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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天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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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天尊》
作者:烧刀
第1章 少年与狗
天辰大陆,大晋国天阳城下属的临水镇内。
此时,临水镇内最热闹繁华的清水大街上,一名少年不断四处张望,眼珠乱转,时不时眉头轻挑,似乎内心正在做着挣扎,这模样显得和周围的行人格格不入。
这少年穿着一身华贵的青色长衫,腰间系着一条紫玉玲珑带,脚下一双朴实大气的犀角靴,那不算长的长发懒散地垂在脑后,再配合着那张略显黝黑的刚毅脸庞,好一位翩翩浊世俏公子。
原本像这样的世家公子哥走在大街上定会引来无数深闺少女的翘楚以盼、眉目传情。
可惜,此时少年衣饰沾了不少肮脏的泥泞,脸上更是布满风尘,腰间的紫玉玲珑带上的紫玉雕饰,更是无缘无故缺了一大半。
原本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哥,此刻在行人眼里几乎都快成了逃难而来的难民。
而更让人奇怪的是,在少年身后,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正紧紧挨着少年的脚边。
土狗只有两个巴掌那般大,四只小脚丫有些蹒跚地前行着,小脑袋不断朝四周张望,一双乌黑的眼珠子对着两旁不断散发出诱人香味的小吃透出一抹贪婪。
突然,少年猛地停下脚步,而跟在少年脚边的小狗一时没反应过来,小脑袋直接撞在少年的腿上。
“嗷!”
小狗打了个圈,从地上爬起来,不满地朝着少年叫了两声。
少年瞪着它道:“傻狗,小爷肚子正饿着,再叫把你宰了吃了。”
小狗闻言,顿时低着小脑袋不断在少年裤管上蹭啊蹭,想要讨好少年。
“少来这套,如果不是你这家伙,小爷至于会落到这种下场,给我老实点,不然小爷可不敢保证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少年没好气地骂道,也不管小狗是否听懂,随即朝旁边一家客栈走了进去。
小狗见状,赶忙屁颠屁颠地跟着进去。
大老远它就闻到从客栈里飘出的香味,这对于一天一夜没吃过东西的它来说,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
想着,少年便走了进去。
很快,一名小二打扮的男子便挡在少年面前。
紧接着,一大一小两道身影便被小二推了出来,显得十分狼狈。
“哪来的乞丐,这里也是你能进的地方?赶紧走,赶紧走!再碍着我们客栈做生意,说不得让你吃顿教训。”
少年吐出口中的尘土,怒视着那嚣张的小二,跳着脚骂道:“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你知道小爷是谁吗?你信不信小爷一句话就把你这破店拆了!”
“哟呵!好大的口气,像你这种人,我可是见多了,你要是真有这能耐也不至于现在这副模样,赶紧走,再不走我可喊人了。”那小二双手叉腰,一脸不屑地说道。
少年忿忿不平地盯着那小二,大声说道:“你给小爷等着,早晚小爷把你这破店拆掉。”
只是,话音刚落,少年突然撒开双脚,没命似的跑了。
而身后的小狗反应不慢,亦是嗷嗷叫的跟了上去。
一旁正打算热闹的行人皆是被少年莫名其妙的举动弄得有些迷茫。
就在这时,客栈中鱼贯而出七八名侍卫,各个瞪着眼睛,满脸横肉,一副凶神恶煞的姿态,显然是为了教训那少年而来。
只是,看着风一般消失的少年,几名护卫皆是面面相觑,而那小二更是低声咒骂了起来。
此时,离那客栈不远处的一处街角,少年喘着气坐在地上,抹了把额头的细汗,无奈地望着碧蓝的天空。
“该死的贼老天,想我林乐一世英名,如今却落得连个小二都看不起,玩人也不带这样的啊!”
“嗷~!”
少年不满地咒骂起来,而不知何时已经赶到少年身边的小狗,也配合着发出一声不满地叫声。
少年,也就是林乐。
林乐原是地球上的一个小混混,半月前正和几个兄弟拼酒,依稀记得最后几个兄弟都被他灌倒,正当他得意万分之时,体内酒力发作,紧接着也不省人事了。
谁知,当他再次醒来之后,却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变得极为陌生。
用了三天的时间,林乐总算清楚自己是穿越到一个未知的世界。
而他如今的身份则是至尊神殿的少尊主。
说起这个至尊神殿的少尊主,林乐也忍不住激动了一把。
在他头上有个大陆数一数二的绝世强者的便宜老爹做尊主,门下精锐弟子更是遍布大江南北。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说法,这至尊神殿算是地下界的老大,而他的便宜老爹更是教父级的牛逼人物,就连皇帝见了他都要礼让三分。
于此同时,林乐还知晓自己有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貌似还是至尊神殿的什么圣女,林乐虽然不清楚具体这圣女是做什么的,但想来应该也是极为牛逼的身份。
有着如此显赫的身份,林乐又怎会落得眼下这般凄惨的地步?
这也是林乐为何会怒骂老天的缘故。
穿越而来的林乐,算是强占了这少尊主的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少尊主的记忆。原本的少尊主可是宗师境的年轻高手,但眼下林乐空有一身本事,却根本不懂如何使用。
这也就算了,林乐本以为靠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能够敷衍过去,从此过上幸福的土豪生活。
可惜事与愿违,在从小侍女口中得知一个月后,玄天宫少宫主凌奇峰会亲自登门挑战之后,林乐便连夜收拾行李,跑了!
林乐也不想跑,可他根本没得选择。
虽然他是货真价实的至尊神殿少尊主,可他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修炼方面的记忆,也就说原是大陆年轻一辈第一高手的他,如今不过是个手无寸铁之力的普通人而已,最多也就是身体比一般人强上那么点,这还是靠着体内庞大的灵气淬炼而来的。
而那什么凌奇峰可是货真价实的宗师境高手。
和这样的****打架,还能活命?
林乐做混混打架时很少输过,而他之所以能做常胜将军,靠着便是一个字,狠!
可这狠也要分人看啊!
原先林乐的对手充其量也不过是和他一样的混混,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林乐自然不觉什么。
可自从他亲眼看到他的贴身小侍女肉乎乎的小手举着一把剑,然后就那样轻飘飘的往石头上一刺,便将一块足有她个头高的石头轰成粉末。
林乐不难想象,如果那一剑是刺向自己,估计此刻他连骨头都不剩了。
他的贴身侍女,尚且如此不凡,那凌奇峰又将如何了得。
这些哪里是人,简直就是****!
林乐好不容易捡回条命,他可不想就这样白白死了,逃跑自然是唯一的选择了。
为了躲避至尊神殿的搜寻,林乐可是一路翻山涉水,经历了七天七夜,翻过无数大山,最后才抵达这临水镇。
林乐离开神殿时,身上还是带着一小包金叶子,原本还想着靠着这些金叶子,找个少有人烟的乡下地方,从此隐姓埋名,过上地主般的逍遥生活。
可现实再一次无情的敲碎了他的梦。
直到来到临水镇后,林乐才知道这天辰大陆上的金子根本不值钱。
这里的金子通常都是用来当做锻造饰品的一种原料,还是最低等的那种。
可以说,林乐身上那一小包金叶子全部卖了,充其量也不过只够买几个包子而已。
这还不是最悲剧的事情。
事实上,当林乐得知天辰大陆的流通媒介是一种叫做紫晶石的东西后,林乐几乎把肠子都悔青了。
原因无他,只因他还深深记得,当日他离开时,床头的柜子上还摆放着好几张紫晶石做成的紫晶卡。
通过了解,林乐亦是清楚在繁华的皇城中买下两栋华丽的住宅,请上七八十个能干庸人和娇俏的丫鬟,同时再雇上二十名护卫。这些全部加起来,也不过才区区一万紫晶币的价格。
而这大陆上上最低级的紫晶卡,其额度便足有十万紫晶币。
这十万紫晶币,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过上梦幻般的的土豪生活。
而身为至尊神殿的少尊主,这最低级的紫晶卡显然不符合他的身份。
也就是说,当日林乐十分愚蠢的放过一大笔财富,结果带着一小包毫无用处的金子逃了出来。
每每想起,林乐肠子都会忍不住一阵抽搐,懊悔不已,甚至大骂之前那个少尊主,没事放一包不值钱的金叶子在房间里做什么,这不是害人害“己”吗?
可事已至此,至尊神殿暂时是回不去了,但身无分文,又不通武技的他,又该如何活下去?
林乐无奈地叹了口气,心中百感交集。
就在林乐不满的抱怨着,角落处突然传来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小子,你是谁?鬼吼鬼叫做什么,活得不耐烦了?”
林乐微微一愣,继而循声望去。
只见不知何时,从街道的另一角走出七八个人,穿着极为普通,神态流里流气,看向林乐的目光带着几分警惕。
见这些人打扮,显然不是什么善茬。
林乐眼尖,一眼便发现有两个家伙正扛着一个大麻袋,其他人皆是隐隐将这麻袋围在中间,好似那麻袋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林乐余光扫了眼,隐约见到那麻袋动了几下,更奇怪的是,他隐隐听见一道极为微弱的呼喊声。
第2章 活活吓死了?
“小子,看什么?”
其中一个长得尖嘴猴腮的青年,见林乐见到他们不但不惧怕,反而盯着他们猛瞧,顿时怒不可谒。
这时,这群人走出一名三十来岁的魁梧大汉,大汉长得极为普通,只是脸上一道狰狞的刀疤,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平添了几分威严。
“小六子,别忘了我们还在办事,少给老子惹是生非。”
小六子闻言,则是不屑地瞥了瞥嘴:“臭小子,算你好运,下次别在让我见到你,不然打断你的狗腿。”
话毕,一行人便匆匆离开,似乎真的把林乐当成疯子,再也没有多看一眼。
林乐并没有因为这话而生气,前世作为混混,他虽然经常打架生事,但却从不做作奸犯科之事。但对于眼前这一幕倒也有几分熟悉。
那麻袋中显然是个活人,而这些家伙的身份不言而喻,绑匪!
思及至此,林乐心中不由感慨,无论是哪个世界,都少不了绑匪这种角色啊,也不知是那家的孩子这么倒霉,见那几名大汉各个肥头大耳,凶神恶煞,这番绑去恐怕凶多吉少了。
林乐虽然心中不忍,但也明白自己的斤两,并没打算上前帮忙。
只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正当林乐正准备带着小九离开之时,前面那群绑匪中突然发出一阵动静。
林乐下意识地回头一看,两眼徒然睁大,心中暗道糟糕。
此时,林乐真恨不得抽自己一个耳瓜子,暗恨自己为何要回头看。
这一看便看出了麻烦。
只见,原本匆匆离去的那群绑匪,其中一人不知为何倒在地上抽搐不已,而其他四名绑匪则是神色紧张地观察着周围,眨眼便和林乐的目光对上了。
林乐见状,勉强笑了笑,咽了下口水,说道:“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们继续,不用管我!”
突然,掉落在地的那麻袋一阵翻动,紧接着一颗乌黑的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
林乐余光扫了眼,眼皮禁不住一跳,这些家伙果然是绑匪。
这下可糟了。
就在林乐心中思索着如何应对眼前这突发事件时,那麻袋中的人儿突然喊道:“救……救我!”
声音听起来应该是个女人,带着几分柔弱,几分惶恐,光是这番话足以引起大部分男人的怜悯之心。
只是,林乐听到这呼救声后,额头却冒起冷汗来。
“大姐!你这不是坑人吗?你我无冤无仇,你要死就自己死,为何还要拉上我做垫背?小爷好不容易穿越一回,还没得及享受,难道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吗?”林乐心中将那呼救的女人从头到尾咒骂了个遍。
须臾,林乐已然发觉到那剩下的四名大汉看向他的目光极为不善。
林乐脚步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几步,勉强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几位好汉,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小弟就不在这碍事了。”
那麻袋中的女子似乎被林乐这番话给气急了,身子微微晃了晃,便彻底不动,像是昏了过去。
这时,那脸色带着狰狞刀疤的大汉猛地往前一步,喝声道:“兄弟,原本哥几个也没打算把你如何,可如今你看了不该看的东西,怪只能怪你命不好了。小六子,你去解决这小子,动作利索点。”
那小六子闻言,捏了捏拳头,脸上带着几分残忍的笑容缓缓朝林乐这边走来。
林乐见状,知道逃不了了,不由跳着脚,大骂道:“你们这些混蛋,小爷不是说了,你们的事情小爷不管,你们还真打算赶尽杀绝啊!”
“小子,少说废话,受死吧!”小六子一声低喝,身形猛地朝林乐冲了过来。
林乐还未反应过来,脸上便挨了一拳。
“哎哟!”
一屁股跌在地上,林乐只觉脸上火辣辣的疼,除此之外,到没有其他感觉。
“咦?”
小六子有些惊讶地看着林乐,刚刚那一拳他没有丝毫留手,目的就是想将林乐直接击毙。
可林乐吃了他一拳,却只是躺在地上叫唤,根本不像受了重伤的模样,如何不让他惊愕。
这时,一直跟着林乐的小狗见到林乐被打,小身板一反常态的没有躲开,而是跃到林乐身前,对着小六子一阵狂吠。
小六子回过神来,顿时冷笑一声:“嘿!看不出你这狗还挺忠心的啊,那就让他下去一起陪你。”
“混蛋!住手!”
小六子根本没有理会,左脚迅雷不及掩耳地踢出,顿时将小狗踢飞出去。
“嗷~!”
“小九!”
听到小九发出的惨叫,林乐眼珠瞪得拳头大,胸腔被一股火焰填满,像一捆拉断了引线马上就要炸响的地雷。
林乐是个混混,但自认是个有情有义的混混。尽管和小九的相处时间不长,并且经常咒骂小九,可对于这只在他孤单流浪时,陪伴他左右,不离不弃的宠物,林乐打心里将他当作自己的伙伴。
想他一个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沦落到需要一只小狗来保护他,有些大男子主义的林乐如何受得了。
全身的血涌上林乐的脸,漆黑的眸子如同嗜血的野兽一样慑出骇人的目光。
小六子被林乐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只不过转眼便恢复了过来,脸带嘲弄地说道:“小子,看样子似乎很不满啊?”
边说着,小六子边朝林乐走了过去。
“不服又能怎样,就你这种乞丐,我一根手指头就能解决……啊!”
话还未说完,小六子只觉眼前一黑,紧接着便看到林乐突然出现在他身前,还未等他有所反应,伸出的手指头骤然一痛。
下一刻,他便感觉自己的手指头好似不属于自己了。
“啊!我的手指!你这混蛋,我要杀了你……杀了你!”小六子抱着自己的手掌,脸颊因疼痛而苍白无比。
此时的林乐一脸阴沉地站在他面前,目光冰冷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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