k歌。喝了点酒的陆隽被女模特簇拥着进了包厢。
陆隽的声音很特别,音调略低而且声线非常有磁性。
有个叫姜碧的女模和陆隽对唱,眼神都带了电。唱着唱着,当众就把嘴贴上了陆隽的脸颊,拿着话筒说,“大设计师,总算调戏到你了哦。”
……
事后,陆隽二话不说,买了条十分贵重的钻石手表送给郑希。
郑希把手表搁在洗手台,从没戴过;没过两天,自个儿住去了客房。
直到这事情过去了两个月,加班了整整两月的陆隽才当面对郑希道歉。
郑希不说话。陆隽解释说,姜碧是她这次比赛的一个关键人物,她俩除了那次,没别的肢体接触。
郑希勾了勾嘴角,说,“哦,没肢体接触,你俩只怕精神上都上过床了吧?”
好家伙,房门一关,郑希就露出厉害的一面来。
陆隽脸一白,也生气了,索性不解释了,回房倒头就睡。
这冷战一打吧,就变成了持久战。
这下,又从持久战,变成运动战了。
郑希看着安静的房子。
陆隽已经离开了,一种空荡无垠的感觉席卷而来,郑希回到床上,用力地把自己卷进被子里,没有晒过的被子透出一股霉湿的味道来,她依旧深深地呼吸着。过了一会儿,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按下1键。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手机掉落在地上,壳子摔飞。
郑希一把拨开被子。窗帘被猛地扯开,阳光像突袭而来的利箭。
于是,山顶洞人决定化空虚悲愤为力量,变身工作狂。
郑希的邮箱里塞满了投稿者的信件。
她耐下心来,开始例行的审稿工作。奇怪的是,她今天在同一篇文章上足足停留了二十分钟;作者没有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只有一个博客地址。
郑希找到博客,直到同事们开始三三两两出去吃饭,她才惊觉时近傍晚。郑希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突然涌起一种强烈的冲动:她要去见那个人!
于是郑希给博主留言,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 章

小巷的一家理发店外。
郑希对着玻璃拨拉了一下她的鸟窝。
理发师问她想要个什么发型,郑希想了想说,你看着办吧。理发师举起剪刀,她又马上从椅子上弹起来了。慌忙地往回家的方向走,一边心有余悸地摸着头发。
郑希想着今天风大,开门去给收陆隽的那堆衣服。抬头一看,发现阳台上只有一条飘着的毛巾。她把手里的竿子放回墙角,蹲坐下来。
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郑希摸出来一看。
“我是博主,我们见个面吧。”
她的手抖了一下,马上回复道,“好的。”
逃离了空旷的屋子,郑希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沉寂已久的心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她忐忑地照了照镜子。
路边的小咖啡吧内。
郑希一直攥的紧紧的手突然松开了,松了口气却有显得有些落寞地,朝对方走去。
“您好!”女人很有书卷气,五官端丽。指如削葱根,掌心微凉干燥。
“您好,我是那个留言的杂志编辑,我叫郑希。”郑希找出一张随身携带的名片递给她。
“真是抱歉,投稿的事情我不知道,可能是我的……小侄女捣蛋干的,给你惹麻烦了。”
郑希哦了一声,不是非常在意地说,“那么,您不打算发表那篇作品了吗?”
“我倒不是非常介意。你直呼我名字吧。”
郑希点点头,“吴小姐,?您的那个系列博文是不是记录了一些真实的事情?”
吴今把视线落在了郑希正轻微抓握的手指,随即看向她的面部。
郑希正僵硬地微笑着,眼睛看向咖啡杯。
“不是。”吴今说。
郑希略显意外道,“我看您写的东西都非常吸引人,”她停顿一下,说,“让我想起了故人。”
“哦,是吗?那纯属巧合,我经常写点儿这样的东西聊以自娱。”
郑希耳根变得赤红,一张口竟然是带着哽咽的声音。
她故作轻松地说,“原来,是这样啊。这么说的话,你相当有天赋!”
吴今适时地配合着微笑了一下,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除了我的……侄女,你是我的第二个伯乐。”
郑希重复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嗯?”
“我是在想,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郑希解释道。
吴今点头,“道理是不错的,单看你信不信而已。”
郑希听出她话里有话,“那您觉得呢?”
吴今淡淡一笑,“我……以前相信。不过,金子要是发光,早就被淘金人发现拿去卖掉了。呵呵。卖掉还不算,到处陈列展示,供人指点评论;这还不算,它还得按照别人的喜好变换形状,重塑根骨,到头来失去自己的本真;最后落得个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下场;也不见得很幸运吧。”
郑希心想,真是一针见血,早知今日,她当初就该把陆隽打包,带去那安静小镇里过逍遥日子,何必受今日这么多鸟气,局促委曲,不得善终!
“不聊这个了,你说起一个故人?我很感兴趣,能聊聊吗?”
郑希深深吸口气,这个吴今还真是能引起人倾诉的欲望。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你要辞职?”
郑希显然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考虑,“小声完全可以胜任我的工作。”小声是郑希带的实习生,表现一直不错。
“按照规定,你必须在三个月前提出申请。”
她的语气虽然咄咄逼人,显示出女强人的那种气势。但郑希和她共事几年,知道老板还是颇讲情理的。
“我短时间内都回不到状态,很可能影响到工作。”
“如果是这样,可以给你休假。”
郑希摇头道,“不只是这个,我是想换个工作,换个心情生活。”
”既然这样,好吧,”老板从抽屉里拽出一份文件,指了指,“你能采访到这个人,我再没什么话可说,就当善始善终。”
宋雨桐,风头正劲的超级名模。
郑希看到照片的第一时间,脑子里立即闪过一幕出奇清晰的画面:陆隽坐在车上,副驾驶上的女人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那女人,如果宋雨桐没有整容也没有双生姐妹,还会是谁呢?
她从房间里找到了陆隽的名片,上面有陆隽的签名。
联系宋雨桐的经纪人。
经纪人没有给她答复。
郑希决定到宋雨桐常去的一家生活会馆里找她。
她知道陆隽有那家会馆的会员卡,但她从来也没去过。陆隽说是工作需要。
郑希拿着卡,顺利地进了会馆。
宋雨桐也刚到不久,素颜、穿着糖果色的短t和短裤,是个非常漂亮的人。
“陆隽?她让你来找我?你是她的助手吗?我怎么从没见过?”宋雨桐一看见郑希拿出的名片,一连串地发问,目光还向郑希身后逡巡了一会儿,发现无果后,漫不经心地打量着郑希。
郑希不紧不慢地说,“她说看到这个,您肯定能答应我的采访。”
宋雨桐盯着名片上恣意的笔迹,舒缓地笑了笑,“她还真是吃定我了!好吧,卖个面子也无妨,记得让她还我人情就是。”
郑希看着她自信又得意的笑容,心里一阵不舒服。
……
“你的采访我答应了,你还没回答我呢。”
“您的时间宝贵,我还是不打扰了吧。”
“你是陆隽的亲人?”宋雨桐冷不迭地来了一句,眼神颇为真诚。
郑希莫名地笑了出来,“为什么这么说?”
“只有亲人,才会这样有恃无恐吧。你提到她的口气,好像就是自家的东西,如果不是亲人,那——就是情人了。”
宋雨桐优雅地搅拌着咖啡,补充道,“我觉得前者更好。”
“至少对于陆隽是这样。她情人无数,付出一分,势必得到十分的回报。我倒是好奇,她这样的人,又会对谁付出真心呢?”
郑希觉得不该点黑咖啡,陆隽出奇地爱喝这个提神,她喝着着觉得苦透心扉。
“情人无数?”
陆隽到底瞒了她多少事情?!
“我不知道你怎么搞到她的签名,不过,我有点儿好奇你们的关系,陆隽凭什么帮你的忙?你也是她的入幕之宾?”
郑希手一抖,把已经冰凉的苦咖啡泼了过去。
吴今看见宋雨桐脸上的咖啡,幸灾乐祸地笑了笑。
“很喜欢看热闹啊,你。”
吴今看了下手表,“还好,我得走了。”
“去追那女人?看来她惹上的麻烦是你,不是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 章

吴今从车上走下来,蹲在郑希面前。
她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穿着宽松柔软的浅色衬衣,袖子卷到胳膊肘上。
吴今按住了她试图扭动的腿。
“扭伤了,最好别动。”
郑希惴惴道,“应该没骨折吧。”
“这个——我可看不出,得去医院,我顺道送你。”吴今把她扶进了车里。
在幽静的郊外一路开着,蝉鸣声的聒噪让郑希的心变得格外宁静。她把头靠在座椅上,向窗外斜看着。
乡镇卫生所。
有点儿破旧的风扇,好像缓缓喘息的病人,摇摇摆摆地转着。坐在地下的郑希,缩着脖子,有点儿担心这扇子随时掉下来,把她凌乱的脑瓜砸个粉碎。
气氛是闷热而压抑的,又及其渴望纾解。
坐在她的对面,手里拿着一份卫生所药价明示,悠闲自在的吴今,似乎是个不错的倾诉对象。
不知为啥,郑希突然有点犯紧张。
她读中学时,每次看见,那些在课堂上,站得笔直,案首挺胸,手势有力的同学,在老师和同学的瞩目中,畅所欲言之时,真恨不得把自己那些藏得快发霉的想法,统统灌倒那个同学的脑瓜里,让他帮忙说出来。仿佛只要那样,那同学得到的理解、认同以及关注就也都有她的一份儿了。
现在的郑希,一下回到了那个课堂上。学生只剩她一个,这给郑希增加了不少勇气。而且,吴今这个人,她无形之中对她有了一点把握,是的,凭借那几篇“虚构”的文章。
“咳,咳。”郑希只能想到这么老套的发语词。
吴今很配合地抬起头,两手习惯性地在桌子上交握。
“你也是那家会馆的会员?”
吴今点头,“对啊,所以一不小心都看见了,你介意不?”
“不啊,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像个泼妇的。”郑希略微郁闷地掰着自己的手指。
“呵呵,有点呢,”吴今故意顿了顿,意料之中,看到了对方沮丧的表情,“为什么要那么做?”
郑希深深吸口气,郑同学,第一次独白,把握机会。
“我——”她急刹车,“我可不可以先喝口水?”
吴今微笑点头,“你就把我当个树洞,我没有意见。”
郑希听她这么说,手指慢慢放平,低下头。
“我只是不喜欢宋雨桐那么说她,我受不了。和我自己受到侮辱一样,尤其是我知道,她说的也。。。也很有可能,是实话。但,我受不了。”
郑希用一种愤怒却不知道该怎么愤怒、忧伤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忧伤的眼神看着她。
然而吴今什么都没说,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郑希慢慢地打开了自己的回忆。
自白·故事篇
我们认识的很早。陆隽就在我们小区旁边,那儿还有,很多和她一样的小孩子。
每次我调皮,妈妈就吓唬我要把我送到那里去,久了,我就知道这么个地方了。又一次放学回家,我跑去了那里。看见一个小孩在铁栏杆里面,用短短的粉笔头在墙上画画。
那画还看得入眼,我想啊,如果是五颜六色地画在纸上,说不定算得上好看呢。不过那个小屁孩一点都不讨人喜欢,她脾气又硬又臭,和她那头乱糟糟的短毛草一模一样。她把我递过去的彩笔扔在我身上,因为感觉到一种空前的耻辱感,我哭得相当惨烈。
从小到大,我哭成这样的次数也是一只手能数过来的。陆隽被我哭怕了,默默地把地上的彩笔捡了回去。
我小时候那股聪明劲,现在是一点也看不到了。那时候兴趣班刚开始流行,我妈把我塞进了绘画班里,我就像全天下所有的小胖子那样,只爱吃美食,不爱动手做。每次布置的作业,一律是央求她做的。一开始我想,她那坏脾气,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哪知道她一听,两只黑漆漆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吓得我一身是汗,还以为她要冷不丁地讽刺我几句,没想到居然二话不说就帮我了。 
老师看到我的作业,惊讶不已,对着我妈又夸又赞的,搞得我自己也很不好意思。日子久了,我也非常喜欢去绘画班了。有一天,老师把一个宝贵的参赛名额给了我,语重心长地找我谈话,其余的我都忘了,就是记得一等奖是一个纯金的大杯子。所谓骑虎难下,我这个假把式肯定要被拆除的,只好又去找她。
那幅画她大概画了三个星期交给我。我当时特别高兴地对她说,拿了奖我就把那个这么大的大杯子给你,她特别不屑地讽刺我,这样的宝贝还是留着给你家的狗喝水吧(是的,我那时常常带着我的将军狗去看她,那条狗在她离开后不久死于一根鱼刺)。没想到,真的拿到了那个纯金的杯子。那差不多是我这辈子最光彩的一段日子。我还登上了我们家乡销量最大的希望报头版,照片里,抱着那个闪瞎人眼的杯子,露出一口闪瞎人眼的牙套,被我爷爷剪下来贴在他那沓剪报的封面上,亲戚朋友在那上面唾沫横飞、得意不已。
我一下子,从那个默默无名的小胖妹变成了人人都爱的小画家了!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做梦一样!以前嫌我笨重不爱和我一起跳皮筋的小女生,全都抢着和我一组,一下课就有好多同学围在我桌前,捧着脑袋,睁大眼睛,争着听我说话,好像以前那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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