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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们-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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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任立刻补充:“小邵的姑姑就是孟觉的大嫂。”
罗宋宋有些吃惊地看着小邵,小邵以为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亲热道:“我嘴风很紧!请我吃一支冰淇淋就可以了哦。”
她这番装傻扮痴的话显然不会收到任何预想的效果。因为罗宋宋恰恰是不吃这一套的。
当两个女孩子做朋友的时候,往往不自觉会扮演着公主和侍女的角色。一山不容二虎,同样的,一对闺蜜里也没有两个公主。罗宋宋从小到大没有什么同性朋友,所以在她的世界里,缺少这种约定俗成的认知。甚至因为罗清平的虐待,严重地影响了她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回应,这使得她的变通能力几乎为零——小邵如此明显地拉拢她,只差高呼公主千岁,罗宋宋只是在思考其他的事情。
罗宋宋更加吃惊了:“孟觉的大嫂只有一个哥哥,生的一对龙凤胎我都见过的。”
“……我是表亲啊。”
“那你一定是孟觉大嫂的外婆的堂侄子的外孙女了。我听说她和孟觉在一个单位——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样的亲戚关系也是称姑侄的。”
罗宋宋很自然地说完这番显然会令对方气炸肺的话,神色如常,仿佛刚刚只是打了个哈欠。一群扛着冲浪板的年轻人走过,不知讲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恰好爆发出一阵笑声,更加令小邵无地自容。她敢对庞然下狠手,乃是因为她知道孟觉压根不可能看上庞然这种绣花枕头,且庞然也无相当的身家与她抗争。而罗宋宋风头正劲,即使被讽刺,也不敢出声。
说穿了就是欺软怕硬。她想过孟觉的女朋友玲珑剔透,端庄优雅,高贵冷艳,但万万没想到是这样尖酸刻薄。小邵一肚子的火,等孟觉和罗宋宋走远了才恶狠狠发作:“只要孟觉把她甩了,我就要她好看!”
小任劝道:“她恐怕不是有心讽刺你。还记得我向你提过的莫馥君老师吗?”
“就是那个你们起哄说‘老师讲课太深奥’的莫馥君?”
“她当时立刻回击说‘不是我深奥,是你们太肤浅’。”
小邵嚷嚷:“说不定真和她是亲戚!一样刻薄!”
“一开始我们也是这样想来着。于是班上有很骄傲的同学拼命学习,忍受无尽的羞辱和讽刺,直到换来莫老师的一句‘你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我没有什么可教你的了,你可以自己多看这方面的书籍’。然后顾家琪,那个女生啦,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就特别激动地喊‘我对优算学才没有兴趣呢,我就是要证明给你看,我不肤浅!’”
随着回忆,小任回到了当时的课堂上,顾家琪一张脸涨得通红,对老师大吼大叫。一般老师这个时候要么大发雷霆,要么会说我是用激将法之类,但莫老师只是揉了揉太阳穴,冷静地看着激动的顾家琪,转身将当初同学批评她授课中过于深奥的内容写在了黑板上。
“你觉得不能理解这段原理的人,不叫肤浅叫什么?”
在长期的教学中,莫馥君在顾家琪心中已经不知不觉形成了权威地位。顾家琪看着黑板,竟然也觉得当初的自己,确实是幼稚而可笑的。
莫馥君从顾家琪的沉默中看出了她的动摇。
“可见说什么话不重要,重要的是发言者在你们心中的地位。”
“我一开始就说过,优算学是一门基础科学,它所提供的最优算法是营销,贸易等经济科学,通信,模拟等电子科学,乃至于航空航天,卫星导弹等军事科学的入门算法。你不喜欢优算学,还下大功夫去钻研,只为了争所谓的面子,这本身就违背了优算准则。但我不收回那句话。”
顾家琪垂头丧气:“莫老师,您教训得很对,我明白了。”
莫馥君便发了脾气:“你明白什么?我说你听着!你依然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

第三十四章

罗宋宋隐隐猜到任甜甜多少和莫馥君有些渊源。
莫馥君是一位很独特的女性,作为格陵市第一批引进的内陆科学家,她不仅仅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傲慢,也有着老一辈革命者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她也有缺点,那就是过于片面化。你能够以国家输送人才的宗旨来培养学生,但用同一种方式来养育儿女就容易撕裂亲情的纽带。
罗宋宋就是在这样一根快要断掉的纽带这头,而莫馥君在那头。纽带缠在罗宋宋的手上,缠在莫馥君的颈中,令她们痛彻心骨。
没有人生而是优秀的家庭教育者。
吃完早餐后,孟觉和罗宋宋在海滩上踱着步。
天空从海的另一边延伸过来,海水里飘着海藻,染得天空也绿了,就像一根打开的豆荚,而这一对小情侣就是豆荚里紧紧挨着的一对小豆子。
一对小豆子挽着手,在海滩上快活地转来转去,叽叽喳喳地说着怎么也说不完的话。真奇怪,他们明明已经认识了十几年,其间的记忆却象贝壳一样被浪头冲得七零八落,要重头拾起。每拾起一枚,崭新而甜蜜。他们从第一次见面聊起,互相补充着细节,回味着当时惘然而懵懂的心情。他们在这片海滩徘徊,等着十几年前的他们追上这幸福的步伐。
“你每天都扯我的头发,害得我要重梳。”
“你那辫子太可怕了,拽着你的眼睛直裂到太阳穴。”
“夸张。”
“绝无夸张。每次一看到你的脑袋,我都觉得眼角疼。”
罗宋宋噫了一声。音调打了个弯,在海面上轻轻一弹,溅起点点亲昵。
“那就谢谢你啦。”
“你好客气呀,罗圈圈同学。”
他是大家庭出身,身处热闹繁华,众星捧月,却都对他的身世守口如瓶。他的成长,也经历过猜忌,不安,恐慌,自弃的阶段。何况还有孟金贵如同园艺高手,将每个弟弟都移植于金盆玉瓶中精心培养,变成华而不实的盆景。孟觉纨绔子弟的外在正是因此而来。
“军训出动了保姆车,真是空前绝后。”
“你居然不和我同甘共苦,没有义气。”
“我正是有义气,才潜伏在群众中,倾听人民的心声,对孟七少的第一印象。”
“说到印象,我记得某人的外婆拿了相机来拍摄某人军训中的飒爽英姿……”
“哎呀,今天天气真好。”
对,就和那天天气一样。教官在莫馥君的命令下,乖乖地指挥全体女生正步走向镜头。
“宋宋,外婆来给你拍照,笑一个。”
罗宋宋又噫了一声。孟觉以前从来注意过罗宋宋有这个发音习惯,婉转多情的语气助词仿佛花旦在舞台上甩出的水袖,又仿佛花猫在阳光下伸展的懒腰,随意中带着柔情。
他们都缺少了一块,隐隐作痛。因为不完整,才更懂得珍惜。
“生科院的缩写是SKY,多拉风。”
大三的校级篮球决赛中,由体育特长生组成的国软队遇到了实力扑朔迷离的生科队。曾是生科队手下败将的信科队队长也跑来观战,挥舞着手里的战略分析叫嚣着“生科必将大比分败于国软”和“孟觉若能投进两个以上的三分球我就把篮板吃下去”的言论。
国软的“野人王”一开场就紧盯着孟觉,像香口胶一样黏着他,动作很大,孟觉被他缠得烦不胜烦:“同学,你来打球还是摔跤?”
“少废话!”
在那场比赛后,所有人都知道了“野人王”的母亲就是体育馆的一名清洁女工。她常常混迹于学生当中,默默地看儿子打球。她既要维护儿子的自尊,又要保障儿子的开销,活得隐忍而辛劳。当“野人王”和孟觉为了抢一个球而一起撞向篮球架并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时,她终于忍不住从场外跑向了儿子,和罗宋宋分别扶起了那两个挂了彩的年轻人。
孟觉伤得更重一些,手臂上被抓出了条条血痕,眼皮也流着血。任何人这时候眼睛都要喷火的,况且国软队和生科队的比分正在交替上升,两大主力都被罚下场,局面立刻变得更加混乱,双方的肢体冲突更多,最终国软在裁判的明显袒护下凭借多次罚球命中获得了冠军。
奖杯被递到了“野人王”手里,有人问他怕不怕孟觉将来找他麻烦。“野人王”搀扶着老妈故意大声道:
“怕个球!咱光脚不怕穿鞋的!”
他把奖杯塞到自己母亲怀里,又是拥抱又是照相,那位清洁女工受宠若惊,却又习惯性地缩着肩膀,站在高大的儿子身边。反观孟觉,被许多花一样的女生围着,罗宋宋早被挤出去了。这样悲剧般的英雄更容易激发女生的母性,但这种伪母爱,无论如何代替不了真正的母亲所给予的呵护和关怀。
“有些人该兑现他的诺言了!”
生科的拉拉队把信科队长拉到篮球架下叫他吞篮板。罗宋宋觉得站在体育馆的顶灯下格外的寒冷。输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无论输赢都没有一位母亲分享荣辱。宋玲为了罗宋宋看球而没回家吃饭将她骂的狗血淋头,只因为她那天一时兴起煲了鸡汤却没人品尝。更糟糕的是,等晚上罗宋宋想要听mp3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把书包忘在体育馆了!
一般情况下落在体育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东西都是有去无归,为了这个罗宋宋心急如焚,在体育馆附近找了又找。
罗宋宋看着当年的自己在体育馆外粘贴着寻物启示,把智晓亮送的铅笔盒描绘的很详细。
“你怎么知道我的书包里有什么呢?”
“我们两个之间哪有秘密。”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
孟觉似乎料到了她会问这个问题。
“那让你害怕了吧……”
孟觉休完病假返校,第一件事又是跑到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别上麦找罗宋宋。
“罗圈圈,啊,不,罗宋宋同学,你的书包找到了,到我这里来认领。过时不候。”
罗宋宋像一发炮弹似的从最后面冲到前面去。失而复得难免让人激动,激动过后罗宋宋才发现孟觉“捡回来”的不是她丢的书包。
“这怎么能不叫人害怕呢?你可是穿越到以前,把我刚买的书包捡回来了。”
书包是新的,寝室钥匙是新的,手机是新的,mp3是新的,《新编分子生物学》是新的,护手霜是新的,就连一包纸巾也还是那个牌子——他全部重新配了一整套送给罗宋宋!
沈西西这时候才说:“孟觉找我借了寝室的钥匙去配……原来是为了这个!”语气中不无艳羡之意。
如果单单如此,罗宋宋倒不会恐慌——一个富家子朋友做到这一点已经仁至义尽。
但是他为了她,还把书上的笔记重新抄了一遍,mp3里装的歌也是一模一样。只是没有智晓亮送的铅笔盒。他给她买了一个画着音符的笔袋,里面装的水笔圆珠笔铅笔都还是一模一样,新的。朋友做到这份上已经越位了!
孟觉当时在准备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地觉得罗宋宋是为了他才不小心把书包给掉了,他得负责。可是他在配齐一切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暴露出了自己的本心:友谊是无私的,而爱情是霸道的。
“你现在还怕么?”
罗宋宋噫了一声:“不怕。”
罗宋宋以前和沈西西关系很好的时候,莫馥君问过罗宋宋,你们现在这些小姑娘在一起都谈些什么?
其实两个女孩子能在一起谈什么呢?无非是八卦,小道,秘闻。
不聊聊彼此的人生和理想?
没有想那么远。
莫馥君痛心疾首:“青春年少,在一起谈的全是别人的人生和理想,这像什么话。”
孟觉问罗宋宋:“罗宋宋,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我两个月换了七份工,谈理想太奢侈了。”
“就当我送给你的是阿拉丁神灯,勇敢地说出你的愿望吧。”
“我想……”
一只萨摩耶撒着欢儿横冲直撞,差点将罗宋宋撞倒。
“咪咪,回来!”
不远处一个穿运动服的女生大喝,紧接着一个戴鸭舌帽的小个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过来:“咪咪大哥,别跑了。小弟可实在没气儿了……咦?孟觉,罗……罗宋宋!竟然会在这里碰到你们,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导游小黄扯下鸭舌帽直扇风,领口,腋下都沁出汗迹:“妈的,我比这狗跑的都多……比带团还辛苦!”
“小黄!”这个女孩子看来不仅仅是萨摩耶的主人,也是小黄的主人,“咪咪呢?!”
“它在那边玩水嘛。”
“那你还不赶快去把它带回来!”
“别慌别慌,狗都会刨两下……我也会狗刨,淹不死,放心!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霞客旅行社的导游阿白,我师妹。这两位是我以前带的第一个团的团友,都是格陵大的高材生。阿白你看,我带的第一个团到现在我都记得,高级知识分子就是不一样……”
阿白哼了一声。她长了一张尖尖的小脸,性格也像锥子似的,见谁扎谁。
罗宋宋好奇地问:“你的狗叫咪咪?”
“狗叫了猫的名字有什么奇怪?畜生叫了人的名字才奇怪呢!”
阿白表情复杂地看了他们一眼,自顾自地走了。
性格古怪的人他们也见得多,孟觉和罗宋宋和小黄告了别,继续往前走。
“你们别介意,她就是那脾气。”
没想到小黄愁眉苦脸地跟了上来。
“能理解。平时带团估计压力不小。”
“什么呀!她是空降部队,我们经理的侄女。就带过一个团,结果在张家界受了刺激,放大假到现在!”
这样的抱怨已经违反了导游的操守,但小黄显然是受阿白压迫太苦,急于找人倾诉。倾诉的对象当然越陌生越好。
孟觉和罗宋宋都不想听,无奈被小黄缠上了甩不掉。
“你在海滩上挖个洞,说得畅快些。”
小黄愁眉苦脸道:“说给你们听,好给我评评理。带高校团是我推荐的——除了买东西不爽快,平时可听话了,又不爱抱怨。我向来是很推崇高级知识分子的……”
不管孟觉和罗宋宋想不想听,小黄还是跟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个干净:阿白带的高校团,带头的是一对夫妻,双教授,去的路上就已经有些端倪,男教授专往女学生堆里钻,这在刻薄的阿白看来就已经很不正经。等到了张家界,两名教授又打得头破血流。女教授流着鼻血提前回了格陵。男教授在景区、宾馆,找着机会就猥亵女学生。阿白仗义直言,反而被投诉,于是事情就闹得整个旅行社都知道了。
不愉快的张家界之行,不仅让阿白的职业态度受到质疑,心灵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这口恶气就都撒在小黄身上。
“我觉得她是添油加醋。哪有教授会做出这种事呢?”
“小黄!小黄!”阿白的声音像铁丝似的尖锐而冰冷,“在哪儿呢?快过来!”
“那姑娘的狗丢了?”有人窃窃私语。
小黄忙不迭地挥挥手,一溜烟儿地跑了。
孟觉和罗宋宋被强加了这样一段不愉快的故事,就像鞋子里灌满了海沙,直硌得心都不舒服了。
他们能对当事人猜个八九不离十,而这猜测下的事实更令他们周身不自在。
“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你的理想是什么……”
“他以前从来不打她。”
他们走到了一片岩礁附近,罗宋宋在一块较平整的石头上坐下,石头湿漉漉的,像沾满口水的恶兽的舌头。
罗宋宋低声道,几乎被海浪吞噬的声音在孟觉听来是那么的虚弱。
“走上自相残杀这条路,也就离覆灭不远了。”
罗宋宋撑着下巴,微微地皱了一下眉头。孟觉的腔调太冷酷无情。罗清平是不道德的混蛋,那宋玲呢?她曾是帮凶,但在罗宋宋走后,就成了施虐的对象,这似乎将她也划入了受害者的阵营。
孟觉看罗宋宋不说话,料想她心里肯定翻江倒海,难以平伏。海际席卷而来的乌云,预示着一场大风暴的来临。
“要下雨了,我们走吧。”

第三十五章

豆大的雨滴叩着窗沿,昏头昏脑的章鹃从床上翻起,将窗户关上。
窗外挂着她昨天晾晒的衣裤,在雨水的冲刷下像几块破布似的飘摇。
桌上放着一条酸奶,是汤园园上个星期买的,然后她一直没有回来,就那样放着。
“章鹃你喝了吧,酸酸甜甜,初恋的感觉呢。”
章鹃厌恶地一把将酸奶扫到垃圾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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