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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祸--太女请上榻-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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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昊天那边现在一团乱,否则以昊天现在的兵力,自己这些还未从之前那场恶战中恢复过来的士兵,只怕根本不是其对手,真的打起来,别说是取胜,能不能保命都是问题。
寒冷的冬季,在无数场纷扬的大雪中,终于离去,春天的脚步已然临近,嫩黄的迎春花,第一个带来春天的气息。
女儿又长了一岁,不像以前那么调皮好动,云锦每天都会给她教课,小丫头虽然学的快,却学的不怎么认真,倒是对学武有着的超乎异常的热情,每天缠着邵煜霆教她武功。
看着女儿这种性子,轩辕梦沮丧至极。
又是个对政治不感冒的皇室子嗣,看来她打算等孩子到了懂事的年龄,就把所有政务推给她的想法落空了,不过转念一想,喜欢习武也不错啊,与昊天之间的这场持久战还不知要耗多长时间,说不定一两年,又没准七八年,更没准,要僵持个十几年甚至几辈人,等小丫头长大,做个女将军,征战沙场,夺取疆土,做个马背上夺天下的女皇帝,也很带劲的。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童稚的声音响在耳畔,最后一首现代人人耳熟能详的《静夜思》流畅地念出来后,小丫头拽了拽她的袖口,“妈咪,我背完了!”
“嗯?背完了?”她正在走神,压根没听小丫头在念什么。
“妈咪,我是不是可以找爹爹学武功去了?”小丫头抬起头,认真严肃地问。
呃……她之前对丫头说,只要她能背完十首唐诗,就可以去找邵煜霆学武功,原以为要背完十首唐诗,起码要花整整一天,没想到才一个时辰……
小丫头的记忆力是不是好得有些过头了!
为了给孩子树立一个说话算话的好榜样,她只能勉强笑着拍拍小丫头的脑袋,温和地赞扬:“嗯,小湉儿真棒,这么快就背完了十首唐诗,真是好孩子。”
小丫头无视她的赞扬,固执地继续询问刚才的问题:“那我是不是可以去找爹爹了?爹爹答应要教我剑法。”
剑法?孩子才五岁,就学剑法?
轩辕梦一脸黑线,刚想说不行,可看到小丫头亮闪闪充满期待的大眼睛,就不忍拒绝了。
长叹口气,不明白自己的心肠怎么越来越软了,算了,小丫头要学,那就去学吧,邵煜霆也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应该不会伤了孩子。
“好,你去吧。”
“妈咪真好!”小丫头欢呼一声,踮起脚,抱住她的脖子,在她脸颊上“吧唧”一口,兴高采烈地小跑了出去。
轩辕梦笑笑,自己还真是容易满足,小丫头一句“妈咪真好”,就让她的心甜得发腻。
只可惜,孩子渐渐大了,不像以前那样,整天黏在自己身边,如果再有一个孩子……
她摸摸下巴,有关孩子的念头一起,就开始小鹿乱撞了。
曾答应给倚楼一个孩子,又答应和苏苏一起造个小人,还应允和云锦一起生个胖小子,这么多男人,到底先给哪个生?
唔……这是个问题,这是个严肃的问题,这是个既严肃又严重的问题,这是不但严肃严重而且还很纠结的问题。
先给倚楼生,那苏苏肯定要吃醋,云锦也会不高兴,如果先给苏苏生,倚楼肯定要炸毛,如果是云锦,只怕全部都得炸毛。
愁,男人多了也是麻烦。
要不挑兵挑将,挑到谁就是谁?反正是运气问题,谁也不能有意见。
正打算找诸人商量,刚迈出书房,就见前方的花坛边,立了一道紫影。
她走上前轻轻唤了声:“倚楼,站在这做什么?”
不知视线落在何处的某人好像正在发呆,压根没有察觉到她的到来。
她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喂,发什么呆呢?要晒太阳,也别站在阴凉处啊。”
他猛地回神,眼神有些迷茫,好半天,才将目光聚焦在她脸上:“啊?怎么了?有事吗?”
她来回回绕着他走了几圈,末了,摸摸他的额头:“你没发烧吧?”
“你才发烧了。”他拉下她的手,神情看上去有些无精打采。
“怎么了?像是没睡醒的样子。”在她的印象中,萧倚楼似乎很少有这种怏怏无神的时候,总是神采奕奕的,跟一只到处找人比美,耀武扬威的花孔雀一样。
他淡淡瞥了她一眼,连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随便出来走走,可谁知这皇宫太小,没走几步就走到头了。”
皇宫小?他的眼睛没坏吧。她刚想反驳他,忽地意识到什么,神色也在霎那间黯淡下来。
没错,这皇宫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很大,很宽广,一眼望去,甚至看不到边,可对于萧倚楼他们来说,这皇宫,却显得逼仄狭小,如同一个鸟笼子,哪有外面的广阔天地浩淼廖远。
“倚楼。”她轻轻唤着他,挽住他的手臂,沿着碎石小路朝前漫步:“最近你一定闷坏了,我们很久都没有亲热过了吧?从今天开始,我每天晚上只陪你一个,直到你腻了为止。”
他脸一红,别扭道:“这个……也没什么,我……我不在乎的。”
她闷笑一声,她的小楼永远都是这么别扭又嘴硬。
“以前在太女府时,你就总是想法设法地要离开,虽然皇宫比太女府大了不止那么一点,但说到底,都是一个四四方方没有自由的铁笼子。”
“其实,并没有你说的那么拘束,主要是我太闲了,整天无事可做,才会觉得这皇宫小。”见她唉声叹气,他心生不忍,又连忙反过来安慰她。
她又不是傻瓜,怎会听不出他话中的勉强,他只不过不想让自己担心罢了。
不知从何时起,那个骄傲自满,只会处处与她作对的萧倚楼,逐渐收敛了自己的锋芒,变得沉静温然,时时迁就她,关心她,体贴她。
她曾发誓要照顾他们所有人,到头来,却是被他们每一个人在照顾。
“倚楼。”懒懒靠在他身上,拖着长音,轻轻唤着他的名字。
他侧眸看她,满是疑惑:“你怎么了?突然变得怪怪的。”还说他发烧了,脑袋被烧坏的其实是她自己吧。
她在他怀里拱了拱,寻到最舒服的位置,闭上眼,由他带着自己朝前走:“我们一去出去旅游吧?”
“啊?”
“就去五菱,那里是我们相遇的地方,最富有纪念意义,顺便还可以去看望胭脂,上回错过了她和窦钟的婚礼,我要让他们给我补一顿喜宴。”
他越发疑惑,望着安静靠在自己怀里的女子,忍不住问道:“梦,你是不是觉得最近冷落了我,心里愧疚,所以想要弥补?”
只是因为愧疚吗?或许是,或许……只是因为她想好好陪伴他们一回吧。
“你也可以这么认为。”
他停下脚步,柔声道:“梦,其实你不用愧疚的,我只不过是发发牢骚而已,我知道你有你要做的事……”
“陪我去嘛,好不好?”她截断他的话,仰起脸,做撒娇状。
某人脸上立刻挂了三条黑线,真该让其他人也看看她现在这副德行,居然学那些江南女子吴侬软语,嗲声嗲气,不过他不可否认,他喜欢这样的她,偶尔露出小女人的情怀,用最温柔娇媚的一面打动他,而不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
他抚了抚她的头发,紫眸中柔情毕现:“我是很想和你一起去五菱,但你现在是一国之主了,我们都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放下。”
她撇撇嘴,“你当我是要搞独裁吗?我费尽周折,冒了这多的险,又吃了这么多的苦,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平等自由,多人执政的民主社会,我的作用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重要,就算昊天大军打过来,有能力指挥士兵奋起保卫国土的,也大有人在。”
他实在弄不懂她口中说的那些自由民主,不过他能感觉到,她要建立的国度,是一个从古至今独一无二的国度,是一个真正人人平等,百姓和睦的国度。
“虽然你这么说,但……”
“哪有那么多的但是!”她再次打断他的话,看着他认真道:“管那么多做什么?这可不像你的性格!想跟我一起去吗?是就点头,不是就摇头。”
他看着她,沉默了一阵后,突然用力点头:“想。”
“这不就好了,想到就做,瞻前顾后什么的,最烦人了。”她笑嘻嘻挽住他,快步朝前迈步:“走,去看看还有谁愿意跟我们一起去的,大家一定都闷坏了,尤其是血瞳,上蹿下跳,跟个猴子一样,比小湉儿还不安分。”
猴子?这个形容还真是……挺恰如其分的。
一连阴霾了多日的心情,也似骤然间破云而出,日光明耀,身心松弛。
他看着身边一脸喜色的轩辕梦,不禁露出一抹笑意来,眸色如海,深紫如霞。
旅行之事最终被敲定,除了云锦不放心这里的情势,加上身体不适宜长途跋涉,而选择留在宫里,其他人都同意与她一起前往五菱。
两辆豪华马车,载着他们这一帮男男女女,大大小小,浩浩荡荡地朝五菱进发。
一路上看看风景,聊聊天,调*,好不惬意。
到达五菱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去投奔胭脂,不知她看到这么庞大的一群人,会不会被吓昏。
可当她找到明月坊时,却发现胭脂根本就不在那里,原因很简单,明月坊现在成了连锁店,五菱城就有五家名为明月坊的茶馆,不但如此,胭脂还扩展了客栈和酒楼业务,个个生意火爆。
这女人,要是放在现代,那绝对是能和李嘉诚相媲美的女强人啊。
绕着五菱城找了大半圈,终于在一家明月坊的分店找到了胭脂。
看到他们这一群人,胭脂很激动很兴奋,同样,也很吃惊。
不过,人家现在是大老板,五菱首富,不在乎他们这群人来自己这里白吃白喝,态度十分热情。
而窦钟这家伙,完全由一个江湖莽汉,变成了典型的居家好男人,乍一见面,轩辕梦差点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呵呵,大家都来了,胭脂昨天还在念叨呢。姑娘要来,怎么也不知会一声,我们好提前准备。”搓着大掌,一脸憨然的窦钟,代替胭脂殷勤地招呼着众人。
胭脂挺着已经可见隆起的腰身,慢慢晃了过来:“怎么招呼客人的!去去去,粗手粗脚的,这里我来就行了。”挥挥手,标准的辣妻模样。
窦钟见状,连忙小心翼翼扶住胭脂,丝毫不掩饰对她的心疼与关切:“小心点,粗活什么的让我去做就好,你坐下,快坐下。”
胭脂不以为然:“我龙华女子没那么娇气!”刚说完,猛地回过味来,看向轩辕梦,一脸歉意:“错了,是御龙女子。”
轩辕梦摆摆手,和气道,“没关系,龙华灭国不久,大家一时还不能适应,情有可原。”
说起这事,窦钟的血气一下子被激起:“唉,老子当时怎么不在,真他娘的想痛快地杀一场!”
话音刚落,胭脂便一个卫生眼丢了过去,怒嗔道:“杀杀杀,就知道杀,都什么时候了,说话还是这么没分寸,也不知道为孩子积德!”
脾气火爆凶悍无比的窦钟,只要胭脂一生气,他就像那碰到了大灰狼的小绵羊,立刻萎蔫下去,连连讨好:“我嘴笨,说话没边没际,娘子莫要生气!”
轩辕梦终于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这俩活宝,外表与实际完全不符,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一物降一物。
胭脂脸一红,剐了窦钟一眼:“还不快去后堂帮忙?丢死人了!”
窦钟见胭脂气消了,这才冲着诸人抱了抱拳,转身离去。
望着胭脂微隆的肚子,轩辕梦又高兴又羡慕,自己怀胎十月时,都没有享受过如此无微不至的关怀,不论后来邵煜霆对她有多好,都无法弥补那一段时光的缺失。
她不甘啊,窦钟看着五大三粗,却比自己这群男人中任何一个都要细心,或许她可以再生一个,以此来补上曾经没有享受过的所有优渥待遇。
带着这种不甘,几人随意聊了几句,叙了叙旧,胭脂提出请他们去明月坊新开的酒楼吃饭。
在来的路上,她就已经听说,明月坊的酒楼,日日宾客爆满,有时候甚至需要提前十天预订,才能勉强抢到一个桌位。她本来还不信,等跟着胭脂到了酒楼,她这才被眼前壮观的景象给惊呆了。
尼玛,在酒楼门前的走廊那里,弯弯曲曲排着一条长龙,堪比现代的春运买票大军。
酒楼共有四层,占地面积很大,可即便如此,食客还是不够坐。
跟着胭脂,就等于拿着超级vip贵宾卡,直接上四楼的顶级雅间,羡煞了一干人等。
落座后,她忍不住问胭脂:“你这酒楼生意也太好了吧,有什么妙招,跟小妹我分享分享。”
萧倚楼差点一头栽倒在桌子上,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的妻主是这样一个见钱就眼开的财迷啊!简直丢人都到家了。
胭脂笑笑道:“姑娘太看得起我了,我哪有什么妙招啊,只不过是前段时日,来了个厨子,天南地北什么菜都会做,味道更是世间绝有,来我这里的宾客,都是冲着这个厨子的手艺来的。”
“哇,好厉害!”听胭脂这么一说,原本并不饿的她,都开始口水横流了。
有大老板在这里坐镇,不到片刻,菜就上来了,这有后门还是好啊。
色香味俱全,果然是天下一流,连平日少食的南宫灵沛都吃了不少,血瞳那厮就更不用说了。
菜的味道非常棒,可轩辕梦在吃着这些平时难以尝到的美食时,却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非常熟悉,就像……
“啪。”她蓦地放下筷子,站起身来。
正在埋头苦吃的众人纷纷抬起头,不解地看着她,胭脂也是莫名其妙,“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她深吸口气,竭力压下激动的心情,静声道:“胭脂,我想见一见这个厨子。”
胭脂依旧一脸莫名,不过当她提出要见厨子时,其他人,除了血瞳外,也都明白了她的用意。
胭脂将疑惑的目光投向萧倚楼,后者点点头,示意她答应。
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既然萧倚楼说没关系,带她见见也无妨,于是起身道:“好吧,我带你去。”
只凭菜的味道,她并不能确定什么,但有的时候,人的嗅觉与味觉,比眼睛灵敏多了。
两人绕到后堂,小二来回穿梭在厨房与前厅之间,就像一只只辛勤的小蜜蜂。
干净整洁,却仍显得烟熏火燎的厨房里,一个忙碌的身影十分显眼,挥舞着大勺和炒锅,每一个动作都流畅无比。
因为烟气,她看得不是很清楚,正要走近时,身边的胭脂喊道:“小齐师傅,有人找你。”
正将炒锅中烹饪好的菜肴倒入细白磁盘的男子,闻声转过头来:“有人找我?哪位?”
胭脂指指轩辕梦,男子的目光定格在她的脸上,眼中满是茫然。
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可当男子转过脸时,她却一脸失望地长吐了口气。
不是他。
虽然菜肴有着同样的味道,但感觉,却差了太多……
她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意气用事了?执着地想要找到他,只是想确定他还平安而已吗?
胭脂彻底被她弄糊涂了,本想问两句,但看她一脸黯然,只好将所有疑惑憋在心里。
走过一拐角,耳中隐约听见有人在喊:“咦?师父,您怎么来了?”
她脚步猛地一顿,在胭脂越发不解的目光中,猛地转身,朝厨房快步折返。
厨房内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人,那个被称作小齐的年轻厨子,正对一名身着水蓝色长袍,身姿颀长的男子说着什么,看到她后,指了指道:“对了,那位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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