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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制-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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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在实行征兵制的同时,对各级将领的部曲实行世兵制。诸葛亮在进军南中地区时,还收降大量少数民族人民当兵。据《华阳国志》记载,在击败孟获后,“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正军”。还征募川西“蜀叟”人为兵,号称“叟兵”,迁入的这些少数民族逐渐成为世代为军的军户。

孙吴的世兵制有自己的特色。与曹魏的家属不准随军不同,家属一般随军,由各统兵将领控制。孙吴政权是在江南大族和北方南迁大族的积极支持下建立的,这些大族都拥有相当的军事、经济实力。为了照顾这些大族的利益,孙氏父子不得不承认他们的领兵权,于是形成了孙吴特有的世袭领兵制。统军将领对所统之兵可以世袭统领,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如蒋叙死后,其所统之兵由其子蒋壹接领,蒋壹战死后,因为无子,便由其弟蒋休接领。又如凌操战死时,其子凌统年仅15岁,便接替其父统兵作战。这样的例子,《三国志》中记载颇多。

(3)曹魏的军事统御机构

东汉末期,各割据势力均以拥护汉室为号召,都接受汉的官位。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关东诸州郡联合讨伐董卓时,曹操的职位是奋武将军,其部将多称奋武将军司马或别部司马。据《三国志》记载,曹操为奋武将军时,夏侯惇为司马,夏侯渊为别部司马。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以大将军、丞相的名义掌握实权,汉献帝成为傀儡。曹操在正规官制之外,另组一套机构,后世称为霸府。霸府既是政治权力的中心,也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

曹操任大将军开府(指开设府署,设官置吏)时,置长史一人,总管府内各曹;司马一人,主管军政;从事郎中二人,参与谋议。任丞相后,府中官员进一步扩大,增设军师祭酒,左、右、前、后、中军师,左、右司马,主簿、参军等。这些幕僚之外,还有两名更重要的官员:领军和护军。他们统率曹操的亲军,平时辅佐曹操,参与军事机密和决策,战时代表曹操出外统帅、监护一个方面的军队。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改领军、护军为中领军和中护军。

曹丕代汉建立魏国政权后,魏帝成为最高军事统帅,不再设丞相,以幕僚近臣任中书监、中书令,参与机要。军事方面,临时任命都督中外诸军事,代表皇帝指挥全国军队。曹魏后期,司马氏当权,司马昭任丞相,相府遂成为魏国的军政权力中心。

(4)蜀汉和孙吴的军事统御机构

刘备兴起后,以左将军、汉中王名义开府,府中设有完备的幕僚机构,以诸葛亮为军师将军。刘备即帝位后,任命诸葛亮为丞相录尚书事,辅佐刘备总理军政。夷陵之战失败后,刘备病死白帝城,儿子刘禅继位,诸葛亮以丞相掌握朝中实权。诸葛亮死后,蒋琬以大将军、大司马继掌兵权。此时蜀汉的最高统御机关实际上是丞相府、大将军府。其府中幕僚,有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主簿、参军、椽、史、门下督和记室,与曹魏相似。

孙策、孙权兄弟占据江东,以讨逆将军、讨虏将军名义开府,自任统帅。府内设置与魏蜀近似,也是参照汉制。除有军师、长史和诸椽外,统兵将领有护军、领军、典军等。周瑜曾任中护军,吕蒙曾任左护军,陆逊曾任右护军。领兵出征的主帅称督或大督,如周瑜随孙权攻黄祖时,为前部大督;赤壁之战时,与程普分任左、右督。孙权称帝后,部将官职和官阶提高,如陆逊由辅国将军、右护军,改称上大将军、右都护。

第二节 两晋兵制

曹魏后期,大权落入司马氏集团手中。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马氏废魏帝自立,建立晋朝,史称西晋。建兴四年(公元316年),匈奴贵族刘聪攻陷长安,西晋灭亡。建武元年(公元317年),司马睿在南北世家大族的支持下,在建康(今江苏南京)重建晋的统治,史称东晋。

(1)西晋初期的兵制改革和世兵制

西晋初年,司马炎为巩固司马氏的统治,对兵制进行了一些改革。汉魏以来,历届统治者鉴于汉初吴楚七国之乱,大都注意不使诸侯王的实力扩张。虽然也分封同姓诸侯王,但都是虚封,特别是曹魏时期,对诸侯王的控制更严。据记载,曹魏“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王国使有老兵百余人,以卫其国。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chai柴〕为匹夫。悬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又为设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所以,即使在中央以宗室(如曹真)掌兵权,但因外无屏蔽,一旦中央权力发生转移,政权就随之丧失。司马炎称帝后决心改变这一状况,进行兵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撤销地方武装,大封同姓诸王和任用宗室诸王出掌外军大权,目的是削弱地方实力,加强司马氏家族对军队的控制。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司马炎开始大封同姓王,一开始就封有27个王,大国五个,次国六个,小国16个。大国食邑2万户,置上、中、下三军,兵5000人;次国食邑万户,置上、下两军,兵3000人;小国食邑5000户,置一军,兵1500人。灭吴统一天下后,司马炎认为天下大定,应该“偃武修文”,“息役弭兵,示天下以大安”,下令撤各州郡地方武装,以加强中央集权。与此同时,司马炎以宗室诸王出掌外军,如使其子秦王司马东都督关中,淮南王司马允都督江、扬二州,楚王司马璋都督荆州等。这些改革措施,不但没能加强中央集权,反而使中央集权大为削弱。宗族血缘关系没能阻止各诸侯王之间的争权夺利。各王掌有重兵,没能起到维护中央集权的作用,反而成了中央集权的最大破坏者。兼任都督的诸王,既是方面军的统帅,又是地方民政长官;既有诸侯王的一套官属,又有以大将军身份开府后任用的一批幕僚,军政大权集于一身,从而刺激了他们分裂割据和争夺全国统治权的胃口。司马炎死后不久,就发生了八王之乱。这次动乱历时16年,先后有八个诸侯王参与。八王之乱动摇了西晋的统治基础,导致了西晋的灭亡。

西晋的兵役制度是世兵制,中外军全部兵员都来自军户。凡为兵者皆入军籍,不与民户相同。军户的社会地位较郡县民户为低,但尚未被社会贱视,许多士族名流还不耻于与世兵子弟交往,世兵子弟也照样可以当官为吏。如《晋书·王尼传》记载,世兵子弟王尼在护军府任军士,负责养马,当时名士胡毋辅之、琅玡王澄、北地傅畅等人都愿和他交往,在一起“炙羊饮酒,醉饱而去”。正因为如此,世兵制在西晋时完全可以保证中外军的兵源,而且世兵的战斗力也较强,从而使世兵制进入全盛时期。

(2)西晋的军事领导体制和中外军

西晋建立后,不设丞相,国家的政务由中书省和尚书台负责。在军事方面,任命重臣为都督中外诸军事,代表皇帝指挥全国军队。日常军务方面,由尚书台的五兵曹负责。除都督中外诸军事外,西晋还设有众多的将军,如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以及抚军、辅国、四征、四镇、四安、四平等将军。这些将军都是官阶,而非官职,并非一定统军。真正统军的武官,一般都要加上都督诸军、监诸军、督诸军的职称和使持节、持节、假节的称号。其中以使持节、都督诸军的权力最大,所属军队中的人事任免、奖惩、管理训练、作战指挥以及后勤供应等方面事务,均在其职权范围内。持节、监诸军的权力次之,假节、督诸军又次之。

西晋的中军驻守京师,其中警卫宫廷和京城的部分称为宿卫军,驻屯在京郊,作为国家控制的机动部队的称牙门军。宿卫军和牙门军统称为中军。宿卫军主要由左右卫、骁骑、游击、领、护六军组成。另外,还有左、右、前、后四军,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翊军六校尉。此外,太子东宫的前、后、左、右、中五卫率也属宿卫军。宿卫军兵力有五万,后来经过八王之乱,中军兵力受到削弱,最后在洛阳被刘渊全部歼灭。

中军统帅是中军将军,后分别改为北军中侯和中领军。

西晋的外军是指屯驻在京城以外各地的驻防军,包括两部分:一是各地都督府统领的军队,一是各封国所置的军队。西晋建立过许多都督府,其中最重要的有关中都督、幽州都督、荆州都督、豫州都督、徐州都督、扬州都督、冀州都督、沔北都督。都督一般都有将军或大将军官阶。各都督府所统军队,数量很大,总兵力有30万人左右,远远超过中军。大的军府兵力有四五万人,小的军府也在万人以上。各封国所属军队,也属外军。西晋共分封了500多个王、公、侯国,封国均可设军队。若把所有封国军队加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3)东晋的中外军

中外军制度到东晋开始走向混乱。东晋的中军名称一依西晋,还有领军、护军、左卫、右卫、骁骑、游击六军和五校尉,但兵力大为缩小。与中军同驻建康的,还有扬州都督所属军队。因此,东晋的中外军名号虽存,制度却非常混乱。

东晋的外军是由都督率领的中央直辖军。各都督所领兵力多少不一,战斗力也强弱不等。总的看来,以北方流民组成的军队战斗力较强,其中尤以后期的北府兵最负盛名。北府兵是带有征北、镇北等将军称号的都督军府所统之兵。东晋建都建康,徐州在建康以北,所以徐州都督多以带北字的将军充任,其军府简称北府,所领之兵称作北府兵。淝水之战就是依靠北府兵取胜的。后来,刘裕利用北府兵控制了东晋政权,北府兵就演变为东晋的中军。

(4)东晋世兵制的衰微

东晋的兵役制度仍以世兵制为主,但由于世兵社会地位日趋卑贱,世兵的战斗力逐渐下降,这一兵役制度从此趋向衰落。

东晋建立后,由于兵源缺乏,不得不采用调发奴隶、查征隐户、搜捕逃民和使用罪犯等手段增补军户。这样,东晋军户的成份便大异于西晋的军户了。加上当时门阀制度已经形成,封建等级和门第观念对社会已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军户本身所受到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又比一般民户更重,生活极为困苦,实际上已接近于贱民阶层。在这样的情况下,世兵因反对压迫而逃亡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战斗力也越来越弱,士气越来越低。东晋政府只能转而依靠招募来补充军队。如东晋初年,祖逖北伐,因兵力太少(司马睿仅给他1000兵),只能自行招募。北府兵的大多数兵士也是招募而来。到了后期,募兵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招募兵与世兵不同,既非终身为兵,更非世代为兵,待遇也较好。所以,由募兵组成的军队,士气较高,战斗力也较强。

第三节 十六国兵制

西晋末年,在反晋民族大起义中,各内迁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民族政权。西晋灭亡后,这些政权的贵族统治集团在北方长期混战,在北魏统一北方前,先后建立的政权近20个,主要有16国,史称十六国①时期。除前凉、西凉、冉魏、北燕等政权外,其他政权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因而它们的兵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1)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领导制度

十六国时期,各少数民族政权多实行异族分治制度,或称为胡汉分治制度,在一国之内,实行两种不同的军政体制,以保证他们对其他被统治民族的军事统治。据《资治通鉴》记载,南凉大将鍮勿仑认为,为了保持他们“雄视沙漠、抗衡中夏”的长处,必须对汉族和本族分开治理。即“处晋民于城郭,劝课农桑,以供资储;帅国人以习战射,邻国弱则乘之,强则避之”(《资治通鉴》卷一一一)。对汉族人民,仍按汉族地主阶级的传统方法进行统治;对少数民族,则按各自的部落传统进行统治。以汉和前赵为例,其最高统治者仿汉制称皇帝,但在皇帝之下,仍按匈奴旧制设大单于一职,主管少数民族。大单于下设单于左、右辅,协助大单于统领军队。由于大单于实际上是最高军事统帅,所以一般由皇帝自兼,也有任命太子或太弟担任此职的。在地方上,对汉族地区,一般仍实行州、郡、县制,设刺史、太守和县令长等主民政,设都督、将军、校尉等专管军事。对少数民族地区,则按照他们的传统习惯,实行部落和政权合一的设置,设城主、镇将、都护、部大人、都大人等进行统治。

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军队,形式上仍沿袭魏晋,分中外军。统领中军的仍称中军将军、中领军,统领外军的仍称都督。中外军的最高统治者有的也称都督中外诸军事。但实际上,由于战争频繁,军队又经常集中使用,中外军的界限已不明显,而且也不是以驻地为区分的标准。当时的情况是,以本族部族兵为主组成的部队,都属于中军。其中最精锐的部分,由皇帝(王)亲自领导和指挥,称禁卫军或禁兵。归附和投降过来的其他民族的军队和驻守外地的军队属于外军。由中央委派到各地的持节都督或城主、镇将、护军等统领,由于他们长期驻扎外地,有机会招兵买马,筑城修堡,发展个人势力,因而往往变成割据势力。

除中外军外,还有州郡兵。州郡兵本属地方武装,由州刺史或郡太守统领,主要任务是维持地方治安,有时也应调出征。

私人武装的强盛是十六国时期的一个重要特点。兴起于东汉王朝末期的豪强地主势力,在西晋末年天下大乱之际,有了迅速发展。到十六国时期,更出现了坞堡林立的局面。凡有势力的地方豪强,无不结堡自卫。每个坞堡主,都有为数不少的部曲、家兵。因政局动乱,各政权无力控制,坞堡遂变成半独立的政治军事实体,直接参与军事行动。如淝水之战后,苻坚力量大为削弱,关中诸壁垒3000余所,皆遣兵负粮帮助苻坚。西晋末年,黄河以南地区,坞堡林立,各不相属。后来祖逖北伐,曾依靠坞堡主共抗石勒,取得不小的胜利。这些坞堡主归附某个政权后,往往被任命为地方长官或军事统领,原有私人部曲仍归其统领,但纳入国家军事系统,变成外军。

(2)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兵役制度

各少数民族政权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这些少数民族,尽管进入中原的时间有先有后,各自的社会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但从社会结构上说,大体上都属于部落组织形式。落为邑落,为各近亲家族,是社会的基层组织。落上为部,是各近亲家族的联盟。每部所统落的数量不等,大者以千计,小者以百计。部的首领称大人、渠帅、酋长等;落的首领称小帅。部落首领,原来由推选产生,后演变为世袭。与此社会结构相一致,在部落内部,实行部落兵制,全族皆兵。凡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生产,战时出征,亦兵亦牧(农),耕(牧)战合一,军械粮秣自备。各少数民族政权的首领,最初均是依靠部落兵起家。建立政权后,部落兵成为国家军事力量的主干,构成中军。从外表上看,这时的中军,与部落兵没有多少差别,但在性质上,已演化成国家的常备军。中军的家属随军,分住于各营,称为营户。屯驻于外地各军镇的外军,其家属也随军,称为镇户。外军虽不完全是本族人充当,但在胡汉分将制下,居于同一军事据点或统属于同一军将的,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民族。营户和镇户,是中外军的主要兵源。他们既是兵,又是民,自己生产粮食,户籍单独编制,不归郡县管理,直接隶属于军将。军将既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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