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明末无敌特种兵-第4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女真贼军的骑兵,冲刺时,没有任何躲避遮掩的动作,几乎是一条直线冲过来,在明军特战队员的枪口面前,完全是一个个逐渐放大的靶标,实在太好玩了。
砰!毛仲用枪声告诉一个敌人,在现代步枪子弹面前,单独的蛮力是不够的。
就这样,在毛仲的第七颗子弹刚射击以后,就发现,残余的敌人骑兵,只剩下了四人!而且,这四个人,非常了不起,居然拨转马头,向着城镇的方向逃跑了!
“冲城!”毛仲跳上了一匹战马,已经换上了一面盾牌,一把砍刀,呼啸着向前冲去,于是,那三十余名明军骑兵,跟随在他的身后,向着敌人骑兵溃退的方向追杀。
敌人的步兵潮流,在阵地上形成了巨大的混乱,一部分人震惊到痴迷不悟,一部分转身向城镇大门方向逃避,一部分人还向前拥挤,于是,毛仲眼睁睁地看着金贼军残余的四名骑兵直接蹿进了他们自己的步兵群里,劈头盖脑地踩踏进去。
“啊呀!”有人咒骂,有人喊叫,金贼军乱成一团。
三十几名明军骑兵,很快就冲到了敌人的跟前,这时候,敌人步兵才醒悟过来,很少抵抗,多数转身就逃。
金军的武器有短刀,也有长枪,一旦那些步兵将长枪伸出来形成枪阵,骑兵的冲击也要受到很大制约,所以,毛仲毫不犹豫地甩出了一颗手榴弹。
轰!
二十几颗手榴弹的爆炸,象一阵狂风,将敌人步兵的群落,忽然卷起来,敌人四下里乱窜,溃逃了。
毛仲随着一股敌人步兵,冲进了城门洞里,回头看时,明军骑兵已经冲到,步兵二百余人也蜂拥而来。
十七章,神棍
出人意料的成功,明军夺取了普兰店,在镇里的女真军步骑兵,惊慌失措地从别的城门逃走了,明军官兵占领了全镇子,立刻搜索残敌,把守五门,分兵防御,征集粮食。
城镇不大,周围不过四里,人口约有两千多,全是汉族百姓,但都留了辫子,刮了前额,被女真军异化了,现在看看明军官兵到来,异常兴奋,纷纷赶到军前慰问犒劳,“王师来了!王师来了!”“咱天朝的官军又来了!”
很多老百姓拉住官兵的手不肯丢,义愤填膺地控诉女真军的暴行,女真军强制这一带的百姓统统留辫子,去前额发,所谓留发不留头,对汉族百姓大肆迫害。
有了老百姓的人脉基础,明军就迅速控制了城镇,百姓们也主动组织起来,为大军担任情报员,供应粮食,物资,分担城墙的守卫,毛仲非常高兴,从中挑选了三百余人,分发了缴获自女真军的武器,分配到官军中,这样,明军官兵的人数,上升到了千人。明军官兵被百姓们的血泪控诉激发了同仇敌忾的意气,战斗的决心明显增强,许多人表示要和女真贼军血战到底。
在城外的战斗,以及在城镇内的搜索,先后击毙女真贼军骑兵一百零三人,击伤后俘虏十九人,击毙女真军和附属的汉军步兵五十七人,击伤俘获四十九人,有三十二名汉军反正,主动跑过来投降,表示愿意回到朝廷的大军中。武器装备方面,截获了女真贼军的战马七十二匹,成为明军的坐骑,马刀一百三十把,弓弩各六十架,箭弩三千五百多支,长枪四十余杆,盾牌三十六面,战果相当不错,而明军的战斗伤亡,几乎没有,只是在城镇中搜索时,遭遇了残敌的偷袭,牺牲一名,受伤两名。物资的消耗,计耗费子弹一百四十九颗,手榴弹十八枚。弩箭若干。
当下,明军全部移到了城内,关闭了城门,作为据守长远之计,征集了城中的粮食物资,发现这里粮食不多,其他生活必需品也非常缺乏,原来,作为明军黄龙部队和女真军的对峙线上女真军一侧的城镇,大量驻军消耗了太多的物资。不过,以陈继勋和蓝序的意见,这些粮食足够明军和百姓们用上三个月,幸好在女真军的军营里,还找到了一些军粮。
明军将旗帜闪亮地悬挂起来,首先的任务是剥马匹,城外被击毙的二十多匹战马拉进城中,成为明军官兵和百姓们联欢的主食。百姓们欢天喜地赶来帮助,让毛仲联想到了当年红军闹革命的热血年代的传说。
“将军,你们不能再走了,一定要将靼子统统杀光了再走!”
“是啊,将军,你们不能再走了,你们要是再走的话,我们老百姓就真的没有活头儿啦!”
百姓们围在毛仲身边,纷纷请求着:“将军,您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凡是我们能有的,统统给您,只要您能打败贼兵,”
“是啊,将军,我们的命也给您了!”
毛仲感动得鼻子都酸了:“好,乡亲们,我知道了,这一回,我们要是不打败女真贼军,就决不回师!”
百姓们很警觉地发现,毛仲的军队不多,于是,纷纷表示,自己愿意到城外联络更多的幸存百姓,加入官军与贼决战。毛仲阻止了他们,因为,城外,女真贼军的游骑,已经频繁活动了。
城墙上,明军官兵一个个意气风发地坚守在岗位上,在进攻的路上,明军的周围尽是敌军的游骑,真不知道敌人什么时候突然发起进攻,提心吊胆的,现在,一切都安全了,进入自己拿手的守城战,站在两丈多高的城墙上,手执弓弩,明军官兵得意起来。
其实,明军的战斗训练素质也不错,这不,刚配备了坐骑的骑兵,就开始了战斗训练,加上原有的一百余名骑兵,明军的骑兵增加到二百人。
很快,城下就见到了女真军的骑兵,一股股一群群象饿狼一样四处游荡,手执强弓劲弩,驱赶战马,往来奔驰。
仍然是炎热季节,阳光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苍翠的树林都萎靡不振,许多女真贼骑兵居然卸掉了头盔,衣甲,在城外不远的地方逼近,不断地咒骂。,明军则被禁止使用任何武器攻击,不过,当毛仲纵马登上城墙,感慨一个小小的镇墙也修建得这么坚固时,几个士兵告诉他:“将军,女真贼去拖尸体了!”
果然,三三两两的女真骑兵,下马去拖那些被击毙的城镇守军的尸体,因为战斗情况紧急,毛仲没有来得及收拾善后。“哼,来得好,别说拖尸体,就是你们自己也别走了!”
毛仲吩咐几个射击水平较高的特战士兵,以步枪子弹袭击敌人,或者以强弩狙杀,自己则以一杆步枪,开始了猎杀行动。
几名女真士兵,正在拖尸体,忽然,砰砰砰一阵乱响,惊得他们莫名其妙,看看周围,其他士兵已经都倒在血泊之中了:“啊,这是怎么回事儿?”
砰!又一名女真军士兵被击毙了,脑袋都被打成了酒壶,那个窟窿实在恐怖。
残余的几处女真军士兵,在遭受了重创以后,纷纷跳上马奔逃,明军以弩箭追逐,又射翻了六个。
战斗结束,在三处地方,有二十几名女真军士兵,被射杀了,尸体堆积得很难看,他们战马则四处乱窜。
城墙上,观战的老百姓们爆发出一阵阵狂欢:“好啊,打得好!”“狠狠打!”不过,很快,大家都对毛仲等人手里这些奇形怪状的棍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将军,这是什么?”
“这是棍子!”
“啊?”
“这是神棍!能够打死人的神棍!”毛仲开玩笑。
不料,百姓们居然兴高采烈地欢呼起来:“我们有神棍啦,我们有神棍啦,一冒火就能打死坏人!这下女真贼子们惨了!”一边呼喊,一边奔走相告,凡是听说了的百姓,无不欣喜若狂。“真的?比铜铳还厉害?”
战斗虽然规模很小,产生的影响却非常之大,给城中的百姓们强烈的震撼,不久,又有二百多名不算丁壮年的百姓主动要求加入战斗,还有些妇女则请求为大军做饭,洗衣,毛仲答应了。
明军时刻警惕着城外女真军的动向,当天下午五点左右,女真军的部队从三三两两的游动,迅速地回并起来,成为一些规模部队,不久,一面面军旗打出来,一股上千人的部队,以二百余名骑兵为先导,闯到了普兰店镇的南面,接着,在北面,也出现了类似的部队,看样子,女真军准备将毛仲等人完全包围以后,再行攻击消灭了。
明军官兵并不惧怕。在城墙上嘻嘻哈哈地开玩笑:“喂,小贼,快上来呀!快去拖尸首啊,敢不敢啦?”
十八章,同仇敌忾
镶蓝旗左部副统领鳌拜,是一个极其傲慢,骄狂的人,身材魁梧,力大无穷,麾下两千铁骑,都是阿敏大军的中坚和精锐,随着女真军对明军的一再胜利,对朝鲜和蒙古部族的征服,金军有了更多的钢铁可以武装部队,其骑兵,约一半为重甲的铁骑兵,一半为轻骑,重甲骑兵全身包裹了铁甲叶子,就连坐骑也包裹得严严实实,一旦在战场上和明军遭遇,则几乎刀枪不入。往往让明军官兵见之胆寒。
鳌拜从一个包衣奴才的身份,纯粹以战功在军中飞黄腾达,成为高级将领,其部队历经百战,骁勇果敢,所以,在索尼骑兵被不明身份的明军击溃以后,就迅速地从盘山地区回师,驻扎到了金州,一听说有明军部队冒险登陆,再次进犯,他就火速带领骑兵主力赶来,增援哨探的游骑,为了将明军彻底地包围歼灭,他还小心谨慎地将精锐步卒也增调了一千人,携带红衣大炮等重武器,逐渐向这里运动。
天气炎热,汗流浃背,但在鳌拜的严格军令下,女真军骑兵个个身穿重甲,队伍严正,展示了严明的军纪。
几个士兵赶来报告:“将军,明军的火器非常厉害!打得我军不能逼近城下。”
“胡说!”鳌拜厉声训斥:“就明国那些破鸟枪?”
士兵强调说,明军现在的鸟枪,不同以往,距离非常之远,发射异常快速。
鳌拜将士兵一马鞭抽得滚到了一边,然后,带领骑兵前往侦察窥探,“哼,就这点儿人马?”
前期侦察的骑兵向他汇报了明军的数目,让他异常愤怒:“明军就这点儿人就把索尼打败了?索尼这个笨蛋!简直是蠢不可及!”
鳌拜虽然狂妄,却也细心,当即,下令部队驻扎在城镇的周围,暂时不进攻,在明军官兵的监视下,女真军在镇子的南面开始停滞,然后,砍伐树木,支起帐篷,挖掘沟壑,准备建立营寨了。
毛仲,陈继勋,蓝序等人,都在城头上观看女真军的动向,既然敌人不来进攻,也就罢了,吩咐官兵继续监视,让绝大多数人休息体力,准备明天的战斗。
傍晚时分,女真军的大部队在城镇的北面也出现了,从其旗帜和字面上看,陈继勋认出,那是索尼的部队,“毛仲啊,我们这回可玩大了!”他的脸色苍白,说话都不利索了:“谁知道来了这么多的敌人?鳌拜和索尼,都是阿敏麾下的名将啊。”
蓝序等几个军官也战战兢兢,畏惧起来。“将军,敌人不攻城是好事,可是,一旦女真贼军调集来了红衣大炮,我们就危险了。”
毛仲自然知道敌人重兵云集和大炮轰击的威力,但特种兵的思维和危机面前的忍耐力非寻常人可以比拟。“敌人来得越多,我们的功绩就越大,敌人越是勇猛,就死得越快!”
“啊?”几个军官翻翻白眼,表示无法理解。
理解不理解都没有意义,现在,敌军重兵囤积在城下,已经形成了合围的态势,最佳的策略是想方设法击败之。陈继勋,蓝序等人也没有别的方法可想,只是努力督促部下,加强守卫。
毛仲吩咐一些士兵,将那些火药都制作成可以近距离投掷的炸弹,先储备起来。陈继勋自告奋勇地领导此事,士兵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将数千斤的火药,都制作成了奇形怪状的炸弹。
毛仲的亲兵就领到了这种东西,不禁笑了:“将军,您看看它象不象那个东西?”
“哪个?”
那士兵嘿嘿偷笑,就是不说,毛仲见他狡诈,会意地一看,果然如此。
明军以各种各样的质地材料,比如钢铁的,或者将铁片捆绑的,瓷器的,瓦罐等等,都作为炸弹的外壳,虽然粗糙,可是,一旦爆炸起来,这些东西,尤其是瓷器和瓦片,也相当锋利。
明军准备了两天,金贼军一直没有攻城,只是,包围在周围的部队越来越多,旗帜也越来越复杂,陈继勋数了几次,胆战心惊地告诉毛仲:“坏了,金贼军至少有三个旗的部队赶来了。”
“三个旗?金贼不是只有八个旗?可能吗?”
“哪里会,你知道,女真军有八个旗,其麾下的汉军还有八个旗,投靠女真贼军的蒙古兵还有八个旗,毛仲,你算算,贼军有多少人?”陈继勋一面说,一面倒吸冷气。
“阿敏部下有三个旗?笑话!”
明军密切地关注着城下的金军动向,现在,女真军已经在城周布置下了重兵,具体有多少,已经不得而知,反正密密麻麻,四周都是,扎下了很多的营盘,挖开了很多的断路的沟壑,目的估计是防范明军突围逃遁,女真军的骑兵,在四处游荡,营寨前布置了拒马,设置了抬枪,也就是很长的铜铳,还布下了竹木签陷阱,意欲将明军困死。
女真贼军的困而不打的战略,让毛仲颇伤脑筋,但是想想,不对呀,女真军向来狂妄,将明军视为无物,就是败了几场,都是小战役,也不至于这样胆怯吧?
正在明军焦急的时候,第四天中午七点,在那时已经是天色大明,阳光普照了,女真军突然吹响了军号,一声声威武的军号声在四周的营盘里回响,随即,一队队女真军士兵,开始运动,打开了寨门,向着前面集合队伍。
女真军集结的消息立刻就传到了毛仲等人的耳朵里,各将官很快就来到了南门城楼上,因为,对面是女真军大将的旗帜所在,同时,毛仲派遣骑兵侦察各处的情景,不时向他汇报。
全城的居民都自告奋勇地走上了城头帮助防守,这让毛仲非常惊奇,因为,那洗老头子老太太和十一二岁的孩子都赶来了。“你们回家休息吧,这里不需要。”
“将军,你让我们打吧,万一打死一两个金贼,也算捞个本钱儿。”一个老太太扭着小脚哭着说。
百姓告诉毛仲,凡是和金贼军对抗的城镇,基本上每攻占一回,就要屠杀一回,男女老少都要遭遇一回劫难,这个城镇最多时的人口八千人,现在已经减少了七成。
有百姓们同仇敌忾,明军官兵心情好多了。
所有的炸弹都分配到了城防部队,三四千斤火药的携带量,再加上普兰店里缴获的女真军的四千多斤火药,明军制作了上万个火药罐炸弹。
十九章,激战
毛仲基本判断出,敌军的数量在五千到六千之间,其中,骑兵可能有一千五百人,数量不是太多,估计为阿敏部队在辽东半岛之南的一半人,不过,就在战斗就要进行的时候,从南面一阵呼啸,涌现出了一支新的女真贼骑兵,一个个身披重铠,俨然是精锐的铁骑兵,数量之多,至少在五百人以上。
六千敌人,包围了普兰店镇,城里只有七百老兵,三百新兵,一千多百姓,这样的实力对比,要是正常的战斗,恐怕金贼军一个冲锋,铁骑横扫,明军的老弱病残就给灭了。
但是,现在是攻守战,明军依据着有利的地形,状态要好得多。
不过,绝大多数的明军,都抱定了一丝不苟殉国的打算,没有想到能够击败敌人,尤其是那些百姓们,有的已经在哭泣告别,吩咐妻子女儿准备上吊或者跳井。
“绝对不能给贼军得逞祸害了!”做丈夫和亲爹的这样告诫。
“知道了!”妇女们手里,不仅有刀枪,还有剪刀,后者是用于自杀的。
在悲壮的气氛中,明军官兵和百姓迎来了女真贼军的大合围。纷纷的旗帜摇动,一个个方阵朝着前面推进,很快,就来到了城下。
明军按照毛仲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