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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天 (战天1)-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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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天有管邢日,这小子没看见人家还在旁边吗?苦笑了一下,对小丫头喊道,“喂,小丫头,这就是你爷爷,也不怎么样嘛,不就是一个聚晶期的老鸟嘛,跟我老妈比都比上呢,更别说我爷爷奶奶了,一个老不死的,居然来欺负我一个小孩子,嗯也不知道羞耻,还是帝国的军神呢,连欺负一个孩子都要那么久,他不觉得丢脸,我还替他脸红呢。”

刑震雅兰还有刑战福伯他们暗笑,小孩子说话还真是没遮拦这下看你叶重的老脸往哪搁?不过这一句话还真有点堵,此时叶重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和孩子打架?自己的脑袋被门缝夹过了?这不管输赢,你赢了,人家还是个小孩子,你欺负一个小孩子你还有脸了是不?输了,那就更不得了了,居然输给一个小孩子?那更是自己丢脸啊,一旦传出去,那么自己数十年的清名毁之一旦啊,失误失误啊。

“哦,小丫头,你来了啊,找来爷爷了,你脸上……”邢日刚要说出小乌龟的事,看见刑天递过来的颜色,赶紧闭上嘴,差点不打自招了,如果让老妈知道,那么自己和阿天的下场……邢日打了个寒颤。

小丫头那鼻子都快翘上天了,终于出了一口气了。那两个可恶的小鬼被欺负回来了,看见刑天的狼狈,小丫头心里美滋滋的,它才不管其他什么以老欺少呢,打赢了就是大爷,双手叉腰,就像一个刚下蛋的母鸡,高傲的不知身在何处了,“臭小子,打不赢就是输了呗,管你菜鸟还是老鸟,能打赢的就是好鸟。”

……

听了这一句,大人们有点无语,而叶重在他们怪异的目光下更是老脸通红。还好刑震见机的快,把他拉去叙旧了,不然……

听小孩子吵架没意思,大家都散开了,只剩下三个小家伙在议事厅里大打口水战,在那争论菜鸟和老鸟还有老鸟的问题。

【021 浮生半日】

第二十一章浮生半日

距离那一场气势的较量过去一个月了,再过三个月,就是刑天六岁的生日了。那一场较量虽然输了,刑天倒也没觉得什么,输一场,以后找回来就行了。可是因为一时嘴贱,把叶重那老头数落了几句尖酸点的话,刑天的厄运就到了。事后被老爸老妈老爷爷惩罚不要紧,要命的是叶秋那小丫头啊,自从那一次和叶秋那小丫头吵闹之后,小丫头就成了邢府的常客。不管有事没事或者白天黑夜,都会跑过来邢府玩,而且每一次找的都是刑天,现在小丫头已经黏上刑天了。

一开始的时候,刑天觉得非常的不习惯,可是赶也赶不走,那小丫头一看到刑天就满眼的小星星,刑天问清楚原因之后,摸了摸鼻子,有点哭笑不得。这小丫头居然说,你真厉害,居然可以逼得爷爷那么狼狈,我从来就没见过爷爷那么狼狈的耶。邢日倒有点目瞪口呆,自己的爷爷狼狈,居然还笑得那么开心的,也太没有良心了吧?亏他爷爷还是为了她。可你猜怎么着,那小丫头理直气壮的说道,谁叫那老头子居然不给我好吃的?还骗我说女孩子吃多了会胖,看本小姐经常吃怎么身材还是那么的苗条,那么的清秀?那么消瘦,出去的时候,人家都问是不是我妈坏我的时候遇上了饥荒,气死我了。所以老头一狼狈我就开心。

呕,刑天左右看了看,虽然小丫头有点瘦,可是也不用那么自恋吧?看着有点刁蛮的小丫头,刑天还真有点不知道怎么应付。本来他还可以不理她的,可是,小丫头请求雅兰专门下了旨意,不管刑天在干嘛,只要小丫头过来,刑天一定要陪着她,这下刑天傻眼了。母命不可违啊,刑天的好日子已经走到了尽头,接下来的日子,刑天彷佛走进了地狱。

……

阳光高照,天气炎热。练武场外的树荫下,刑天在恣意的打着盹,他心里还想着莉娜的事情。他已经让福伯把几幅图纸交给了莉娜,已经开始营业了,据说买的非常的火爆,现在全天蓝都知道有那么一间叫“华夏服装城”的衣服店,买的都是高档货,不但轻巧,而且非常的美观,现在的天蓝城兴起了一股衣服的热潮。不过刑天倒是不知道,自刑天那次回来之后就没有出去过了(老妈不准),那服装店的名字还是刑天提好之后让福伯带给莉娜的。不过,话说回来,刑天也挺奇怪,自己怎么会那么热心的帮助她?好像当时自己的脑袋没发热吧?他记得自己好像并不是那种喜欢帮别人的人耶,因为她是美女?很有可能,因为自己把人家全身都摸了一遍?这个可能性很大,因为自己看上她了?呸呸,我还是个孩子啊,不过,她的身材还是很好啊,细腻的肌肤如水般柔滑细嫩,手一滑过去就像摸在锦被上一般,还带着丝丝的馨香,醉人不已,而且全身上下,该凸的凸,该翘的翘,没有一丝赘肉,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最令人心动的是还是那常常噙着媚笑的脸蛋,那一粲一笑带着几分妩媚,让男人的心蠢蠢欲动……

当刑天想到妙处的时候,一根头发缓缓的扫在他的脸上,然后慢慢的从他的鼻孔伸进去。正在Yy的刑天并没有不用睁开眼睛就知道是谁了,除了那个自来熟的刁蛮小丫头叶秋还会有谁?一手打掉那头发,刑天坐了起来,有点气愤的看着这个扰人清梦的小丫头。这小丫头自那一次较量之后就缠上了自己,整天逼刑天要打赢叶重的秘诀,可是刑天去哪找?所以刑天教了她一招基本功“扎马”之后就叫他去和她爷爷比气势,可是那老奸巨猾的老不死居然看透了他的阴谋,二话不说就把那小丫头给打趴下了,丝毫没有让他的宝贝孙女,叶秋一气之下,当晚就跑到刑天的房子闹了一通,整个邢府被闹得鸡飞狗跳,那一晚邢府中的人都没有睡个好觉,刑天不堪其扰,只好在记忆中搜索出了一份叫做【水龙破】的招式给她,并三令五申的叫她不要传出去,小丫头练了几天后就把邢日打了个屁滚尿流,这才喜滋滋的相信了刑天,不过可不是放过,而是更是变本加厉的缠着刑天,非要学更厉害的不可。

刑天当然不会教她,在他看来异界的人皆是蛮夷,当然除了他的家人外,华夏的功法岂是蛮夷所能学的?刑天不可能真气的修练秘籍透露出去,对于叶秋的纠缠,能躲则躲,不能躲那还不能跑么?

“天弟弟,今天我们上哪玩啊?”听着那娇滴滴的声音,刑天一阵寒战。天弟弟,太肉麻了吧?自己可是百多岁的人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想干什么?”早就看透了这小妞,每当有求于人的时候肯定那声音甜的腻人,如果是你有求于她,嘿嘿,不好意思,小妞可是大爷。

两个小拳头用力打在刑天的胸口上,如擂鼓一般轰响,打得刑天的胸口闷疼闷疼的,打完之后还不解气,直接在刑天的腿上踢了两脚,“什么非奸即盗,臭小子,快赔本小姐去逛街。”

“小辣椒,你干么呢?要逛街自己去,少爷我没空。”摸了摸胸口,刑天有点无奈,好好的一个仙人,居然被一个十岁的女孩子欺负了,这一但传出去,自己还怎么混啊。

“去嘛,天弟弟,好不好嘛,就陪人家去嘛。顶多人家请你吃烤肉串好了。”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这小丫头居然也学会收买人心了,可是刑天是什么人?仙人啊,怎么会对这点鸡毛的利益动心?看到刑天没反应,小丫头把刑天的身体摇来摇去,刑天感觉自己的头都晕了。这小妞,不管有事没事都会来找他去玩,经常请他吃东西,当然了,钱肯定是刑天付的。

“不去。”

“去嘛。“

“不去。”

……

“到底去不去?”

“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去就不去。”

“真的不去。”

“打死都不去。”

两人争了半天,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后小丫头失去耐性了。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刑天,“最后问你去不去?”

刑天懒洋洋的半睁开眼睛,看了看小丫头,再次闭上眼摇摇头,“不去。”

“好,是你逼我使用绝招的。看看,兰姨的手谕,勒令刑天陪叶秋逛街一天。嘿嘿,臭小子,本来本小姐好意大发慈悲,想让你就只陪我半天的,可是是叫你不识相,敢推搪本小姐的要求。那啥,对了没有……没有三分三,怎敢上梁山?小子,你太嫩了,快去拿钱,不然我去找兰姨。”

呃,这样也行?看到那兽皮上的那优雅而熟悉的字体犹如催命符一般,刑天有点欲哭无泪。唉,可怜啊,又被老妈出卖了。老妈,到底我是你儿子还是她是你媳妇啊?呸呸,说错了,是女儿,老妈,你把我卖到兽人帝国那去都比卖给这个小妞好啊,呜呜……我的人权啊。

不情不愿的起身,伸了伸懒腰,拖了几分钟,本来想换衣服的时候再拖一个半个小时的,可是穿好衣服刚想喝口茶时,那小妞居然喊道,刑天如果你还不出来的话,我要你明天继续陪我逛街!

噗!正在喝茶的刑天立马扔下茶杯,也不管茶杯是死是活,就飞奔向演武场,那小辣椒可不是闹着玩的,今天不让她尽兴,那么明天刑天就不用活了。

小丫头兴致勃勃的走在大街上,东张西望,看见那些小摊,也不管是什么东西的也要先看看,即使没兴趣买的,肯定也要玩个够再说。刑天跟在后面,像个蔫了的茄子,无精打采的。大街繁华依旧,叫卖声时起彼伏,卖吃的玩的到处都是。可是刑天兴致全无,心里不断祈祷这小祖宗赶快买完东西,好快点回去。

“喂,臭小子,我要冰糖葫芦,快付钱。”嘴里塞着一串冰糖葫芦,两只手都塞满了后,小丫头满意的对刑天叫道。对于小丫头来说,刑天就是一个跟班和移动的钱包。

不情不愿的递过一个银币,拿着那找回来的铜币,刑天有点丧气,唉,都是那个见利忘义的妈妈,不然此时自己还在享受着生活的乐趣呢,怎么会在这里做一个跟班?不由心中默念,虎落平阳被犬欺啊,臭丫头,等以后老子长大了,一定要把你给娶回来把你征服成为一只小绵羊。哦,邪恶啊,太邪恶了。

慢悠悠的逛完整条街,刑天饿的两腿发软,那小丫头还是神采奕奕的,没有丝毫的疲态,刑天暗暗惊讶,女生的两只小脚是什么做的?为什么就不会累呢?看了看街口对面的墙壁,刑天松了一口气,终于要逛完了。

长街的尽头,地势偏僻,闹市的时候都很少人来,所以这里只摆了一个小摊,摊主是一个老头,上面卖的东西全都是一些古董之类的,看见那些古老的瓶子和一些小饰品,小丫头甩开双脚,蹦蹦跳跳的跳到摊前,兴致勃勃的拿起一个酷似发夹的小饰品看了起来。

前世的时候就有一些小摊子是卖这类东西的,他也在这类的小摊中淘到不少的宝物,所以他对淘宝还是挺感兴趣的,看见这里有这一类的小摊子,他一时兴起,也走了上去,拿起一个把古剑,仔细的看起来。

【022 手镯】

回各位书友大大们,并非冰锋不想快,只是冰锋学码字并没有多久,速度慢的可怜。现在还不会五笔,键盘不是非常的熟悉,经常按错键,而且码字的时候,双手的速度根本跟不上大脑的速度,你们喜欢我的书冰锋很高兴,只是在更新问题上,冰锋只能说抱歉了。

第二十二章手镯

刚拿起那把有点年代的双手大剑,刑天一愣,这也太扯太假了吧?

质量之差,连天蓝最差的打造铺里的最差的大剑都比不上,简单来说就是废铁一块,有点历史价值的废铁。摇了摇头,刑天终于明白这种摊子没人看的原因了。

假货太多,废物太多,而稍微有用的却很少。如果这些东西放在华夏,年龄之大肯定会当成历史文物被收藏起来,可是在冰河就不可能了。

不得不说,两个地方的价值观念相差太大了。在冰河大陆这种实力至上的地方,所有的一切文化都和提升实力息息相关。冰河大陆的人从一出生就会被灌输修炼者的观念,在他们的心里只有变强,更强,所以冰河大陆上的物品大约有百分之九十和修炼挂钩。武器,铠甲,魔法袍,魔法杖,能量晶石,魔兽还有各种各样的秘籍占了冰河的各种生意的八成。而且剩下的不足两层的还是一些生产衣服和食物的小店子,上不了台面。渴望实力的修炼者对食物和穿着要求并不是很高,而且为了磨砺自己的心智和体魄,他们经常外出深山里面历练,世人称之为“苦修者。”

冰河大陆上的人崇拜强者,战力越强的人地位和声望就越高,就像刑天的爷爷刑震早已站在了巅峰,一举一动,足以撼动天下,有他在的刑家连强如光明教会都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这足以窥视一个强者的震慑性。

没有人敢轻视一个玄域期以上的强者,玄域期以上的强者武力之强令人侧目,他们可以无视一切抵抗力量,轻易毁灭一个百万人的城池,甚至是一个国家。用刑天的话说,就是每一个玄域期的强者就相当于一个移动的核弹,一旦爆发,万夫莫当。

修炼者们对于武器,绝对是无比的挑剔。他们爱惜自己的武器如自己的生命一般,从某一方面来说,武器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一件优质的武器在同等级的对战中占了不少的优势,并且很可能一件好的兵器可以助他们在生死关头存活下来,所以他们对兵器的挑剔比皇帝选秀的时候更加的严格更加的细致。

所以,这个摊子的古剑兵器在冰河的人看来,根本就是连次货都算不上。无论多么的古老,次货始终是次货,没有人会关注浪费时间关注垃圾。

扔下古剑,又看了几件其他的东西,刑天觉得索然无味。虽然这里的瓶瓶罐罐都是一些不下千年的古物,可是,刑天不喜欢收藏文物这个调调,在他看来,收集这些东西纯粹是浪费时间和空间,对于疯狂追求实力的他来说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只有能帮他快速增长实力的东西才能引起他的注意力。

摇了摇头,顺手拿起一个玉镯。随手掂了掂,轻飘飘的,似乎没有重量,不过摸起来手感还不错,也就是手感不错罢了,刑天刚想把它给扔下去,却忽然停住了。

手镯居然散发出一股清凉,传入刑天的手中,冰冰凉凉的,感觉起来非常的舒服,就像夏天的时候吃了冰淇淋一般清爽,令人迷醉。更令人惊诧的是,这股清凉的气息虽然微小,却胜在延绵长久,生生不息,从不间断,如那山间的小溪,潺潺的流水,历经春夏秋冬从不间断。

“咦?”刑天有点奇怪了。当下细细的大量了一番,这个手镯的质量看起来好像还不错耶。如血般鲜红的玉石经过精心雕琢而成,没有丝毫的棱角,摸起来手感很好很舒服。整个手镯整体呈鲜红色,妖艳无比,非常的刺眼。在手镯中,不时有一道道流光溢彩闪过,像那反射光芒的琉璃,流光溢彩所过之处必然会产生一股清凉的气息,透发出来,进入人的体内,似乎还有着安抚人心安定心神的功效。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刑天有点激动,这一次终于遇到了宝贝了吧。右手拿起手镯放在眼前,细细的观察着,可是看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发现。旁边的老头摊主还以为他看上了这个手镯,絮絮叨叨的说道,“小朋友,这个可是宝贝,可是我老人家历经千年冒着生命危险不辞劳苦专程跑到恶魔岛的千年冰山绝顶上的万年坚冰凝结而成的万年冰晶血玉精心雕琢而成,在别的地方可是无价之宝,现在老头子我看你顺眼,一百个银币卖给你好了,非常的便宜,再别的地方……”

冰晶血玉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材料,在冰河大陆上已经断产,也只有在黄金海域的恶魔岛上的冰山绝顶上有的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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