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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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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一次,他差一点就输了。师傅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所以,他只好耍了小计谋,在看到一辆马车上坐着一个女娃,不会驾车却非要站在辕木上赶马。他眼前一亮,趁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们的车里。车里三个孩子,她叫锦儿,是他们中的主心骨。

这三人长途跋涉,看样子是家世破落的大户人家的孩子,他脑袋里就有了一个一举三得的好主意。

他向师傅举荐了这个女娃,是因为他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有些不一样。他终于可以安心的离开云居了,而那个名叫丘锦书的女孩也顺利的搬进云居,做了流行云的徒弟。

从五天到无天,他变成一个偷儿。几年来,行迹飘忽,而百变神偷的绰号也随着他行走江湖而有了些名气。

偶尔会想起云居,想起师傅,想起那个被她设计了的丘锦书。到后来,他发现无论走到哪里,他都能够听到人们对于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师妹的议论,她的故事如一个传奇般在坊间流传。坐在酒肆茶馆里听着人们闲谈提到师妹的名字,无天就暗自得意,他的眼光是多么的准确。当然,他也有着一点点的好奇。有时候,回忆起她面对匕首,无所谓的神态和模样,无天就笑。但任何人任何事也不会让他改变自己,师妹是传奇,而他仍是个偷儿。

偷,只是无天自娱自乐的一种方式,当然,有时他也行乞,那是他娱乐的另一种形式。作为一个偷,能偷了皇宫里的东西就是一种大成就,而无天对于皇宫的熟悉程度几乎就像自己家一样。就是因为,他随时会来,随时会偷,也随时会走。皇宫,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护卫森严,很多宫殿的守卫几乎形同虚设。有一次,心血来潮,他还去勤政殿里坐了坐皇帝的龙椅。

时间长了,他忽然发觉原来皇宫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他只要穿了太监的衣衫,挂了管事的腰牌,素不相识的人就没人不怀疑他的身份,他甚至可以公开的明目张胆的拿了某些东西出去。

而更有意思的是,他一直在听说着的师傅的女徒弟丘锦书奉旨进宫来了。才一进宫就在平静的后宫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他与她,自四年前的一面之后还从未再见过,他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接触一下这个师妹,看看她是否如人们传说中的那样——令人仰慕。

于是,他成了沁心阁的头领太监,他也真正的见识到了师妹的聪慧、机敏和才华,这都不是讹传,她确实有过人的胆识,满身的武艺也已得到了师傅的真传,除了轻功,她一身造诣绝不在自己之下。

如果说,成为归五只是他突发奇想,那么,再次见到锦书之后的感觉让他决定留下来。因为,他从锦书的目光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与她是同一类人。

她没有认出他,这并不奇怪,如果不是因为事先知道沁心阁住着的就是新进宫的丘史官,那么,无天也不会认得出锦书。

她,用了他这个头领太监,并且连根源底细也没有问,心怀已是常人不及了。

“娘娘,为何不调查清楚归五的身份底细再定夺?”第一天见面,她决定让他做头领太监的时候,他问。

“调查什么?你行事方式光明磊落,说话坦荡自然,仅凭能来沁心阁自荐为头领就说明你绝不是阴险之人。依我判断,你不但不阴险,你来我这里也不是为了攀龙附凤的,因为你的眼里根本没有欲望的流露。不过,我不管你是什么目的,我让你做你就做。通过近日这一天的考察,你做事勤快又有分寸,很合我心,而最重要的是人也长的这么顺眼,虽说是太监,可长的漂亮了自然看着开心。”

“……”这个小师妹说话率直,不做作,且句句是真,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实则是非常有分量的。

“娘娘,归五若没猜错,娘娘不愿久留此地吧?”他得问清楚,看师妹是不是打算留下。

“对,不会久留,也不能久留。”

无天,尽自己的努力帮锦书逃出了皇宫,在御书房门前扔下的那几颗响天雷成功的让影帝踏出了房门,哪知道他认为天下无人可比的轻功却还是被影帝追上了,手臂被他抓住,若不是他机灵的扯断了袖子,并在皇宫内胡乱指了位置大喊:有人被救跑了。

皇帝飞速回转,无天才得以逃脱。锦书逃走了,他的任务也结束了?想到这,心中有些难舍,恢复了无天,归五还会回来吗?

第一二四章   选择

这一天,风平浪静。

坐在客栈一楼挨着楼梯的一处位置,锦书和黑子、流行云在坐着喝茶。黑子讲述了去往琅琊炼庄接管的事情,七日之内,流行云和他先以高超的武功降服了庄内的门人,然后又以宽厚的行事作风赢得了众人的真心归向。最后,他们打开了琅琊庄的密室,找到了古道基谋害唐庄主、谋夺山庄的证据。密室中,竟藏有一本唐成启的手书,里边记载了练剑山庄的种种过往,包括他与古道基的相识相知到结拜的过程,还记载了大量的兵器冶炼的方法秘术,书中明言,要将此书传与自己的儿子——练剑山庄未来的主人。

这密室凹凸不平的石壁上,原本还挂着那把巨阙剑,还藏着那条血手帕,这是练剑山庄的主人在庄内留下的曾主掌过山庄的最强有力的证据。

成直,亲捧酒杯,在父母的灵牌前长跪不起,泪,从他的脸颊上潸然而下。一场隆重的悼念活动中,成直认祖归宗!少主归来,那些曾经生活在山庄内的忠诚于唐家的老家人老门人都得到了消息,纷纷上门求见,当他们亲眼看到少主,一个沉默不多言却顶天立地的少年时,也都感叹苍天有眼,唐家有后。

相邻的桌上,坐着冷面、假面、廿朝安三人,听完黑子深沉的讲述,几个人一阵沉默。“若有机会,锦书也当去唐伯父伯母的坟前祭奠。”锦书望着眼前的茶杯,微微的冒着热气,几片茶叶悬浮着,是青瓷茶杯里的点缀,微微泛红的茶水清淡的很,锦书不喜欢喝浓茶。她喜欢那种只飘着几片茶叶的水,一眼便能数的清茶叶的数目,冲进热水时,瞧着它们在茶壶里逐渐饱胀舒展,整个茶壶的水让那几片茶叶有足够的空间可以飘浮游动,稍许,水便染上了一种透明的润红色彩,有茶香,却不苦涩。

“冷大哥,家中可好吧?”扭过头问冷面。

“锦书放心,都很好。”冷面回道。父亲的沉默不语,母亲的整日抱怨,姐姐们的纠缠搅闹,家中的一切都是老样子。

眼遂而转向客栈门外,三三两两走过去的布衣人群。一对小夫妻牵着一个孩童的手,男人不知因为什么正对自己的女人发脾气,女人生气了,抱起孩子便快速前行,将那怒气冲冲的丈夫甩在了身后。右侧路口,突然蹿出一辆奔跑着的马车,妇人一个没注意,马车就奔到了她身边。挪不开脚步的妇人早已面色惨白,身如烂泥般瘫软了。

那驾车者慌忙紧扯马缰,跑在最前面的一匹马高高扬起前蹄,若是那马蹄落下必踩到妇人和孩子的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鼓楼客栈里的一道身影如离弦之箭,眨眼从马蹄下拽走了那对母子。惊恐不定的妇人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半天才反应过来是被人救下了。

“多谢官人,多谢官人相救!”

看着被吓掉了半个魂的女人和她怀疑已经哇哇大哭的孩子,锦书还未及出声,身后突然有人跑上来,抱住母子,同样是一脸的焦急恐惧。“芸娘,没事吧?宝儿没事吧?”正是刚才那名与妇人吵架的男子。

在男子的搀扶下,妇人站起来,两个人双双给锦书行礼。

“既是在乎,就好好珍惜,何故当街吵嚷?”本来并不想管这些事,可是突然之间觉得,这幸福的三口之家,如果不是刚才自己的出手相救,或许就妻离子散、天人永隔了。因一点小事,酿成灾祸,何其不幸?于是,不禁问出那句话来。

“公子不知,我家本已家徒四壁,全仗小女子为人织布维持生计。我家官人他本是读书人,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不吃饭哪?年年读书年年落榜,何时是尽头?今年我便不同意他再去应试了,不如踏实的端个谋生的饭碗。可是,他非要拿着我预备给孩子看病用的银两再去参加试举——”女人说着说着,心酸无奈之下,落下了泪。

周围早已围了一圈人,听着这女子的哭诉,都发表着自己的见解。有的说这娘子做的对,有的说是丈夫做的对。

“为人父,为人夫,就要撑起保护和照顾的责任,怎么能只为一己之功名,不顾幼子生病,一意孤行?”

“娶她为妻就要爱她疼她给她幸福,却反倒要让女子出力养家,心酸落泪,便是得了功名又如何?”

不知何时,流行云他们几个已经挤进了人群里。

几句话,早已把那男子说的满面残红,愧疚不已了。他站在当地,耷拉着头,半天不语,似在反省自己。当重新抬起头,他的眼中有了豁然,拉住妻子的手,羞愧道:“芸娘,让你受苦了,为夫再不去考那劳什子的举试了。”说罢,将怀中一本书掏出来,使劲掼在地上。

“兄台不必如此——”锦书将地上那本书拣起来,递到女子的手里。“良言逆耳,但不免偏颇,一切还是兄台自己决定,不必过于在意。我想你坚持要去参加举诗,也是为了能迅速改变现状。即使决定放弃,也不要如此——书,在任何时候都是有用的,以后孩子大了,还可以拿它来识字。”

展颜一笑,锦书与流行云、廿朝安等挤出人群。

“锦书——”廿朝安与锦书并肩走着,轻唤了一声。

“嗯,什么事?”

“我总觉得,你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廿朝安向着锦书的目光里有些浓重的不安。

“恩,或者是皇宫里的那些孤独可怜的女孩子们让我总有一种伤感吧,我一出宫,不晓得春晓她们是不是又会过回到被人欺辱使唤的悲惨日子。”最开始,锦书确实没有想到她的离宫会给那些女孩带来什么?等到她突然间有那么一瞬间响起来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情绪。淡淡的淡淡的愁,为春晓、雨柔、香雪,三个乖巧的女子,三朵娇艳的花就那样淹没在后宫里,永不得出头之日。

为了她的离宫,他们或者要被自己牵连。

“你想去救谁,我们去把她救出来就是。”廿朝安立刻接到。

“不是——”这样的情绪本不应该带给他们的,“锦书觉得自己很幸福了,有你们大家这么呵护疼爱,真的很幸福。”如果有一天,有人离开的话,不知道她的心会不会为缺失掉的部分而痛?

“刚才你们批评那位男子的话或许重了,他不是不想承担,不是不爱,而是他太急于急于改变,太急于证明,才会如此。他为表心志摔书在地,其实在心底里他仍然不想放弃,他那样做是想粗使自己下决心,因为他还不甘心。我想,他还会去参加科举的,而且一定会中。”锦书颇有兴趣的分析着刚才的一对夫妻。“我小时候厌烦写字,就把父亲送我的识字卡藏了起来,谎称找不到了。父亲教育我说,凡事对的就要去做,不对的就不做,不要妄图借助任何外在因素改变。”

坚定的目光,停留在流行云的脸上。“所以,我想告诉大家的事,我和行云师傅既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三日之后,若能平安无事,我们就拜堂成亲,希望你们祝福我!”

第一二五章   无天带来的消息

第二天,平安无事。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原想也是,皇帝后宫,那都是绝色倾城之姿,少了一个锦书,并不会引人注意,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心中太在乎,才会关心则乱。

皇城的南城是海龙郡普通百姓们大量聚居的地方,百姓们进出皇城内城都要经过南城门——武玄门。一天之内锦书大摇大摆的走了一个来回,守城的禁卫军也没有追查盘问,如此一来,大家都猜想,后边一般就不会有事了。情绪放松下来,就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个问题,锦书要和流行云成亲了。

锦书把成亲的时间就定在了第三天,动作迅速的锦书已经在皇城的外城买了一处闲置的房屋,占地近五亩,主人家举家外迁,房子已闲置一年多了。锦书买的这座院子处于一处村镇的最边缘。买下这处房子,就是为了要举办她和流行云的成婚仪式。

一下午,锦书泡在新宅子里跑进跑出的忙活。列了一大堆的购物单子,这场婚礼虽说简单,但该预备的一样也不能少了。

这栋宅子里,家具橱床等全都完好无损,省了很多事。

“师傅,你瞧我布置的这些好看吗?”锦书指着她亲自动手剪的双喜字,贴在所有能贴的地方,触目都是盈盈红喜。

流行云点头,这一辈子他也能和心爱的女子成亲,可他心里总隐隐觉得这些幸福来的太突然了,突然到他让他有些眩晕。“锦书——”每当被幸福感撞晕的时候,他只有紧紧的抱住锦书,证实他怀中的她是真实的,这所有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

锦书明白流行云的感受,那是一条多么孤独而悲伤的灵魂,只有她才能温暖他,才能带领他走进一个美好的世界。她也乐意这么做,有爱为伴,牵手人间。

让黑子和廿朝安找了些农人拔掉院子里的野草,假面自告奋勇的去布置新房。望着自己亲手搭起的红帐,独坐在椅子上的假面陷入沉思。锦书怎么就要成亲了呢?如果不是因为那老皇帝的媚药,锦书不会这么快就成亲的。可恶——在锦书离开古云去皇宫之前,他才刚刚表明了心迹,他正在等待锦书,等待她回过头发现自己的爱,等待机会继续亲近和拥有她,却万万没想到——流行云,抢了先机。

锦书心意已决,志不再改了,那么他只能寄望于环境会有所变化——那皇帝真的放弃了吗?

“二弟,你发什么呆啊?”冷面跨进刚刚布置的有些模样的新房,看见晚秋蝉坐在椅子上,眼望一处,半天不动。

晚秋蝉听见声音,赶紧抬头,见是冷面,玩笑的语气道:“佳人欲嫁,奈何新郎不是我?”

冷面没想到,二弟说出这样的话来,当即愣住。这句话不也是他的心里话吗?

“大哥,怎么样?我可是说中了你的心思了吧?”

“二弟,不要玩笑了。锦书选择谁便嫁谁,我能守在她身边保护她足矣。”说着,将一个小布袋放下。那是锦书让他去集市上买回来的花生、瓜子、桂圆、红枣,是图吉利的,新房必备的东西。

“大哥差矣,我可不这么想。遑论说还有一天,只要还有一丝机会我都不会放弃。”晚秋蝉这次是严肃的,态度坚决。

“二弟,你不是也——”

冷面的话没问出来,晚秋蝉已经点头了。

自从锦书宣布要和流行云成亲的消息后,廿朝安就是一副倍受打击的样子,整个人沮丧无精神,在前院里带着一群农人拔草,几个长相过得去的农家少妇见他长的俊,主动搭讪他。若在平时,对于年轻美貌的女子的搭讪,廿朝安其实都是很有耐心的与他们打闹的,不是有什么目的,只是一种他的娱乐方式,就像那无天说偷东西是他的娱乐一样,与女子打闹,尤其是与漂亮女子打闹也是廿朝安的娱乐方式,尽管在追求锦书之后,他的这一习惯已经收敛的百分之八九十,但碰到主动搭讪者,他向来是和蔼可亲、有问必答的。

可现在——斜眼看了看周边几个粗布少妇,他大吼:“滚——”粗粝暴躁的声音撞到前边的影壁石,被弹回来,吓得几个女子立刻离开远远的,像看怪物似的瞅着他。

这声暴吼,就像晴天打了炸雷,众人都吃惊的抬头,循声看过来,天哪——这个看着挺温和有礼的公子怎么会这么狂躁,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一个人行在街上,白花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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