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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们-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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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觉和罗宋宋对视了一眼,笑得弯下腰去。孙玦原来还有点不开心,但是看他们两个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于是也渐渐地咧开嘴角,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就这样一笑泯恩仇了。
第二十六章
孙玦和胡小瑜虽然做过小流氓,但本性并不坏。深究起来还是因为父母长期在海外工作,疏于管教的原因。尤其是当孙玦在国外被黑人打得头破血流,却没法像孟觉一样借助集体力量反抗的时候,更是深深地领悟出了八荣八耻的第九层奥义,那就是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荣,以好勇斗狠,敲诈勒索为耻。
“我不是研究员。我只是一个小会计师。”当他们在伯牙路上的一家南京馆子坐下来的时候,孙玦谦逊地聊起了自己的职业,“因为少年时的罪过,上帝罚我以数别人的钱为生。”
信了洋佛祖的人,境界就是不一样。明明是赚钱的行当,能被他说的跟钉十字架似的痛苦。
“胡小瑜呢?”
“她生了孩子之后就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了。这是我的女儿艾米莉。”孙玦拿出皮夹给他们看照片,“小瑜喜欢研究食谱,我们打算这两年赚够了钱,回格陵开一家小餐馆。餐馆的名字都想好啦,就叫风尘三侠。”
他娓娓道来,这属于他们一家三口的面向大海,春暖花开;罗宋宋神往之余再听他说起餐馆的名字,不知道羡慕还是好笑了。
“假如再生一个,难道要叫四大名捕?”
孙玦一脸痔疮发作的痛苦模样,连连摆手。
“不生了,不生了。生艾米莉的时候小瑜吃尽了苦头。别光说我啊,你们呢?还没结婚?”孙玦看一眼罗宋宋光溜溜的无名指,“我和小瑜已经赶上你们了,要加快速度啊。”
他倒成了情感热线,语重心长。孟觉和罗宋宋均是语塞,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孙玦是青梅竹马质变为神仙眷侣的成功典范,见他们表情尴尬,就知道他们的感情指数尚在阈值上下波动,自己做了偃苗助长的祸首,懊恼不已。
幸好这时菜陆续地端上了来,便也不扯这些了,亲亲热热地吃了一顿饭。饭间只是谈些闲话,孙玦在此次考察中兼任翻译和向导,所以先于其他成员来到格陵准备,多年未回祖国,不由得感叹格陵变化之大,差点在扩建后的格陵机场里迷路。又闲谈起自己上机前还在忙着签电子支票簿,转一笔款项到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泛基因组学实验室——在资本家手底下做事,真是一分一秒也不得喘息。
孟觉正在帮罗宋宋夹菜,听了孙玦这样说,不由得眉毛一挑,立刻心领神会,没有接话,只是叫罗宋宋多吃一点。
罗宋宋抬首对孟觉微微一笑:“你们聊你们的,我吃的很饱了。”
那笑容无比温存而安定,叫坐在对面的孙玦无来由地心头发热。他在娇妻和稚女的眼中也见过这种毫无保留的眷恋与依赖。具有丈夫和父亲双重身份的人,格外地敏感,当然知道这种眼神意味着什么。
“你还是话很少。”
罗宋宋笑而不语,给孙玦的茶杯续上水。孙玦故意要逗她,举起茶杯。
“你不说话,恐怕是还讨厌着我呢。这样,我以茶代酒,向你陪个不是,行不行?”
孟觉朝椅背上一靠,微笑地看着罗宋宋,他对她有信心,今天能够独立应付这个莽撞而又诚恳的孙玦;罗宋宋放下茶壶,搓了搓潮湿的指尖。
“这不是茶,是茅根薏仁水。格陵近海,湿气重,春末夏初的时候多喝点茅根薏仁水,对下火有好处。”
“你果然还是老样子。”孙玦不自觉地摸摸脸上几颗顽固的暗疮,“这么云淡风轻的。给我一句话嘛。”
“你刚才动筷前,将每道菜都拍照留念。尤其这一道‘金陵一对好鸳鸯’,你还专门请厨师过来,询问原料和做法,仔仔细细地记下来。”
“是啊,我要开餐馆,当然要收集资料。”
“一个这么疼老婆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罗宋宋淡淡地说,“我又怎么会一直记恨你。”
孙玦顿觉十分畅快,一叠声叫服务员拿啤酒。孟觉没开车,所以推不过,只好陪他喝了两杯。
孙玦没喝两杯就已经醺醺然了:“这时候怎么能不喝酒!喝点酒不是更有男人味么!罗宋宋,你说是不是?你说孟觉是不是太清秀了,就是少点男人味!”
罗宋宋一怔的同时脸也红透,只好含糊地说了句少喝点,就借上厕所遁了。饭后孙玦秉着以抢着付账为荣,以白吃白喝为耻的精神,把账单付了。
“你们一定要到马里兰来玩。我带你们去爬华盛顿纪念碑。八百多级台阶啊,我硬是把胡小瑜给背上去了!你们放心,我没有醉,我只是很高兴,真的,能再次遇到你们。孟觉,明天见。”
于是两人送孙玦上出租车后,就在伯牙路上慢慢踱着,等孟家司机来接孟觉。
两个人,四只手,这样随着身体晃荡可惜了,贸贸然去牵又冒犯了,于是只好都揣在口袋里。
这是他们第二次压马路,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甜蜜。
经过骨德咖啡厅的时候,罗宋宋说:“刚才没有告诉你,我找到工作了。在这家咖啡厅里弹琴。”
孟觉着实替她高兴,但是又不免担心:“你的手受得了么。”
罗宋宋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从家里搬出来之后,手已经好了很多。”
孟觉忍了又忍,才把“让大爷看看你的小手”这句话给咽下去;他感觉这样做确实挺登徒的。
“看来新居的风水很好,旺事业,利健康。”
又经过一家宠物店,靠街的橱窗做成透明的多宝格式样,有一格里放着一只浅篮,浅篮里两只花白相间的小狗互搭膊头,舌头在对方脸上舔来舔去的,十分亲热。
罗宋宋本来就很喜欢小狗,这一看简直都迈不开步子了;孟觉站在她旁边。
“下次有空,我们去姬水看mary吧。”
“嗯。”
橱窗上映出他们俩的样子,孟觉依旧是那么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而罗宋宋看着自己光光的额头,和乱七八糟束在一起的头发,幽幽地叹一口气。
“师母说,我梳点刘海会好看些,你觉得呢?”
罗宋宋一说完就后悔得恨不得咬舌自尽——这句话简直是有点女流氓调戏纯情少年的意思了;而孟觉显然是被这个问题骇住,眼神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
“我……我不知道。我没有看过你留刘海的样子。”
只不过是平平淡淡一句话,只因为彼此心中有鬼,便有些惴惴不安了,深怕多说多错。虽不说话,但也挽不住时间飞逝,克莱斯勒准时在云阶彤庭边上等着孟觉呢。
孟觉对罗宋宋说了再见,可是罗宋宋没有走的意思,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羞涩模样。
夜幕滋生出多少误会!月色将罗宋宋的沉默ps成了爱你在心口难开的模样。孟觉一腔柔情蜜意,只恨自己刚才为什么不说“有没有刘海都好看”,便去握罗宋宋的手腕,轻声道:“怎么,不舍得我走吗?我明天还来找你。”
罗宋宋:“我……我要礼物啊。你是不是忘了。”
孟觉大窘;他感觉罗宋宋的手腕一转,但并不是要抽回的意思,而是轻轻地抚上了他的手背。
两个人加在一起都五十岁了,更何况孟觉是连罗宋宋的底裤都见识过的,竟然因为就这么水到渠成地牵了一下小手,心跳的跟新生儿似地激烈。
只想一辈子和她这样牵着手,不要松开;一松开,也许她就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拿出车上的礼品盒的;罗宋宋轻轻地说了声谢谢。但孟觉没有放手的意思。
“这份礼物不好。下次,下次再送你更好的。”
“怎么不好?”
“因为我好像不用再等了。”
罗宋宋一直看到他的眼睛里去,四周的灯光都倒映在孟觉的眼里,在长长的睫毛的掩映下,慢慢地朝她荡漾过来。
他吻上她的脸颊的时候,罗宋宋在想,为什么他比别人多了一对酒窝,可也盛不下此刻的满满爱恋呢。
“真走了。”
“嗯。”
克莱斯勒慢慢滑出去的时候,一直没有作声的司机突然开口。
“七少,恭喜。”
“恭喜什么。”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孟觉一眼,他为孟国泰开了二十几年的车,是个寡言少语,甚少表露情感的好司机。
要知道司机和秘书这两个职业,往往知道最多的秘密,所以忠心和少言是第一位的。也正是因为他具有这样的优点,孟国泰一向将他视为心腹。
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孟觉的快乐感染了他。而一个很高兴的人,总是会有点饶舌的。
“七少还记不记得,有一年的暑假,我每个星期都要送罗小姐去姬水做理疗。”
“记得。”
司机似乎极力地在想一个恰当的形容词,良久才艰难地吐出一句。
“罗小姐的心思终于拨乱反正,走上正轨了。”
孟觉久久没有回应。司机觉得自己这句话也许已经得罪了他,有些忐忑。
“我想买台车。有没有好推荐?”
他诚心地请教——原来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并不在乎司机说了什么。
他听见的,都是罗宋宋的声音;他看见的,都是罗宋宋的身影。至于未来,那也一定是关乎罗宋宋的,美好的未来。
罗宋宋回到家里,重新拖了地,洗了澡,换了睡衣,坐在床上,把孟觉送的礼物打开。
是一盏狭长如同天鹅颈般的玻璃台灯,水晶的灯柱,鹅黄色的灯罩。
她也不过是个小女人,所以也是很喜欢这种娇俏而简洁的小玩意儿的,更何况是孟觉送的,哪怕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送给她,她也会用这样虔诚的心思去欣赏和抚摸。
台灯亮起的那一霎那,就像孟觉在她面前睁开了温柔的眼睛。罗宋宋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填满了,幸福而充实。
温暖的灯光倒使她想起来,孟觉不是没有送过她礼物。
家里那盏双子灯,是好久好久以前,手还没有受伤之前孟觉送的——他好像蛮喜欢送她灯的。
“因为我好像不用再等了。”
她想起孟觉最后的那句话来!
原来这么多年,她在等,他也在等。不同的是,他已经暗示过她,只是她不明白。
罗宋宋紧紧地咬着下嘴唇,眼泪已经止不住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起学琴的孟觉,替她出头的孟觉,陪她做复健的孟觉,爬山时拉她一把的孟觉,指定要她买早饭的孟觉。她所认定的,一生都无法超越的对手,原来是怀着这样深沉的情感,陪在她的身边,等着她。
她扯着胸口的衣裳,哭得几欲窒息。那许多许多的往事,有关孟觉的一切,一幕幕地在她眼前浮现,一切都被赋予了真正的意义。走过了千山万水,终于踏入一片流水淙淙,桃花灼灼的新天地。
至于智晓亮,那一场苍白的思慕,无力的单恋,就此谢幕。
第二十七章
“要多少?”
二楼的开放式会客厅里,孟薇和孟金刚分坐在一张褐色茶几的对面。
“五叔?”
孟薇穿了身家常的运动服,拉链滑下去,露出里头的白色背心。支票簿摊开放在她的膝头,而钢笔在她的指间不停地旋转。
孟金刚垂头丧气地盯着转成了一道银波的钢笔,似乎有点晕,脸色很不好看。
“我想想。”
孟薇挽了挽头发,啪地一声把支票簿合上。
“嗯。”她难得地和颜悦色,“五叔,你憔悴了。要好好保重身体啊。”
孟金刚狠狠地搓着手,不过三个月,他比婚礼那时候瘦多了,眼窝深深地陷了下去,头发油腻,一点也不像当年那个流连花都的翩翩公子哥儿了。
“十五万现金。再开一张三十万的支票。”
竟然狮子大开口——孟薇爽快地填了张支票,撕下来交给孟金刚。孟金刚看上面的数额填的是四十万,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
“孟薇,我写张借条给你。”
“这么客气!”孟薇笑着将钢笔旋紧,“将来小堂弟能念着我的好就行。”
孟金刚一面坚持,一面来拿她手里的钢笔:“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有白纸吗?”
“真不必了。”
正僵持中两人均听见楼下有开门声,大厅里此起彼落地唤着“七少”,定是孟觉回来了。少顷,已有管家上来通报:“五少,薇小姐,七少回来了。”
孟国泰用的人都是从江阴老家带来的,一口糯细的吴侬软语,喊七少如同喊自己的小毛头一般亲热喜爱,又急急地向书房去通知老爷和大少。
孟金刚就不再提写借据的事儿,三步并做两步急匆匆地下楼,孟薇摇摇晃晃地跟在他身后,拨通了许达的电话。
“从保险箱里拿十五万现金到老爷子这里来。带部点钞机。”
她挂了电话,站在楼梯上俯瞰整个宽敞的客厅:佣人们正在来回忙碌着,绞了热腾腾的毛巾让孟觉擦脸,捧一盅虫草黄芪炖山甲过来,又急急地去拿刚洗净的樱桃。
“这倒奇了,怎么进了门才听见动静。司机呢?”孟金刚亲热地挨着孟觉坐下,搭着他的肩膀,“晚上和谁吃的饭?”
“宋宋。怎么没人送李编辑?”
孟薇听他口中说出宋宋的名字时,那语气是颇不一般的,就像听见他说“我的”一模一样语气,不由得心里一惊;孟金刚有些讽刺地说:“人是你二哥请来的,当然由他接送。怎么?心疼了?这小姑娘清高得很,倒是见了你还会红一红脸。”
他们常是这样,认得了稍微出众一些的女孩子,就要拿来调侃孟觉,若在平时,孟觉也就一笑置之了,但今天开始他要堂堂正正地守身如玉,于是正色道:“别乱讲。我见她一个人往公车站走,就让司机送她回去了。平时二哥并不是这样小家子气。”
“吵得沸反盈天,谁还顾得上。”孟薇懒懒地往孟觉对面沙发上一倒,暗笑孟金刚的不识趣,又拈了颗樱桃来吃,“老爷子已经入了魔,该说的,不该说的,一股脑地倒给外人听。我爸今天把李编辑的录音笔给砸了。”
她讲起来眉飞色舞,仿佛这事情倒是有意思的紧。
“我可没见过我爸发那么大的脾气。是真怒,眼睛都红了,谁也劝不住。二叔吓的,竟没来得及安排李编辑。”
“那你爸呢?”
“在楼上挨训。我妈也来了。”
孟薇懒懒地盘起修长的双腿。大概是因为快做新娘,气色大好,头发染成了栗色,衬的一张俏脸是白里透红,吹弹可破。指甲是新染的樱桃色,又拈着樱桃在吃,簇在鲜艳欲滴的唇边,迷了人眼。
孟觉不由得出声逗她。
“小心把手指头也吃下去。”
孟薇嘁一声,又挽了挽头发。她的美人尖仿佛乌鸦的喙,叫孟觉想起了远在北京的苏玛丽——现在正是樱桃上市的季节,不知道她有没有得吃。
“玛丽近况如何?”
“她每个星期都打电话来。”孟金刚撒起谎来面不改色,“交了许多新朋友,老师们很是喜欢她,成绩也进步了。”
孟觉也不点破,只是努一努嘴。
“真的?我们认识的怕不是同一个人吧。”
孟薇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外头大门的门铃骤响,少顷,许达拎了个密码箱走了进来。
他本也是个浓眉大眼,意气风发的人物,偏偏今天穿了件polo衫,显得老气横秋。
“孟觉,好久不见。”
“嗯。”孟觉放下盅盏,唤过佣人来,“端一盅糖水给许先生。”
许达常有不真实感,竟能鱼跃龙门,成为孟家的一份子,是他并没有想过的人生轨迹。
他第一次到孟家,看见孟觉泰然自若地享受着鲜衣怒马,锦衣鼎食,钱对他来说只是个数字,把虫草燕窝当普通糖水吃,仿佛那是最稀松平常的生活方式;不由得想起在学校时,孟觉和其他同学没什么两样——吃四块五的份饭,篮球赛后,脱了臭烘烘的T恤,在公共澡堂里两三个人共一个莲蓬头冲凉。
最毛骨悚然的是,孟觉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中切换,过的很享受,很舒适。
有些人,你永远不知道他的原则在哪里。但恰恰又是这些人,最有智慧,最能坚持。
孟薇收起嘻嘻哈哈的面孔,正正经经地一扬脸:“许达,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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