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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若有晴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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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若有晴天(出书版完结)
作者:月当楼
内容简介
她,独自飘荡,在最苍白的时光里遇见他,只为他在这里落地生根。
他,落魄江湖,死死掩藏他的秘密,只想多爱哪怕一天。
有些人,一眼,便是一生。
1。第1章 楔子
2003年12月27号。
凌晨五点半的城市下着小雨。乌云狠命地压下来,几乎看不见一丝天光。
一个穿卡其色风衣的男人沿着狭窄的新昌路,一边跑,一边死死按住腹部的伤口。再穿过一条街,就是江边了。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外套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大片,他喘着气,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一片漆黑,但隐约还能听见那些急促的脚步声。虽然已经连续跑过了两个街区,但是在倒下之前,他必须保持这个速度。
就在他快要跑到轮渡入口的时候,一颗子弹从他的右肩上飞驰而过,打中了身旁的一盏路灯。那生锈的灯柱哐当一声折成了两截。他来不及回头,只得拼命往江滩跑。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看着眼前深潭似的江面,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他们要的,不仅仅是他的命。
他摸出口袋里的那个闪存盘,紧紧攥在手里。在两颗子弹击中他之前,他深吸一口气,一头跳进了江水中。
凌晨的江水冰寒刺骨,浸了水的外套像铅一般拽着他的身体往下沉。这时,江面上响起了两声喑哑的枪声,他只好深吸一口气潜入水里。上游不远处是一座桥,他可以沿着这桥游到对岸。再次深呼吸,他凭着好水性一口气潜到了桥梁下方。
确定没有被发现,他竭力游到了岸边。腹部的伤口离开冰冷的水,又是一阵强烈的刺痛。他颤抖着走上岸,跌跌撞撞倒在了一间平房旁边,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暗红色的闪存盘。
再次睁眼的时候,天已经微亮了。空气中弥漫着江岸泥土的味道,有微微的雾气,对岸的银行大楼看过去就像海市蜃楼。
闪存盘还在自己手里,他轻舒一口气。仿佛昨夜的逃亡只是一场噩梦,只有腹部伤口的疼在提醒他:现在很危险。
他万万不曾料到,来乌宁出差,在见过老朋友涂生的第二天,警方就发现了涂生的尸体,而他莫名其妙成了嫌犯。如果不是看了涂生出事前托付给他的一块闪存盘,他可能会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堂堂正正走进公安局,然后再堂堂正正走出来。然而,那块闪存盘提醒他,即便他有一万个清白的证据,他也只会是杀人犯。
他们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他在一夕之间成了警方通缉的杀人犯,也成了他们在寻找和毁掉的最大目标。
现在什么也没有,只剩一条命。可手上这块暗红色的塑料壳里,还有很多条命。他摸了摸腹部的伤口,那里似乎还在渗血。身边的墙上和地上是湿滑的青苔,他撑着手臂想抬起身来,腹部一阵锐痛,他不得不躺回原地。
好歹还活着,尽管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仍然很危险。伤口的疼痛感在渐渐地减退,可能自己撑不了多久了。他记起在逃跑之前,给远在W城的同事杨宇打过一个电话。杨宇的一个朋友在乌宁的码头开轮渡。如果顺利,杨宇的朋友可以在中午十二点之前来接应他。如果不顺利,那就听天由命吧。
他已经无力考虑怎么变回清白身。
那班轮渡将开往泰国。
大约又过了半个钟头,阳光透过破了洞的塑胶板洒下来。他感到了一点温暖,撑着身体站起来。
隔墙的房间里有低沉的提琴声。他扶着墙根走到门口,模糊的视线中,隐约看见一个女孩子,穿着大毛衣。她先是一惊,然后问他:“你受了伤?”
他来不及回答,就倒在了她的提琴边。朦胧的意识中,他知道那女孩子用一块什么东西裹住了他的腹部。她的动作麻利柔和,莫名令他感到安全。她俯身给他包扎伤口的时候,他闻见她的刘海和毛衣上面清冽干枯的气息,却带着点沐浴露的香。
住在这样的临时搭建的房子里,也许她只是一个等待被收容的人。他无力多想。
他甚至没有看清她的相貌。
他只依稀看见,她的额头上有一大块伤疤。
很快,又听到了脚步声,而且是越来越近。多半是他们追上来了。他用最后一丝力气问那女孩子:“能不能……去帮我……买一杯咖啡……”不想连累无辜。
他掏出一张一百元塞到那女孩子手里,她没有要,只是很着急地说:“我去帮你打电话叫救护车。”然后就出去了。
那阵脚步声似乎就在门口了,他立即扯下早就准备好的一卷强力胶,把闪存盘粘到了那把大提琴的琴身里面。太匆忙,以至于原本的一个“×”形胶纸,贴成了一个“T”。
一个穿黑色T恤的身影快速闪了进来。
他都没来得及迎接子弹,就晕厥了过去。
幸运的是,没有子弹。
穿黑色T恤的男子是顺着他的血迹找来的。男子急匆匆跑过来扶起他,连声问:“林靳?请问你是林靳吗?”没有得到回答,只是看见那张脸,和杨宇发过来的相片是一样的。穿黑色T恤的男人背起他朝轮渡赶去。
必须在十二点之前到达渡口。
小屋的主人在十二点零五分的时候回来。此时,负伤的男人已经不知去向。
她的大提琴上面,留下几个他的血印。
2。第2章 十月裂帛(1)
每个地方对我来说,都像是中途站。
这一站,我从你眼里看见烟波蓝。你不只是一个杀人犯。
2006年10月21号。
冬天还没有到,整个城市已经被狠狠地冻僵了。
地下餐厅的红字灯牌刺开夜雾,如同刚刚被割开的新鲜伤口。男人又看见了那个女孩。这已经是第五个晚上在这里遇见她。她习惯坐在角落的阴暗处,戴着耳机拉一架旧的大提琴。五天前的晚上,第一次听见她的琴声:那琴声低哑,如沙漏的沙子缓缓渗下,刺破城市里花花绿绿的七情六欲;又仿佛已经起了皱纹的裸唇,在深深地咏叹,长长的低尾音,令人不自主地把旧时光一一捡回来。
男人不禁轻声苦笑。他这种人,何来留恋。
只是她的棕红色大提琴,令他心惊。那架琴,像是某种生死之间的记忆,而且是他一直在找的记忆。
外面下着很冷的雨,餐厅里阴暗而寂静,有水滴般的音乐在迅疾地坠落。
今晚,她仍旧戴了一副耳机,在角落里给她的提琴调音,然后往琴弓上抹松香。那架大提琴很旧了,很小的一架,看上去是儿童用的,一身的棕红色已经斑驳苍老。
很快,大提琴的音符在角落里飘起来了。这种音乐从她细瘦的指尖飘出来,如一朵泥莲花在慈悲地绽放。但那柄琴弓仅仅在弦上推拉了几个来回,声音便戛然而止,如丝缎断裂的声音。
“小姐,请问点餐吗?”服务生过来问第三遍。
她取下耳机。
“请问要点餐吗?”
她摇摇头,却问:“你觉得我的琴拉得怎样?”
“不好意思,我们的确不需要乐手。”对方已经是第五次回答她的这个问题。
她顿了顿,无奈地打开琴盒,用纸巾小心翼翼地拭去它上面的松香粉末,把她的提琴放进去。
“小姐,我们这里……”服务生想要说“我们这里不用残障者”,但他犹豫了一下,礼貌一笑,“我们这里不用大提琴手。你以后不用再来了。”
这里不用大提琴手,以后不用再来。她其实早知道自己这样是徒劳的,却仍旧每天来这里。她一笑,耸耸肩,朝门口走去。潮湿的板鞋在地板上留下斑斑印痕。
都该走了。
他拎起行李箱和挎包,走出餐厅。刚走到街角,冷不防身后有人一把抓过他的挎包。他立刻反应过来,紧紧抓着包不放,手臂却猛地被一把尖亮的匕首扎了一刀。他飞快朝劫匪追过去,也顾不上鲜血直流。
他死死追着那人,眼看对方就要跨上一辆摩托车,却忽然听得一声闷响,劫匪应声倒下。原来是餐厅里拉大提琴的那个女孩子。那个细瘦的身影就站在街边,她拿她的大提琴将劫匪绊倒在地,顺手拿回他的包递还给他。
他接过包,对她点一点头:“谢谢你。”包已被打开,他将包中的东西倒出来,查看是否少了什么。
她一笑,朝他摆摆手就离开了。光线昏暗,他甚至来不及看清她的长相,只是仍旧忍不住打量了一下她的大提琴——他已经习惯打量每一个带着大提琴的女孩子。可惜,这把琴看上去很安然,而且也不是他记忆中的黄褐色。
看看手表,时间足够他赶去机场。这时手机在口袋里振动起来,是一条短信:“凡事小心一点。遇事先和我商量。暂时不要回家,伯母有我照顾。”
他深吸一口气,心里如同有巨大的冰块压下来。他很想回去看一眼母亲,只是不能够。
三年了,就算这样回来又怎么样呢?这辈子,想找的人,想见的人,一个个早已与他隔了一条三生河。
他走进旁边的电话亭,拨出一个电话:“杨宇,帮我留意我家里。谢谢。”说完挂了电话。他习惯性地打开行李箱,取出那个急救箱,里面有拆分的左轮手枪零部件。他取出来安装好,并装满六颗子弹,再放入腰间的手枪套里。其实这里倒是没有人认得他的,他也不怕流血和送命。这只是一种习惯:独自一人的时候,他习惯准备好一切。
他掏出烟来抽,一根接一根,直到将口袋里所有的烟都抽完了,才缓步走出电话亭。他决定暂时留在这个城市。只要活着,一切都还有可能。现在尚且安全的落脚地,只有城中村的小旅店,那里不用登记,只需交十元二十元就可以住一晚。城中村是打工者和抢劫团伙聚集的地方,鱼龙混杂,没有人会注意他。
天气凉了,开始下起了毛毛细雨。他快步走过地下通道,打算找一辆计程车去城中村。在地下通道的尽头,他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细瘦身影,枕着行李包躺在一张长椅上。灯箱广告的微光照着她的大提琴,那琴盒已经半湿。
她竟然在这样的寒夜里露宿街头。
他吃了一惊,走过去轻轻唤了一声,“嗨。”却没有得到回应。她显然已经睡熟了,身体缩成小小一团,帽子遮住了半张脸,只看得见嘴角微微带笑。细雨飘进地下通道,沾在她的头发上,脸上,毛衣上,但是她睡得太香,并未察觉,只是手脚都缩了一缩,翻个身又继续睡了。他脱下自己的风衣外套盖在她身上,在旁边坐下来,刚好挡住飘进来的雨点。随即他大为诧异:自己竟然在这里停下了。
一阵凉风灌进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喷嚏。身旁的人动了动,他赶紧拎起行李箱离开。
“急着赶路吗?”刚起身,即听见身后清脆的女声。这时通道里的灯光也亮了许多。
他一转身,就看清了她。
她穿着发白的牛仔裤和旧板鞋,毛线外套已经起了很多毛球。他猜想,她还是一个学生,和很多女孩子一样,提着乐器去一些餐厅或是酒吧找一份兼职。但她是特别的一个。这个短头发长刘海的女孩子,面容清秀,目光明亮,带有微微的苦涩。
女孩的目光顿时也在他的脸上凝住了几秒。她几乎是在瞬间被震动。这个高而略瘦的男人,他在深秋的寒夜只穿了一件衬衫,露出领口的皮肤,一张带着岁月尘埃与沧桑的漂亮的脸,深邃的目光,蓬乱的头发和胡楂,眉头紧紧皱着,有些疲倦和不羁,内敛的眼神中藏着深深的苍凉。她打量着他,她看到这个男人的眉目之间,种种的远近与冷热、烟火与流光,从时间与尘世的深处迎面铺盖而来。
男人时刻记得警方发布在网上的通缉令——尽管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不怕被认出来,只是奇怪,他害怕被她认出来。于是他只说了一句“谢谢你帮我拿回挎包”便转身要走。
“我可以借你一把雨伞。”女孩子又叫住他。
他转过身来,正对上她无防备的眼睛。他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了。通缉令上的照片,与现在的他已经差别太大,应该不容易辨认出来。但他还是警惕地轻轻一笑,“谢谢,不用了。”
女孩子拿掉身上的外套,递还给他,“也谢谢你。”
他接过衣服,正要转身,又补上一句:“露宿街头很不安全。”
谁知她却笑起来,“你真有趣!”
这是第一次有人评价他有趣,他朝她淡淡一笑。世上无家可归的人又何止他一个人呢?正要道别,忽然听得一声响,像是断弦的声音。同时,她轻轻惊叫了一声。他这才注意到她的提琴,琴枕已经有微微的裂痕,是新的,最细的那根弦刚刚断裂,耷拉在一旁。
“真不好意思。”他知道这琴是她帮他阻拦劫匪的时候撞坏了。
“没事,我有准备。”女孩子说完麻利地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小包裹,拿出一根弦换了上去。
那架提琴,看上去是难以驾驭的棕红,琴的主人是那样细瘦的女孩子,总是坐在地下餐厅角落的暗光里,却能让人轻易把她的身影分辨出来。
“我见过的人当中,你的琴拉得最好。”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今晚多话了。
“谢谢。”她轻轻扬起眉毛,“我见过的人当中,你长得最漂亮,可你就像跟谁有仇似的,总皱着个眉头。”她的声音很有韧性,眼光放肆却柔和,带着少女的明亮。
他有些诧异。这女孩子说话的时候,像一个温暖的妖精。
“你不是本地人。”她边拧琴弦边对他说。他的眼神和行装,是完全的一个浪人。
他看着她手上的动作,并不回答。
她继续说:“哈,我现在,也到处流浪。我一路走过上海、广州、北京、大连、杭州、丽江,现在来到这里,也许几个月以后,我将去大理。”她转头看着他,又问:“你为什么也飘来飘去?”
他顿了顿,说:“我要找人。”他说的是实话。
“真巧,我也找人。”她眼里有悄然的亮光,“我找我的孩子。”她说完,微笑着抬起头来。这一刻,通道里的灯光仿佛骤然一闪,照得他微微心悸。
原来每个人各有自己的繁荣与荒凉。
“祝你好运。”他站了起来。
“也祝你好运,欧城。”她见他有些诧异,又说,“你把包里的东西倒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你的护照本上的名字是欧城。”
他欠了欠唇角,像是在对她微笑。
“再见。”她捋了捋她的长刘海。
这个瞬间,他看清她额头上蔷薇样的大块伤疤。
2006年11月25号。
货车司机欧城运完最后一批货,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还有半个小时拍卖会就要开始。他迅速换上深蓝色的西装和新的皮鞋,将头发梳理好,戴上一副墨镜。他得去那个慈善拍卖会。也许,可以看到他要找的那个人。
已经是十一月底了。在城中村整整住了一个月,日子表面平静,欧城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寻找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回头。
拍卖会场设在市中心的一个酒店,欧城到达酒店以后,先把货车停在离酒店不远的停车场,然后才步行去会场。酒店里早已灯火辉煌,一切都像即将接受洗礼那般隆重和虔诚。欧城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的枪,确定领带没有歪,才走进酒店。他并不是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射杀某个人,带上枪只是他的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
前一天晚上,欧城从报纸新闻中得知,地产大亨于嘉陵将会出席本市的杰出青年颁奖礼。而慈善家正是于嘉陵的一个重要身份,他应该不会错过这次慈善拍卖。
拍卖会很快开始了,欧城没有心思观看老板们争相竞富,
他的视线搜寻着密密麻麻的人,却没有发现那张面孔。他有那么一点失望。
直到拍卖会结束,于嘉陵也没有露面。倒是在宣传海报里,看见一张于嘉陵的照片,旁边有一行隶书:人性德善为本,一切所得,须归得其所。欧城不禁冷笑——这个精读《庄子》的生意人,戴的面具到底是与别人不一样。
在欧城的印象中,于嘉陵只是一场噩梦。
三十年前,房地产商于嘉陵在云南的边陲小镇建立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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