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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制-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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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刂械厍12道设置军府,三个儿子也各开府领兵。中央以尚书省的兵部处理军务。军队领导权由李渊亲掌,但征战事宜则多交给三个儿子。特别是次子秦王李世民屡担重任,重要战争多由他指挥。地方行政则恢复隋初的州县两级制,同时沿袭隋制,在国内及边境重要地区设置总管。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李渊认为全国基本统一,为结束军事统治,废总管,改行都督制,统十州以上的设大都督府,其次分设中都督府、下都督府。其时设大都督府的有洛、荆、并、幽、交五个州。到太宗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都督府增至41个。全国358个州,除京畿九个州外,全部分属这41个都督府。都督府设都督一人,长史一人及录事、参军等员属。都督主要负责地方军的统御,但与当地军府没有隶属关系。
(2)府兵制的恢复和发展
唐朝建立之初,李渊父子就着手恢复府兵制。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开始设置军府,把关中分为12道,每道置一军,每军下辖若干骠骑府、车骑府。军设将、副各一人,督领府兵耕战。武德三年(公元620年),12军各立军号①,于是,府兵制度逐渐从隋末的破败中恢复过来。
唐太宗即位后,进一步整顿和充实府兵制度,使之更加完备。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唐太宗将全国划为10道,置军府634个,其中关中地区占261个,占全部军府的41%,形成“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新唐书》卷五《兵志》)的格局。并将骠骑府、车骑府改称折冲府,以折冲都尉、果毅都尉分任正、副统将。所有军府均隶属于十二卫府②及东宫六率③。折冲府分为三等,上府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府兵的编制是10人为火,火设火长;50人为队,队设队正;100人为旅,旅设旅帅;200人为团,团设校尉。府兵的任务是担任宿卫、镇戍和征战。至此,府兵制趋于定型和成熟。
武则天时期,为加强中原军府,曾设置若干特等府,以300人为一团。
折冲府直隶于所属上级卫府。府兵的调遣、征发权在皇帝手中,由皇帝下敕书,通过兵部传达执行。如有战事,朝廷临时点将,率领从各地征发的府兵出征。战事完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使兵不识将、将难专兵,这就有效地防止了将帅拥兵作乱,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和国家的统一。正如《新唐书·兵志》所称的:
府兵之道,居无事则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杜渐,绝祸乱之萌也。
《历代兵制》也盛赞唐府兵制是井田制以来最好的兵制(“自井田不复,兵制之善,莫出于此”)。
军府和地方长官无隶属关系,但州刺史也负有一定的军事责任。如征发府兵时,朝廷向州刺史、折冲都尉同时下符契,会同勘契后才能发兵。又如对练兵也有检查督促之责,加上州刺史品位较一般折冲都尉为高,故习惯上有上下级关系。
折冲府有内府、外府之分。内府是指左右卫府所属的五府(亲府、勋一府、勋二府、翊一府、翊二府)、三卫(亲卫、勋卫、翊卫)和东宫左右卫率所属的三府(亲府、勋府、翊府)、三卫(亲卫、勋卫、翊卫)。此外都是外府。内府卫士都是由五品以上官僚的子孙充任。外府卫士则主要是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的子弟。内外各府的卫士都担任皇帝的宿卫。
府兵的武器装备,个人的由兵丁自备,火、队装备由折冲府筹备。个人装备包括:弓一、矢三十、胡禄(装箭的工具)、横刀、砺石、大觿〔xi西〕(解结锥)、毡帽、毡装、行藤各一,麦九斗,米二斗。番上宿卫的由卫府发给弓矢、横刀。火装备包括:六驮马、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钁〔jue爵〕、凿、碓、筐、斧、钳、锯各一,甲床二,镰二。队装备包括:火钻、胸马绳、首羁、足拌等。
(3)府兵的服役
唐朝初年,沿袭隋朝旧制,从编户农民中征兵。农丁由保、闾、族、县、州等各级地方政权管理。每保五户,每户成丁以二人计算,共10人。从10人中征二人为府兵。贞观年间,改为12丁取一。服役年龄,唐初是20岁至60岁,后又改为21岁至61岁。唐玄宗时期一度改为25岁至50岁。府兵的拣选原则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卷一六)。选中者轮番去卫府或其他镇戍服役。如遇征战,府兵有可能直接编为作战部队,参加战斗。
府兵服役期间,免除其个人的租庸调。在卫府番上时,给以“侍官”的荣誉称号。征战立功者授勋。
为充实府兵,唐朝政府规定三年一拣选。一旦选中,有了军名,即终身服役,直到退役。服役后,府兵不脱离本乡、本土,户籍仍归州县,挂籍军府,田地也仍搀杂于农户之中,只有在番上教阅的时候,才集中于折冲府或番上的场所,过军队生活。
所谓番上,是指轮番抽调府兵到其所隶卫府或边防重镇服役。番上由兵部负责组织。每年番上次数依各军府离番上卫府的距离远近确定,每次一个月。一般是500里五番(即将府兵分为五组,每五个月征发一次,轮流上番),1000里七番,1500里八番,2000里10番,2000里以上12番。这种规定考虑往返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有一定合理性。但距京城太远的府兵,路途往返时间远远超过一个月的宿卫时间。为解决这一问题,唐朝规定,可以并番(让远道而来的府兵连服两个月的役,以减少其往返时间)或纳资代番(交纳一定的财物,以免除番上)。
除番上宿卫外,府兵还有临时征发作战的任务。如五番的府兵每人五个月应番上一次,如果临时征发作战达10个月以上,回来以后10个月内可免除番上任务。如果不到10个月,回来正好轮上,则这次的番上任务也可免去。免番一般不超过三番。这种严密的番上制度,使府兵番上宿卫或征发作战前后都能得到一定的休整和训练。但是这种制度必须以相当稳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作保证。当社会出现动乱时,番上宿卫的府兵得不到按时更代,这种制度也就无法继续执行。
十二卫府是皇帝禁军,边境重镇关系到国家的安全,都需要素质较好的士兵,番上就是执行上述任务。轮番的办法,对某一折冲府而言,每月抽出人数不多,对社会经济影响不大,府兵服役的时间不长且苦乐比较平均。在统治者看来,这种制度的好处是能保证稳定可靠的兵源。但从管理的角度看,番上也有缺点,主要是时间太短,刚熟悉情况就要换班,不利于内部的协作和训练。而且,番上时往返路程远较番期本身长,对府兵个人的农业生产影响很大。如果折冲府有府兵1000名,距番上地点500里,应为五番,即五个月内分五次轮流番上,每次200人,每年每人要番上两次,番期两个月,估计往返路途一次需24天,两次48天,约一个半月,连同两次番期近四个月。此外,还需在府中教战、校阅,府兵用于生产上的时间就不多了。
(4)府兵的训练和校阅
府兵在折冲府时,农闲时进行训练,即所谓的“居常则习射,唱大角歌”(《旧唐书·职官志》)。番上之前,折冲府要集中考查府兵的技艺。每年冬季,折冲府要校阅在府府兵,借以进行战术训练。教战的办法,据记载,是每年冬天来临时,“折冲都尉率五校兵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稍〔shuo硕〕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稍,解幡;三通,旗稍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噪而进。右校击钲〔zheng征〕,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簿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矟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是日也,因纵猎,获各入其人。”(《新唐书·兵志》)值得指出的是,大角每通都有不同的曲词,要求士兵平时就习唱歌词,战时从中辨别号令。通过大角、鼓、钲、旌旗的变化,训练士兵的耳、目、手足,要求动静进止整齐划一,而纵猎更近于实战。通过校阅,将士的战术水平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5)府兵制的破坏和衰落
唐朝初期,府兵番上、戍边一般都能按规定轮换,勋赏也较丰厚,许多富人将当兵作为求取功名利禄的手段,因此,府兵制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从高宗、武后起,由于同边境各民族的频繁战争,府兵得不到轮换,以至出现了“壮龄应募,华首未归”(《唐大诏令集》卷一○七《镇兵以四年为限诏》)的情形。加上勋赏不行,府兵地位下降,当兵无利而有害,因此富人千方百计逃避兵役,兵役负担逐渐落到穷苦农民身上。番上制度也遭到破坏。宿卫府兵被卫府长官当作奴仆使用,从事各种杂役,百姓耻作“侍官”。为躲避服役,有些人甚至自残手足。随着土地兼并的严重,作为府兵制的基础的均田制也日趋破坏,府兵之家因不免杂徭,贫弱不堪,纷纷逃亡,府兵制难以继续实行下去了。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出现了折冲府无兵上番的局面。天宝八年(公元749年),被迫停止上番,折冲府从此名存实亡,府兵制走向衰落。
(6)募兵制的代兴
府兵制破坏后,唐朝转而依靠募兵。唐玄宗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宰相张说建议招募将士,以补宿卫兵的不足。玄宗采纳了他的意见,于开元十一年在京兆、蒲、同、岐、华等州选募府兵和白丁12万,分隶诸卫,每卫万人,分六番服役,称为长从宿卫。开元十三年改称为彍骑。彍骑免征赋役,并分给土地。户籍由兵部、州县和卫府分别管理。
彍骑的产生,标志着募兵制的兴起。彍骑与府兵有着显著不同。府兵是由农户按规定出丁,而彍骑则是自由应募;府兵已有田亩,彍骑是应募后授田;府兵不但负责宿卫,还要负责征战,而彍骑则专门负责宿卫;府兵自备资粮,彍骑则由官府发给。
彍骑以10人为火,五火为团。火设火长,团设团长,平时在军营附近教阅弓弩,严格训练。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彍骑改为左右羽林飞骑。天宝年间以后,彍骑之法又遭到破坏。
团结兵(团练兵)。府兵制遭到破坏后,开始出现团结兵,又称团练兵,是由当地家财殷实、身体强壮的男丁组成的。团练兵免除徭役,春夏耕种,秋冬定期集中训练。训练期间由官府供给口粮。也允许在家里习弓射箭。如有战事则应募出征。团练兵开始的具体年代不详,武则天时期开始广泛建立。到唐代宗时期明确规定:“差点士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者,谓之团练。”(《资治通鉴》卷二二五)并规定了各州兵额。
团练兵不脱离乡土,不完全脱离生产,类似于府兵,但不需要自备戎具、资粮,因而又有雇佣兵性质,负担也较府兵为轻。在战乱年代,各州设有团练使、都团练使,由刺史、观察使兼任。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罢各州团练使,而以都团练使统率几个团练兵。
长征健儿。长征健儿也称“官健”、“防人”、“戍卒”,是唐代边防军的称谓。唐在边境地区设有军、守捉、城、镇、戍等边防组织,置边军戍守。唐初,边兵由府兵轮番更代,三年一轮换。开元以后,规定各军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于从戍人员和客户中招募士兵。自愿长期戍边的,长年免赋。如果家属愿意同往边境,由官府发给田地房屋。这种招募来的边兵称为长征健儿。以后发展到所有军队都招募健儿,由官府发给粮食和春冬衣。原防人由自备衣粮变为官给,所以也称官健。因为家属随营的不多,开元十六年曾规定长征健儿分五番,每年有一番回乡度假。因此,长征健儿又有职业兵的性质,成为军、镇和有关州府的常备军。
随着彍骑、团练兵和长征健儿的出现,到开元、天宝年间,募兵制全面取代了府兵制,直到唐朝灭亡,宿卫军和边防军的一切兵员都来自招募。
(7)禁军的演变
唐朝中央禁军,由南衙16卫府番上宿卫的府兵和北衙禁军两部分组成。南衙诸军,屯于宫南,由宰相指挥;北衙禁军,屯于宫内,由皇帝亲辖。
北衙禁军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演变过程。唐朝初年,唐高祖李渊把随同他起兵的三万人留作宿卫,纳入府兵系统,称为“元从禁军”,屯于玄武门,所以又称北门屯兵。贞观初,唐太宗从元从禁军中选善骑射者百人,分二番在北门宿卫,称“百骑”。又置北衙七营。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置左右屯营于玄武门,从诸卫将军中选人为统将,称为“飞骑”。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在左右屯营基础上,又增选府兵中的越骑、步射、扩充为左右羽林军。武则天执政时改“百骑”为“千骑”,中宗时更发展为“万骑”,分左右营。玄宗将“万骑”改为左右龙武军。左右羽林军与左右龙武军通称羽林亲军,士兵来源于唐朝功臣宿将子弟和“良家子”。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置左右神武军,又称神武天骑,与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合称北衙六军。为加强殿前保卫力量,肃宗又设殿前射生军,分左右厢,后又称左右英威军,代宗时又改称宝应军,德宗时再改为射生左右军、左右神威军。
唐中期以后,禁军中的主要力量是神策军。神策军以宦官为统帅并由其完全控制。唐玄宗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唐朝为防止吐蕃进攻设置了一支戍边部队,称神策军。安史之乱期间,神策军赴中原参加平叛,兵力扩充至万余人,由宦官鱼朝恩掌握,后退驻陕州。唐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代宗为避吐蕃进攻,逃到陕州,因神策军护驾有功,代宗回长安后,神策军遂成为禁军,分神策左右厢。德宗时又改称左右神策军,并特立护军中尉两名、中护军两名为最高指挥官,均由宦官充任。不仅如此,卫府兵往往遥隶于神策军,称神策行营,使神策军不仅是宿卫宫中的主要力量,而且成为维护唐王朝统治的重要力量。但是,神策军掌握在宦官手中,成为宦官专制的工具。唐宪宗(公元805—820年在位)即位后,废除神策军,又废神威军,改设天威军。元和八年(公元813年)又恢复为神策军。直到唐昭宗景福二年(公元893年),在藩镇威胁下,才把神策军最后废除。而左右龙武军、左右神威军、左右羽林军六军也名存实亡。
(8)地方军和边戍制度的演变
如前所述,唐初沿袭隋制,在内地及边境重镇设总管(后改都督),负责一个地区的军政事务。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都督府增至41个,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0年)并为24个,按辖区人口分上、中、下三等。设大都督府的有扬、益、并、荆四州,中都督府是汴、兖、魏、博、冀、蒲、绵、秦、洪、越等州,下都督府是齐、鄜〔fu夫〕、泾、襄、安、潭、遂、通、梁、岐等10州。都督府设都督一人,长史一人及录事参军若干人。唐玄宗即位后,因奚、契丹等经常扰边,为加强边境防务,将边境划分为三个大区,设立总管,以幽州都督宋璟为左军大总管,并州刺史薛纳为中军大总管,兵部尚书郭元振为右军大总管。稍后,在原来10道的基础上重划15道④,每道以大将军统率各道边防军,主将有时称大总管,有时称大总督。
唐朝在边境地区除设道外,还先后建立了六个都护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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