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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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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能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逐鹿风头渐盛,他在店里做菜的时候,无聊了,也翻翻论坛,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战性格太臭,他看着,忽然想起那天看见的那个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过了。
游戏里面也有排名,他是公认的第一浣花,也有人在论坛上凑出全服最强阵容,后排的最强阵容就是他和廘战。
也排PK榜,看见他的名字排在自己后面,不禁想,以那个人高傲的脾气,大概是没法忍受自己的排名在浣花后面的。
程曦过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正在做菜,他开玩笑,说程大少爷竟然搞到这样狼狈,程曦说:「我迟早得收拾廘战。」
不知道是这个名字触动他,还是因为想起了某个身影,他直接洗了手,开电脑。
珍贵的野生竹荪,匆匆丢进锅里,赶到二区,逐鹿的一帮人早等在副本门口,看见那个人,高高站在一棵树上,也是抱着手,理都不理人,他看着就笑起来。
副本最终是过了。
程曦投桃报李,把过屠龙副本的秘诀给了他,他其实对游戏里的事无所谓,毕竟做菜才是他主业,不过当廘战过来要和他PK的时候,他答应了下来。
自然是被打得很惨。
就算不在乎游戏,身为男人,还是有胜负欲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赢的那个人明明很开心还是要装成一副很拽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忍不住想呆在他身边,看到更多。

【队伍】廘战:当我的徒弟要听话,不能到处乱跑,我叫你你就得过来。
【队伍】嗷嗷嗷:好。~(≧▽≦)/~。
【队伍】廘战:别卖萌。
他自己也摸不清,为什么要做廘战的徒弟,但是呆在他身边久了,渐渐就明白了这个人,他其实很好懂,他的世界很简单,冷漠是面具,高傲是外壳,用某句烂俗的话来说,他其实是个好人。
一个孤独的好人。
他上线的时候,常常看见廘战一个人呆在各种副本里,打钱,刷怪,打钱,刷怪,他不会当生活玩家,但是他操作很好,他在游戏里总是独来独往。
但是每次南仲远一上线,他就发现了,速度之快,以至于南仲远怀疑他是不是一边打怪一边在查看好友列表。
他的固定句式是这样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在XX副本,过来。
于是南仲远就乖乖跑了过去,用脆皮小弓手号跟着他上刀山下火海,偶尔操作失误扑街了,还要被「师父」教训。
廘战大概不知道,每次论坛上有人开帖骂他,就会有个小号,在下面默默刷上几排的「祥瑞御免」,这个小号也被论坛上的人称为毁帖狂魔。
逐鹿的线下聚会,南仲远没去。
第二天他上线大概三秒,廘战发私聊给他:昨天的聚会你没去。
和廘战呆久了的人都知道,他的肯定句式,可以是疑问句,可以是惊叹句,偶尔还带着点谴责的意思。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家里有事,就把号借给小鱼了。
廘战停顿了一下。
【私聊】廘战对你说:要和帮派成员保持良好的关系。
南仲远笑得从椅子上栽了下去。
南仲远其实并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对廘战这么迁就。包括后来他捉弄林郁,为什么被廘战知道了,他会这么慌张。
原来他叫秦陆。
都说当局者迷,他是真的迷了,不然也不会抛下店里生意天天往秦陆家跑,他总是记得那个秋天,天高云淡风轻,秦陆家的桂花树开得满院子都是香味,厨房的木窗户明亮,他站在流理台前面,切干丝,切鱼肉,切萝卜雕花,秦陆蹲在地上给他择菜,听他絮絮叨叨地说话,他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秦陆面前有那么多话说,秦陆其实是一个很沉默的人,很难想象,他这样清瘦的人,也会有那样强大的力量,足够他将所有的秘密和生活的重量,一肩扛起。
他这么喜欢和秦陆呆在一起,就算他不说话,只要知道他在这里,就莫名地觉得开心。
他开车来,开车走,下雨天,秦陆送他到村口,站在国道边,被雨打湿的野菊花在路边一丛一丛开着,秦陆打着伞站在夜色里,那样沉默,他伸出手去和秦陆挥手,告别,后视镜里,那个人抬了抬手,最终仍然只是沉默。
他给秦陆买衣服,买鞋子,难得逛街,看见什么都是秦陆秦陆,这个鼠标秦陆用起来一定很厉害,那个帽子秦陆一定很喜欢,走过一个店,又折回来,只是因为那件T恤和秦陆喜欢的款有点像。晏斯梵笑他疯魔,说:「真是嫁出去的南仲远,泼出去的水。」他提着满手东西,只是笑,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这样开心,他不知道这种东西,也许就叫喜欢。
他找程曦要了专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电话,问清楚可以让队员线上训练,兴冲冲带着一堆东西去找他。
秦陆不肯去。
他气得口不择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固执,面子真有那么重要吗,这比他在网上代练要轻松赚钱得多,为什么不去?
秦陆没说话,只是进房间,把他送的东西都拿了出去。
他说:「这些东西你拿去退掉吧,退不掉的我再给你钱,这些钱是这段时间你带过来的食物的钱。」
厚厚一叠。
他带过来的那些大闸蟹鳜鱼海参芦笋竹荪……,还有他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满心欢喜地做出来的菜,都被他折换成了这些钱。
南仲远打开了他的手。
他是这样好脾气的人,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开的店常年亏本,朋友来了倾心招待,就是程曦那样大爷般地点菜,他也只是笑眯眯的。
他砸了整整一套厨具,摔坏三张椅子,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做菜。
店员都被他吓得差点辞职了。
他是南家老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谈过几场平淡的恋爱,开了一个亏本的店,做一碗兰州拉面的成本都在三位数,但是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些人,生活里最大的障碍就是钱。
他不知道,他带过去的那些食物,其实远超过秦陆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他也并不知道,秦陆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块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带过去的T恤上印的,却是阿玛尼的标志。
他不知道,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胡天胡地做菜,芦笋取尖,鲫鱼炖了汤就扔,上好的明前龙井拿来做虾仁,番红花只取一点花蕊,而秦陆始终不置一词,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欢其实是很难的事。对于秦陆来说,就是很难的事。
抛下代练,抛下工作,陪你在厨房来待上一下午,就已经是他喜欢的表现。
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用你的钱,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告诉你,你自以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对他来说,其实是破绽百出。因为喜欢,所以就算他是这样高傲的人,就算你打开了他的手,他也只会蹲下去,把散落满地的钱,一张张捡起来,寄到你的餐馆。
对于有些人来说,喜欢,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欢就意味着包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默不作声地把你造成的乱摊子收拾好,秦陆是那样沉默的人,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后看着别人离开。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那个夜晚。
他呆在人群中,很不开心,他喝了酒,难受得要吐,他收了很多礼物,见了很多朋友,被起哄着做了很多事,但他还是这样不开心,他的心脏上像缺了一块,什么都填不满,就只是空在那里。
最后他发短信给秦陆。
他说:师父,我难受得快要死了,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开心一点,我只想要一个能让我开心一点的生日礼物。
秦陆回他信息,让他下楼。
他跌跌撞撞跑下楼去,铁制的楼梯那么窄,不知道谁家的玫瑰开了花,暗香浮动。月光昏黄,路灯下站着那个人。
忘了是他先开始的,拥抱,接吻,像陷在绝境里的野兽,那样绝望,那样开心,他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喜欢原来这么痛,痛得心脏快要裂了,但只要待在这个人身边,就觉得有一种苟延残喘的安心。
他是南仲远,总是笑眯眯的好人。这世上有那么多人能得到他的笑脸,却只有这个秦陆的人,能让他在二十岁生日的晚上,生平第一次,落下眼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
廘战大人你的意思是:「我知道我们没有结果,但是你愿意疯我就陪你疯,直到你觉得不好玩的那一天为止」吗?


第115章 秦陆(二)
很艰难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不是像坐在候机室里看电影;笑得再开心,也要提防着时间,知道这些不过是建在浮萍上的快乐,下一刻就要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是不是像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人,偶尔捡到一点珍贵的东西;又幸福;又可怜?

也有过快乐的时候;寒冷冬天,滴水成冰,院子里落满了雪,依偎着坐在火炉边;讲一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晚上烫火锅,鸡汤做底,翠绿的生菜码在碟子里,牛羊肉切成薄卷,野花椒调了麻辣味的酱,热腾腾的捞起来,带着笑吃下去,一直暖到心里。

他甚至种了菜,在秦陆家最温暖的房间发豆芽,每天去看,嫩黄的芽冒出来,让人有一种一切都很好的安心感。

但是,冷战是谁先开始的呢。

又是因为什么事呢。

记不清了。

是因为自己买了昂贵的生日礼物,而他不愿意收。还是因为那次喝酒回来,玩游戏身上沾了香水味,他却不置一词。是因为无论自己怎么折腾,他都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还是因为过年那天吃过年夜饭,他跑去郊区找他拜年,满心欢喜带着一堆东西过去,他却已经睡了下来,开了门之后,也是让自己早点回去,毕竟第二天还要去长辈家拜年。

一件一件小事,一点点积累。

南仲远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喜不喜欢自己。说是两个人谈恋爱,其实更像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他一笑自己就兴高采烈,他面无表情自己也不禁揣测他心情,但至始至终,只有自己一个人情绪热烈七上八下,他却始终无动于衷。

他常计划两个人的未来,夏天去哪里度假,店里要装一套很好的电脑,以后秦陆就可以住在他店里,中秋节要去乡下收野蜂蜜给秦奶奶喝,所以先买辆越野车……

而秦陆从不回应。

他从最开始的兴高采烈,到最后的心灰意冷。有时候他想,也许秦陆是太孤独了,所以不愿意失去自己这个朋友,也许他对自己,根本没有感情。

但总是不甘心。

秦陆从来不骗人,一定也不会骗自己,他愿意跟自己在一起,就一定是喜欢自己的。他一遍遍这样告诉自己,最终却还是骗不过自己。

这次分手,没有大吵大闹。一场冷战之后,他没有再找秦陆,秦陆也没有找他。

整整一周,他都窝在店里,不回家,不出门,店员怕他饿死,每天忧心忡忡。

他等了整整一个月。

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游戏里没有私聊,他甚至偷偷上秦陆的号看过,发现他昨晚上刚刚登陆过,在骷髅海打了一夜怪。帮派里没有PK,没有屠龙,他一点都不忙。

但他就是不联系自己。

南仲远再找不到理由。

消沉两个月,家里人先着急了,南家大姐难得从国外回家探亲,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个弟弟,知道原委之后,直接杀到店里来。

南家有四姐弟,大姐叫南子瑶,也是颇为传奇,年轻时候在国外读书,未婚生子,对方是保守的欧洲家庭,还有点小贵族血统,男方左右为难。她索性没结婚,一个人带着孩子过。现在的工作也颇离经叛道,读的是金融,做的却是服装设计,还做出了一点成绩,和南爸爸关系不算好,难得回来一次。

那段时间南仲远消沉到谷底,上一次出门还是易云攸回来的时候,如今春暖花开,他一个人躲在餐馆里。

南子瑶看他这副样子,把他臭骂一顿,和南妈妈打了声招呼,直接拎了他出国散心。

南子瑶定居在法国,天气明媚得很,浪漫的国度,到处都是花,南仲远状态太差,被她扔在家里,帮她看孩子,小女孩子金发碧眼,用中文叫南仲远舅舅,要他讲睡前故事,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南仲远曾经一度想研究法国菜,人生规划里也有来法国喝红酒这一项,只是此刻时间心境全是错的,就算开着敞篷车去长满薰衣草的农庄晒太阳,也根本没有看进眼底。

南子瑶说他没出息,不过一段感情,痛了就放手,多简单,为此失去生活的乐趣更是不值得。说他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但是她不知道,一片叶子,其实是挡不住视线的。

会被挡住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

整整一个夏天,他像活在冰川里,心里万丈寒冰,一点阳光都晒不进来。又像是手上捧着一把火,已经烧得皮开肉绽,却死都不肯放手。

因为他知道,那个叫秦陆的人,是不会来找他的。如果自己放手了,就真的完了。

最后是南子瑶看不下去,找了朋友的豪华游轮,扔他上去做环球旅行。海阔天空,环游世界,希望应接不暇的风景能帮他转移视线,实在不行,船上那样封闭的环境,满船青年才俊,如花美眷,说不定也有段艳遇。

然而不能。

他看过巴塞罗拉美轮美奂的建筑,看过希腊海蓝色和云朵白的屋顶,看过巴厘岛无边界游泳池外的美丽风景,却还是心不在焉。

到曼谷,停船上岸,泰国佛教盛行,在寺院外面看见小孩子卖鲜花结成的花串,他不信佛,觉得好看,也买了一串。寺院里的金身佛像,眼睛低垂,充满怜悯。

他在船上上国内网站,看见天之涯大赛的冠军仍然挂在头条,共同捧起奖杯的六个人,秦陆仍然站在最边上,面无表情地把手搭在奖杯上,仿佛他是被拖过来的充数的,只想快点弄完回家睡觉。

他点决赛视频,打不开,打电话给程曦,那家伙大概是在开酒会,语速快得很,他说程曦你有天之涯决赛的视频没有,可不可以发给我一份。

程曦说:“我买一送一,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秦陆奶奶上个月去世了。”



他订的是最早的一班飞机,在云海里穿梭了四个小时,他眼睛都没闭一下。

到S城时已经是深夜了。

打不到的士,他先去餐馆拿车,S城已经是初冬,草木挂霜,他一路跑过去,午夜街道这样寂静,只有他的脚步声在回响,路灯昏黄,街道两旁一片漆黑,而他心里没有一点恐惧。

要快一点,再快一点,快点去他身边,告诉他,没什么大不了,你并不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我还在这里。我会一直陪着你。



秦陆刷完最后一个副本,准备睡觉。

他最近常常失眠,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娱乐的人来说,失眠是很麻烦的事情。

他住的地方很偏,晚上很安静,但是他躺下不久,就听见狗叫声,有什么人匆匆忙忙在晚上跑,然后院门被敲得震天响。

他披上衣服去开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去开门的时候常常会有种错觉,或是希望,以为门外面会是他响的那个人。

然而这次是真的。

月光如水,草木挂霜,那个人穿着长袖T恤站在门外面,明明冻得瑟瑟发抖,看见他,又勉强想要扯出一个笑容来。

“我投降了。”

他打开门,一言不发给南仲远披上衣服。

“去烤火。”他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你在发抖。”



南仲远披着秦陆的衣服,无聊地坐在床上。

他又冷又饿,如果不是秦陆问他吃了饭没有,他都想不起自己从上飞机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

他其实有点忐忑,毕竟,虽然他的性格出了名的好,但是像这样放□段来主动投降,一厢情愿地跑到这里来,还是第一次。

没关系的。他安慰自己,就算是石头又怎么样呢,只要自己愿意,一点一点努力,总能捂热的。他又没有赶自己走……

房间里还是原来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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