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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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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在昨天夜里,英勇善战,杀敌多人,夺取叛军战舰,才使我等可以脱离危险,真是难得的勇士,难得!”陈继盛感慨万千:“现在,本将就宣布,提拔毛仲为左营队的领队守备,八品记名。”

“好,好!”船舱里,众人一片欢呼。

毛仲对那些游击,守备之类的并没有特别在意,不过是些中下级军官而已,只有苏烈文被介绍到时,毛仲才着意注意了下,他也是守备军衔,他的哥哥苏方升则是记名游击将军。也是飞豹军从皮岛赶来的第二波舰队的主将。

陈继盛西来海洋岛,带了两拨人马,一拨进岛,一拨在海上游动,以为随时增援或者退路,看来,这老将还不糊涂。

说了一会儿话,众人的情绪很快就颓废下来。

“老将,依我之见,我们的战舰虽然不多,完全可以向岛屿逼近,以我军优势的炮火,轰击敌人,将之击溃,”是黄参军的声音。

苏方升则不同意:“老将,我看不妥当,虽然我军目前还有大船十八艘,可是,根据侦察,叛军的舰船,不下四十艘,士兵近三千人,在北面和西面都发现了叛军,甚至还有金国鞑子的巡海军,由此看来,毛承禄的叛乱,勾结了金国鞑子,蓄谋已久,我军在此地,不宜久留,最好还是转向皮岛,或者旅顺,与其他各军汇合,再做打算。”

又一老将道:“敌强我弱,固然不可战斗,但是,我们总不能置失陷官兵的性命于不顾,转身就逃吧?”

正在这时,冰梅跑了进来,让几个护卫的士兵非常为难:“小姐,小姐?”

冰梅上前,带着哭腔:“姨父,你总不能不救香雪姐姐吧?”

一提香雪,顿时,船舱里一片寂静。将官们都低下了头。

陈继盛迟疑了良久,“冰梅,你下去吧,”

“姨父?”

“我正在想办法!”

“好!”

望着冰梅的背影,陈继盛流下了眼泪:“诸位,先到各自的战舰上去吧!等候本将的军令!”

众人叹息着散了,毛仲也出来,想来想去,还是回到自己那艘船上清静。还没走出,就碰见了冰梅,这姑娘两只眼睛哭得象熟透了的桃子。

“怎么了?”见周围没人,毛仲悄悄问:“老妹子,是不是咬人使坏了牙帮子?”

冰梅放下正抹着的胳膊,狠狠地飞起来巴掌。到了毛仲的脸边儿,却没有打下去。忽然惊喜:“毛仲哥哥,要不,你去救她?”

“救谁?”

“香雪姐姐啊。”

“怎么救?”毛仲的头大了,老实说,昨天夜里,一场混战,将他也惊得不轻,特种兵不是超人,而是稍微强些的普通人,心理承受的压力也是有限的,现在,他需要调整。对于海洋岛上的敌军情况,他实在没底儿。

“你想办法啊。”梨花带雨的姑娘让毛仲心里一阵滚烫。“我看,咱飞豹军也只有你能够救姐姐了。”

“不,”毛仲心里有些酸:“我看,那个苏烈文守备和他的哥哥就很厉害,他们带兵攻打岛上叛军,一定能成功。”

“毛仲哥哥,你怎么这样坏?我不理你了!”

“啊?”

正说着,有人咳嗽,一看,是陈继勋,这老哥儿右手揪着杂白的胡须,一副漠然置之的深沉状。好象在思考问题,又好象在观察前面的景色。

毛仲急忙拱手:“将军!”

陈继勋往边上看了看,见冰梅赶紧逃走了,就笑了:“毛仲,你闲话呀?”

毛仲说:“将军的意思?”

陈继勋道:“叛军势力庞大,我军不是对手,只能撤退,可是,你不能啊。”

毛仲奇怪:“我怎么不能?”

陈继勋道:“你怎么能?你的家眷在岛上,你不去救?”

四十三章。孤胆出击

“我哪里有?”毛仲苦笑。“您说的是香雪吧?老将军,我全然没有往心里去!您别介意!”

“你!”

“现在叛军这么多,谁知道她在哪里?”

“哎,这个孩子,可惜了,可惜了!”陈继盛看了看毛仲:“万一落到了叛军手里,这可怎么过!”说着就哭了。

毛仲心里一热:“老将军,别哭,要不,我试试看?”

“算了,算了!”说完,陈继勋就走了。

毛仲迟疑了一会儿,去找陈继盛,上得那船,就听陈继盛在长吁短叹。于是,他折了回来。

不错,得去救陈香雪,她关系到陈继盛的情绪和战斗意志,万一以她为人质,毛承禄要挟他,说不定这老将转眼就会崩溃。

他沉思默想了一会儿还没有确定,就有官兵来找,说是陈继盛派的,见了面,陈继盛和一干将官都在,果然有两个士兵,正拿了书信等待着,是叛军的装束,陈继盛冷冷一笑:“让我投降?休想!”说完,又写了一封书信,唰唰唰龙飞凤舞,递给叛军信使:“今日午时在岛东海面决战!”

叛军信使去了,陈继盛立刻布置作战。

“老将,毛承禄手里,还有我们一百多兄弟啊,还有香雪啊,您……”好几个将官都劝告着。

“国事大于家事儿,我陈继盛岂能受人摆布?”老头子一连声地咳嗽着,说得很坚决,倒是毛仲看出,他的眼睛里湿润了。

即将决战,明显是自杀性的,看来,女儿一丢,老将心神大乱,八百余人,和叛军陆军三千余,水师近三千就决战?可能胜利吗?最关键的是,毛仲发现,自己的部署牛雷,王海生等人,都在岛上失陷了。

“老将军,要不,先别决战,我上岛屿上侦察侦察再说?”毛仲说。

众人的目光,一起盯在毛仲的身上,“侦察?”

“对,知彼知己,才能百战百胜。我最后在岛屿上找找香雪姑娘和失散的兄弟们。能救回来一个是一个。”

“你?”陈继盛唰一声站了起来,欲言又止。

黄参军轻拍了两掌:“怪不得陈老将一直夸奖毛仲是个勇士,今天,我才信了!你说,你要几个人?”

毛仲摇摇头:“人多反而坏事儿,我一个人就行了。”

“啊?”众人一阵惊叹:“一个人就去冒险?”“真的一个人就行了?”

苏烈文也很激动,跳上来握着毛仲的手:“毛仲大哥,我佩服您!”

陈继盛想了半天:“别去了,要是再坏了我一员猛将,反为不美!叛军势力强大,远非一人所能颠倒乾坤。”

“老将,你说,我们和敌军决战的话,有几成把握?”

“三成!”

“那还是让我试试吧!”

“也好!”陈继盛一阵激动,众人也是慷慨激昂。“你说,你需要什么?”

“一把匕首,我自己就有,别的不需要了,哦,找些裤子衣服,能够使我在海面潜游的时候,包裹身体。”

“哦?”

“鲨鱼一般不会去吃布类的东西,”

“哦。”

“再给我点儿熏味的什么东西。”

“干什么?”

“将我伤口的地方包裹严密,然后破坏血腥气息,避免鲨鱼发狂!”

“你很有经验啊。”

“找个理发师。将我的头发全割了,方便游泳。”

“啊?”

“啊什么?救人要紧!”

陈继勋到了陈继盛的跟前耳语一阵。说:“诸位将官听了,老将说,谁要是能够救得香雪小姐回来,就将她许配给他!现在,还有谁愿意去?没有的话,就算是毛仲一人了!”

毛仲一笑,摇摇头。昨天,老陈家将将闺女许配过了,现在又提条件,真是可笑。转身要走,早有人拦截,陈继盛端酒一盏,双手捧给毛仲壮行,“喝了好御水寒。”

按照毛仲的要求,飞豹军的舰队开始转向,朝着海岛的东面穿越,然后,来到了岛屿的南面。只有这样,借助着中午强烈的阳光,才能最大限度地掩护海面泅渡者。

毛仲辞别众人,整理好装束,就在船头,朝着海面唰一声跳了去。

舰队上的官兵,一个个睁大眼睛,盯着海面上飞快游动着的一个脑袋,好象看着怪物。

飞豹军的舰队,和岛屿相距不过五里多,昨天夜里的潜逃,居然并没行远,毛仲飞快地划着水,拿出了五公里武装泅渡的功夫,也不觉得多累。现在基本上是轻装上阵,好象在水里玩,海水甚凉,可是,喝了一盏酒,感觉还不错。

一条条鲨鱼,用锋利的背鳍划开了海水,恐怖地巡视着海面。让毛仲的心里一阵紧张。他不知道这些鲨鱼属于哪一类型,要是虎鲨和鲸鲨的话,自己就危险了,他本来还想要黄色的布料来防鲨,可是想想,那颜色可是古代的禁忌,也就免了。

他好几次和鲨鱼迎面往来,最惊险的一次,一条鲨鱼竟然试探着他的脚,差一点儿咬下去。

这不是现代的海面上,鲨鱼因为人为的残酷猎杀,已经少多了,他一面划水,一面将匕首牢牢地抄在手上,可以随时随地地反击之。

一头鲨鱼终于忍耐不住好奇,朝着这个疯狂移动的东西冲来,毛仲可以感受到它的咆哮,于是,更加奋力地游动。鲨鱼扑了上来,却没有咬,似乎带有玩耍的意思,毛仲也不敢一匕首刺之,惟恐血腥气息刺激了它们的野性,要知道,世界上有多起很悲惨的鲨鱼吃人记录,曾经运输原子弹的美国巡洋舰印第安那号在菲律宾洋面被日本潜艇击沉以后,舰艇上的九百余名官兵,被鲨鱼在四天里吃掉了六百人!

毛仲狠狠一脚,居然蹬在了鲨鱼的腭上,将之吓跑了。

一直坚持着,游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开始将舰队上讨来的箭管,已经掏空了的管子沁在嘴里,缓慢地扎下水里,开始潜游。

所有飞豹军舰队上的官兵,都将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陈继盛命令舰队再次移动,因为,从岛屿西面,已经出现了一片舰船,估计是叛军的水师。

“毛仲,你要好好活着啊!”陈继盛的脸色,绷得紧紧的。

四十四章,拍死李铭

毛仲不时将脑袋露出来,观察着岛屿边缘的情况,杂乱的海滩上,似乎没有一人,让人感觉格外地恐怖。终于,他登上了海岸,带着浑身的水痕,踩着泥浆,躲避到了一块大岩石的后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许多的灌木丛。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说着话,从岩石的背后冲出了两名士兵,每人的手里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围上来。

毛仲没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数十分钟还不被发现,那是奇迹,所以,他没有动。

很明显,俩叛军发现毛仲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如果他们带弓弩的话,说不定,毛仲已经被射穿了好几回。

毛仲暗暗后怕。

“出来,小子!”两个叛军士兵得意洋洋地过来,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后。因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余高,他们估计,猎物不可能逃脱。

可是,这里居然没有人!

俩叛军士兵正在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时候,嗡的一声,一颗石头从岩石的那边飞了过来,嗡,又是一颗。石头之大,可拳头,准确无误地砸到了俩家伙的脑袋上。没有铁盔的普通士兵,顿时惨叫一声,抱着了脑袋。

毛仲出现在岩石的上面,飞身而下,用匕首切断了两个叛军士兵的咽喉。

绝对不能让敌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所以,毛仲将俩家伙拖进了浓密的草丛里,然后,剥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转眼之间,就是一名叛军士兵。

他观察着太阳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复着体力,也等待着出击的机会,选择白天作战,当然是十分惊险,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胜!

三十分钟的时间里,他潜伏在草丛里观察,每隔十分钟左右,就有一队叛军士兵的巡逻队经过。可见,叛军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将一名叛军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里,再次检查了行装,开始行动。岛屿南部的道路情况,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浓密的芦草荻花,可以遮掩许多形迹。

毛仲大摇大摆地往前走去,三分钟以后,他碰到了一个巡逻队,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开了。

毛仲也不能说没有担心,那样的话,大不了一战,一个巡逻小队区区四个人,在猝然袭击之下,是有把握干掉的。

岛屿上寻找香雪和飞豹军残余的方法是什么?他也没有底儿,谁知道他们在哪里,那么,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头了,他真后悔将那俩埋伏的家伙直接给挂了。

在岛屿的边缘游动着,不敢深入。

忽然,他听到了树林里有人呼救。

迅速潜伏过去,他看到,一个叛军正撅着大屁股在拉,于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将他拽走了,离开约五十米,毛仲才放这家伙喘口气,然后,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说,你们在干什么?”

“你是谁?”叛军士兵打着哆嗦。

“我问你!”毛仲随即以手指扣住敌人的咽喉,将刀刺进了那家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说!否则,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还有,先割了你的小鸟儿。”

松开了手指,那家伙已经吓得半昏了,摇晃半天,才能说话。

是山东的登莱叛乱军的主将之一的李九成的儿子李铭,从毛承禄那儿分得了几个军姬,正在树林里玩。

“玩?”

“嗯!”叛军士兵的脑袋点得象鸡啄米。

毛仲的手指骤然发动,抠进了他的咽喉软骨里。

丢弃了尸体,用草盖好,毛仲从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壶箭,约二十五支。挂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动。

在树林里,呼救声还在响彻着,却没有一个人前来救援。毛仲一伸头,看见了里面的情景。

中间的树木被伐倒了,两丈见方的空地,草丛密集铺盖着,周围的树上,则吊着四个赤裸裸的女人,都很年轻,一身雪白。因为衣服被剥光了,双手背在后面连腰腿等捆绑,完全脱离了地面三尺多。

一个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运动着,在他的身下,裹着一个女人。

毛仲正要动手,发现那个男人闷吼了几声,疯狂地摇晃,双手掐在那女人的脖子上,越发用力。

这哪里是人类的行为?分明是野兽!

毛仲悄悄将弓弩搭上,“咳!”

那男人听到声音,急忙抬头看时,毛仲的弩箭砰地脱手。

箭射中了那家伙的咽喉上,箭尾剧烈地摇晃着。那家伙双手下意识地把住了箭杆儿。

这是最佳的射角,敌人不能出声是很关键的,毛仲飞身上前,将其提拉下来。

那家伙死死地盯着毛仲,双手用力拔箭,嘿一声,已经将箭拔掉了。

自然不是多深入,否则,这家伙的嘴巴一废掉,俘虏又白捉了。

毛仲将之提起来,又重重地摔在地上,使之仰面朝天,一只脚踩踏着他的胸膛,一只手控制了他的咽喉。“老子可怜你,给你一个机会,否则,早就将你的脖子射穿了!”

“饶命!饶命!”那男人很年轻,恐怕刚足十七八岁。一脸惊恐。

“你是李九成的儿子李铭?”

战俘点点头。

“说,毛承禄在哪里?香雪在哪里?飞豹军的残余人马在哪里?”

“哦,你是飞豹军的残兵败将?哼!”李铭咳嗽着,吐了几口血。“赶紧放了我,否则,爷爷的卫队到了,绝对不会放过你!”

毛仲回头看看那女人,身上雪白的一片,已经被抓得青淤处处,脖子上都是伤痕,人已经昏迷瘫软过去。更要命的是,其左ru上插着一把匕首!立刻,怒上心头,用着腰刀的背在他的脑袋上狠狠拍了一下:“找死!”

李铭很倔强,耿着脖子不吭声。

毛仲勃然大怒,“小子,你给我等着!有你的好受!”

随着一声刀响,李铭的身体一部分掉了下来,痛得他剧烈地挣扎。

“说,否则,老子要将你割上三千六百刀!”

李铭挣扎了半天,才指了地方,断断续续说了大概。

毛仲不太相信他的话。见他一面说一面眼睛狡诈地闪烁,抡起短刀,朝着他的脑袋拍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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