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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落日-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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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颇为尴尬,一个是低能美少女,一个是两辈子还没**的美少年,双方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任由时间流逝。

甜甜的打鼾声传出,女孩抱着姜云超竟然睡着了,这让姜云超彻底无语,又有些哭笑不得。其实,若是被一位超级恐龙抱着,那姜云超就算再不好意思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人推开。

但他眼前的这位女孩非常特别,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一种与生俱来、无法模仿、与灵魂捆绑在一起的独特气质,远观近看都有一种孩童般的纯洁神韵从骨子中沁出。

尤其女孩的双眼,既像是天上的星辰深邃明亮。又像是一弯秋水清澈纯净,不含半点杂质。老天总是喜欢开玩笑,或许正是因为女孩的智商低下,才能拥有这么纯洁似孩童的迷人气质吧。

第三十三章 人生真谛(3)

阳光洒在皑皑白雪之上,泛出一片耀眼的白光。姜云超佝偻着身子,缓缓地走到了空旷的密林当中。

他的影子有些削瘦、有些凄凉,像是有一股掩饰不住的悲伤。人经历的多了就不在乎了,失去的多了就再也不想把握了。前一世,他从没觉得自己生活美满。可身在乱世他才明白,能活在太平盛世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情之一物姜云超还是不太懂,可他明白五年的时间对一个女人有多重要。一个女人扣除童年和老年,还有多少个美丽的五年时光呢?当谭彩猫说出五年承诺的时候,包含了多少辛酸和无奈,又要承受多少压力和企盼。

姜云超深吸了一口气,做了一些简单地热身动作。曾经他只想查明灭门惨案后平淡的过一生,可现在他不得不做出新的选择。形势逼人强,英雄往往都是逼出来的。每当他脱下上衣的时候,他就会看到自己胸口烙的谭彩猫名字。

或许,痛彻心扉最让人难忘。男女之情通常都会从记忆开始,当你忘不了某人的时候,也就是爱情悄悄降临的时候。谭彩猫非常聪明,她用一种别人意想不到的方式令姜云超永远无法忘记她。

“哥哥,你在做什么?娘亲喊你进屋喝肉汤。”傻姑的声音从姜云超背后传来,自从姜云超醒了后,傻姑就像跟屁虫一样天天跟在姜云超身后,甩都甩不掉。

“恩,好的,我知道了。你先回去,我马上回屋。”傻姑属于弱智,简单点来说就是比较笨,并不是真傻。她并没有听姜云超的话,只是好奇的盯着姜云超,不知道姜云超想做什么。

姜云超不喜欢有人缠着自己,但他不想伤害一个单纯的女孩,那实在太残忍了。他无奈的苦笑了一下,双腿微微一分,在傻姑的注视下打了一趟太极拳,直到身体出了一层热汗才停止。

“哥哥,你这是什么动作,蛮好玩,教教我?”傻姑抓着姜云超的胳膊,大眼睛一眨一眨,说不出的令人心动。姜云超愣了一下,没想到傻姑竟然会对太极拳感兴趣。

太极拳在武功诡异莫测的八荒大陆实战用处不大,但用来打磨筋骨再好不过。姜云超重伤初愈,不适宜做太剧烈的运动。

“好吧,我教你,但你要保证每天早晨最少练习一遍才可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傻姑的父母救了姜云超的命,姜云超一无所有,无所回报,既然傻姑喜欢这套拳法,那就交给她好了。

“这是太极拳的起势,第二招揽雀尾,第三招单鞭,第四招提手上势,第五招白鹤亮翅。。。”太极拳易学难精,姜云超不知道傻姑能不能听懂太极拳的理论,只能先把招式交给她,逼她强记下来。

不过,令姜云超无比惊讶地是傻姑学习太极拳的速度远超于常人,这明显和她的智商不符。但姜云超知道,造物者总是那么神奇,令人捉摸不透。许多智商有问题的人都会在某一方面有着惊人才华。

姜云超抓着傻姑纤细的手腕,纠正其拳势,靠着傻姑的耳边道:“太极拳的修炼宗旨是法天贵真、静观天道,将自己的身体与自然融为一体,重人贵生。。。”

淡淡的兰花香气扑鼻,姜云超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他的身体和傻姑紧紧贴在一起。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对方的心跳,闻到对方口中的味道,那是只有处。子才有的香甜气息。这令他一阵不安,触电般慌忙后退,像是做错了事的孩童。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当一个人男人全力以赴某项事业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了许多事,包括爱情。上一世姜云超从未在意过男女之情,可当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原来孔夫子的“食。色。性也”适用于任何正常人。

姜云超不知道自己到底爱没爱上谭彩猫,但他本能的感觉自己不应该和别的女。性有太多接触。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把太极拳的招式详细又讲解了一遍,直到傻姑彻底记下才作罢。

姜云超和傻姑一起回屋,刚走到门口,即闻到了肉汤味道。

“大清早的跑哪了,你伤势刚好,应该多休息。”秦大娘边说边给姜云超盛了一碗肉汤,姜云超忙走上前道:“大娘,我自己盛汤就好了。”

姜云超接过盛满肉汤的破旧瓷碗,胸口有些暖暖的,他在下里村足足休养了七天,全靠秦大娘一家不离不弃的照顾伤势才痊愈,这让他有一种恍若回家的感觉。

肉汤是用马肉熬成,里边飘着一些杂草根,姜云超一口气把汤喝进肚子里,草根嚼都没嚼直接吞了下去。食物紧张,容不得挑肥拣瘦。这点马肉还是秦大娘一家舍不得吃,特意留出来给他熬汤的。姜云超好歹也算熟读历史的高材生,当然知道食物在古代的重要性。

“大娘,我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明天让我和大家一起狩猎吧。”

“那怎么行,你身体刚刚复原,哪能抵得住寒气,再休养几天。”

“大娘,我真的没事了,你放心好了。”

过度的悠闲会让人颓废,姜云超没有吃闲饭的习惯。他知道被人关爱是一种金钱无法衡量的幸福。但他必须快点离开下里村,因为有太多事等着他去做。所以他要想办法解决下里村的粮食问题,不然他无法安心离开。

他舀了一瓢水,把碗洗干净,猛然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熙攘的吵闹声。

下里村人起床非常早,一般凌晨四点就起床出去狩猎了。运气好的时候上午就能回来,差的时候则只能挖到几窝田鼠,晚上才能赶回。

“贼婆娘,今天肉食充足,晚上再生一个娃吧。”二蛋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家婆娘直流口水,四周传来一片笑声。

孙小花脏兮兮的面庞瞬间变成酱紫色,一脚踹在二蛋屁。股上道:“杀千刀的,老不羞,这么大声,也不怕被人笑话。”

姜云超摇了摇头,有些忍俊不止。猎人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越简单越幸福。姜云超有时挺羡慕下里村人,什么困难都不需要一个人面对,老婆孩子热炕头,全村人一条心,风雨与共,像极了传说中的社。hui。主。义。

亭长见姜云超出来,忙招呼道:“小哥,怎么出来了,快回屋呆着,今晚炖锅野猪肉给你补补。”

下里村人大多一辈子都没到过别的地方,非常淳朴,他们封建的认为姜云超的到来给下里村人带来了好运。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姜云超送来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而姜云超伤势刚好,他们出门就碰上了一头重达三百斤的野猪,足够村里人顶上四五天了。

“我身体没事了,闲着反而不好,出来活动下手脚不碍事。”姜云超微微一笑,忙帮着二蛋、三狗子等猎户把野猪放血剥皮。傻姑则寸步不离的跟在姜云超身后,像是害羞的小姑娘般抓着姜云超的衣服。

二蛋贼兮兮的冲姜云超挤眉弄眼道:“小兄弟,你可真有福气,俺要长成你这模样就好了,傻姑那丫头可是俺们村的村花,便宜你了。”

姜云超手一哆嗦,差点一个趔趄摔倒。他无奈的苦笑了一下,这位二蛋同志还真是八婆,标准的正常男人啊。

“说什么呢?是不是嫌我丑?”孙小花咬牙切齿的拧着二蛋的耳朵,疼的二蛋呲牙咧嘴,他嬉皮笑脸的刚想求饶,一支标枪突然从天而降,刺穿了孙小花的头颅,从她的眼睛里钻了出来。

时间仿佛凝结,空气中散发着死亡的味道。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所有人都愣了。血花绽放,孙小花的一只眼睛耷拉在标枪上,另一只眼睛则迷茫的望着自家的汉子,轰然倒地。

“贼婆娘,贼婆娘。。。。”天堂和地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二蛋的笑容还凝结在脸上,他傻傻的望着自己的婆娘,突然狂嚎一声肝胆欲裂,冲上前扶住孙小花的尸体,豆大的泪珠瞬间涌出。

秦大娘拿着放肉的铜盆,刚从屋子里走出就看到所有人愣在那里,顿时问道:“什么事?出什么事了。”

没有人回答秦大娘的问题,所有人都石化般站在那里。大地突然开始抖动,成片黑色盔甲、全副武装,腰中挎着一把弯刀,马上插着几支标枪,手拿弓箭的骑兵狰狞的向众猎户冲来。

“大娘,快带着傻姑躲进屋里。。。。”姜云超大惊失色,他的话尚未说完,疯狂旋转地标枪撕裂了空气,一枪刺穿了秦大娘的胸口,把秦大娘活活钉死在门板上。

“不。。。”姜云超的双眸瞬间变得血红,在他的潜意识当中,他已经把秦大娘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甚至说当成了自己的母亲。他愤怒的望向远方,看到了乌压压的一片黑云。

“蛮族的精锐黑甲军,是黑甲军,快把孩子妇孺送到地窖。。。。”亭长年轻时当过兵,和蛮族打过交道,对黑甲军可谓印象深刻。这是蛮族五国中辽国最精锐的部队,士兵数只有五千人,是辽国帝王耶律楚才的贴身军队。号称“黑甲军不过万,过万即无敌。”可这些黑甲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事已至此,亭长无心去研究黑甲军的意图,亦顾不上为自家的婆娘悲伤。人要为活着的人活着。逝者已逝,可以怀念,但不能活在过去,珍惜活着的人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这是亭长最后一次指挥村里人。令人颤抖的恐怖箭雨瞬间将下里村笼罩。亭长话尚未说完,即身中数箭,血流如注。

这是一场赤。裸。裸的屠杀,当猎户们对上全副武装的蛮族精锐,结局似乎早已注定。

第三十四章 人生真谛(4)

(状态调整完毕,开始全力更新)

风声、嘶喊声、求饶声、呻。yin声,以及刀子切入骨头和血液从体内喷出的声音,组成了世上最诡异也是最动听的乐章,这是世间最华丽的乐曲,用鲜血谱写绽放的生命之歌。世上或许没有所谓的地狱,但今天姜云超已经看到了地狱的景象。

凄厉的嘶吼从姜云超口中发出,他的心似乎有什么东西碎了,那是他最后的一丝怜悯和道德底线。他了解古代战争的残酷,可了解和亲眼见到完全是两回事,望着往日一个个熟悉的面孔倒在血泊当中,他肝胆欲裂,牙齿都陷入到了嘴唇当中。

冲天的杀气升起,姜云超一声怒吼,狰狞的冲向了迎面而来的一位黑甲军。闪电般的标枪撕裂了空气,疯狂射向了他胸口,他的身体向后一仰,硬生生的躲过了标枪的攻击。双脚微微一用力,凌空跃起,双膝诡异的压在这名黑甲军的肩膀上,双手抓住这名黑甲军的头部用力一扯,硬生生的把这名黑甲军的头颅给拔了出来。

鲜血狂喷,溅了姜云超满头满脸。在这一刻,他彻底沦为了一头嗜血野兽,心中再也没有半点文明人的影子。他狰狞的嘶吼,高举着黑甲军的头颅喊道:“都来杀我,你们这帮杂种,都来杀我。。。”

一名黑甲军挥舞着长刀,刚砍掉了一名妇孺的头颅即看到姜云超杀死了自己的同伴,顿时狂吼一声,愤怒的向姜云超冲来。姜云超目露凶光,身体不动如峰,直到黑甲军骑乘的战马快要撞上自己,才突然往旁边一闪,诡异的绕到了黑甲军背后,无声无息的一掌印在了这名黑甲军背上。

刺骨的寒气瞬间将这名黑甲军笼罩,姜云超手掌击中的地方诡异的出现了一层寒冰,蜘蛛网般快速向四周扩散,眨眼间把这名黑甲军冻成了冰雕。四周的黑甲军大惊失色,顾不得再杀其余猎户,快速把姜云超包围起来。

黑甲军乃是辽国举全国财力打造的一支精锐,每一名黑甲军都耗费上万两黄金,珍贵无比。他们胯下骑得是仅次于汗血宝马的八骏马,也就是蛮族名驹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骅骝、绿耳的合称。

盔甲则全部采用一种名为黑铁的稀有金属打造,八荒大陆仅辽国有这种黑铁矿,产量极其稀少,每年仅能开采出数十套盔甲,勉强能维持黑甲军的日常损耗。

在辽国,无数少年以能成为黑甲军为荣。不过,黑甲军的挑选极其苛刻,不但要求忠心耿耿、视死如归,还必须是百里挑一的神射手,许多士兵浴血奋战一辈子都没有成为黑甲军的资格。

黑甲军的纪律极其严格,从不会在战斗中去抢夺财物、奸。淫妇女,亦不会违背军令。当他们偷袭敌人的时候,会在马蹄上包上棉布,做到无声无息,这些猎户就是因为没听到马蹄声,大意之下才会遂不及防。

每名黑甲军配有五支标枪、一把水蛟筋长弓、一柄长近三米的马刀和一把较短的弯刀。当黑甲军正面作战的时候,他们会在极远的距离扔出标枪,即使敌人穿着厚厚的盔甲,也会被活活穿死。

三轮标枪过后,普通的军队已经开始溃败。此时黑甲军和敌人的距离已经达到了弓箭的射程,黑甲军会毫不犹豫的拉弓射箭。

一旦黑甲军发现对方兵力远超自己,即会采取狼骑战术,边游走边射箭,活活把对方拖死。除非能将其包围,否则即使十倍数量的普通军队都不敢保证能消灭黑甲军。大汉若不是仗着城高墙厚、焦土战术,根本抵御不住蛮军精锐的攻击。

二十多名黑甲军围绕着姜云超有规律的交叉跑位,不时射出箭矢,制造出层层叠影令姜云超眼花缭乱、无法出手。这是一种高难度的弓骑兵配合战术,专门用来对付那些武力超强的敌人。而在下里村入口处,两名衣着高贵华丽的年轻人在十名黑甲军和四名鬼王宗长老的簇拥下端坐在马上。

“四哥,鬼王宗的少主拜托我们查找伤他的那名凶手,没必要大开杀戒吧。”说话的年轻人长得浓眉大眼、仪表堂堂。他是辽国皇帝耶律楚才的六公子,名耶律阿依。而他口中的四哥名耶律洪基,长得鹰钩鼻子、三角眼,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凶恶感觉。

耶律洪基眯缝着眼道:“六弟,你太年轻了,汉人有句话叫非吾族类,其心必异。他们称呼我们为蛮族,一心想要杀光我们。即使我们愿意和平相处,终有一天他们也不会放过我们。”

耶律阿依皱了皱眉头道:“四哥,我知道你说的没错,可所有汉人都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能杀多少?我族的人口太少,想要靠杀戮征服大汉根本不可能。”

“六弟,不要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再多的绵羊也斗不过一头狼,我们是狼的子孙,怎么会输给懦弱的汉人。一个大辽士兵,起码可以杀死二十名汉军。只要我们五国联手,一定可以攻下大汉。”耶律洪基握了握拳头,目光中写满了自信和冷酷。

耶律阿依叹了口气,没有再继续争执这个问题。他少年时乔装打扮到大汉求学,对大汉的风土人情颇为了解。他坚信,大汉绝不是四哥口中的绵羊,而是一头沉睡中的巨龙。杀戮只会刺激这头巨龙醒来,当巨龙怒吼的时候,再多的狼也只会四处逃窜。

“四王子,既然找到了打伤我家少主的凶手,那交给老奴处理好了。”刀叔的面色有些阴冷,双眸不断冒出利剑般的阴狠光芒。他因保护少主不力,差点被鬼王宗宗主阴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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