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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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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观察了片刻,开始葡伏前进,女人指示的方向在西面,那儿是张献忠军队的断后部队,是最精锐的力量之一,张献忠本人,往往在那里。
田野里,冰凉如刀,切割着他的手脚神经,尽管他快速地移动,还是觉得,手脚都要僵硬了。
“嗯!”凡是在他身边睡着的人,对于他的扰乱,都没有认真计较,顶多不过哼一声以示抗议。不过,只有几个喝高了的人睁开眼睛看时,纷纷的夜幕里,那个诡诈的身影已经不见了:“谁啊?神神道道的!”
约半小时的光景,毛仲前进了一千三百多米,接近了西面的灯光忽闪的帐篷,四十几顶帐篷,显示着优越感,那该是张献忠的所在。周围的骑兵巡逻队显然增加了,还有黑影里的暗哨在悄悄游动。
毛仲停歇下来,在老营随处休息人群的边缘,他窥探着动静,希望能找到机会冲进张献忠的大营里,不管结果如何,只有见了张献忠本人的面,进行了适当的沟通,才能决定下一步动作。
刺杀?招安?威慑?无数的念头涌在脑海里,让毛仲的心跳微微加速。
一队骑兵冲过来,因为举着火把,照亮了相当大一圈儿田野,稀疏的麦苗只有可怜的几片细叶,随便踩踏也不至于伤了筋骨,骑兵剑拔弩张,相当紧张:“有事儿没有?”一个军官问。火光里,他年轻而英俊的脸,被夜色遮掩了一半。
“没事儿,李爷!”从那边悄悄滑步过来的一个暗哨说。
“小心防范无大错!”
“是!”
骑兵队风驰电掣地过去了。
那名暗哨打着哈欠,将短刀插到了背上,脚步一软,坐到了地上,自我批评道:“老子怎么这么不经困啊,”
一把刀,忽然一凉,已经来到了他的咽喉上,他没有惊慌,低声笑道:“王二,你娘的十三,别弄老子,小心伤了人!”
毛仲在背后扭住了他一条胳膊,同时控制了他的咽喉,并没有改动他的位置:“我是王九,八哥,别乱动,小心真的伤了你。”
“你谁?”那哨兵吓得浑身一缩。
“我是谁不重要,但是,没有恶意,你要小心,否则,老子割断了你的脖子。”
“知道知道!”那汉子听说了毛仲的声音,已经感到不对。
“刚才那位是谁?”
“你是谁?”汉子倔强地反问:“是不是官军的探子?”
“哪里啊,我随便问问。”
“老哥,你能不能停手,这玩笑开不得,兄弟正在放哨!小心给李爷看见了,你我的小命就没了。”
“刚才的李爷?名字。”
“李定国。”
毛仲知道,张献忠之后,李定国为首,英勇抵抗满清军,坚持了十余年,非常了得。
“你知道张大王的住处吗?”
“你问这个干吗?”那人紧张起来:“你不会真是官军的探子吧?”
“是官军的探子又怎样?”毛仲笑问。
“救命呀!”那人突然疯狂地一转身,使身体,特别是咽喉处,暂时脱离了毛仲兵锋的威胁,同时,使上身狠狠地后靠,相当于撞击的姿态,他戴着铁盔的头从上而下,砸到了毛仲的头上。
毛仲没有想到这家伙还有这一手,头上一沉,手上就松了,那家伙的身手相当了得,居然随着后仰的姿势,将整个身体跳跃翻转,闪到了毛仲的后面。
“来人!”
那家伙又喊道。
毛仲的脑袋轰的一声。真失败啊。
不过,那家伙也没有猖狂多久,因为,毛仲一脚踹去,直接将他踹昏了。
很失望的毛仲过来,将那家伙彻底掐昏,然后,在身上乱摸,摸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私人物件,就是没有通行证之类的东西,想想那时,或许还没有先进到这层次。
已经有两个黑影儿悄悄地滑了过来,当毛仲发现时,他们已经近在咫尺。毛仲也不乱动,干脆往地上一躺,侧着身体。
没有灯光,只有微微的呼吸声,警惕的脚步声,两个黑影儿极为谨慎,用刀子拨弄着毛仲的前面酥土。
“给李爷说声?”一个道。
“先不,万一是哪个喝多了胡话,叫李爷知道,可不掉了脑袋?”
“说得也是。谁会喊救命呀?”
“做恶梦了吧。”
刀尖儿,在毛仲的身上拨弄着:“喂,起来,起来,小心着凉了,这家伙,一点儿干草铺着就能睡?”
好心的游动哨没有恶意,却给他们带来了可怕的命运。因为毛仲突然发难,纵身一挺,双手着地,做了一个半旋转的强力动作,将猝然不及防备的两人,全部扫倒,随即,一个人的脑袋上遭受了重击,瞬间昏迷,而另外一个则被掐住了脖子。
“你?”
毛仲想了想,将他掐昏,然后,穿上他的衣服,带了他的武器,扯些衣服布条,将他们双手捆绑,嘴里填上破棉花絮,然后,朝着前面的大营奔去。
在三个哨兵苏醒来之前,一定要赶到张献忠的大营,否则,误会就难以解除了,那些布条的捆绑,很难起到实际作用,可是,他又不能下狠手弄死三个。
暗夜里,毛仲悄悄地前进,四周静悄悄的,远处的巡游骑兵,也停歇了脚步,隐藏到了黑暗里。
大约二十几米的位置,毛仲停下来,认真地观察着。
嗖,一只箭从黑暗里冷不丁射过来,扎到了毛仲的手臂上。尽管有厚厚的棉衣,还是射破了些皮肉,疼得毛仲咬紧了牙关。
“嘻嘻。”那面过来了一个兵,“一定是个刺猬。这回有得好肉吃了。”
毛仲的心里这才安定了一些。
不过,他没有放弃报复的机会,立刻将刀从背上拔出,朝着那家伙抡了过去。他能够模糊看到那家伙的具体位置,以及脑袋和胸膛,裆部等要害。
毛仲的人,随即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向了那兵。不过,等毛仲冲到时,那兵已经被砸晕在地。
将那士兵拖到了一边,扯烂其衣服成布条,将其捆绑得严严实实,然后扔到了旁边的一个土坑里。毛仲将那兵的弓箭窃为己有。
手臂上的箭拔掉了,毛仲轻轻捂住了伤痕,捏了几捏,使血液不至于汹涌而出,然后,扯布条将之扎紧。
“喝!喝!”忽然,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说话声,刚才,高度紧张的他,没有注意到这样低微的声音。他仔细地辨别着,发现,帐篷其实搭建在一个村落的外面,说话声是从村子里面传来的。
更多的嘈杂声传来,都在村子里,于是,毛仲向前运动。
“谁?”
“我。”
“你小子横呢!敢闯中军营?”
“老子闯的就是这儿,老子有事情要禀报大王。”
“什么事儿?”
“有官军的探子闯进来。”
那士兵哈哈大笑起来:“屁话!官军的探子?敢闯我们八大王的营盘?他的脑袋是不是生错了地方长到屁股上了?哈哈哈哈!”
另一个士兵也道:“兄弟,你是不是喝高了?”
毛仲道:“真的有官军,还有好几个,正悄悄地摸进来。”
那几个兵顿时一惊,立刻分出了三个人向前观察,只有一个人领着毛仲:“走,兄弟,你可要弄清楚,否则,八大王那儿你吃不了兜着走!”
“肯定!”
“在哪一块状儿?你怎么知道的?他们来干啥?”士兵问。
毛仲不告诉他:“快带我去见大王。”
“去,哪里有大王!你小子就想见八大王?做梦!走,我先领你去见定国爷。”
“好啦,随便啦。”
“你不是陕西人?兄弟?”
“嗯,不是。”
往村子里走了十几步,有人招呼:“谁?”那士兵笑道:“有探子找李爷。”
“过来吧!”
士兵将毛仲一推:“走,记住,不要胡说八道。不要添枝加叶,有几个说几个!”
毛仲往前一走,进了一个院落,只见士兵七八个人,正在一边喂养战马,那面屋子里,有火光闪烁,那个曾经见过的年轻将军正在喝着什么。不知道是水是酒。
三十二章,白送都没心情
“哪位是李定国将军?”毛仲将刀箭都交给了旁边的士兵。
“嗯?”正在狂饮的李定国一愣,“你不认识我还找我?”
毛仲没有嗅到任何酒精味道,知道他喝的铁定是水。“我有急事要面见大王。”
毛仲已经决定,通过这一途径,直接会见张献忠,本来的计划,潜伏方案,实在不妥,这儿的士兵,守卫森严,具体的张献忠位置,也不知道哪里,这么乱钻乱闯的,不定哪儿一只箭就把你报销了。
“面见大王?”李定国刚喝的水,噗一声从鼻孔里喷灌出来,喷得周围士兵一脸,那些士兵也不敢乱说话。
“我有急事,明军有探子混进队伍里,”
“你是哪一营的?”李定国冷静地问。
“我就是明军探子!”毛仲知道随便编排一个部队,肯定逃避不了,干脆明言。
李定国将粗糙的土瓷罐子慢悠悠地放到了旁边桌子上,眼睛愣愣地盯着毛仲,旁边的士兵也没有顾得上擦脸上的雾水,就是院落里的士兵,也赶过来看热闹。
毛仲坦然自若:“我就是大明的官军,而且是个将军,今天要面见八大王,和他商量些事情,请李定国将军代为传达消息,能够引见。”
“哈哈哈哈!”李定国爆发出一阵大笑,随即,上下打量了毛仲,挥挥手:“来人,将这家伙拖出去绑到树上,”
毛仲没有动,他也不害怕,估计李定国也不会私自处死嫌疑犯。干脆随便士兵们捆绑,他被士兵拖到了外面院落的一棵大榆树上,粗糙的树木和他被几道绳索连到了一起,捆绑好以后,几个士兵踢了他几脚:“娘的,你小子真胆大,这不是找死吗?”
“还官军的探子呢。我日,你白痴啊,哪里有官军探子自己报名送死的?”
“嘿嘿,人家是官军的将军呢,嘻嘻,我估计,人家是左良玉或者丁启睿也不一定。”
“哼,他还是辽东军的朱国栋呢!”
士兵们围着毛仲,冷嘲热讽,那边屋子里,李定国喝了水,休息片刻,就带领士兵出去新一轮的巡视。
“好好看着他,不要乱打,这是个疯子!”李定国给毛仲定性之后,就出去了。
毛仲没有料到事情会闹成这样子,只得苦笑。当唯一的一名士兵继续整理草料,正在忙乱时,毛仲已经熟练地卸掉了绳索,因为士兵怀疑他是疯子,所以,捆绑得极为马虎,他站着不动问:“老哥,大王在哪里?”
“大王在女人的肚皮上!”士兵笑嘻嘻地说。
“大王几个女人?”
“好几个,数不清,反正哪一个俊俏,被他相中了就是,”
“你们大王很坏吧?”
“哪里呢,这军营中的闺女媳妇,哪一个不想沾他的英雄气儿?”
“他现在哪里?”
“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嘿嘿,小子,你看着也不糊涂,怎么这么傻?官军的探子?还是将军?你来我们这儿还能有得活命吗?”
“你知道往大王的军营怎么走?”
“呵,还真耗上了,小子,你不会是女妖精变的吧?想要上咱们大王的床爽一爽?好,我告诉你,”那士兵笑得格外邪恶:“出这个院子,往西转,走五十步,见有人把守院落的就是。”
“谢谢了!”
“谢个屁!疯子!喂,你是不是老婆跟人跑了气的?”那士兵说着,忽然感到头上一沉,就昏迷过去了。
毛仲按照士兵的指点,很快找到了那个院落,小村估计有三四道街,其实还不小,路上已经没有几个巡视的兵丁,毛仲轻易地躲避了,然后,在邻近的一家院落里翻上了墙壁。进了院子以后,一次次地翻越,没有遇到闲杂人等,这儿也睡满了人,许多人在屋子里打呵欠,门紧闭着。终于,那家门外人影绰绰的院落里,尽在毛仲的视野。
不过,毛仲发现,正屋子里,有几个人正在喝酒,一面说着话,非常热闹,因为屋门关得紧,他只能从木格子的窗户里看出一二。
“喝!大王!”
“喝!”
声音全是男人,粗犷有力,中气十足,从声音辨别,该有五人到七人。
毛仲静静地在隔壁院落里倾听着,一直呆了一个小时,那些人还在天南地北地乱说着,一面喝着酒,不时有人开了屋门到外面厨房里做出饭菜来端上。端菜的人都是女子,在开门的时候可以看出,模样都不错。
忽然,背后有人粗声大气地问:“干什么?”
毛仲急忙一蹲,做出努力的低吟:“哦,哦,哦。”
“娘的,拉屎比生孩子还难?”一面说着,抬了大炮喷灌了一通,嘴里胡乱地咒骂着去了。
想了想,毛仲抓住墙壁,泥土类的墙壁上覆盖着一层瓦当,是防止夏季雨水浇灌用的,稍一借力,毛仲翻过了那边。
院落的门外,士兵三三两两继续严谨地巡视,却不防有人已经来到了堂屋的门口,当一个女子端着空碟子出来时,毛仲一闪身,进去了。
“哈哈哈哈。”屋子里的人喝得痛快,明显有了醉意。一面划着拳,一面有人趴在桌子上磕睡:“起来,起来,可望,你醉了!”一个满脸黑须,不怒而威的壮汉擂着桌子:“再不起来,罚你三盏!”
“爹爹再罚,孩子也不能喝了,就是割了孩儿的头也不喝!”那个桌子上趴着的年轻人,说话声音都是僵硬的。
毛仲看清了屋子里的五个人,中年居中坐着的壮汉,左面趴桌的青年,右面一个五十余岁的瘦弱老者,这面还有两个大汉,都穿着很厚的衣服,铠甲,披风,随时随地能拉出去战斗的样子,当毛仲进屋子时,发现这些人的脸上,都红扑扑的。那个瘦弱老者的脸,因为褶子的缘故,象江南的红壤。
“诸位请了!”毛仲嘻嘻哈哈一笑,顺手将老者身边的那个女子拉开甩到一边:“都是英雄豪杰,坐一个女子怎么回事儿啊!”毛仲就依着那老者坐了。
女子长得相当有分量,那胳膊在毛仲手里很滑腻,有感觉,现在给毛仲一甩,尖叫了一声,差一点儿摔倒,因为依靠着那些椅子才站稳了,“你谁?”
这时候,屋子里的人才正眼看毛仲,但是,没有一个人说话,就是桌子上趴着的孙可望,也因为气氛不对,赶紧抬头看。
毛仲笑笑:“这位可是西营八大王?幸会幸会。”
“你谁呀?这么大胆!”那个女子非常凶狠泼辣,上来报复,一把抓住了毛仲的衣衫,因为他穿着张献忠部队的小兵模样,“是不是梦游?”毛仲一把将她拉进了怀里,狠狠地吃了一口,搞得她象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锐惨叫起来。
“大胆狂徒!”那老者跳起来,凶神恶煞地吼道:“还不放手?”
两柄短刀一起对准了毛仲,接着,又有两把,“你是谁?”
毛仲毫不犹豫地在那凶恶女人的怀里抓了几下,邪恶地说:“舒服舒服,好温暖呢!”说完,将之顺手一抛,扔向空中,然后接着,那女人尖叫之声,不绝于耳。最终,毛仲将那美人儿抱在怀里,倒不是他男人本色,而是知道,这女人绝对非同寻常,可以作为必要的人质盾牌。
“别怕!诸位,我不是来打架的,没有必要那么凶嘛!”毛仲微微一笑:“你看,我一个人,连刀枪都没有带,你们五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怕我吗?”
中年壮汉成为大家瞩目的焦点,不用提,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西营八大王张献忠了。眉头一皱,将刀很随意地插回腰间,“你哪一营的?带队的头儿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
毛仲招呼大家:“都坐,坐,一会儿再说。”
几个人都坐了,中年壮汉道:“你是不是想喝酒?”
毛仲道:“不是。”
中年大汉哈哈大笑:“好汉!我佩服!来,先喝一盏?”
毛仲闻见那女子身上,奇异香味,不由得耸耸鼻子:“不错,有滋味!我不喝酒,诸位先报上名来。哦,我从不和无名之辈胡扯。”
中年大汉的脸更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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