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十佳女(女尊)-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等等,”他甩开柳泉的手,转头看着我道,“我得先招呼了颜大人!”
“你就别发疯了,由他们去吧,赶路要紧!”柳泉紧锁着眉头,狠命地拦住他,眼睛向我瞟了一眼,似是抱歉,似是内疚,“颜大人,对不住了!黄泉路上,一路好走!”
也许真是情况紧迫,容不得他再胡闹,也许真是这句死到临头的送行箴言,说进尚云台的心坎里,消了些气,总之,柳泉一番死拽活拽,总算将他拉出了冰窖。
石门轰隆隆地一声,震动着耳膜,将生的希望隔在了门外,将一片死寂锁进了冰窖里。
我沉住气,整理好了衣襟,将端木夕抱来起来,眼见着他气息微弱,我只能与他脸贴脸地紧搂在一起。
冰窖的昏暗像是混沌未开,一切恍若亘古不变的天荒地老,身在其中,不知人间的岁月如何流逝。
“我,没事……”他嘶哑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好似奄奄一息。
奄奄一息?这个词听着便叫人害怕。
“千万别睡过去了,”我眼皮一跳,连忙抱紧了,用身上的暖气捂着,“我们说说话,说来我们从未聊过天,今日是个机会!”
“恩……”
他这个回答带着几分笑意,连我都觉得自己万分聒噪,可现在我不啰嗦些,他这个闷葫芦又会出声?
“端木,你是什么时候入的军营?”
“十二岁。”
“啊呀,好早啊!端木,您可打过仗?”
“当年西南叛乱,曾参与过。”
“那射箭又是和谁学的?”
“……我的母亲。”
最后那个问题问完之后,便是一片沉默。
这时,我忽然想起个事来,在怀中摸索了一番,发现荷包还未丢,心里有几分欣喜,从中取出了那个他曾借我一用的骨扳指,笑着对他道:“你看,这个一直忘了给你。”
他瞧了一眼我手心中的扳指,微微摇摇头:“本来,这就是物归原主。”
我被他说得一愣,却记不得自己曾送过他东西。
他见我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不禁浅浅一笑,那笑容云淡风轻,却又蕴含着几分莫名的情愫。
他这笑容的金贵,我也是头回见到,不由出了神。
接着,他三言两语说出了事情的始末,由于他遣词用句,总是像回报军情一般干巴巴地无味,我便自行润了润色。
我周岁那年,端木青为了表示庆贺,特意让仆从带着年幼的端木夕,千里迢迢从西南回京城探望。我估计这般不远千里地赶来,这既是为了庆生,也是让端木夕瞧瞧自己将来的妻主。
京城人的规矩,周岁自然是要抓周的。
于是满满当当的一桌子,我挑来挑去,选了骨扳指。
底下的人齐声叫好,都赞颜家是虎门无犬女。谁想我握着个扳指,便踉跄着走到了端木夕的面前,死活要将扳指再给他,他若是往回推,我就哭闹。
这下轮到旁人哭笑不得,都说颜家世女是个风流胚子,小小年纪就会向男子献媚,只有母亲拍案叫好,赞我有其遗风,当下便将这枚扳指,刻了名字,当做定情信物送给了他。
定情信物是个什么东西?
此时的端木夕不过是个稚子,便懵懵懂懂地收下了,也在懵懵懂懂之间,将自己的终身拍板了。
故事的来龙去脉真叫我汗颜。
末了,他望着我的脸对我道:“也许,没有那么多曲折离奇,我们有可能真会的结成夫妻,只不过……”话还未说完,他指尖一松,那扳指便又回了我的手心。
只不过太多世事无常,抑或是冥冥之中早有了定数,生若浮萍,缘分浅薄。
当既,我便半饷说不出话来。
“你宽心,就算我们今日能逃出去,也不会要你履行婚约的,”他瞧了一眼我的脸色,顿了顿,复而闭上眼道,“我当初,与范将军说的,也不是推脱之词,我的确不想成婚。只想终身不嫁……一辈子,过着戎马生涯。”
终身不嫁?谎话!
我心中苦笑,你若真是那般想,又怎么会将扳指随身带着,磨蹭的光洁如玉,难道不是也梦想着有朝一日,可以结束这样孤苦无依的生活,与一个女子相濡以沫地生活一辈子?
只是我这个背信弃义之人,又怎么好来揭穿你?
我朝他勉强一笑,故作轻松地道:“军中女子众多,怕是仰慕你的人也不在少,何必把话说得这么满,断了人家的念想?”
他苍白的脸色中浮出了一点红,我心里诧异,万年不见变化的脸,今日倒是稀奇了,该不是流血流多了,神智也不清了。
“你这人……真是,真是八岁看到八十岁,小时候就,风流,大了更是满脑子乌七八糟的!”
我笑了笑,没应他,却蓦然发现他越说越吃力了,这才后知后觉地抚上他的胸口。惊恐地发现他的胸口都没几分热气,我心里已经发颤,抬眼再看他,只见他眼皮半睁半闭,软弱无神。
我赶紧又将脸贴着他的脸,交颈相拥。
“颜玉……”
“恩。”
“这是……我第一次,喊你……”
“你喊,你喊!”
“……我怕,我挨不住了,我冷……”
我一惊,环住他的后背,却发现背上的血已经结成了冰,硬邦邦地裹住整个后背,就像是一件喋血的铠甲。
我心里早已翻起惊涛骇浪,只能死死压制着,抖抖索索地抚上了他的头,眼泪却不听话地翻滚,最后止不住地迸出了眼眶。
我慌慌张张地抚摩地他的脸道:“不会有事的,你还要戎马一生,保家卫国……”
“若是……若是,没有那些曲折,你……会不会,娶我?”
泪水迷蒙,我已看不清他的面目,只剩下满目疮痍。
未待我回答,他已合上了眼。
也许,他早已知道了答案,只是不想亲耳听见。
那枚扳指,早已滚得不知去向,好若做了一场春秋大梦,梦醒了,再想不起梦中的前世今生,便蒙了灰,遗忘了。
墙上的火把已经烧得绵软无力,渐渐熄灭,如人。
我依旧狠狠地搂着他,恨不得镶入骨髓,恨不能叫他疼得醒过来。
许多年前,哥哥曾对我说:“阿玉,你要是不听话,就让夕哥哥别嫁你?”
“夕哥哥是谁?”我好奇地问道。
“夕哥哥就是阿玉的夫郎!”哥哥耐心解释道。
“夫郎是什么?”
“……夫郎就是……嗯,总之,就是很好的东西!”
“好!阿玉有很好的夫郎了!”童真稚语,殷情切切。
我垂下脸,吻了吻他的额头,泪水落在他的脸上,片刻便凝结成了冰。
“夕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鬼头鬼脑地顶着锅盖探出头来~~~~~
不要pai我~~~
这个是一剂猛药,不受伤害就无法快速成长,最近两章都是打击啊~~~远目中~~~啊呀,谁打我~~~
~~~~~~~~ ,赶紧遁走~~~~
 第五十章 成 婚
浑浑噩噩之间,我好像看到了容锦的脸。
我听不见,看不清,怕已是魂魄不齐,是不是连我也不在人世间了?
“阿玉!阿玉!”容锦的声音焦灼得烧心。
我却再也熬不下去了,眼前一黑,便再无知觉了。
再度醒来时,亮光刺得我眼泪翻涌,淌出了眼眶,才看清了容锦疲惫却带着欣喜的脸。
“端木夕呢?”
“……已经,送回了驻军营……”
阳光刺得我的眼越发得疼,我用手遮住了双眼,却遮不住落下的泪水。
“都是因为我,是我太轻信人了,那什么黑刀军的鬼话,否则,也不用去驻军营,更不会要他来做护卫……他大可戎马一生地过……”
我稚嫩不堪,我心慈手软,弄得搭上了自己不算,还连累了旁人,闹得最后落得个罔顾人命,满盘落索的下场。
但是,我此刻就是悔得撕心裂肺,肠穿肚烂,也换不端木夕活生生的一条命。
容锦拥住我,吻着我的脸颊,沉默以对。
之后,我便大病了一场。
大夫说,寒风入骨,在加上中了软魂香的毒,伤了根本,日后只要稍稍受凉,身子就会酸痛不已,以后最好多照阳光,多散散步,才能有所好转。
我缠绵病榻之际,容锦告诉我,他之所以能找到我,是因为有人投了一封匿名信在他桌上。能这样在府衙来去自如的人,我只想到了一个,若真是他,那我现在到底该恨他,还是感激他?
后来,在城门外西秦边境处,有人发现了一辆停泊多日的马车,撩开门帘一看,里面竟是两具尸首,报到府衙后,经人辨认,是尚云台和柳泉。
容锦小心翼翼地将这件事告诉了我,话进了我的耳朵,我心中却辨不清心中是悲是喜。
铸私钱的首犯尚云台协同从犯柳泉,在事发后潜逃,却因走投无路,畏罪自杀,特将二人悬于城门口,暴尸三日,以儆效尤。
以上,贴于城中的告示上是这样写的。
可人死了,我却觉得不满足,便在三日后命人将那两人的尸首切碎了,丢到了关月山喂山里的野兽。
我的手总会不自觉地发抖,有时连茶杯也端不起,冷不防就泼了自己一身,再加上入夜后,天一冷,我便浑身疼,盖得再厚重的被褥也暖不起来。
这是寒和毒,两者相交的后遗症,
为了减轻痛苦,大夫也想为我用些五石散或鸦片,我却怕被这些醉生梦死的东西腐蚀了意志,便生生受着,将苦和仇记着,深深刻进骨血里去。
人一旦生理心理倍受折磨,总要找些东西发泄,于是脾气就变坏了。
每日,我不知要摔掉多少茶杯药碗,一点点小事便能让我扎毛。弄得墨砚和琴筝两个丫头,有时也忍不住偷偷落泪。
也只有在容锦面前,我才会好些,温顺地,绵软地,将病弱的身体靠在他的怀里,心里却惶恐不安,怕有一天,也会失去他。
于是狠狠地亲吻着,啃咬着,占有着,像野兽一般纠缠着他,每一刻都好似末日,几次险险地便要过界了,又被我残存的神智拉了回来。
他总是任我予取予求,让我清醒的那一半万分愧疚。
清晨,初夏的阳光金黄如蜜,粘稠地附于脸庞,我睁开眼,望着窗棂后面若隐若现的璀璨光芒出神。
昨夜只疼到了半夜,所幸因连日不得好眠,身体太过疲倦,后半夜还是睡过去了。
“醒了?”容锦含着笑走了过来,将我扶了起来,“今天日头好,我陪你出去走走。”
我顺从地轻笑,任他帮我洗漱,穿衣,他微微勾着头,系着衣带,我看着他垂着的眼帘,睫毛长长,盖住了双眼,在眼底投下一片阴影,与那处原本的青黑溶在一处,显得他越发得憔悴。
是的,我不好,他只会更不好。
他每日除了要为我操心,还应付府衙大大小小的事物,自我病了府衙的事我便极少管,全全由容锦代劳。秦州府地不大,鸡零狗碎的事却特别多,从前我一个人做的时候就忙得脚不着地,现在容锦除了自己手上原本的事,还要忙我的,最后还得照顾我,人能不憔悴吗?
我心头一热,不由握紧了他的手,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嘴边绽放出浅浅地一抹笑容来。
他牵着我的手,将我引到了梳妆桌前坐下。
我愣愣地看着镜中萧索疲惫的人面,眼窝深陷,嘴唇发白,面上没有半分神采,这是我吗?
他拿起桌上的梳理,仔细地为我梳着发,一下一下,从头顶至发尾,轻柔地,温婉地,像是在精心呵护着一件矜贵娇弱的前朝瓷器。
“你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这两日身子不得劲,眼下正有几分昏昏欲睡,忽然,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疑惑地望了镜中的他一眼,这段日子魂不附体,哪有精神关心过日子?
他手上不停,为我将发髻盘在了头顶,打开桌上的盒子,取出了那支凤头簪。
“今日原本是我们成亲的日子。”
他拿起凤头簪,冲着镜中的我笑了笑,然后将簪子为我别好。
我这才发现,今日,他用的是蟠龙簪,那簪子温润含光,熠熠生辉,适宜地横卧于绢黑的发髻之间。
镜中一龙一凤,真是龙飞凤舞,龙章凤姿,万般地如意登对,叫人怦然心动。
“你若不觉得委屈,今日我们便拜天地,可好?”
我忽而福灵心至,望着他的脸,温声问道。
“……恩。”
他垂着脸掩去了神色,只余下轻轻的一声回应。
主子不过心血来潮的一句话,也足叫低下的人鸡飞狗跳起来。
仪式很简单,没有迎亲送亲,没有高堂长辈,却要布置新房大堂,安排酒席吃食,最要命的便是我的喜服,还得赶着做新的。
还好红烛红绢都是现成的,喜服制衣坊正好也有现衣,只是尺码略大了些,却也能凑活着穿穿。府衙的仆役们听闻了,也都来帮忙,紧赶慢赶,总算赶在原定的吉时酉时三刻之前弄好了。
秦州城的百姓从没见过府衙办喜事,于是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在衙门口看热闹。
黄昏,天**完,霞光粉艳,曼妙流金,如醉酒的酡红,渲染天际。
衙门口的屋檐门柱上,贴着双喜,还绑了红绸红花,密密匝匝地绕着,红艳艳喜洋洋的。
按照秦州当地的婚俗,新娘子要在吉时之前,站在门口撒喜钱,门口围观的人便等着抢喜钱,沾个喜气,图个热闹。所谓喜钱,就是在铜眼里穿一根红线。这满满两匣子的喜钱,幸好琴筝之前早有准备,否则上千个铜钱,哪能指望一天功夫就能穿好。
撒完了铜钱,便该点鞭炮了,劈劈啪啪一阵响,碎纸飞扬,红絮漫天,与天上的霞光万丈如此应景。
骤然抬眼,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在熙攘的人群之中,一晃神,却又什么都没了。
我皱了皱眉,心里正思量着到底是不是幻觉,身后的人却热热闹闹地唤我进去拜堂了。
我回望了一眼,什么都没有,便匆匆往里赶去。
大堂布置成了喜堂,红绢喜布,铺天盖地,香烛冉冉,满目的红,照得人眼晕。
我和容锦在秦州没有什么亲朋好友,所以,来观礼的都是衙门的上上下下,却也有人不少,足足坐满了五桌人。
“新娘子来啦!”“拜堂啦!”“恭喜大人!贺喜大人!”
见我进来,大堂的人都哄了起来,个个都亲亲热热,欢天喜地。
站在堂前的喜公,听我来了,喜溢眉梢地跑了过来,将手上的红绢递给了我,红绢的那头正牵着新郎官,我的夫郎容锦。
为了与我现在穿的喜服相配,他改换了金锦孔雀尾翎花样的喜服,头戴水晶白玉喜冠,冠上垂下一片小帘,珠环翠绕地掩盖住面孔。我在前面牵着他,回头朝他望去,珠帘轻摇,他眉间眼稍的喜色,这小小的帘子又怎么盖得住?
“一拜天地!”
喜公的声音嘹亮,将大堂里的喧哗都盖了过去。
红烛高照,喜案生香。
“二拜高堂!”
堂上没有父母在,只有空虚的两把椅子,静静的受这一拜。
“夫妻交拜!”
我俩面对面,他弯下腰,帘子四散,露出了他翘起的嘴角,我见了忍不住漾出了笑容。
原本有些阴沉的心,此刻也缓和了不少。这些日子困苦不堪,也终于迎来了一桩高兴的事。
礼毕便成了夫妻,从此患难与共,连枝共冢。
一时间道贺之声不绝于耳,我牵着容锦的手,将容锦面上的珠帘撩了起来,他本来就是个方桃譬李的美人,今日大喜,他眉眼带笑,越显明艳不可方物。
一双凤目脉脉含水,嘴边的笑容如花嫣然开放,让人看得移不开眼。
“颜大人,快别看了,夜里有时间给您瞧呐!我们都等着二位大人敬酒呐!”
今日不分尊卑,下面的人都在起哄,一人发话,便闹成了一片。秦州人爽直,向来如此。
我面上一红,赶紧拉着容锦往酒席去,身后传来了他的轻笑声。
我身子不好,喝不得酒,所以只能以茶代酒,一桌桌地敬,倒是容锦,我这新娘子不能喝,他这个新郎官只好加倍了。
他满心欢喜,自然来者不拒,敬完酒,又怕我在外面受凉,就让人先将我送回新房,自己在外面招呼客人。
出了大堂,穿过内堂,便是通往后院的回廊,今时不同往日,回廊上挂满了贴在双喜的红灯笼,微风徐徐,悬在下面的红缨流苏在轻轻摆动。
“大人,恭喜了!”灯笼照得回廊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