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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百世-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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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了拍它的背笑道:“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宝贝‘啊,哼,我可是一个记仇的人,小琦第一次约我去吃饭就放我鸽子,原来就是因为你啊!如果我心情不爽,看我不把你抓去炖汤。”

宝贝好象听懂了我的话一般冲我大声咆哮起来,无奈,我只好,好言相劝,才稍稍平息了它狗心中的怒火,搭拉着尾巴极不情愿的跟我走了。





正文 第三十一章、日子

(更新时间:200785 17:53:00本章字数:1430)

在这孤寂的城市里,我是一个流浪的人,拎着我自制的吉他随着自己的性子到处溜达,没有小琦的日子,我成了一个会说话的哑巴,不想开口,不想说话,只有在遇见投缘的人时才弹起吉他那古老的乐器,用我那独特的嗓音将一万年前我最拿手的那些古老的歌曲唱给他们听。

有人得到启发,有人豁然开朗,有人顿时精神一振,有人感动,有人痛哭流涕。

我用这样一首歌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没了了香味的玫瑰花,总觉得缺少了甚么!没有了对象绵绵情话,说了有一点傻。

自从你离开的那一天,我的心塌下不想再说话。

所有间题不想回答,不知不觉早已习惯,对着自己说话。

不想被揭开我的疮疤,躲藏在那无人的家,看着那不会响的电话。

等你一个回答,我只能彷佛在空气中,闻到一丝丝霉了的牵挂,好久不见你可好吗?

在一瞬间心情复杂,泪水骨碌滑下!

忘不了你溜溜的长发,忘不了你深深的牵挂,

剩下我一个人挣扎,一个人比划,没有你的日子停止说话!

听说你又看见晴空,听说你已经忘了牵挂,但是你知道吗?感觉道吗?

在那遥远的地方,一个会说话的哑巴在对你说话!

来到满目苍仪的废墟面对颓废的建筑工人,我告诉他们,永不放弃自己的理想,有心就能在废墟上重新建起家园。

我用这样的歌曲来鼓励他们振作:

一丝丝记忆勾起了一串串滋味,它不少也不会多分享了重聚跟别离。

一张张照片框起了一个个天地,不声不语偏说出岁月多依稀!

一声声叹息终止了一处处境地,它将所有悲与喜编好了年月跟日期。

一天天变更不可以一次次躲避。它需不竭的勇敢向梦想高飞。

何愁面前浪破浪涌个无了期。

何愁落泊,我只要一口气。

雷或雨我也傲然经过,潇潇洒洒向美梦高飞。

何妨混和泪与汗一笑无皱眉,谁歧视我,我偏要争口气。

从成败里冷暖后才知道,丝丝点点永记在于心凡事不放弃!

静下心来的这一段日子,我以一个穿梭了一万年的过客的角度仔细思分析着世事无常,人生的短暂。一个人生活在这世界里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万年前我们被生活所累,为求生存,我们不断拼搏,体现人生价值的衡量标准无非是钱和权。自然物种不断的优胜劣汰,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不例外,身强体壮的强者可以从原始社会生存下来,让自己的后代枝繁叶茂,人类经过第一次淘汰和筛选,生命力强的,强壮健康的生存了下来。封建社会让具有智慧的和强悍的人种生存了下来,新的社会让有智慧的人用头脑来赚钱,收集财富,强悍的人用身体技能来累积财富,后来法律的健全让这两种人的收入不相上下。说白了人类无论在进化道任何时候都逃不开大自然的生存准则,优胜劣肽,人类在自己制定的规则都已经隐约体现出优胜劣肽的重要,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劳多得,财产私有。

因为离开了生存准则,抛弃了优胜劣肽,就等于建立了腐化堕落,就等于失去了强弱美丑之分。把枯枝败叶和新生嫩牙混为一潭没有区分,除去嫩牙跟除去败叶没有区别,那么就把大树上的新枝嫩牙全部除去,留下枯枝败叶,那么大自然能让这棵大树生存吗?

所以不是人性本善,也不是人性本恶,更不是人性本无,应该是人性本贪,正是因为有了贪婪的欲望才让人类有了进步的动力。

那么超越了这些的我,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珍惜眼前真挚的感情。





正文 第三十二章、恢复

(更新时间:200785 17:53:00本章字数:1574)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眼眶里总是有一种很痒的感觉,小黎总是定期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小琦的消息和研究的进展状况。知道小琦一天天的健康起来,我大感欣慰。

一日清晨,细雨拍打着屋檐,滴滴答答,像儿时动人的歌谣,我走出屋子,任雨点打湿我的头发。我贪恋的呼吸着这清冷的空气,思绪穿过云层如长出天使之翼,掠过万里浮云,淡然的俯视一切。人世间是美好的,重要的是观看世间的人是什么心情。天使能在空中展示他的高贵与美丽却依然会羡慕世间的人生百态,依然渴望尝试着爱与被爱。

雨水打湿了我蒙着眼眶的布条,眼眶中痒痒的,我摘下布条,习惯性的揉了揉眼皮。我睁开眼皮,映入大脑的是陌生而又熟悉的景色,院子,大树,细雨,平房。

啊,我震惊了,我的眼睛又长出来了。壁虎断掉尾巴可以再长出来,蝗虫断了大腿可以再长出新的,蚯蚓被切成两截可以长成两条蚯蚓。蓝藻难道也有这样的能力让我长出新的眼睛?虽然我看见的事物都只有两种颜色,黑色和白色,但是我已经很开心了,我明白从蓝藻的眼睛看这个世界是没有颜色的,眼睛的恢复虽然不彻底,但是总会有希望在。

小黎又有新的消息传来,叫我立刻赶到医院。小黎兴奋的告诉我:“研究表明蓝藻结合了你的身体,但是根本没有控制你的身体,它们还是以一种寄生的形式存在于你的身体中,如果你的身体损坏,就会直接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所以它们会让你的肌体有很强的自我修复能力。用来保护它们自己的生存环境,呵呵,看来你就是地球,它们是地球上最环保的居民了。”

“太好啦!谢谢你。”我激动握住小黎的手谢了又谢。“噢~呜!我是正常人,哈哈。”医院的过道里传来我如狼一般的嚎叫声。过往的医生和病人都以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只怕是心里在想:是精神科的病人跑错了地方吧?

我再一次的爬进了小琦的房间,连我自己都感道奇怪,为什么不走门,为什么每次来到她的窗外就会有一种跃窗而入的冲动呢?

房间里小琦蜷着身子象可爱的小猫,睡得正香。小琦的美丽一如往昔,秀气迫人而来,恬静可人的外表里藏著无限的温柔和惹人怜爱。

不忍心打扰她的美梦,不知道梦里有没有我的身影,望着她右掌那细细的掌纹,如何才能读懂那玄而又玄的秘密,是否有诉说着我的存在呢?

不小心,我碰到了凳子“哐啷”声音不大,小琦却一下子惊醒了,看着傻立在床边的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把抱住我喃喃自语道:“这一定是在做梦,我知道你不会有事的,我不要醒过来,这样就能永远和你在一起了。”

我任她蜷在我的怀里,深情的吻着她的秀发,呼吸着她身上传来的那迷人的气息,说道:“小傻瓜,别哭了,你听听我的心跳,还是以前见到你那时候一样的急剧,感觉我的体温,还是那么温暖。我没死,我回来了。”

小琦双眼中流露出淡淡的哀伤说道:“我已经没有精神去想,你存在的真实与虚幻。你能体会我在黑暗中的孤寂吗?一个人的我多无助,我可以感觉你在送我离开时那欣喜并痛苦着的矛盾心理,我知道至古以来男人是不流泪的,我看见你的眼眶即将决堤的那一瞬间,我知道那是为我一个人而落下的泪水,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有多坚强,可是我无法触摸到那滴泪水,就象我无法触摸到你那颗只为我而跳动的心!”

小琦那哀惋的声音让空气变得更冷,我用力抱紧了她那消瘦的肩膀。我感觉我们就像折翼的候鸟,再也没有力气飞向南方,只有相互依偎借助彼此的体温才能熬过这个冬天。

黑暗的感觉我当然了解,你的眼睛是漫天星辰中最美丽的那一双,能让它永远在夜空闪亮我情愿熄灭自己的星辰,至今我依然活在黑与白的世界里。只有面对你的眼睛我才能知道什么是颜色。

重逢的欣喜无法用言语形容,梦依然有着彩色的空间,我想我会在小琦身边再也不会走远,我会追逐我生命中唯一彩色的梦永远永远。







正文 第三十三章、爱恋

(更新时间:200785 17:54:00本章字数:2665)

清晨,一个枕头飞向了我的脑袋,一个声音传来:“死色狼,快起来!”

正蒙头大睡的我极不情愿的揉着眼睛坐了起来,看见床边威风凛凛的小琦,心中一阵纳闷,怎么昨天还楚楚可怜,小鸟伊人,今天就变成电闪雷鸣,笑傲江湖啦?

小琦一本正经的说道:“从今天,从现在开始,给你机会正式追求我,不准马虎了事,不准打推堂鼓,不准装疯卖傻,不准心有余悸,不准心怀杂念,不准心存侥幸,不准借口推脱,不准表现不好,不准自毁形象,不准追不到!”

顿时我目瞪口呆:“还要这样?至于吗?”话没落音又是一个枕头飞了过来。

小琦看着我的样子噗嗤一笑,真漂亮,看得我差点呆住了。我说道:“谨尊教诲,我一定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面对你就像面对领导,领导说的永远都是对的。不会浪漫的我可以去看书,认真的学!没吃过猪肉还没有看过猪走路啊!”

不知道是出于本能还是那该死的服务器给我输入的技能程序,我开始给小琦写的情诗却透露出一种不知所云。

我想女人都这样吧?有她们必须的矜持,有她们拒绝人的权利和过程,有享受被人追求的幸福,尽管我还是这么“捱哧”(笨蛋),小琦却在不断的拒绝我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漂亮。

如此便是每天的惯例:

早晨第一句话:“小琦我连做梦,梦见的全都你!”

小琦一脸不屑:“哼,老套,哪有天天这样的?鬼才信!”

我的大脑立刻让我嘴巴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我有想过你吗?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不想不会梦见

那么: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如果想你在我脑海里出现>;100次的话

证明我很想你。

客观条件:你说每天把你的名字念上一千遍就会,变成一个恒久不便的传奇。

事实上:我很老实的照做了。

所以:我对你表达思念之情很>;100

事实证明我很思念你!

如此等量代换。

把日有所思转化成夜有所梦。

结论我连做梦都全是你。

可能是我脑子也感染了电脑病毒吧!谈恋爱这玩意也用逻辑表达,所有人都知道当逻辑假设成立时所得出的结论便是真理,不成立便是狗屁。如今也就只有我这傻帽还坚持在真理与狗屁之间那一步之遥的逻辑过程。

世人都知道追女孩子三大忌:一忌不浪漫,二忌嘴不甜,三忌太老实。我总在想人类老祖宗在原始社会追女孩子是多么的惬意,只要将喜欢的女人一棒打晕,然后拖进自己的山洞就可以过着甜蜜而幸福的二人世界。多好啊……

不过人类总是在进步的,就连追求女孩子也不例外,如果现在谁还用这个办法,尽管出发点是好的,我想最后换来的就肯定不是幸福的二人世界,说不定会落得个半身不遂的下场。而今天,对于我这个一万年前的原始人也就只会用古老而文明的方式表达我的真挚。

男人在失落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应该是狐朋狗友和酒,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与老廖和志刚的重逢当然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唏嘘。在酒桌上带着几分醉意的男人,话题离不开这几样:荤段子,牛皮,女人和性。

老廖这小子长得又高又帅,一张又甜又滑的嘴巴,能让所有雌性动物淹死在他那极具感染力的口水中,据我的了解他已经到了:“抚花随风过,悠然望青天!”

的最高境界。听说‘惨死‘在他手上的女孩子不计其数,遍布他从出生以来到过的所有地方。虽然有点夸张,但‘红色娘子军‘连至少也还是有的!

我常不懂‘人类‘一词做何解释。老廖却告诉我嫉妒他的人常这样解释:人类——人渣+败类!但我却不赞成他对浪漫的解释:罗曼蒂克'romantic'流氓猪哥!尽管我也知道第一个接触女孩身体的男人会让女孩产生依赖!

老廖语重心长的教育过我。追求小琦首先要保持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72下,这样能让你的大脑正常供养,不至于乱了方寸。而我至今仍超过148下,我可怜的心脏,我曾祈祷在幸福到来之前自己不要脑溢血或者暴血管。

上帝在创世纪中说:‘耶和华神就用亚当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亚当跟前对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我却在其中读懂了另一层意思:女人是用来爱的,而不是用来研究的,要读懂一个女人要一个男人花一生的时间去理解:两人之间的缘分,两人之间的爱。而研究会得到这样的结果:男人和女人是同样的物质所组成。

如果爱一个人要适得其法,那盗看她的个人签名档就是最好的办法。

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多么可怜,身为万物长的人类,居然也有自己无法掌握的东西。

永远到不了永远,除非生命终结,再长的停留,也不过是一个暂停。

我不得不发至内心的赞赏小琦的那独具魅力的气质和她的文学修养。我必须好好的咀嚼和消化的她的心情。

酒肉过后挥别老友,我豪情满怀的直奔战场,中途不忘双手合十感谢上天能让我从这城市中那大堆饥渴的雄性野兽中脱颖而出。

一进门便看见小琦穿着新买的短裙在忙碌。我脱口而出:“好漂亮的腿啊~~~~果然有不一样的风情和神韵!”

小琦脸一红说道:“晕类!是不是吃错药了?怎么刚回来就满嘴胡话!”

我厚着脸皮继续道:“有时候说真话是需要勇气的。怎么也算俺勇气可嘉吧,我可不是那该死的柳下惠。”

小琦立刻回道:“你这不是明摆的打击我,明晓得我不是那么秀气的人!”

我赶紧将快滴下的口水吸住,做了几下深呼吸说道:“这世界上每个人的欣赏眼光都不一样!如果有人认为你不秀气,那真叫长了一对眼睛是白板。相信我的眼光,你那叫灵气逼人,秀外慧中!”

老廖的教训果然有用,他说男人一定要学会甜言蜜语,而当男人讲甜言蜜语时,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的耳朵,而是自己的表现。如果当我讲出任何阿谀奉承谄媚巴结的恶心言语而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时候,我就可以出师了。如今,我终於学成归来了!

小琦用了几个简单的词汇:“天,谢谢,晕哒!”不着痕迹的接受了我的赞美又摆出一副与己无关的样子。

而我则打蛇顺杆爬继续道:“所以我说嘛!诚实的人还是能得到美女认可嘛!晕~~是一种柔和而病态的美,就好象西施捧腹,黛玉葬花一般!”

可能是我的表现太过于拙劣小琦嘴里嘣出四个字:“甘拜下风。”便忙自己的去了!

投降决不是我的作风。记得有人用歌曲表达过这样的真理:爱要越挫越勇,爱要肯定执着。





正文 第三十四章、深情

(更新时间:200785 17:55:00本章字数:2144)

:“曾经相处的时候我没有更仔细的欣赏你的美丽,直到分别到临之时我才后悔莫极,在我的世界里,你已经高高在上,如果非要加个名字的话!我告诉你是:月光女神!”清早起来我便对着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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