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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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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读者看来,勒庞的思想颇有先见之明。当他如先知般写道“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时,他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后来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作家,如科拉蒂尼、奥尔特加一加塞特、纽曼、弗洛姆和阿伦特,都曾对这一观点做出更深入的阐述。
勒庞另一项颇有道理的预见是,他把群体中人描述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笔下,与过去的社会相比,(勒庞认为)群众人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他这一观点不可能不让人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社会学家帕克和伯吉斯承认,勒庞预见到了我们这个群众运动的时代,并且描述了这些运动的若干特点,其方法已被这方面的社会学研究所继承并做了重要的发展。
勒庞有先见之明的最后一个例子是,他认识到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是一群缺乏组织的人,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一样的心理行为。勒庞当然不能预见到广播电视这类影响巨大的新大众媒体(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先知),不过他确实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
用恰当的行话说,所有这些“见识”都表明,一种观点,如果它指出了人类社会行为中一再出现的某些方面,那么即使它十分粗糙,也能够把握未来事件的某些方面。这并非因为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勒庞是个先知。先知是指那些自称能够预测具体事件的人,即使做不到万无一失,也能预见到许多细节。如果他是个出色的先知,他能够说这些事件会在何时何地发生。他能够对其细节做准确的描述。相反,研究社会、分析其运行要素的人,社会学的研究者,不适合承担这项艰巨的任务。他不是先知,虽然他经常被人错误地当做先知,或让人得出一种判断,以为他自称先知。他的任务仅仅是——这已相当困难——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找出某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我们可以合理地期待会出现某些社会行为和社会变化。当他遇到身边的一个具体问题时,他只会谨慎地偶尔预测一下未来事件中有限的某些特定方面。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不仅是因为他比社会先知更没有把握(后者的一大优势是,他有着接触未来历史的私人渠道,这种知识很少有人具备,或根本就没有人具备)。不但已成为常规的谨慎态度和不确定性,使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例如关于人口大量增加所造成的后果的预测,而且因为,当他有时打算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合理地期待发生什么时,他往往并不能说明这些预测性结果不可缺少的条件会在什么时候出现或能否出现。
社会科学家所做的预测,同与他貌合神离的先知相比,在另一个方面也有所不同。他希望从自己的失败中学习。假如社会科学家有理由认为应当发生的预期后果没有出现,如果研究表明,假定的条件事实上已经出现但没有发生预期的结果,他会坐下来重新评价自己的证据,彻底反省自己的思想,就像有人对他发出指示一样。先知对自己落空的预言会更加关爱,他不会丢弃这种预言,也不会重新整理自己关于事物如何发展的认识。相反,他习惯于轻描淡写地对待预测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的不一致,使预言避开对立的证据,得以原封不动地继续存在下去。成功的先知能够很有效地做到这一点,正如古人所言,他用妇熟的辩解“保住面子”,使他的信徒往往从看来已经落空的每一次预言中,只能很快看到自己的先知更为深刻的力量。
对社会先知和社会科学家的这些简单比较,并不像看上去那样离题。我的意思是,当今天重读勒庞的《乌合之众》时,我们中间的一些人会禁不住把他在1895年所说的话视为对后来发生的事情的预言。这不仅仅是个错误,而且显然也对勒庞有害。这等于派给了勒庞一个先知的角色,一个他偶尔有所向往,但因为不适合自己而放弃了的角色。根据他的表现,也根据上个世纪末的流行时尚,他是想成为~名社会科学家。当然,与较年轻的法国同代人——例如迪尔凯姆,他开启了社会学思想和社会研究的新纪元——不同,勒庞从来没有学会如何按部就班地收集和分析社会学数据,以及用数据来否定自己的观点——如果它们是错误的话——的方法。社会学研究这个阶段的到来仍然有待时日(当然,即使现在也只是处在初级阶段)。勒庞有社会学家的目标,但他并没有学会知识苦行僧一样的工作方式,而这是使他的研究在方法与推理上都具有说服力所必需的。他有社会学家的意图,却只有政论家的成果。但是,由于他对社会学有着先天的本能,因此如我们所知,他说了许多很值得一说的话。
勒庞也说了不少不值得一说的话。我们看到,这本书内容并不平衡,观察的质量不平衡,根据观察做出的推论也不平衡。它充斥着各种观点,有些正确而富有成果,有些正确但并未结出果实,还有一些肯定不正确,但是有助于启发正确的观点。不幸的是,也有一些既不正确也无成果。我们只能说,勒庞与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一样,没有能力对他所提出的各种观点的价值做出区分。它们全是他的头脑的产物,因此他显然对它们一概厚爱有加。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能结出果实的还是寸草木生的,所有这些观点都受到了其长辈同样的呵护。实际上,他的行为给我们的感觉,就像寓言中那个乐善好施的儿子。不管他喜欢哪个知识儿孙,他都会把他带到这本书里来。他喜欢一些极有害的观点,我们如今已经知道它们根本上错误的,而且根据勒庞本人的价值观,也是很危险的(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良好感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也许因为勒庞写的是一本有关群体的社会心理学著作,而不是他们的一部编年史,因此他的书里包含着许多与我们这个时代格格不久的内容。
勒庞把各种意识形态形象和信念稀奇古怪地搅和在一起,这方面的证据在这本小书里随处可见。他是个忧心忡忡的保守派,对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无产阶级的不断壮大深感忧虑。但是,一再出现的政治保守主义迹象、对社会主义每个方面的一贯敌视、一种独特的种族主义幻觉,以及把妇女描述成软弱而沉默、不善推理也不可理喻的人,她们好冲动,因此极不稳定,反复无常,缺乏道德,和男人相比完全等而下之,但这不一定是件坏事——所有这些观点只是该书的外表,即使把这些意识形态垃圾全都清除掉,对勒庞有关群众行为的基本认识也不会造成任何伤害,尽管它们尚不完善。
我们只来考虑一个这样的意识形态观点,勒庞和当时的许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即他所说的“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是“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见第3卷第4章)。但是,这种观点如其所示,不过是上世纪中叶戈宾诺所创立的那种种族主义,它是经久不衰的种族中心主义的基础,为剥夺“劣等种族”提供了理由。在勒庞看来,“种族”是个不易理解的概念,它大体上相当于“民族性格的构成”。例如,当勒庞提到“西班牙种族的遗传本能”时,或当他偶尔谈到所有地方的群体都有“女人气”,但他发现“拉丁民族女人气最重”时,我们便可以理解到这~点。“种族”是个定义不严格的标签,可以把它贴在各国人民和民族身上,它反映着勒庞对人类学的无知,并不说明他有种族中心主义的坏心肠。
一本广为流行的书;对勒庞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一再表现出实际意义;绝对谈不上完全创新,严格地说也不正确;与作者的任何求知行为相比,表现最佳时也只能算较好,最差时也不算很精;字里行间与字面上有着同样多的意义;眼光时而偏于一隅时而放眼全球;既有预见又观念落后;在实践中有效地利用着历史,又从原则上否认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当时表现出人类行为共同特点的重要的事件中概括出了一些这样的特点;还有一些并不影响其本质的乌七八糟的意识形态怪论——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一本仍然值得一读的书。
作者前言
以下研究是要对各种群体的特征做一说明。
遗传赋予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不过,当这些个体中的一部分人为了行动的目的而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仅仅从他们聚在一起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观察到,除了原有的种族特征之外,他们还表现出一些新的心理特征,这些特征有时与种族特征颇为不同。
在各民族的生活中,有组织的群体历来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种作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要。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人的有意识行为,是目前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
对于群体所引起的困难问题,我以纯科学的方式进行了考察。这就是说,我的努力只有方法上的考虑,不受各种意见、理论和教条的影响。我相信,这是发现少许真理的推一办法,当这里所讨论的是个众说纷法的话题时,情况尤其如此。致力于澄清一种现象的科学家,他对于自己的澄清会伤害到什么人的利益,是不会有所考虑的。杰出的思想家阿尔维耶拉先生在最近一本著作中说,不属于任何当代学派的他,不时发现自己和所有这些派别的各种结论相左。我希望这部新著也堪当此论。属于某个学派,必然会相信它的偏见和先入为主的意见。
不过我还是要向读者解释一下,为什么他会发现我从自己的研究中得出一些他乍一看难以接受的结论。例如,为什么我在指出包括杰出人士的团体在内的群体精神的极端低劣之后,还是断定,尽管有这种低劣性,干涉他们的组织仍然是危险的呢?
其原因是,对历史事实最细致的观察,无一例外地向我证实,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大自然有时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却从来不是以我们的方式,这说明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的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如果它能够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才能说它是有用的。然而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人们受各种思想、感情和习惯所左右——这是我们的本性使然。各种制度和法律是我们性格的外在表现,反映着它的需要。作为其产物的各种制度和法律,是不能改变这种性格的。
研究社会现象,与研究产生这些现象的民族是分不开的。从哲学观点看,这些现象可能有绝对价值,实际上它们只有相对价值。
因此,在研究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清先后,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对它加以考虑。这样就会看到,纯粹理性的教诲经常同实践理性的教诲相反。这种划分几乎适用于任何材料,甚至自然科学的材料也不例外。从绝对真理的观点看,一个立方体或一个圆,都是由一定的公式做了严格定义的不变的几何形状。但是从印象的角度看,这些几何图形在我们眼里却会表现出十分不同的形状。从透视的角度看,立方体可以变成椎形的或方形的,圆可以变成椭圆或直线。但是,考虑这些虚幻的形状,远比考虑它们的真正形状更重要,因为它们,也只有它们,是我们所看到并能够用照相或绘画加以再现的形状。有时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的真理。按照事物准确的几何形状来呈现它们,有可能是在歪曲自然,使它变得不可辨认。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世界上的居民只能复制或翻拍物体,但无法接触它们,他们是很难对物体形态形成正确看法的。进一步说,如果有关这种形态的知识只有少数有学问的人才能掌握,它也就没有多少意义了。
研究社会现象的哲学家应当时刻牢记,这些现象除了有理论价值外,还有实践价值,只有这后一种价值与文明的进化有关,只有它才是重要的。认识到这个事实,在考虑最初逻辑迫使他接受的结论时,他就会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还有一个原因使他采取类似的保留态度。社会事实如此复杂,根本不可能全盘掌握或预见到它们的相互影响带来的后果。此外,在可见的事实背后,有时似乎还隐蔽着成百上千种看不见的原因。可见的社会现象可能是某种巨大的无意识机制的结果,而这一机制通常超出了我们的分析范围。能够感觉到的现象可以喻为波浪,它不过是海洋深处我们一无所知的湍流的表象。就群体的大多数行为而言,它在精神上表现出一种独特的低劣性,在另一些行为中,它好像又受着某种神秘力量的左右,古人称它为命运、自然或天意,我们称之为幽灵的声音。我们虽然不了解它的本质,却不能忽视它的威力。在民族的内心深处,有时仿佛有一种持久的力量在支配着他们。例如,还有什么东西能比语言更复杂、更有逻辑、更神奇呢?但是,这个组织程度令人赞叹的产物,如果不是来自群体无意识的禀赋,还能来自什么地方?最博学的学者,最有威望的语法学家,所能做到的也不过是指出支配着语言的那些规律,他们绝不可能创造这种规律。甚至伟人的思想,我们敢于断言那完全是他们头脑的产物吗?毫无疑问,这些思想是由独立的头脑创造出来的,然而,难道不是群体的禀赋提供了千百万颗沙粒,形成了它们生长的土壤吗?
群体无疑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做出的一些动作,其神奇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而且尚未完美到能够向我们揭示无意识的规律,它要想站稳脚跟,仍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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