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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由意志与个人责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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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联想主义就是这样解释意义的本质的。可是,正如我们将在本章里展示出来的,在意义的含义这个问题上,自古以来就有人认为这些关系中至少有些原来就是原始双极性的。在人类的理性中,可以说某些概念是从双极对立甚至矛盾的共同内核中“抽出来”的,而不是靠联系单极创造出来的。
辩证与实证的意义关系
某些名词,如我们前面引用过的“母亲”这个词,其本身具有意义的单一性,即它们所指的是一个特定的人或一类有别于其他的人;它们本身并不包含别的与这一名称有内在对立的意义。如果我们说“母亲”并指着我们附近的一位妇女,我们就把我们的母亲的脸庞(单一项)和这个词语(单一项)这两个单极联系起来了。还有一个关系就是这个人(单一项)与我们自己(单一项)之间的关系。当听到我们指着一个人说这个词语时,我们的朋友就会认为我们确实是在指我们的母亲,尽管非母亲或“那不是(他的、她的)母亲”的暗含意义总是存在。可是,如果我们真的想到这种否定含义,那么这种想法所指的也只是我们跟我们指着的那位妇女的关系,而不是指我们跟母亲这个词语本身的关系。这个词语是清楚明了的;它具有意义。除了习惯赋予它的定义
以外,没有什么东西与它直接相关。
可是,对于像“道德”之类的名词和“好”这样的形容词,情况又如何?如果不借助于它们的对立面“不道德”和“坏”,我们能使用这类词语吗?我们可以把一个像“左”这样的词语同一个意义并不与“右”相关的定义单极地联系起来吗?让我们假定一个人指着一幅图画说“真美”。我们可以推测到他是在对这幅图画作出评价。当我们也看着这幅图画时情况又怎样?我们不也对它作出评价,在评价的过程中不也试图理解“美”这个词所表达的意思吗?但请注意,为了取得这种理解,在评价的过程中有时我们得用“丑”或类似的意义。在评价一件事物时得用美丑这一尺度的两个极,就如用母亲非母亲这一尺度的两个极来提出怀疑一样。可是,在此例中,我们不是对一个人认为一幅图画美这一事实提出质疑,而是试图弄清为什么作出这种评价。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得同时运用意义的双极尺度的两个极。
现在,我们可以引入两个术语以抓住刚刚描绘出来的这种差别。这两个术语引自亚里士多德,但在东西方思想史上它们所表达的观念所指却更为广泛。实证意义关系连结单极的名称。对意义作符号性解释就是实证性的,因为它给词语(符号)及其代表的指涉物之间假定了一种一对一的关系。当然,随着越来越多的有意义关系(通过外延或在内涵上)被引进意义的复杂总和中,这些单极可以倍增。具有对立关系的词语如高低、冷热等等,常常通过单极联系出现,以致我们往往认为它们具有内在联系,尽管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们必须记住的另一种有关意义关系的观点称为辩证观
点,即假定某些意义本质上就是双极的,所以,它们不是互相联系起来,而是本质上互相排斥而成为对立;这种对立使一个意义生成两个极却又不影响意义总和的完整性。左的意义不是一个通过经常重复而与右联系起来的单极名称。左只因为它对右的关系才是左,所以,确切地说,左必须也参与右的意义,反之亦然。在我们的语言中,这样的词语关系有很多。而且,还有一点不能忽视:这些词语一般具有的意义,可以被认为是评价、评判和比较性的。换言之,意义上的辩证关系通常与品质问题有关;而与此适成对照,实证关系则与数量有关。
意义的象征性解释很可能以辩证的而不是实证的意义关系为基础。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据假定,象征性智性在表达自己意欲(愿望、想要)的意义时是从多种抉择中作出选择的(见前述)。抉择始于对立的各极,所以,当我们逐步从“是”走向对立的“不是”时,我们就开始描绘出不断增大的差别程度。我们可以说各种抉择是双极方向上的变异,它们可以把自己的意义一直延伸或不延伸到自己的对立面。
当我们谈到意义关系的延伸时,我们就遇到了连接论说的问题,因为在描绘各种抉择时各种词语并不是通过(联想或意向的)结合而简单地“跳到一起”,并不形成被称为逻辑的特殊关系线的。亚里士多德是最先指出人类按照某些公认无疑的设想进行推理的哲学家之一,在探讨他所谓的三段论推理的基本原则时,亚里士多德把这类设想中最重要的一项称为大前提。
在此问题上人们最熟悉的例子是著名的陈述句:“人皆终有一死。”这这一前提含有所谓的先行项(人)跟结
果项(终有一死)的关系。然后,我们就有机会在三段论推理过程中肯定先行项或结果项。现假定我们肯定先行项“这是一个人”,那么结论必然是“这个人终有一死”。这一恰当的逻辑结论是目的决定的一种反映(见第三章)。然而,如果我们肯定大前提的结果项“这是个终有一死的东西”,那么意义关系的另一端就不一定成立了。一个终有一死的东西并不一定意味着那是一个人。
使我们称之为智力与认识的理解得以丰富多彩的,是各种模式的构型、各种秩序的排列。在亚里士多德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之前,像柏拉图(他的导师)和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导师)这样的希腊哲学家就运用过一种认识论,即认定任何已知的东西都是通过辩证意义关系与别的东西相联系的。认识是“一个整体”,所以,甚至在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的时候,我们还是能够开始一系列理性调查研究,并通过使用某种研究方法(organon)和通过这样运用智力而最终完全认识真理。这种研究方法是一种辩证程序,被苏格拉底用在对话中作为问答的战术。如果苏格拉底想要学会某种东西,他就根据论题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如“诚实是什么意思?”学生则尽其所知讲述诚实的意义。在实践中,答案可以有多种抉择。但为方便分析起见,我们仅谈谈立场A与非A作为供学生回答苏格拉底的问题的抉择。
如果学生采纳立场A,通常苏格拉底的策略是沿着非A的思路逐步提出相反的问题。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相信非A的辩论思路比A更为正确。如果学生选择非A,他也会同样马上选择A。这对苏格拉底来说都是一样,因为他并不认
为他的头脑里有学生所缺乏的“信息”。知识是所有人的共同财产。此外,真理很可能会随时在A和非A之间的某个地方出现。学生一开始采取的立场被称为辩论的正题(thesis),而反对的立场则被称为反题(antithesis)。这样,正题就总是通过辩证的意义关系与反题联系在一起,虽然我们此时是在考虑复杂的意义和广泛的立场,而不单单是类如高?低这样的词语。毫无疑义,在近似于辩论的讨论中我们都是以辩证方式推理的。随着我们的对手提出观点,我们马上构想出相反的观点,期待着“两分钱价值”的入帐。我们常常同意对手的一两个观点。我们说:“的确,你在那一点上是对的,我们对此没有争议。可是,你的其他观点却完全错了……”这一双方同意的领域通常由来自对立观点的意义组合而成,古希腊人把这一领域称为提要,如今我们则称之为合题(synthesis)。
苏格拉底基本上认为真理与谬误是意义上相关的对立物,所以,原则上我们可以从谬误开始而努力到达彼岸。这种视万物合而为一的观点对早期希腊的知识界来说十分重要。它一直被看作普遍性与洞察力的典范,在随后的世界历史中是无与伦比的。不幸的是,科学、艺术、宗教于其中被编织为变化多端而又单一整体的这一世界观的辩证基础,却一直没有得到明晰的说明。这种从多样性中发现共同性或反过来从共同性中寻找多样性的能力称为一与多元论。
尽管亚里士多德承认人类的推理是部分地辩证的,他还是对这种辩证方法的可靠性提出异议。他认为认识一个人在辩论中推理时如何取得大前提是极为重要的。大前提总被用
作先行项,即在意义延伸路线的系列中先行出现的意义。以逻辑顺序随后出现的其他意义则是服从性的(sequacious),它只能绝对服从先于它们出现的先行意义。例如,如果我们承认先行的大前提“人皆终有一死”,那么说出“这是一个人”后的必然(服从性)结论就是“这个人终有一死”。可是,如果我们从相反的意义上构想出一个大前提“一切终有一死的东西都是人”,我们就必然会有一个类的延伸意义,即由“这是一个终有一死的东西”而引出“这是一个人”。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它以错误的(大)前提为基础。
这正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他说,当苏格拉底以他的辩证方法向学生提出第一个问题时,他不得不依赖学生就此问题所能提出的任何观点。学生提出的作为最初立场A的观点可能正确,但也可能大大地错了。如果后一种情况发生,那么,从这场对话中得出来的任何所谓真理都将被玷污了。所以,亚里士多德对苏格拉底认为研究的路线可以从谬误开始而以真理告终的辩证观点表示怀疑。亚里士多德说,如果我们从谬误开始,我们就必然以谬误告终。这也是精神生活中服从先项的事实。为了以真理告终,我们的研究方法(推理法)最好从真理开始。
进行实证推理的人总是要确保他的大前提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是首要而真实的。这具有两种形式。一个前提可以通过同义反复而成为真实,例如“所有单身汉都是未婚的男子”。请注意,这里先行项的意义(单身汉)与结果项的意义(未婚的男子)是等同的,这跟说“所有单身汉都是单身汉”一样。这样同义反复的关系似乎语义平庸,空洞累赘,但实际
上它们对一切思维形式都极为重要。
使前提成为首要而真实的第二种方法是把它们基于经验事实之上。事实与同义反复一样都是单极性指称。如果不能提出相反的经验事实,我们就不能对事实上存在的东西提出争议或质疑。注意,实证推理的推动力是要以或这或那的方法对某一观点作出判断。这种实证推理的严密的、决定性的、非此即彼的性质以前由一条“A不是非A”的原则或称矛盾律(有时被称为非矛盾律)来保证。任何事物不可能既是又不是,两者不可得兼。很明显,这是对辩证论者的一与多元论的直接挑战,这一点我们很容易就从“事物越是变化就越是保持原状”之类的流行说法中看出来。一个事物要么就变化,要么就保持原状,不可能两者同时发生——假定在表达这类内容时我们能正确地运用语言的话。进行实证推理的人正是这样看待事物的。
自然科学兴起过程中的意义与模型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第二章的主题上来了。在第二章,我们概述了科学兴起过程中从哲学唯理主义向数学唯理主义的转移。亚里士多德被称为生物科学之父,因为他是最先对自然界作实际经验调查研究的人之一。现在我们可以体会到他是以实证推理的态度进行研究的。可是,亚里士多德从来没有对人类也进行辩证推理这一事实视而不见。虽然他不喜欢用辩证法作为研究方法,可他确实体会到即便最严密的思想
家有时也必须求助于辩证法。
在不能以事实为继,而我们又得按自己最深的理解来捍卫自己的观点免受其批评者的暗中攻击时,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懂得辩证法是很重要的,因为事实是,辩论中的对手总是可以利用意义固有的双重性,说出一些听起来似一回事其实是另一回事的东西,并曲解我们的观点,用我们的观点来提出不是它所指的主张。人们可以提一些荒谬然而其意义的某个方面却又有效,被问及的人又必须给予考虑的问题。这类问题的一个幽默的例子是老一套的插科打诨:“你什么时候停止打你的老婆?”这种言语花招叫作诡辩。诡辩一词来自古希腊的诡辩学者。他们的确以这种方式运用辩证法而在辩论过程中受到苏格拉底的敌视。他们的狡诈伎俩变成更为精炼的修辞学与辩论形式流传到我们当中。
在西方思想界,还有一些哲学家批评辩证推理的诡辩倾向,但他们还是认识到用这种方法推理是人类本性的一个方面。圣托马斯。奎那和康德就是这类哲学家中最典型的例子,可是这些人却不像那些曾推动过科学兴起的哲学家们那样醉心于数学唯理主义。而且我们也绝不应该忽视这样一个事实:数学是典型的实证推理,在那里矛盾律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笛卡尔就是这种哲学家的完美范例。我们还记得在第二章(p.24)谈到,他的几何学把运动纳入先行前提中,使牛顿得以顺利地解释自然界,而且使牛顿学说的信奉者们把这种永恒的变化构想为动力因果关系。笛卡尔的著名论断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是在一番精神探讨后回答一个自己提出的问题(我怎么知道自己的存在?)时构想出来
的。他以苏格拉底必然认为是辩证研究法的方法找到了一个成功的结论。然而,笛卡尔却无所求于辩证法,甚至他把辩证法与诡辩法等同起来。苏格拉底认为,诡辩式地运用辩证法是对一种合理方法的滥用。但是,这并不表明要排除这种方法,更不是要否定它的存在。可是,笛卡尔和跟他一样有数学倾向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与洛克在从严肃的哲学角度考虑人的形象时,却成功地把辩证法摈弃了。
那些英国人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基本上把思维与数学运算等同起来了。在这一点上,霍布斯说得最浅白。他说,心理活动“只是计算(即加和减)标明和表示我们的思想并被公认的普遍名字的结果……”洛克把简单观念说成与简单的整数数字相似,加起来就成了复杂观念。从他的主张里,我们也可以看到矛盾律的反映:“最高的才智、最广的理解,无论以多快的速度和多么丰富多彩的思想都没有能力在心里创造、构想出一个新的简单观念……任何理解力都不能毁灭存在于心中的简单观念。”我们不能通过对立分析来破坏这些简单观念。它们要么是“一”,要么是“零”。就像积木一样,它们构成了心灵的内容,而且是以半数学的方式。
注意,洛克的心灵模型里还有另一个主题。作为观念的所有思想内容都是从外部输入心灵里的。洛克引用阿奎那的话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是以白板一块的方式开始的。心理活动就像一块光滑的(即空白的)碑,外部经验之手则把简单观念铭刻于其上;这些简单观念又被运算成复杂观念,并随着生活的进展而愈加复杂。在此,我们看到了中介模型的开
端,即用符号来解释被运用的意义(见第三章,p.41)。判断在这里变成了频度可能性的运算,并自动地以智性的习惯为基础进行。这些思想习惯给我们一个个人的错觉,即它们决定了我们自己对生活的理性认识,可事实上,在我们受到中介影响的习惯系统中以非此即彼的方式排列的过去输入之频度,却是真正的决定因素。正如洛克所说的,“以这些根据为基础的概然性本身就具有充分的证明力,所以它很自然就决定了判断;它就像示范证明一样,没给我们信或不信我们将是否认识留下多少自由。”
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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