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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天下-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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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虽离恶妖泽尚远。但贺兰山中除了这天下三大妖窟之一的所在,还有哪处地方能够随便跑出来个人便是绝世高手。
女子把最后一丝兔肉吞下肚子,她吃相优雅,远非李曦清可比。带着一丝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听得梁青泽问话,她从树上跳了下来。赤足轻点地面。竟连一片落叶也未曾飘起,便仿佛这女子没有丝毫重量一般。
她的目光落在梁青泽手下的剑匣中。有些意外道:“墨门天玑剑的主人竟如此年轻,少年郎,你功夫不错啊。”
梁青泽礼貌道:“前辈过奖。”
此女一眼便看穿了自己剑匣中的天玑剑,身上又带着淡淡的妖气,再加上如此身手。恶妖泽里符合眼前这女子形象的,梁青泽只想到了那拥有浓烈传说色彩的妖。
女子浅笑,道:“聪明的小子,好像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墨门和上清宫的弟子来我恶妖泽何事?”
此女正是蛇妖白素,在梁青泽两人出现在三关口时她便已经得到消息。但白素却没想到,这两人竟是七派中两个古老宗派的弟子。说起来白素倒和七派颇有些渊源,当年放她一马的法海,虽挂名灵隐寺,事实上法海亦出身普世禅院。
念着这点因缘,在往后的岁月中,白素鲜少和七派起冲突。
“我们是来送信的。”梁青泽恭敬答道,随后对还不明就里的李曦清说明情况。
李曦清“哦”了声,从背里拿出谷凝秋的亲笔信递上去道:“白姐姐好,这是我家师姐写的信,说要亲手交给你的。”
谷凝秋只交待她说信要拿给恶妖泽之王,却没点破如今妖泽的王已经是铘而非白素。李曦清并不知情,却道白素还是妖王,故直接将它递到白素的手中。
白素轻轻捏了捏李曦清的脸蛋道:“这声姐姐叫得真好,很久以前我也有个像你这么可爱天真的妹妹,也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在人间。”
又道:“你今日喊得我一声姐姐,它日若有人敢欺负你,便只管来告诉我便是,姐姐自会为你讨回公道。”
李曦清那没有心机的天性很对白素的胃口,故这绝代蛇妖相当喜欢她。李曦清吐了吐舌头,微笑退下。
白素找开谷凝秋的信,飞快看了一遍后将它交还给李曦清,点头道:“我明白了,你回去告诉谷凝秋。她的话,我会原封不动地转述给我的夫君知道,但他去不去掺合,便不是我可以决定的了。”
“姐姐的夫君?”李曦清和梁青泽面面相觑,不明所指。
白素笑道:“谷凝秋没有告诉你们吗?我白素已经退位让君,这恶妖泽的王已经不是我。好了,你们的消息送到了,咱们就此别过吧。”
说罢,白素身影闪了闪,却已经消失在山坡上。
李曦清一头雾水地打开谷凝秋的信,却在看到铘的名字后,她的胸口像是被一柄大锤擂中般,顿时发闷难受。
她万万没有想到,谷凝秋要把信交给的人是铘。更没想到铘不仅成了恶妖泽的王,竟然还是白素的夫君。
不知为何,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颗颗从李曦清的眼珠里往外滚。她就像是从一个香甜的梦中醒来般,原来现实是如此的残酷!(
第二百四十章 借酒浇愁
琅海市,早晨七点。
“老爸,快起床了!我们上课要迟到了啦!”
狄征还在睡觉中,猛觉身上一沉。睁开眼,却是儿子小杰压到了他的身上。
跟着,女儿小菀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哥,你把我的笔记收哪了?”
小杰做了个夸张的表情,叫道:“难道被我收到自己的书里了?你等等,我找找去。”
于是小正太又屁颠屁颠跑出房间去给自己妹妹找东西去,狄征摇头微笑。拉开窗帘,窗外明媚得过份的阳光照到他的脸上,他微微眯上眼睛,然后打开了窗户。
顿时,带着些许腥气的海风迎面扑来。
这是狄征所熟悉的味道。
自从上海回到琅海已经过了大半个月,狄征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轨迹上。家、学校、公司三点一线,平淡却生活。如果不是小仙倒退了十年轮回,那么他现在的生活便称得上完美。
可惜,失去的终归失去。即使再怎么想,生活也不可能回到前一横一样的日子。
况且,狄征也不是原来的狄征了。
十二月的天,即便是南方也已经冷意袭人。狄征换过一件薄毛衣、一条呢布裤。以他的修为,早已寒暑不侵。但如果还穿着短袖的话,未免太另类了。狄征可不想那么引人注目,虽说华夏修真界恐怕已经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
下楼刷牙洗脸后,小杰和小菀已经在门口催促着他快点带他们去上课。狄征只能咬着块面就出了门。在老母亲的唠唠叨叨中,开着车子把一对儿女送到了学校大门口。
学校大门边上,有老师迎接着学生入校。站在前排的就是小杰的班主任叶梓童,她看到狄征的时候点了点头。还给狄征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狄征勉强笑了笑,点头答应后便驾车离开。
时间还早,他到附近的食街上吃了点早餐,跟着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行走在大街上。
这个城市还维持着原来的步伐,它缓慢而坚定地往前走,越来越多的市区被开发出来,但生活的气息仍弥漫在街头的每个角落里。无论是晨练的老爷爷老奶奶,还是街边卖早餐的小贩。又或者是那些带着小孩去上学的父母。
生活的气息无处不在,似乎城市还是狄征认识的那个城市。但狄征知道,它也渐渐变了。
严格来说,变得并非城市。而是城市里多了些其它东西。例如那蜷缩在角落里的灭蒙,又或是以人类肉眼无法看到的当扈。可这些并非普通的妖怪,因为它们的脸上都带着各种花纹的面具。
这些东西,名为陀罗。它们并非人间的妖怪,而是来自修罗界的罪妖。
就如狄征所看到的。来自修罗界的罪妖已经渐渐蔓延到像琅海这种沿海的城市。尽管狄征还看不到修罗的踪迹,可他知道那也是迟早的事。
长白山中天机宫的修罗通道里,跑出来的异界生灵已经把脚印遍及到整个华夏大地。淡淡的不安,正弥漫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
不知不觉。狄征驾车来到了小仙的家门口。看着这昔日的爱巢,狄征却生怯意。但最终他还是下了车。然后走上熟悉的楼道。
回来琅海市后,狄征一直没和小仙联系。他有些害怕面对自己昔日的这个爱侣。尽管在墨门里表明要和安逸轩公平竞争来着。
或许,我是个没有勇气的家伙吧。狄征心里自嘲道。
不管如何,今天他总算站在了小仙的家门前。狄征不敢去想等会小仙开门会是怎么样一个场景,是她自己来开门,亦或是安逸轩。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狄征估计连死了的心都有。
犹豫了片刻后,他按下了门铃。
门里一片安静,狄征再按几下,隔壁家的大妈却打开了门问:“小伙子,你找夏小姐?”
这大妈也算狄征的旧识,但因着小仙的关系,她自然也不记得狄征。狄征忙点头道:“是啊,小……夏小姐她不在家?”
大妈说道:“这不明摆着吗?如果在家早给你开门了不是,前些日子,我看夏小姐带了个帅小伙回来过,然后收拾了下东西像是旅行去了……”
下面的话,狄征已经听不清了。他连自己怎么下了楼,又上了车都不知晓。只记得大妈那几句话,小仙已经带安逸轩回家了,而且两人像是去哪旅游去。
狄征露出苦笑,心道果然自己这个老男人还是没安逸轩那年青小伙吃香。
下午,狄征去了趟碧菀轩,见着了隐谷的二长老菩叶。对于他的到来,菩叶倒不甚意外,以她的能耐,早就得悉狄征回来的消息。
狄征向菩叶请教了轩辕剑以及自己看到那如同幻像般的剑典画面,但以菩叶的博学,却也不知道《大千剑录》的存在。可对于轩辕剑突然活过来似的,还千里奔袭自行飞到杭州寻找狄征一事,菩叶相当好奇。
她细细研究过这把神器后,将它放到狄征身前的席子上。轩辕剑闪了闪,化作一道金光遁入狄征的右眼中。
“有什么异常吗?”狄征问道,现在轩辕剑和他心意相通,只要一个意念便能够使用,非常方便。
而且轩辕剑对狄征的紫天炎并不排斥,尽管狄征朝剑中注入炎力后,会被轩辕剑天然转化成笼罩着剑身的金色剑气,但轩辕剑这自带的黄金剑气,其威力确实要比紫天炎高出数筹。这等于轩辕剑增幅了狄征的力量,毫不夸张的说,除非对手是天位强者,否则狄征一无所惧。
菩叶摇头道:“异常倒是没有,相反这把神器充满了旺盛的生机。不愧是千古第一的剑。它本身所蕴含的灵力已经强得可怕。但是,我只能说,它只活过来了一半。”
“活了一半?”
狄征显然不理解菩叶的意思。
“因为没有器魂啊。”菩叶叹道:“灵机神器,皆有器魂。以品质论。自是神器的器魂为佳。传闻神器的器魂,甚至拥有自己的灵智,奇妙无比。但这把千古神剑里,我却感应不到任何器魂的反应。它徒然拥有最强的身躯、最可怕的力量,却像是一个没有魂魄的人并不完整。所以我才说它只是活过来一半,但即使如此,它仍然是当之无愧的洪荒第一神器。”
被菩叶这么说起,狄征倒是记得那天晚上在杭州梅峰岛上。应该是感应到轩辕剑苏醒而赶来的铘也说过,狄征用愤怒的意志激活轩辕剑并算不上一件好事。现在看来,铘的意思应该是指狄征使用的方法不对,因此唤醒的是不完整的轩辕剑。
但狄征不知道。铘的意思并非如此。
“对了,还有一件事想拜托二长老。”狄征一拍大腿道。
菩叶淡淡地看着他问:“什么事?”
“我想请二长老把我那一家老小带去隐谷暂居。”狄征说道:“这不合隐谷避世的规矩,但二长老应该也知道,现在修罗界的妖灵已经侵入人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人间很快会有一场大变。我想来想去。天下间也只有隐谷最安全了……”
说着,狄征硬着头皮看向菩叶。隐谷鲜少接待外人,更别说把世俗的人带到谷中居住。狄征也知道这有点强求于人,可就如他所说。若人间真个因为修罗界而大乱的话,恐怕也只有隐谷是最安全的。
菩叶轻轻呷了口香茗。说道:“最近我刚好要回隐谷一趟,捎带那么两个小鬼和一双老人回去该没有什么问题。”
狄征一听大喜。道:“谢谢你,二长老。我这就回去先作安排。”
“去吧,不过……”菩叶突然轻描淡写地说:“你不想知道小仙的消息吗?”
狄征本是要离开,闻言却全身一震。他苦笑道:“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说罢,他推门而出。
看着狄征的背影,菩叶摇了摇头,轻轻道:“真是冤孽……”
是夜,一间名为“美国派”的酒吧里,兰妮正用她专业的眼光从酒吧中来往的单身男子身上掠过。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出入酒吧的人无非是寻欢作乐,又或借酒消愁。
也有另外一些人别有目的,他们大多是些内心空虚的人,目光往往会盯在独自一人的酒客身上。如果觉得对方合适,他们就会上前搭讪,最终可能两人会在哪间酒店里过一夜。这种活动,名为猎艳。
猎艳的并非全是男人,也有像兰妮这般有钱有时间却空虚寂寞的女人。兰妮猎艳的经验丰富,过于年轻的男子她不找,这些年青人只会把过剩的精力发泄在她的身体上,而不是花在倾听她的心事上;过于严谨的男人她也不找,在她看来,找那种男人还不如找只布公仔聊天比较好玩。
所以兰妮今晚遍寻全场后,把目光锁定在吧台上一个独饮的男子身上。
老实说,这个男人长得一点也不出众,但他的眼睛非常特别。那一双褐色的瞳孔里,闪耀着深邃的光,就如星空,会把人的灵魂也吸进去。他的眼里已经有了醉意,但喝酒的频率却没有丝毫的改变,这说明他是个有自制力的人,通常这样的人都是位绅士。
最重要的是,兰妮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为情所伤。只有这样的人,那如同星辰般的双眼中,才会透出无法言喻的哀伤。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男人比所谓的帅哥要有魅力得多。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又岂是那些胡子还没长齐的毛头小伙可比。于是兰妮走了过去,用最完美的姿态坐到他的旁边。
“可以请我喝一杯吗?我叫兰妮。”她的声音非常有磁性,而且性感。
“给这位小姐来怀蓝色情人。”他没有犹豫,淡淡对酒保道,又朝兰妮指着自己说:“我叫狄征。”(
第二百四十一章 午夜迷情
狄征没有回家,心中苦闷无法排解的他,独自一人来到酒吧喝起闷酒。
本来像酒精这种东西,是不可能让狄征喝醉过去。但有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狄征只想好好大醉它一场,什么天下安危、什么男女之事都统统忘记个一干二净。
酒仙李白就曾经留下这样的诗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可惜狄征并无得意之处,这酒自然也喝不出李白那样的意境,却是越喝越觉苦涩。他微微有些发醉的时候,叶梓童打了个电话给他,换作平时,狄征不愿意和这美女老师扯上太多关系。但不知道是今晚心情欠佳、亦或是三分酒意的关系,他却直接告诉叶梓童自己在哪里。
电话中,叶梓童说了句“我呆会就到”就挂上了电话。而狄征则仍旧一怀接一杯的喝着,直到被一个叫兰妮的美女搭讪。
兰妮二十有多、三十不到。打扮艳丽时尚,却不失端庄。她穿着合身的套装,把一身凹凸有致的身段表现无遗。那笔直的双腿收拢着,腿上所穿的连身黑色丝袜充满了诱惑的风情。
她轻轻接过酒保递过来的蓝色情人,这是一种鸡尾酒,酒液呈冰蓝色,香艳无比。
兰妮端起酒杯,浅饮一口。蓝色的酒液留入她娇艳的双唇中,顿时,她双眼开始变得迷离起来。
“好酒。”兰妮轻轻赞叹道。
狄征朝她举杯道:“酒好,人更好。”
哈哈一笑,狄征一饮而尽。
他喝酒那豪迈的模样,看得兰妮微微一呆。她虽谈不上阅人无数,但见识过各种男人却也不少。有英俊多情的、有爽朗多金的,这些男人喝酒的姿态各不相同。其中也有人喝得很豪迈的,但却缺少像眼前这个男人那种味道。
在兰妮眼中,狄征与其说是在喝酒,不如说是在品尝寂寞。他身边人虽多,而且还有自己这个大美女坐在身侧,但狄征给她的感觉是一种浪子般的落寂,有种世界虽大,何处我家之感。
女人最容易为这种男人动心,兰妮也不例外。她芳心荡漾,凑近狄征,美艳的双唇在他耳边轻轻说道:“我看到了……”
“看到什么?”狄征笑问。
“你的寂寞啊。”兰妮说道:“让我帮你吧。”
狄征哈哈大笑:“你这人真有趣,我能不能问问,你要怎么帮我?”
兰妮牵起狄征的手,放到自己的大腿上。她眼神迷离,似乎也有了三分醉意道:“难道你不知道,女人的身体就是男人最好的港湾。”
她挨入狄征的怀里,说:“我在你眼里看到了无尽的寂寞,你累了狄征。所以,停在我的港湾里好好休息吧,哪怕只有一晚上。”
狄征确实已经醉了,他能够感受到自己的手掌正被女人夹在那拥有惊人弹性的双腿间,这让他的男性荷尔蒙不受控制地开始膨胀起来。在酒精的作用下,平时被理智所束缚的想法如同爆炸般不断涌现。
一晚吗?哪怕放纵一晚也好吧。她竟然可以和别的男人去旅行,为什么我不可以在别的女人床上睡一晚。
哈哈——
狄征笑出声来,他只觉得世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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