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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文明-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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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剩下一顿的干粮,半壶水,是准备留到明天再吃的最后一餐。赶了半天路,干了半天活,三人早已饥渴难耐,甘露当前,哪里忍耐得住,扑上前去,一顿鲸吞牛饮,痛快也哉!
邦德伸出双臂,仰面高呼:“啊!好香好甜的水!啊!仁慈的太阳神,感谢你的恩赐!”
“真痛快!”221抚摸着滚圆的腹部直呼痛快,说:“这里的空气一点也不呛人,你们也脱了吧。”说着,脱去了防护服。
吴良斐喝足了水,抬起头正要说什么,忽然睁大眼睛张大嘴,傻瓜一般呆呆地望着221。
他在天堂星见到的女人,无一不是美艳绝伦,最使他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当然是阿四,然后是曾经虐待过他的那位美丽的凶神。凶神的确很美,尤其是她的睡姿,有一种动人心魄的魅力,以至于当时处于极度恐惧中的他,也常常趁她熟睡之际,忍不住地偷窥她几眼。
其次是邦德,她的姿色与阿四不差上下,这女人对他很凶,直到现在,还常常对他发脾气。不过,他已经习以为常,倘若她忽然变成了乖乖猫,他反而会很不习惯。
与221相处多日,他始终没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就在昨夜,他还偷偷问邦德,这位主儿到底是何模样,结果被她唾了一口。
此刻,221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她比三女更胜一筹,美得慑人心魄,令人呼吸不畅,神魂颠倒,难以自持。
她年约廿五六,身着一套褐色的绒线衣,明目皓齿,隆鼻小口,有一种古典美女的风韵。举手投足间,都有一股令男人“砰”然心动的魅力。遗憾的是,眉宇之间,缺少柔媚之气,虽然饮足之后,露出些许笑意,眼波之中,仍然显露出几许锋芒、几许哀伤。
还有一样美中不足,她的发式,竟然与邦德一样,也是“狗啃式”,浑身上下脏兮兮,还补了许多五颜六色的大补丁。
吴良斐正痴痴迷迷,想入非非,邦德一把揪住他的耳朵,笑吟吟问道:“看什么呢,大吴?”
“哎呀!放手……”他打开邦德的手,捂着耳朵直吸冷气。
221见状,嫣然一笑。
这一笑真是太媚太美了,吴良斐感到头脑一阵眩晕,情不自禁地吟哦道:“天堂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忽然后心被邦德拍了一掌,她叉着腰喊道:“你又嘀嘀咕咕什么?大声点!”
吴良斐已经和完全掌握了天堂星语言,早就不用电脑马甲了。适才的话,他讲的是地球语言,邦德没听懂。
他摇摇头,没有回答,心中却仍然在为221的绝世风华赞叹不已。
只听221说:“古老传说,圣水具有延年益寿的神效,如果找不到飞船,喝着圣水去死,也值了。”
“对!”邦德脱下防护服,扔在地上,又踩了几脚,说:“不管找到找不到,我再也不穿这破东西了。”
言下之意,倘若找不到飞船,这里便是最后的归宿。吴良斐亦有同感,他早已厌倦了逃亡生涯,渴望能够早日避开争纷,置身事外。
邦德说罢,转身跑了出去,很快便拎着一个陶盆跑了回来。
吴良斐立知其意,慌忙拦住她,说:“别急,我先把水壶灌满。”
邦德等他灌满了水,取出从3139基地带来的毛巾和肥皂,兑221说:“来!洗一把脸。”
221明眸一转,对吴良斐说:“我们要洗一洗,请你回避一下。”
吴良斐知道她们要洗澡,咕哝一句“暴殄天物”,退了出来。
他坐在金像前,望着太阳神的雕像出神。恍惚中,神像变成了梅韵,他对梅韵说:“指令长,幸运号丢了,我们回不去了……”
梅韵竖起拇指,指指身后,笑嘻嘻地说:“它没丢,你看,它在那儿……”
他全身一机灵,睁开了眼睛。神像还是神像,刚才只是打了个盹,做了个小梦。
不一会儿,邦德端着半盆水走近前来,说:“大吴,你也洗洗。”
他草草擦了一把,说:“我有一种感觉,飞船就在附近,趁着现在还有力气,赶快去找吧。”
221走了出来,接言说:“你说得对,趁着还有力气,赶快去找。”
神像左右都有通道,左边是圣水池,是个死胡同,洞底有人工封堵的痕迹。右洞直达神像背后,洞壁上残留着燃剩的蜡烛。吴良斐一路走,一路将蜡烛全部点亮。深入五六十米,眼前又出现了一间大厅,里面陈列着刀枪剑戟等等古代兵器和锅碗瓢盆之类。旁边有一间卧室,里面有一张式样古朴的木制大床。床上被褥齐全,但却已经腐朽,轻轻一碰便化成了灰。
三人举着蜡火烛,四下乱找,221在墙角找到了一道石门,但却打不开。吴良斐用力推了推,纹丝不动,心想一定有机关,但却找不到。
221敲着进来的门说:“这扇门是怎么打开的?”
邦德说:“我先进来的,当然是……不,它本来就开着。”
221扳着石门左看右看,大概也想找机关。邦德说:“别枉费心机了,我刚才看过了,没有机关。”
221踢了一脚石门,转身便走。只听“咣”的一声,石门关闭了。221为之一呆,扑上前去,想打开它。石门合丝合缝,无处下手。三人抠住门缝,差点掰劈了指甲,石门仍然纹丝不动。
“完了!出不去了,都怪我……”221捶胸顿足,痛心疾首。
三人所有的物品,还有那个宝贵的钢瓶,全都在外面,倘若出不去,天堂星亡民组织谋划多年的计划,便会功亏一篑,胎死腹中。
“这一回,真的是山穷水尽,穷途末路了……”
邦德绝望地看了一眼吴良斐,哀叹一声,靠在了石壁上。她的身后,正是那道打不开的的秘门。
吴良斐正在抱头沉思,惊叫声入耳,回头一看,邦德不见了。
“邦德!”221惊跳而起,大声疾呼。
“我在这里。”邦德笑吟吟地从墙角走了出来。她的身后,门户洞开。
“你怎么打开的?”221惊异地问。
邦德说:“我也不知道,我往后一靠,它自己就开了,跌我一个大跟头。”
“我明白了。”吴良斐举手加额。“前门不关,后门不开。前门一关,后门自己就开。后门一开,前门就打不开了。真是独具匠心,设计巧妙!里面有什么?”
邦德说:“我一害怕,就赶快出来了,没看清。”
221说:“进去看看!”说着,举着火烛率先奔进了秘门。
邦德忽然抓住吴良斐的手,说:“如果找不到飞船,我们真的要死在这里吗?”
吴良斐道:“恐怕是。”
邦德叹了口气,幽幽地说:“我越来越觉得,你这家伙不怎么讨厌了。”
吴良斐也叹了口气,说:“我也觉得,你这人尽管脾气大,心肠倒还不坏。如果没有阿四,我一定会娶你当老婆。”
邦德眼一瞪,说:“美死你!”
话音刚落,忽闻远处传来221的欢呼声:“找到了!找到了!我找到飞船了……”接着,“哇”地一声,喜极而悲,放声大哭。
二人闻声,飞也似赶了进去。
灯光下,一艘巨大的飞船,静静地停泊在石窟之中。
吴良斐恍如梦中,他用力揉了揉眼睛,仍然觉得梦魇未醒。他咬咬舌尖,一步一步地走上前去,抹去积尘,输入了一组密码,然后将右掌按在指纹识别器上。
舱门悄然洞开,光华大方,接着,舱内传来轻柔曼妙的琴声,正是他最喜爱的古曲《春江花月夜》。
“幸运号,久违了……”
他抚摸着船身,潸然泪下。
、卧榻之侧
玉米即将成熟,梅韵正在做收获前的准备工作。
这一季玉米比上一季更出色,每一株都像一棵树,每棵树上都结了二个碗口粗的棒。
峡谷战役之后,梅韵无所事事,又在玉米地旁开垦了一块菜地,教授人们种植蔬菜。辣椒茄子西红柿,样样俱全,硕果累累。
山首领现学现卖,也开了一块菜地。岛上有大量的鸟粪,人们在下种之前,使足了底肥,种子一发芽,便卯足了劲往上蹿。产出的东西太多,吃不完,便往火王岛上送。火王对黄瓜西红柿情有独钟,品尝之后,每天一大早,便派人上岛,等着接受馈赠。
峡谷战役过去了好多天,火王似乎完全忘记了要为太阳神庆功的承诺,绝口不提此事。
她忘了,她的百姓们没有忘。
战役结束的第二天,火王便派遣2000精锐,占领了盐场。同时,派遣使者出湖,招兵买马,扩充实力。只有俯首称臣者,方可得到盐巴。盐和火,成为她征服其他部落的利器。不到百日,她的人马,便扩充到了五万余人。
这一仗,彻底打掉了康科人的气焰,他们藏匿不出,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活动了。火王的百姓们,可以三五成群,无所顾忌地出湖狩猎采集。他们不再挨饿,不再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他们没有忘记,这一切,都是太阳神伏莫耶所赐。
梅韵非常害怕出岛,人们看到他,便会欢呼,便会高呼“太阳神,火王!”这喊声,令他心惊胆战,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他害怕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但是,这漩涡却将他硬生生地扯了进去。
他竭力想置身事外,躲在岛上,相“妇”教子,栽瓜种豆,尽可能地避免出岛。
山首领很机警,她很快就看出主人与火王的关系出现了危机,她懂得这种危机意味着什么,所以,她挑选了100名机警干练的青年男女,驻扎在梅韵的洞府前,请求梅韵,让他们跟着武术队习武练动。梅韵欣然允诺,将他们编入武术队,悉心传授,督练不缀。
阿乐成了大忙人,她帮着母亲招降纳叛,扩充势力,忙得不可开交,很少回岛。朵朵作为她的助手,不得不跟在她身边。不过,她常常偷偷跑回来,看望丈夫和孩子。
这天,阿乐终于回来了,她带来了火王的指令。
火王将在近日内举行庆功大会,要求梅韵再送10000穗玉米棒,犒赏那些新加盟的各部首领们。
梅韵很恼火,他已经接连送过二次,每次都是3000、5000。老太婆贪得无厌,又来讨要,而且张口便是10000,再要几次,连种子都会被她吃掉。
愠怒中,他下令扳了3000个玉米棒,只送给火王1000个,将剩下的2000个煮熟了分给了祭司岛上的居民们。他们辛苦一场,有权利最先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他请阿乐转告火旺王,剩下的玉米仅够作种子,如果她来年还想吃玉米,就别不知厌足。
草地上,搭起了一座巨大的兽皮大帐,上面涂抹了许多奇形怪状的图腾符号和图形。帐前还竖起了两面兽皮大旗,上面描绘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它是火王的标志。
大帐周围,人山人海,热闹非凡。火王部落倾巢而出,还有万余近日加盟的各部人马,全部汇集在草地上,等待着激动人心的时刻。
庆功会即将举行,火王将要昭告天下,恢复火王国的国号,然后誓师出征,与康科人决一死战,彻底消灭他们。
这是一个极具号召力的决策,火王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梅韵也受到了邀请。那些新加盟的首领们,久闻太阳神的大名,迫切希望一睹太阳神的风采,表达倾慕之情。
山首领没有受到邀请,但她仍然带着她的100名武士,跟着梅韵来到了会场。
没有张灯结彩,没有桌椅板凳,大帐前,只有一排铺着兽皮的树桩和石墩。人们在草地上席地而坐,高谈阔论,谈论最多的话题,仍然是峡谷之战,和太阳神伏莫耶,如何挥掌发出天火与天雷,烧死数万、十数万、数十万康科人大军的故事。绘形绘色,一次比一次玄,一次比一次夸张。后来,这些故事被人们不断地加工、润色、补充,成为《太阳神史诗》的雏形和基础。
火王前呼后拥,走出了大帐,在居中的树墩上落座。阿乐和朵朵,随侍其后。
火王满面春风,挥掌示意,宾客们纷纷入座。
太阳神的座次排在最边缘,他在头上戴了一个草圈,遮住了半边面孔。他不希望引人注目,悄悄地进入会场,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但是,他仍然被人们认出来了。
“太阳神,伏莫耶!太阳神,伏莫耶……”
欢呼声骤然响起,接着,火王的百姓们纷纷站起,挥臂高呼“太阳神,伏莫耶……”
梅韵诚恐诚惶,不得不站起来挥掌致意,这一来更糟,很多人改口高呼:“太阳神,火王……”
很快地,人们众口一词,都在高呼:“太阳神,火王……”
欢呼声骤起的瞬间,火王脸上的春风,立刻被阴霾驱散,不过,她很快又使春风重返故地。
她站起身来,挥挥手,扬声高叫:“阿梅来了吗?请到前面来!”
梅韵知道自己被推上了虎背,他对山首领说:“你不要跟来,带着你的人回岛上去,马上走!”
山首领的回答只有一个字:“不!”她紧随梅韵,来到了火王面前。
火王看到她,神色一冷,说:“你来干什么?”
山首领的眼睛里,立刻蹿出了火苗,张口欲言。梅韵慌忙拦住她,说:“她们跟我来看热闹,这样的盛况,一百年也遇不到一次。你看,全部落的人都来了,阿乐的人也能来,不是吗?”
他打出了阿乐的旗号,火王无言以对,摆摆手,说:“当然能来。”然后扬声说:“诸位首领,这位就是我们的太阳神伏莫耶!”
顿时,场上欢声雷动,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振臂高呼:“太阳神,伏莫耶!太阳神,伏莫耶……”
陡然,在雷鸣般的欢呼声中,想起一个尖锐的、极不和谐的声音:“他不是太阳神,他是康科人的奸细!他是奸细!奸细!奸细……”
尖叫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同样的字眼,终于,欢呼声越来越低,接着,完全平息了。
“他不是太阳神,他是康科人的奸细……”
场上,只有这个震人心弦的声音在继续,所有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差。所有的人都伸长了脖子,在人群中寻找着这个胆敢亵渎太阳神的家伙。
“阿梅,这是真的吗?”火王和颜悦色,眼睛里闪动着兴奋的光芒。
梅韵凝视着那两个朝他挥舞着拳头的人,终于,他想起来了。
他被拉吉多挟持,穿越时空,来到这里的那天,与拉吉多分手之后,这两个家伙突然闯了出来,用石块狠砸他的飞船,被他痛打了一顿。不是冤家不聚头,没想到会在这里狭路相逢,真糟!
山首领不明就里,以为是火王在搞鬼。她握住骨刀,怒视火王,神色百变。
阿乐和朵朵挤上前来,冲着那两个人喊道:“胡说八道!他就是太阳神伏莫耶!是我们的英雄,不是奸细!”
“他是奸细!我们亲眼看到他和康科人在一起,说说笑笑,十分亲热。”
“你们是哪个部落的?”火王厉声喝问。
“我们是鹰部落的,我叫瓦格,他叫奥鸦。那天,我们亲眼看到他和一群穿着奇怪衣服的康科人在一起。”
火王扬声问道:“鹰部落的首领来了吗?”
“来啦!”
一个中年女人挤上前来,为瓦格和奥鸦作证说,他们的确是她的探子,并说她早就听他们讲过此事。
话音刚落,果卜由忽然钻了出来,指着梅韵说:“那天,在山上,火王还没来,他和那个穿衣服的康科人说了半天话。”
“他们说什么?”火王问道。
果卜由说:“不知道,我和库突力想上前去听听,朵朵和阿乐……”他捂着面颊打住了话头,没有说出被阿乐和朵朵每人赏了一记耳光的事。
“阿梅,你认识这两个人吗?”火王仍然和颜悦色,和蔼可亲。
“认识。”梅韵心乱如麻,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辩解。
“果卜由说的是真的吗?”
“是真的。”梅韵回答。“谈话内容,阿乐和朵朵都听到了。”
“阿乐,朵朵,是这样吗?”
“是……”阿乐和朵朵迟迟疑疑。
“他们说了些什么?”
阿乐和朵朵面面相觑,张口结舌。那天,她们的确离得很近,的确听到了梅韵与拉吉多所说的每一句话,可是,她们几乎一个字也没有听懂。
火王回眸问梅韵:“瓦格和奥鸦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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