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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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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城门,毛仲驱赶着马车等物,在向导率领下,径直往二龙山而去,这儿,还有最后一个仇人王大毛子,问了向导知道,这家伙本名王得金,原是千总军官,数年前从辽西战场逃回来,扯旗作乱,手下有七百多人,势力浩大。他们是纯粹的匪徒,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一听说毛仲等要围剿王得金,向导激动万分,“将爷,你要是早说,这城中的百姓一定成千上万跟随你来。”

繁遇一听,倒吸一口凉气:“七百多人?我们仅仅百十号人,怎么抵敌?朱将军,您看我们是不是带了财物女人就走?”

“走?往哪里?”

“随便哪里!总比死在二龙山上强吧?”繁遇轻声道。

四十五章,店姐情缘

二龙山之战,轻易地结束了,当王得金匪徒仓惶逃窜,又纷纷坠落悬崖绝壁之下的时候,繁遇等人都难以相信。

在城外,毛仲部队找到了繁遇留下的马匹,八名小伙子看管,一骑上战马,这些部队就轻快矫健起来,驱赶着二十余辆马车,装载着女人财物,直奔王得金山寨,毛仲等人借口庞大德和黄三儿的酬劳,轻易地骗得了匪徒们的信任,当马车行驶上了山寨,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们被拉了出来时,匪徒们一个个狂呼惊喜。

王得金带领头目出来迎接,一见马车边站着的五六十号女人,一个个年轻漂亮,都高兴得合不拢嘴,纷纷上前又摸又捏,这时候,毛仲发动了突然袭击。王得金被毛仲一刀劈掉了脑袋,其他几个头目吓得转身就跑,成为单纯的猎物。

匪徒山寨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七百余匪被砍杀三十余,投降一百余,逃跑坠落崖下的五六百人,几乎被屠杀殆尽。

站在二龙山上,毛仲犹豫着,红娘子上前来,“将军,我们要往哪里去?”

毛仲打量了她一眼,这回看得清楚,只见她五官端正,眉目含情,身材苗条,果然天生丽质,国色天香,难怪黄三爷等人要心狠手辣追逐。虽然美女见得多了,毛仲仍然被她震惊,所谓美女千万,个个不同,视觉动物的年轻男人,哪能不心动?

红娘子给他看得不好意思,低了头,毛仲警觉,笑道:“我一时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干脆,我改头换面,追随你红娘子小姐当杂耍艺人吧。”

红娘子噗的一声笑了:“将军,你说哪里话来,你是堂堂总兵,怎么和我们江湖小人一般?”

说这话时,她突然神情一顿,闷闷不乐。

毛仲笑道,“什么总兵啊,我扒了这么大的豁儿,已经和朝廷对着干了,做到头了。”

红娘子道:“哪里呢,你杀的都是贪官坏蛋,朝廷怎么会对你不利?”

毛仲摇摇头,“山东,河南,我连点三把大火,所作所为,比闯献之辈,丝毫不差,你想,要是消息传到京师,那些大臣们还能容忍我?”

红娘子盯了毛仲一眼,面色惊喜,却压抑着转了别处:“将军,要不我们就在这山上安身?”

毛仲苦笑道:“哪里能呢!”

山上匪徒扫荡干净,百十号投降匪徒跪在地上等待发落,繁遇等人转过来,大家商量去处,毛仲沉思默想良久,“这样,我仍然北上京师,去见见朝廷大员,看看能否鼓动朝廷,实行变革,你们诸位,已经无法在军中立足,江湖逃生,干脆,往山东博山寻找一枝花等,走水路往辽东去。”毛仲详细讲解了原因利弊,终于得到了大家的支持。繁遇等人欣喜道:“我们要是到了辽东,不真的成了辽东军?辽东大军,天下第一,太好了。”

具体地商量了一会儿,部队立刻出发,但是,对于毛仲单人独骑北上,许多人却担忧不已,纷纷表示,愿意追随他北上护卫,被毛仲拦截了:“人越多越碍事儿,”

部队中残留有原一枝花的部属,作为向导,领着部队向山东境内转去,百十号骑兵,转眼之间走得干干净净,那些女人和财物,也被带走。跪在山寨前的匪徒,被打了每人五十杖放生,这些家伙得了时机,窜得比兔子还快。

看着部队腾去的烟尘,毛仲将马一拨,转身北去,马蹄得得,路边树木箭一样朝后飞驰,一天一夜走了四百余里,第二天第三天,依然快马加鞭,傍晚时分,就到了河北的易县,劳累多时,筋疲力尽,在一家镇子里过夜,小镇遭遇满清军的践踏,人烟稀少,只有一家酒店客栈,毛仲一到,店主人也格外热情,“客官,赶快进来!小二,赶快给客人端水洗脸!”

这店主头大脖子粗,一脸菩萨相,让毛仲非常放心,交了马匹,进了店中,洗了脸,桌子上已经摆下了茶水,小二笑得脸上桃花开:“客官,您要什么酒菜,尽管吩咐!”

毛仲心情舒畅,要了一斤牛肉,半斤酒,几个馒头,汤饭素菜,然后将一些散碎银子拍到桌子上:“还有什么尽管上来。”

毛仲现在才知道,什么是饥饿,所以,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着就吃。想想就离北京城不到一天的路程,应该平安,没有任何警惕。

小二精瘦,笑得格外甜蜜:“客官,慢用!”

毛仲见桌子上牛肉,青豆,白菜等物,摆了,满满一席,感到很惊奇:“满清靼子没有很抢东西?”

“是呢!”小二说:“那些人在这里跑过去了。要是真的扎下来,还能有任何剩余?”

毛仲问:“靼子是往北还是往南?”

小二立刻兴奋起来道:“先是往南,后是往北,人马真多呀,呼啦啦数都数不清楚。”

正说着,有人轻哼了一声,小二立刻闭嘴,讪笑着离开,接着,香风扑面,有一少年妇人走出,面貌一般,但是,皮肤雪白,打扮妖艳,很是感性,窥探了下毛仲,福了一福:“客官好好享用,酒菜有不中意的,就给我说。”随即转身道:“阿七,你看看酒窖的门关紧了没有。”那店主答应一声就去了。

店中还有四五客人吃饭,都是平常百姓打扮,相互之间,并不认识,闷闷吃了,纷纷被小二引出,往客栈屋子住了,这边,毛仲正在风卷残云,痛吃酒菜,那面少妇人过来,就侧面坐了:“客官还有什么吩咐的?”

毛仲看了她一眼,只见粉白丝绸质地棉袄,刺绣着几团花纹,反射着店中蜡烛光芒,十分眩眼,不禁多看了几眼,那女子微微一笑,忽然凑上前来:“客官今夜没有陪伴,可是孤独?”见毛仲骤然发呆,款款一笑:“如果客官愿意,小女子今夜愿意委屈,伺候官人安睡。”

毛仲嘴里的东西吧一声掉了。

“这位大官人想是愿意?”那小娘子在桌子底下用脚尖儿一晃,就踩到了毛仲的脚面上,随即,又高高地抬起,径直伸到了毛仲的双腿间拨撩,那一只小脚,娇小可爱,顺着毛仲的腿朝内里深入,一直到了导弹阵地上,惊得毛仲双腿一夹,实行自卫。

女有深意地朝着毛仲一挤眼睛,往这里凑近一些,双手装作伺候,摆弄了他的酒盏,白酥手,粉嫩袖,看得毛仲心旷神怡。

“客官,小女子陈二娘,乃是这店家的远亲,帮厨,今天见客官高头大马,神采非凡,知道必是贵客,特来伺候,来来来,小女子敬客官一杯,先干为敬!”说完,将刚倒满的酒盏端起,一饮而尽。

毛仲对这女子,产生了好感,倒不是她多么鲜艳夺目,楚楚动人,而是豪爽的性格,这让毛仲回忆起了现代士兵的生活,那种粗犷,简单。

“多谢了!”毛仲也喝了。同时,小声地说:“小姐,能不能将你的脚放下来。”

那女子撅了嘴唇,也小声道:“客官哥哥,你不松开,我如何放脚?”

毛仲恍然大悟,急忙将推松开了,不料,她却没有收回脚去,反而变本加厉,将那左脚更加深入,完全镶嵌进毛仲导弹阵地上,左右摇晃,感受那里的地形和格局。

毛仲一惊,赶紧一只手前往救驾,一把抓住了那只脚,抚摸之下,才觉得出是只标准的小脚,不禁大为奇怪,要知道,香桂,香雪姐妹,全是军中女儿花,天脚,紫玉和霜儿,也是如此,这让毛仲虽然阅人无数,也无法感知这时代美人儿三寸金莲的妙处,柔软小靴,全新的姿态,把在毛仲手里,别有风味。

“客官,小女子再敬您一杯!”陈二娘爽快地再饮一杯,同时,一只纤纤小脚,骤然在毛仲的核心阵地上一阵忙乱,搅拌得毛仲气血沸腾。

这样主动的女人,在毛仲经历中并不多见,毛仲捏住她的脚,说:“你还让不让我吃饭了?”

陈二娘一笑,就离开了桌子,坐到了那一边,继续望着门外,外面,已经漆黑一团,听得狗声一阵阵紧张。

毛仲吃饱喝足,叫店小二算帐,这陈二娘却过来,“我与客官算吧。”说完,端出桌子上的算盘,劈里啪啦,打得飞快,口里夜默默有声,不到二十秒,就计算出来:“一共三钱二分银子。总算一处,零头舍掉,就要客官三钱儿。”

毛仲想想,这女子肯定是店家请来的招牌,打擦边球,招徕顾客,对于自己的陌生面孔,特别努力而已,也就没有过多在意,陈二娘将刚才毛仲交付的银子称了,返还大半:“客官,这是你的。包括了今夜住宿费用,一并算完了。”

毛仲往前接银子时,她却将手拢着银子不丢开,眼睛望着毛仲,将脖子一扭,露出一片雪白皮肤。

“银子给我。”

陈二娘却迟迟不给,当毛仲走近时,笑着低声道:“住宿只算了房费,还有一些没算呢,不知道多少,要不要明天再结?”

毛仲见她说得蹊跷,心领神会,摇头道:“算了,别算,就给你作陪酒资费。”

那陈二娘这才巧笑道:“客官慷慨,既然如此,小女子就收下了。”说完,对毛仲挤一挤眼睛,低声道:“你先随小二到房中休息,小女子片刻就到。”

四十六章,蒙汗药

毛仲到了房间,先关闭了门栓,将三道插都插好,返身将肩膀上纠缠的包袱解下来,扔到桌子上,嗅嗅屋子里,一股难闻的灰尘味道,还有不知哪些高人留下的汗腥脚臭,屋子的摆设陈旧简陋,墙壁用白灰泥浆涂抹过,又张贴了黄纸,头顶上不过搭了芦苇薄子,以遮瓦间灰尘,丈余见方的屋子,摆一张床铺已经不易,毛仲顺势往床上一倒,拉了被子遮盖,就昏昏沉沉睡去,什么店姐诱惑,什么卫生洗澡,都忘却得干干净净。

睡去三二分钟,他警觉了,将靴子蹬掉,一古脑儿地钻进被子里,寒冬腊月,寒气逼人,他连衣服都没有动,将两张薄被子裹紧了,蜷缩在床里睡了。

“真累啊。”

骑马远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爽快,仅仅在马背上的颠簸,就让人受不了。毛仲很怀疑自己的腿已经变形成内八字了,不仅肌肉和骨头隐隐约约作痛,这种感觉还一直侵入头脑意识。

就在毛仲睡着以后,大约两刻钟的时间,门外传来了轻轻的敲打声,随即,一个女声小心道:“客官,客官?”

毛仲没有回答。外面的声音就平息了。不过,窗户的纸被轻轻捅开,一个人的脑袋贴近了观察,因为蜡烛已经被毛仲熄灭,这人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就将耳朵贴在那里倾听,毛仲匀称的呼吸声,正浓重地起伏着。

“睡得好死。”

毛仲睡得再死,对外面也有感觉,可是,他想翻身动作的时候,怎么都无法行动,睁开眼睛,什么也看不到,真看久了,才能勉强看到窗户昏暗的地方,有一个影子还在。不久,那影子就消逝了。

毛仲大惊,急忙振作精神,想起来,可是,身体完全不听使唤。“糟糕,老子被暗算了!”

难道又是迷魂香?毛仲觉得自己好象天生对那个有一定的免疫力,他想了再想,都不知道怎么着了人家的道儿,难道这儿又是黑店儿,酒菜里下了蒙汗药?可是,那么多客人,难道都被蒙汗药麻翻了?是店小二下的还是那个店姐下的?

过了很久,一直没有动静,毛仲心里暗暗高兴,蒙汗药又怎么了?对人的麻醉作用是有限度的,时间一长,就可以自己化解,毛仲自信可以比常人更快解脱羁绊。

毛仲一直倾听着门板和门拴的声音,却没有注意到,床下忽然有些响动,当他有了感觉时,还以为是耗子。这座土屋,有个把耗子实在正常。

“嘿嘿嘿!”一个女子的声音忽然在床边传来,接着,一双手向着毛仲身上摸来,这声音娇媚而又邪恶,在黑暗之中,显得那么诡诈阴森,就是毛仲这样的英雄,也不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一双温暖如春的手,滑不溜秋,在毛仲的身体上游走,接着,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摸遍了,“好健壮的哥哥。”

这声音熟悉得很,毛仲知道就是店姐了。

毛仲不能有任何异动,只能静悄悄地被她欺负。想到被一个乡野妇女这么欺负了,毛仲愧疚难当。

这女人很邪乎,很贪婪,在毛仲的身上摸索了很久,得意洋洋:“哈哈,这么棒的哥哥,居然让我陈二娘得着了,真是菩萨保佑,月老眷顾。”

毛仲大睁着眼睛,什么也看不到,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象捆绑了的小绵羊,任由宰割。

“想不到,我毛仲竟然落到这般地步!”在心里,毛仲一遍遍叹息,真后悔没有带几个帮手一同北来,如果真是黑店,不外乎杀人劫财,他断然是没有生路的。想想一个横扫千军的勇将,居然被一个乡土野妞给制服了,真是荒诞的可以。

那陈二娘非常泼辣,坐在床边,一遍遍地骚扰毛仲,将他身体摸了光,用手拍拍毛仲的脸,笑道:“哥哥别急,二娘并非要害你,实在是你包袱太大,太沉,也不是二娘见色起意,你一脸的麻子,谁见了不皱眉呢,想不到哥哥一身皮肉,这么鼓鼓的饱满可爱。罢了罢了,二娘也不白白地取你性命,一定陪伴你走完最后一程,算是报酬。”

毛仲闭上眼睛,僵硬着身体,随意她捉弄去,悲愤之中想想,石榴裙下死,作鬼也风流,自己死得也还值得。

陈二娘玩弄了一阵,说道:“好强的哥哥,这么快取你性命,实在可惜,”说着,就离开了床位,摸索着到了桌子边去,啪一声打着火镰,点燃了蜡烛,屋子里顿时为之一亮,陈二娘端着蜡烛过来,到了毛仲身边,细细地观察他的脸:“嗯,要不是这片麻子,实在是个英俊标致的男人,”将蜡烛找了几找,又放回桌子上,将桌子拉到了床边,照耀着毛仲,然后,推过被子,飞快地剥夺他的衣裳。

毛仲被脱了个精光,心中那个痛恨,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将这邪恶女人撕掉吃了,二娘看得清楚,在他脸上拍了几拍:“别心急,妹子马上就来伺候你,保证你舒舒服服的。以后,就在黄泉路上,也会想妹妹的。”

毛仲发现,这女人浓装艳抹,加上雪白皮肤,确实有七分姿色,要欺凌了自己,也不算太差,想想之后就要被她杀掉,毛仲大睁眼睛,上上下下打量她。陈二娘也不忌讳,迅速脱了衣服,跳到毛仲身上,然后拉了被子。

毛仲最痛恨的事情发生了,虽然他的身体异常僵硬,不受自己意识主宰,可是,某些地方,居然非常硬功夫,被人家陈二娘三下两下,就拨弄得一柱擎天,威武雄壮,那陈二娘得意地一笑,伏在毛仲身上,立刻之间就入了巷。

就这样,堂堂正正的一个现代特种兵,大明钦封的总兵官,在一小镇子的夜店里,被人家白白地欺负了。

“喂,你舒服么?”陈二娘明知故问,兴奋起来的她将毛仲和床摇晃得吱吱乱叫。

正在这时,忽然有响声再起,似乎有人在床下爬行,不久,就见那个头大脖子粗的店主从床下爬出,手里捉着一把短刀,呼呼喘息着,站到了床边。

“你个小十三!”店主一看见床上的动静,就勃然大怒,挥舞着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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