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国医馆水月录-第9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永初三年五月,南朝宋开国皇帝刘裕卒,庙号高祖,谥号武皇帝,殁年六十岁。太子刘义符即帝位,次年改年号为景平。
无论刘裕这一生如何波澜壮阔,立下何等伟业,欠下多少血债,都随着这油尽灯枯的一刻,尽皆交付于一抔黄土。
不知道他临终之际,是谁在身边,也不知那时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历史上的谜总是比记载下来的东西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刘裕的一生,却常常被后人回味,认为这确实是极其彪悍的一生,并将他称为“定乱代兴之君”。
八百年后,有一位辛姓豪侠,身处庙堂之高,怀人间之大道义。彼时正是金人入侵之时,诚危急存亡之秋也。辛大侠忽有一日行至京口北固亭,登高眺望,怀古忆昔,思及当年这段往事,不免心潮澎湃,大笔一挥,写下一首《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上阙写的便是当年武皇帝刘裕气吞山河,战功赫赫的威武气概: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这世上,有人爱江山,有人爱美人,也有人江山美人都爱,只可惜大多不可得兼。至于仇恨,命运却常常会将它引向一个混沌暧昧的结局,是执著还是放下,全看个人心中所念。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
这世上,只有河伯那样的人是永远坚定不移的,他永远真诚地认为,就算流再多的血,亦不能令死者复生,时光倒流。或许,适度的放下、忍耐和疼痛,反而是更好的结局,因为它们将带来有希望的明天。
国医馆,聚似一团火,散如满天星。也许那几个人心里刻骨的仇恨,算是暂时地放下了。如果放下了那些沉重的谋划和算计,也许将来,会是更浓重的华彩也说不定呢。
不过这些,历史上是不会记载了。
作者有话要说:《礼魂》是《九歌》中的最后一篇,实际是东皇太一的送神曲。所以,想用礼魂,作为这个故事的终结。
少歌曰,倡曰,乱曰,赞曰,都是楚辞中的结尾部,其实,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所以,这,其实算是四篇闲话。
少歌是短歌,所以这一章就格外短,也算作是深深的一点恶趣味吧,噗~!

、第一四七章 倡曰


永初三年七月,江南。
是个小雨的天气,街道上行人甚少。一名浅碧罗衫的少女,也不打伞,手提着裙子,在蒙蒙烟雨之中一路小跑向前。那少女挽着百合髻,秀发间斜插一枝碧玉花簪,嘟着小嘴,气鼓鼓的模样,愈发显得形容绝美,明艳不可方物。少女身后,轻飘飘地跟着一名白衣男子。男子面上带笑,手里拿着一把素色纸伞,也不撑开,任雨水打湿衣衫。
不多时少女进了巷子,男子见这巷子幽静,尚有花枝从墙角垂下,情致颇佳,身形忽然一快,转瞬到了少女背后,轻轻一掌拍在她后背穴道,手中纸伞几乎是同时砰地一声在她头顶张开。少女身形一滞,便给男子一把拽进了怀中。
“就当你是在撒娇,我心里喜欢得很!”男子笑吟吟地说道。
少女挣了两下,挣不开去,只气恼地望着他。男子怜爱地瞧着,忽地俯在她耳边悄悄地言道:“莫再这样勾。引我,这些日子,你平白害得我好难受!再不相信,我可要认真证明给你看了。”
原来国医馆诸人在北方龙脉之变后,重又各自分散,回归于自己的世界。慕容敬之带着陆渺渺到江南办了一些事情,而顾少君回了西北大漠妖瞳族的故里。现在敬之的事已经办完,打算与渺渺一起到西北去找兄长。可是这一路上,小丫头的性子,倒似乎越来越古怪起来。
刘裕死后,并无人再来管国医馆的闲事。国医馆众人皆是些厉害的角色,很难不在自己的地域引起动静,所以彼此的传言,在江湖上也常能听到。渺渺时常想念他们,就像今天,在酒楼里听了一段湘夫人的轶事,又生出了感叹。
“敬之,说起来,国医馆的各位,和我都投脾气呢,这世间的事还真是巧。”
“傻丫头,什么巧,这还不都是我的功劳?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顺眼的人,我又怎会将他收进国医馆?所以,跟你最投脾气的,还是我才对!”
姑娘忽然斜眼瞅着他:“那刘瑾也是你挑进来的,美人啊!你看着顺眼极了吧!”
慕容敬之心中一沉,暗叫不妙,又要有一番狂风暴雨!他忙不迭地捉住姑娘的手,极为诚恳地言道:“那是我的失误,绝非因为顺眼。我错了!要么,你再来咬我一口?”
姑娘甩开他的手,转身就跑进了雨雾里。
慕容敬之只好跟在后面追赶。在大街上奔跑,追赶一个姑娘,这对于从前的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现在,他不但感觉很自然,不窘迫也不厌烦,竟还觉得十分有趣。
那姑娘开始在意这些,开始善妒,开始显露出独占的欲。望,说明她越来越在乎自己了。女人一旦在乎,就会变得吹毛求疵,喜怒无常,虽然令人烦恼,但也令人安心。
没关系,反正自己办法多得很,动动脑筋,总能想出取悦她的法子。逗她开心是一件有意思的事,他乐此不疲。
而且,女人这种柔软的动物,非要常常作出一副强悍的姿态,骨子里却总向往着被更强悍的力量征服。也许,现在就是要对她用些强的时候!
慕容敬之将姑娘往怀里一搂,便要开始攻城掠地,谁想怀中人儿冷笑一声,他的身体转眼便不听自己使唤。
眼前展开一片红粉之色,没有雨,没有伞,也没有人。只在远处,有一名窈窕少女,隐约一身大红色嫁衣,覆着红盖头,姿态娇羞地立着。敬之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心中油然生发的愤懑之情生生压制了下去。
自从在阴山之巅,风天涯向陆渺渺的体内强行灌输了妖瞳族之秘技“镜花水月”,渺渺的幻术能力就日新月异地增强,现在已经能很轻松地构建幻境。就连敬之,一不留神都容易被她控制或者困在幻境里。虽然现在的他,破除她的幻术还很轻松,但假以时日,就不好说了。想要永远地处在征服者的地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偷点懒都不行呢。
不过妖瞳族的幻术“镜花水月”,与曲无殇所制的剧毒“镜花水月”却是截然不同的。二者虽然都致幻,曲无殇的毒,根基在于人类的“欲。望”,而妖瞳的幻术,生发的根本却在于人心中的“希望”。
不知怎的,继承了镜花水月之力的陆渺渺,身上的气息变得越来越神秘,越来越美妙,更令人欲罢不能。
而且,偏生她结的幻境,都让人真心不愿意走出去,恨不得多停留一会,多沉溺一阵子,真真是杀人于无形。
慕容敬之凝神静气,保得灵台清明,瞬间化身为天族形态。他的先天真气本就可以驱毒破幻,鼓荡之下,当即便将眼前幻象涤除一空。
可是伞下已经没有了姑娘的身影,却有一支袖里箭挟着破空之声,正呼啸着向他激射而来。敬之轻一抬手,已将暗器挟在两指之间。袖里箭上别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小字:
“敬哥哥,陆姊姊的性命在我手中。今夜子时,到我府内来找我。是否下得了手,你了解我的。”
慕容敬之轻轻一笑。义隆,本来走之前,就打算去找你一趟的,这倒正好。是否下得了手,我确是了解你的,只可惜你也太不了解你陆姊姊了。
却说被掳走的陆渺渺,定睛一看,发现将自己捉住的竟是车儿的人,便打消了动手的念头,只问道:“车儿,你可好?”
刘车儿嘻嘻笑道:“我身边的所有事情,几乎全天下都知道,你会不知?近来哪里有什么喜事的?不好,也说不上坏。总的说,还是好事将近。”
渺渺笑道:“捉我来何事?”
车儿道:“也没什么,就是想你了,想问问你,敬哥哥待你好不好。如果待你不好,你就留在我身边吧。瞧,我现在比你都高了。敬哥哥很有趣,可是我,也不会比他差的啊!”
陆渺渺望着他,笑而不语。
刘义隆自父皇驾崩,兄长即位之后,便一直留在建康。他将渺渺带回王府,好吃好喝地伺候着,把府里大厨做的点心捡了最精致的,一样样地拿给她品尝,件件品味极高。渺渺也不客气,来者不拒,与车儿相谈甚欢,静静地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
一切再明白不过了,他真正想见的,应该是敬之吧。虽说是敌人,却也是他这么多年以来最看重的人。无论彼此之间存在什么,都仍然是命运的羁绊。
子时不偏不倚,伴着打更的声音,一身白衣的慕容敬之推开门进来,如入无人之地。门口的守卫早被悄无声息地放倒,当然,这也是刘义隆意料之中的事情。
在敬之推开门的刹那,刘义隆已然出手如电,一手按住陆渺渺腰眼穴位,另一手将一柄单刃短刀架上了她的脖颈。
陆渺渺一动也没有动,更没有反抗。慕容敬之并无任何慌乱的神色,只一笑,先对渺渺言道:“半日不见,如隔三秋!”
渺渺撇了撇嘴,移开眼神,不去看他。敬之又是一笑,这回是对刘义隆说道:“殿下找我何事?”
刘义隆言简意赅地说道:“敬哥哥,你的事情,我都弄清楚了,所以,你手里的东西,不如给了我吧。否则,陆姊姊可就不能活着出去了。孰轻孰重,你自己看。”
这些年来,刘义隆虽倚重、亲近慕容敬之,却一天也未断了对此人的调查。但是直到近期,敬之不太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了,他才渐渐地摸清了事情的脉络。他曾顺藤摸瓜,派人潜到大夏,侵入过云中君的住宅,却在那里遭遇国医馆的一干强手,惨遭全歼。但派去的人不过是诱饵而已,刘义隆本人,就匿在近处观察。在那一群人中,他甚至看到了曾经身为宫廷内卫统领的季无月。
一切,都颇令人惊讶。但刘义隆天生就是个精明的,又跟了敬之好多年,耳濡目染,思索起问题严密周到,滴水不漏。早在慕容敬之当着刘裕的面自报家门之前,他就已经掌握了敬哥哥与国医馆的关联,掌握了羊皮卷的去向,以及敬哥哥的软肋,真的是陆姊姊。
慕容敬之从怀里取出一叠白绢布,微笑道:“都给你。羊皮卷上的,是一张藏宝图,据说是极大的一笔宝藏。除了这个,还给你别的。”
刘义隆一怔,在他心目中,事情应当远不止如此简单。本来,这应当是斗智斗勇,极为刺激的一次战斗,本来,他还想通过与敬之的一战,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可是现在,竟好像猛然击出的拳头,打上了一堆软绵绵的棉絮,一身力气没处发泄,憋得心中一滞。
“为什么?”刘义隆的语气里竟带上了一点愤怒,“你难道不要来与我争天下么!”
慕容敬之笑吟吟地说道:“天下迟早是你的,你心里也清楚。我只给你一句劝,你有生之年,北伐无益。天下若归于你手,是天下苍生之福。”
刘义隆望着眼前这人。这人在他的身边许多年了,看着他长大,教会了他许多技能,广博,实用,刁钻。他喜爱这人,由衷地钦佩这人,忌惮着这人,却又不自觉地变得越来越像这人。果然这人,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人的影子,甚至大过了父母手足,成为一个永恒的存在。
白衣的师傅正色道:“这些东西,我是真心地给你,并非因为渺儿的性命受了威胁。如何使用,由你自己。”
话音还未落,刘义隆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站在朝堂的石阶之上,一望无际的南国山河,战场的金戈铁马,竟在面前重叠着铺陈开来。
身体完全无法动弹,旁边的绿衣美人从他手中轻轻地取出短刀,放在旁边的案几上,对他说道:“车儿,现在的你是杀不了我的。你好好保重,做个好皇帝。我和你的敬哥哥,要一起到天涯海角去了。”
慕容敬之心中一甜。他将手中白绢放在案几的短刀边上,伸臂将佳人揽在怀中。待刘义隆回过神来,周围幻景消失的时候,身边已然空无一人,头脑中只剩了记忆中最后的一幅图景,是那一双绝世璧人情意绵绵,眼中只剩了彼此的相视一笑。
案几上放着的一叠白绢,是七块藏宝图的残片。除此之外,还有一份很长很长的手书,是慕容敬之的亲笔。上面简略地记录了他这些年来思考的结果,内容广而杂,涉及政治、经济的改革,吏治、赋役制度,现实却又巧妙,多数都与刘义隆的心思恰好合拍,还有一些,竟是刘义隆近年来百思却未得解的。
刘义隆心中感慨,但全部感慨却都化成了释然的一笑。从这之后的许多年,每当他遇到困难的事情,都会马上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试着去想一想,如果是敬哥哥,他将会如何决断,如果是陆姊姊,她又会如何选择。
从这一日算起的两年之后,皇帝刘义符为臣子徐羡之等人所弑,刘义隆即帝位,改年号为“元嘉”。刘义隆在位三十年,政治清明,推行了繁荣经济政治文化的一系列改革,短期内国力便迅速恢复,百姓生活安定,出现了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这一段时间,是南北朝国力最为强盛的时期,史上称为“元嘉之治”。
世上所有的事都不是十全十美。文皇帝刘义隆可谓一代明君,但他在位期间仍有一处极大的败笔,那就是北伐。他的两度北伐失利,对于刘宋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也为原本繁盛的局面种下了祸根。也许在生命最后的光阴他也曾后悔过,因为这件事情,他那白衣的师傅在临别之际,曾经如此诚恳地忠告过他。
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四八章 乱曰


永初三年九月,洛阳秋高气爽,满城金菊。高高低低的古树,叶子也红红黄黄地铺陈开来,如同没有温度的烟火,令人心中生出不少感慨。
都说秋风使人愁,但坐在街心茶水摊子上的一对男女,脸上却没有什么愁绪的影子。这两人穿的一白一绿,华丽讲究,男貌女也貌,正如一对天仙下凡一般。不知为何,这二人却偏偏选了这杂乱之地的茶水铺子坐着,与周围环境颇不相合,平白勾。引着路人的眼球。
茶水铺的对面,便是洛阳城最有名的妓馆杏红楼。远远地望过去,正是一派纸醉金迷的景象。大红灯笼高高地挂着,二楼上便有貌美的姬子开着窗毫不在意地梳着秀发,连周围的空气,都带得一股脂粉味儿。
那白衣美男子仰头看了一会儿,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言道:“好几年,你就住在这种地方?”
绿衫子的明艳少女嘟嘴道:“知道此事,你还笑得出来,也算是世上的奇男子!”
男子啧啧连声:“想你那时,年不过豆蔻,在这风花雪月之地盛妆袅袅而立,那该是何等鲜美诱人!未曾见过,真真可惜了。若当年有缘得见,定不容你逃了出去。”
少女柳眉微挑,嗔道:“你这人,怎么越来越下。流!”
男子奇道:“是你自己非要来看看,想必是旧事难忘,倒怪我下。流!”说着,忽地俯到那少女耳边,悄声问道,“你那时虽小,却定然早已艳冠群芳,声名远播。说来听听,那时候,可是倾慕者甚众?”
少女白他一眼,道:“姑娘身价自然高得很,公子若是排队等着,早就排到看不见的地方去了!”
白衣公子面上挂了一丝愠色,霍地起身,阴阳怪气地言道:“忽然想想那些人瞧你的眼神,心里头便不痛快。你在这里坐着等我,我去教训那些风。流胚子出气,一会就回来,你可别走开了!到时候,咱们再好好地瞧瞧这里头,好好地忆忆旧。”
男子将两个“好好地”念得很长,少女凝眉瞧着他快步走远,却也并未起身。这人行事常令人匪夷所思,不晓得今天演的又是哪一出。不过反正也猜不到,干脆以不变应万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