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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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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的,他可以等。

再青涩的果实,只要等下去,总有成熟的一天。

越长的等待,结果越是甜美。

到了那天,他仍然会是现在这副优雅慵懒的样子,衣冠楚楚,备好刀叉,带着微笑,把某份属于自己的美餐,一口口,吃掉。

在那之前,还是不要吓到他好了。

朝阳在海平线上一点点上升,海面上波光粼粼,璀璨如金,阳光之下,山河万里,岁月如画,海浪拍打沙滩,飞鱼在波浪间跳跃,玫瑰悄然盛开,露水从叶尖滚落。岁月正好,年华正好。

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会先放秦夫人的。

第113章 秦夫人

对于秦夫人;林郁一直处于半知半解的状态。

他对人情世故不太懂,尽管程曦跟他解释过自己家里的事,但是他对秦夫人的理解;也大概只是“一个对程曦不好的妈妈”而已。

到美国已经半年;研究生要自己做课程计划,林郁就算在国内也不是每天投入全部时间在学习上的那类人,在这里时间更宽裕许多,研究生最重要的是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他住在学校新建的New Ashdown宿舍,像在S大一样,堆满文献,专心做论文。倒是程曦有点忙;毕竟初来乍到;又是另外一个金融体系,光是了解业内现状就费去不少时间。何况华尔街成名几十年,蛋糕已经被分得差不多,短短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如雷贯耳的垄断集团。美国这样的社交社会,他顶着黑发黑眼,进社交圈都比别人难一些。

好在他毕竟是程曦。

事情一件件理好,晚宴,重要的会面,投资,林郁的入学典礼……他在两个城市都置办了房产,做空中飞人,难得给自己放个假,飞到剑桥市来找林郁,带着野餐篮去查尔斯河划帆船,躺在林郁腿上跟他聊最近发生的事。

偶尔他实在脱身不了,林郁也会去找他,他在曼哈顿买了房子,屋顶有露天游泳池,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鲜花,林郁不会游泳,坐在池边玩水,等他忙完。

好在他一般很快就会来找林郁,他身型似乎还在拔高,因为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穿西装很好看,一边解着衬衫扣子一边走过来的时候,林郁总会有瞬间的失神。

还好,他还是那个程曦,会在闲暇的下午教林郁游泳,会在匆匆告别的之后朝他温柔地微笑,揉揉他的头发,也会在深夜上床时候小心翼翼,用不会吵醒林郁的力度轻吻他脸颊。

纽约快要下雪的时候,程曦接到一封信。

那时候林郁正坐在壁炉前面看书,地毯被火光照得温热,碟子里摆着中式的点心。

林郁听见程曦叫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头。

程曦的眼睛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但转瞬即逝。

他说:“小鱼,你愿不愿意和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秦夫人。”



到香港的时候,正好是凌晨。

这是一座不下雪的城市。

程曦上次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是被秦夫人关起来的时候了。

但这次见面却不是在秦家老宅,而是在秦夫人名下的一处别墅里。

印象中,秦夫人不是喜欢养花的人,这栋房子却有着规模颇大的玻璃温房,里面长满了不知道是雏菊还是什么的草花,是浅粉浅白色,与外面肃杀的气氛俨然是两个天地。

秦夫人坐在落地窗前,看着玻璃温房,房间里明明很暖和,她的腿上却盖着毯子。

程曦一进房间,她就感觉到了。

“来了?”

她说着,转过头,却没看见意料之中的那个人。而站在门口的青年,比半年前愈加挺拔,似乎早已在异国他乡扎根,假以时日,必将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

“小鱼在睡觉。”程曦简短解释:“转时差。”

“哦。”短短半年时间,她却憔悴许多,大概是不再独揽大权的缘故,原本总是高高盘着的头发也放了下来,身上披着柔软披肩,如果不是依旧出众的美貌和眉眼之间那份杀伐决断的英气,大概会被错认成另外一个人。

“就等晚饭时候再见吧。”她仍然是习惯自己做决定:“你飞了那么久,应该也累了,先下去休息吧。”

这样干脆利落的作风,让人连关心地问一句都不能。



林郁站在门口,有点紧张。

“其实我算过,我从小到大遇到的人中,能接受我性格的大概在千分之三,”他绞紧了手上的袋子,跟程曦解释:“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数据的……”

“没关系的。”程曦带着笑拍了拍他肩膀:“结果并不重要。”

门打开了。

“夫人请两位进去。”出来的是老林。

林郁局促地看了一眼程曦,后者牵住他的手,走进了房间。

秦夫人仍然是上午时的姿势,听见声音,转过身来。

她调查过林郁,家世清白,出类拔萃,只是性格孤僻,好在并没有太大的攻击性。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一直没有看过林郁的照片,今天,还是第一次见。

“你就是林郁吧?”她对着林郁微微点头。

林郁紧张得有点结巴。

“是……是我。”他看了一眼程曦,事先背的介绍词忘得差不多了,茫然地把手上的礼品袋往前递:“这是……礼物。”

秦夫人勾了勾唇角,推动轮椅,朝林郁靠近。

程曦惊讶地皱起了眉头。

他早上和秦夫人那一面见得匆忙,并不知道她其实是坐在轮椅上,以她的性格,不到身体坏得不行,是绝不会愿意坐轮椅的,港媒向来无孔不入,竟然漏过这么大的新闻。

林郁按捺住了想往后退的冲动。

还好,眼前的中年妇人,虽然长着带侵略性的美貌五官,和严肃冷漠的神情,但她嘴角勾起来的时候,其实和程曦是一模一样的。



林郁在这里住了三天。

林郁没有再见过秦夫人,倒是程曦,在三天后的晚上,被叫了过去。

当时天已经黑透,坐落在半山的别墅里灯光昏暗,花房里却灯光通明,隔了落地玻璃窗,仍然可以看见那里面茂盛的草本植物,花开得正灿烂。

程曦陪她静静坐了一会。

说起来,母子之间,倒难得有这样平静相处的时刻,不是程曦刻意疏远,就是她想要囚禁程曦,这还是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没有各怀心思地坐在一起。

“多久了?”程曦忽然问她。

她看了一眼程曦,才意识过他问的是自己的病。

“不久,年前才知道的。”她侧过脸看花房,嘴唇苍白:“常见病而已。”

“什么常见病?”程曦不是会被她轻易敷衍过去的。

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冷,像是在没心没肺地庆幸,又像是在嘲笑自己这一生枉与他人做笑谈。

“癌。”



往后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太大波折了。

她的身体急剧直下,秦家那边的权力是早就交出来的,秦赟年纪还小,秦家那些老人都不是吃素的,一个个都想当摄政王,连港媒小报都暗自嘲讽,笑他们吃相难看。

毕竟是林家嫁出去的女儿,那边也隐约得到风声,遣了她弟弟林丹朱过来看,程曦当时在这里,出门的时候撞见自己这位“小舅”,也是三十岁的人了,苍白肤色,优柔寡断的神色,林家这些年每况愈下,他当记首功。

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这样,宁愿拿给别人糟蹋了,也不愿意给你,但凡心性小一点,都要气出心魔。当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业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点,结局也不至于那么难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赟也来过,不过不是探病,而是来问什么东西,关起门来谈了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这位新家主最后是摔门而出的,气冲冲走了,从此直到她死,再没来过。

程曦一直留在这里。

癌细胞转移,她时日无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渐渐消瘦,苍白,进食困难,圣诞节之后,她一直靠点滴维持。精神渐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却一直是冷硬固执的样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没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厉,三番两次,起念头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着她。

她冷漠、独断、蛮不讲理,愚昧,无数次想绑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后。



她走的时候,寒流来袭,是整个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时她已经昏迷整整三天,后事都已办好,这边的习俗是嫁女不归,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时她醒过来,窗外草木挂霜,温房里花开正盛。

她很平静,跟程曦说了一阵话,就算在最后关头,她仍然神志清醒,条理清楚,秦家家大业大,她接手这许多年,虽然常常被那些长辈掣肘,也留下许多后路,而今都交付与程曦。

她知道这些事,所以恨程则钧,当初程曦被刺杀,她找上程则钧,程则钧说形势比人强,说情非得已,说程家无数双眼睛在看,牵一发而动全身。

铁了心要狡辩的话,借口何止一百个?

只是都过去了。

这世界很凉薄,人活着,才有情分,有顾忌,往后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岁,上大学的年纪,如何敌得过那些虎视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么竭力多活一两天,也无法护得他周全。

当初程曦拿话激她,怪她束缚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说她不为他计深远。其实私生子哪有什么深远,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来的一个宝贝,见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这些话,她都说不出来。

她是林家长女林辰碧,巾帼不让须眉,平生难有小儿女情态。唯一一个她会对他说软话的人,已经于二十年前,与她恩断义绝。

这些话,直到最后一刻,她都没说出来。

她只是告诉了程曦那些密码,那些路线,那些无路可走时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连遗书都已写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后头脑不够清晰,错漏了什么。

最后是凌晨,很冷的天气,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涩笑容,看着程曦说:“以后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这样要强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着痛不肯注射杜冷丁,到了这时候,仍然没有一句温情的话。

程曦不说话,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时候,曾经很想牵着她的手,一起放学,像任何一个有父母的孩子一样,和她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学校里的琐事,然后开心地踏着夕阳一起回家。

在他的梦里,她的手总是温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体支离,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却只有他来陪她走这最后一程。

“没什么大不了的,”程曦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我会过得很好,我是你的儿子,不会那么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对不起……”

“没关系。”尽管知道她不一定听得见,程曦却仍然用从未有过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来,已经是百般困难,以后的路再难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数。这世上有百种出身,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生为男子,本就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没关系。

母亲。



她的遗嘱,是要将遗体火化,送去云南。

程曦并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去了那个地方。

那是个漂亮的山谷,湖水清澈,遍地牛羊,在湖边的草地上,开满了早春的野花,一枝一枝在风里摇曳着,和她花房温室里生长的那些花一模一样。

早在二十年前,她也许来过这里,也许和谁在这里有过一段非常难忘的时光,以至于她在余下的二十年里,一次一次地回想,死也要死在这里。



她的葬礼半个月后,程则钧主动找了程曦。

他给程曦打了电话,问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国外的生活,语气始终平静。

有什么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业,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如今半生已过,他是程家家主程则钧,万事皆足,春风得意。

有什么念念不能忘的,不过是一个错误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确的那条路,年少轻狂,凭着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当年及时放弃未必是错,停在那时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时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说:“秦夫人给了我一块玉,和阗玉璧,她说,如果真到了无路可走的时候,就拿这玉璧跟你换一点东西。”

程曦说:“她这些年,活得并不开心。她说过,早在二十年前,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就并无吸引力。我知道,她是为了我,才一直活下来,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前段时间才那样反常。因为她不信你。”

这世上已经没有支撑着她活下去的东西了,家人凉薄,婚姻交易,而她爱过的那个程则钧,早已死在北京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里,死在云南那个开满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这个人,与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撑着她苦心经营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则钧,所以不敢死。



程曦不说,程则钧几乎要忘了。

那块玉,是程家祖传的,唐朝传下来的玉璧,程家都用来给长孙戴着。古人以苍璧礼天,他当年是怎么说的去了?是“这块玉正合了你名字”?还是只是笑着,把这温润的古玉递给了她。

后来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悬崖勒马,已经是喜出望外,那块玉,他说丢了,他们也不追究了。

原来她一直留着。

程曦说她活得并不开心。

但人活一世,并不需要每件事都开心,他当年也不开心,但这些年下来,再重的伤口都能被抚平,往事再不堪,忙起来就好了,人是活在责任里的,不需要你动,生活自会推着你走。一切都会过去,他做了对的决定,万事都在意料之中。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错,也不必伤心。

程则钧在书房里略坐一坐,感觉自己好了一点,开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见窗外透进的光,才知道天已经亮了,桌上满是烟头。

他下楼去休息,看见妻儿都坐在桌边吃早餐,看见他下来,都怔住了,大惊失色。小女儿程昀似乎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盘子里,似乎隐忍着满腹怒火,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他懒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时候,他才知道妻儿为什么惊讶。

不过一夜而已。

镜子里那个向来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鬓角,已经全部斑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放秦南的,还是主角两个人的?




第114章 秦陆(一)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有意,是无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还是看到什么都会想起那个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远第一次看到秦陆,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赛的时候。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之所以过去,也是因为朋友都在,那时候陆沉和程曦还没闹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过去看了看,到处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馆里热得很,他正准备回去,转头看见一个人,抱着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里面。
那件黑T恤,秦陆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适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里,就有一种「我不认识你们」的疏离感,看着就让人觉得冷。
南仲远看了看他,转身继续走,听见背后有人问程曦:「那个很拽的人是谁啊?」
他没能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逐鹿风头渐盛,他在店里做菜的时候,无聊了,也翻翻论坛,上面有人吐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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