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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国医妃-第2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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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琪一双眼珠染上了鲜怒的红色,手脚不能踢到他身上,她猛地张大牙齿,冲他鼻子上咬了下去。
对方被她突然的袭击显然是吓了一跳,除了避开以外,另一只手猛然往她后脖子上一击。朱琪双眼一闭,即晕了过去。那瞬间,朱理刺出去的剑,宛如阵风。对方却在此轻而易举地躲过了他这一剑,两脚施展轻功,上了房顶。
朱理提气,刚要追上去,忽然感觉脚底虚浮,定力不稳,剑尖倒转刺地,当作拐杖一样,才勉强撑住了身体。
只听背后兰燕不停呕血的声音。
拎走朱琪的人,冷冷地俯瞰在巷子里的他们,道:“告诉隶王,借王妃几日一用。”
“你说借就借吗?!”
对此,对方只是挑了挑眉头,二话不说,腋下夹住劫持的第二个人质,转身就走。
这些人,不止武艺高强,而且很有组织,目的达到,绝不恋战,不是一群普通人。朱理脸色沉了沉,提着剑回头走两步到兰燕身边,掌心贴在兰燕背上,输入一口真气。
兰燕的吐血才有了稍微停止的迹象,抬头看着他:“二少爷?”
“先回去——”这话声音刚落,朱理突然向前倒,直栽在了地上。
“二少爷!”
说到小李子,赶着先去救朱琪和朱永乐,找到了徐有贞说的那辆马车,刚要跳上车的时候。马路上出了动静。
原来,早在遇袭的时候,李敏把跟朱理来的府里小厮第一时间派了出去报告消息。她即使不顾自己,也得顾着老公的弟弟。所以,安全起见,肯定是要忙着先叫救兵。
那小厮也聪明,到了饭馆门口抓住匹马骑上去以后,是一路狂奔,直奔到了护国公军部报告给男主子。
驻守军部的岳东越第一时间接到消息,马上一方面派人通知朱隶,一方面带齐军部驻守的精锐直奔出事的地点来了。
马路上于是出现了大部队动作的迹象,沿途经过的地方,百姓惊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岳东越也先顾不着消息会不会走漏,只想马上先探知到两个主子的性命安危如何。
到了饭馆之前,他骑在马上先看到了小李子。小李子就此不敢动弹了。
岳东越看见他,立马下了马,问:“主子呢?”
小李子是跟在李敏身边的人,最清楚不过,对此,小李子撒了个谎:“我刚奉主子命令出去拿酒,结果,走到半路才知道出事折回来。”
岳东越心里焦急,也就没有怀疑他的话,带人急着推开屋门进去查看现场。
小李子刚抬起袖口擦把汗,心里想着,赶紧趁朱隶来之前把她们两个人转出去。他这么一个转身,还不知道朱琪走了的事,后面,滴滴答答,急速奔来的一大串马蹄声,再次把他吓住在原地了。
这回来的是真主子了。
朱隶犹如黑色阎罗的汗血黑马,在门前勒住了马蹄。
同时,岳东越亲自扶着受伤的徐有贞走了出来。两个人脸色都十分难看,根本不知道怎么给朱隶回话。
跟随在朱隶后面的公孙良生看着同乡的脸色,已经知道不对劲,转身先对着跟来的魏子昂说了几句,比朱隶先下马。
走到了同乡面前,公孙良生问:“王妃和二少爷呢?”
“都不在。据徐公子说,那些人,武艺高强。二少爷身边四个护卫,全部毙命。兰燕也不见踪影。”
听见岳东越最后面那句话,最后抵达的许飞云,眉头皱了个死紧。随之,侧耳闻着风声,好像听见了什么动静。
是兰燕在叫:师父——
其他人闻声侧目的时候,许飞云已经施展轻功,顺着徒儿的声音循了过去,不会儿,一手拎着一人回来。
见到朱理双目紧闭被许飞云夹着回来,公孙良生急急忙忙走了上去查看其伤势。
兰燕嘴角流的都是血,背后被许飞云灌着真气,才不至于昏过去,对朱隶说:“王爷,那些人,把王妃和十一爷都劫持走了。不是皇上的人。”
说完这句话,她再也撑不住,倒了下来。
许飞云着急地在她嘴里再塞了两颗救命丹药。
小李子站在旁边,眼珠直愣着看着这一幕,心里凉透了。早知道这些人根本抵挡不住对方的话,他该留下来的。毕竟八爷给他的最重要的命令是保护好李敏。可是,他没有办到。
或许他武功不够强,但是论逃脱的本事,他有常嫔教的绝技在身,能带着李敏逃。
现在,李敏没有保住,连十一爷都——
“十一爷?”高头黑马上的男子,发出了一声意味深长的,可怕的言色。
所有人都沉声屏气。
朱隶在马上,眼睛扫到了那辆藏着人的马车。
马车里的朱永乐,一直打着寒战,到了此刻终于抵不住,栽了下来。福子惊叫:“郡主!郡主——”
小李子垂下眼:完了,这会儿全完了。
公孙良生给朱理扎了两针以后,让人把伤者抬进马车里,回身,走到了朱隶面前。朱隶把缰绳给了胡二哥,从马背上下来。
四周没有一句声音,或许是他这种安静,出乎众人意料的反应,让所有人内心里更加打起了哆嗦。
老婆被不明人士劫持了,弟弟受了重伤,几个侍卫全死了。换做是一般人,早该大发雷霆,焦头烂额。但是,这些显然都无益于怎么把人找回来。
朱隶迈进了饭馆里面,可以清楚见到现场一片狼藉,是刚才那场生死的恶斗留下来的。饭馆里的伙计们,战战兢兢全躲在厨房里去了,见到他来,才敢现身,全跪在地上打哆嗦,浑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公孙你怎么看?”
听到主子这声,公孙良生心里其实也不清楚这个男人是什么想法,虽然,他作为谋士很希望自己的主子无论在何时何刻都能保持住一股冷静,但是,无疑,这一刻朱隶表现的是过于冷静了,超乎常人可以理解的。公孙在心里面琢磨了一番后,说:“这不是一群胡作非为的歹徒,是一群有目的有组织的杀手。”
如果只是劫财劫色的恶徒,当可以把这饭馆里的小伙计们一块杀了。但是,这伙人,眼看是连朱理都懒得杀,直接把人劫持了就走。
“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显而易见是王妃。”公孙良生继续说,“恐怕这群人,如果不是用王妃来胁迫王爷,就是,对王妃另有企图。据此推断,他们是暂时不会对王妃下毒手的。”
朱隶对此不予置评,是走到了那些毙命的侍卫尸体面前。
许飞云把徒儿兰燕交给其他人疗伤以后,紧随上来,蹲下身,查看这些死者身上的痕迹。
“怎样?”
许飞云拧紧的眉头好像变成了个深深的疙瘩:“没有见过,这种刀法。”
“什么样的刀法?”
这时徐有贞在旁补充:“王爷,凶手手里拿着两把弯刀。”
“两把弯刀?”许飞云像是在口齿里琢磨这个信息。
“还是没有想法吗?”朱隶看着他的脸问。
“王爷,上回我去追弘忍的时候,不是遇到高手围堵吗?有一个站在高处没有下来,我看见,他背上应该有两把刀,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弯刀。”许飞云说到这里,都不得不神情严峻,
有一股事态很是严重的气息,“那个人,应该是他们一群人之中,武艺最高强的一个。现在,这个人出手了。说句实话,我倘若在这里,都不一定能抵挡住这人,把王妃护住。可以说,兰燕那条小命,还有二少爷的命能留下来——”
朱隶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出鞘的锋利:“你意思是说,对方是手下留情了吗?”
“草民唯恐,事实正是如此——”说这句话的许飞云,都不由把头低了下来。
没人敢去看朱隶的脸色。
这可是在护国公的地盘上,把护国公的夫人劫持走了,并且手下留情了?
“公孙,全城封城。调集十二旗进燕都,搜索方圆百里,别给本王放走一根头发!”
☆、【197】熟悉和不熟悉的人
夜色中,马车轮轴的声音,咿呀咿呀地响着。摇摆的车幅,让人感觉是坐在了一艘船上。
睁开眼的时候,后脖子酸酸软软的,这可能是来到古代后清醒过来时意识最清楚的一次。脑袋里,宛如被水清洗过的那种清晰,李敏可以清楚地记得究竟自己怎么被俘获的。
自己身边,贴着一个人。只要轻轻扭过头,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贴到自己鼻子尖的那张脸,清晰的俊美非凡的五官,比起男性的装扮,掩盖不住的那种女子的香气,是十一爷。
果真,这好动的假扮成皇子的公主殿下,是怎么都坐不住的。定是要跑到外面来生事的。
李敏耳边听了下朱琪的呼吸,可以感觉到对方的气息平稳,俨然和她之前一样,是被对方一掌给劈昏了。
后脑勺的地方,连接脑干,一不小心,绝对不止是昏而已,死都有可能。
她们两个,现在是被人劫持了。遭遇绑架对于李敏来说,不是第一次,谁让她老公太过出名,身份又复杂,令她经常具有被劫持绑架的危险,属于绑匪们的黄金目标之一。但是,这次和皇女一块被人绑架了,倒是有些出乎了她的意料。不知道这个十一爷,是怎么自个儿自己往笼子里钻进来的。
本来,十一爷与她搭不上边。绑架她的话,和绑架十一爷,区别是很大的。十一爷的主儿和她付赎金的主儿,完全是两个主儿,而且是两个死对头。
是不是这些绑匪们不清楚她老公和京师里那位主子之间的恩怨,还是说,早已知道此事儿,但是,两个人都要绑。如果是后者的话,岂不是说明了这群绑匪和万历爷关系不大?
李敏摸索着这个逻辑的时候,回想着以前自己遭绑的经历,当然是寄望那些经验可以对她和她一块身陷牢笼的十一爷有点帮助。
可最大的可能是,一点用处都是没有的。
作出这个定论很简单,因为之前几次绑架她的人,不过都是些山贼头,是不值一提的小蝼蚁,她见着都完全没有压力。这次的绑匪,与那些山贼,不管是黑风谷还是鲁爷,都是截然不同的人物。
坐在马车里的男子,解下身上佩戴的水囊,拧开水囊口的栓子,是预备着喝水。李敏转过头的时候,他明显有惊觉,但是,既然她都是被他绑架来的人,又只不过是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当然没有放在心上。
淡淡的目光转开以后,一副闲散的心志,好像对于她有没有醒来,都觉得没有什么两样一样。
李敏趁这个机会,开始在对方的五官模子上捉摸,要把对方的骨头里都做一番深度扫描。首先,可以辨别出,这男子身上带的两把新月弯刀,为劫持她的那名首匪无疑。
说起来,这个人,本身武艺高强,超人一等,可以一掌力毙四名护国公府护卫不说,那种临场的判断力更是不用分说的可怕。
只要想想,这人可是在第一次看见她出手,马上判断出她身上定怀着潜力时,毫不犹豫,先下手为强。此种铁硬的做派,干净利落的风格,说只是一个绑匪,怎么看,都不太像呢。
男子终于感觉到她的目光,不止盯在他的脸,而且,注视在他手里拿着的水囊上。那一刻,男子脸上那种好像天生的淡漠的表情,有了一丝变化。
两道犹如浓墨的眉毛微微拧了拧,拧出个小疙瘩的模样。不用说,这样一个皱眉头的表情,理应是让人感到不怎么好看的,但是,放在这个男人脸上时却完全不是那回事。
谁让一张脸,如果好看的话,什么样的表情,都会由丑化美,化腐朽于神奇。颜值高的人,无论在古代现代都是很吃香的。古代皇帝野史中,好男色的帝王不在少数。
眼前男子的五官无疑是俊美非凡,固然其宽正美丽的额头上,突显这样一道显眼的红疤,看着让人触目惊心的疤痕。
长度不长,大概半指长,位于左眉上方,宽度也不大,看起来很像是一条比较厚的朱线划过一样,因此第一时间给人的错觉是,是不是男子的额头上划了一笔女性的胭脂。只从这样一个比拟来看,显而易见,男子额头上的疤痕,让人惊讶以外,更多的是,给人一种奇特的美感。
就好像说表情不过也是五官的附加品一样,既然能让伤疤都化腐朽为神奇了,男子的五官绝对是出类拔萃的那种。
高挺的鼻梁,削薄的嘴唇,完美的弧形下巴,这些,都比不上人类眼睛的窗口,灵魂的所在,只要眼睛美的人,可以让人忘乎所以,如坠其中。男子的眼,是标准的丹凤眼。
对了,这双丹凤眼让她想起一个人。怪不得之前,她看着这张脸时会感到一股莫名的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联想起的这个人,其实说起来,和眼前绑匪的身份大相径庭,是在太白寺此等身份贵重的千年古寺里每天诵经道佛的僧人,莲生。
记得之前,她初次遇见莲生的时候,一直觉得对方的眼睛是那种出奇的美丽。只是脑子好像卡了壳一样,硬是没有能联想起丹凤眼这个远近闻名的美眼名称。
具有丹凤眼的男子,端的是一种奇特的妖艳。许飞云也是丹凤眼,标准的妖孽一只,可很显然,许飞云那种妖孽,和这些艳美的男子有着显著的不同。
在于妖孽和艳美之分。
许飞云说是江湖里的正派人士,可是那一身痞气,是根本无法忽略的,正是这种痞气,锻造了许飞云那种无拘无束任我妄为的狂草性格,以一句不太好听的话来说,叫做抵挡不住的妖邪。
不是有句话叫做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据兰燕透露,兰燕这个师父,在江湖圈子里从来不愁女人缘的,而且那些女人对于许飞云都是倒追死追。结果,搞到许飞云如今要不是为了她老公下山,根本都不愿意从常年冰天雪地里的天池里出来,只怕下山后那些不甘心的死粉再次追着他围堵他。
对于这些过于痴狂的粉丝,杀又不行,只能逃。所以,许飞云苦闷死了,这长得太好看,加上武功盖世,受到过多的追捧也是人生一苦。
与许飞云相比,无论是太白寺的那位莲生,或是眼前这个额头上都戴上了一条疤的男子,无疑都是一身正气多了。
莲生自不用说,僧人,未来的太白寺方丈,不说身份使然,光是平日修行的沉淀,都能化出一身出尘的气质。
如此说来,眼前这个头戴伤疤的男子,又是劫持她们的凶犯,怎么能叫做一身正气?
绑匪,不该都是面部丑恶,让人看一眼都觉得害怕和憎恶,哪怕长得好看一些,身为一个代表大反派的邪恶人物,都该是邪气外漏,比起许飞云更是百分百的邪恶。
可是事实总是相反的。
她从这个男人一张冷漠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暴力和血腥的邪气,有的是一种收敛和自控力的东西,这种东西,和草寇根本沾不上边。
无论这个男子之前做的事和反应,或是现在对其外貌和气质的综合打量,得出的,都是同一个观点。
李敏的心里,似乎稍微有了数。
同时,对面的人,也顿然发觉她的眸光里有些微变。这令他微微抬起了头。
这个时候,像阵风吹过一样,马车的棉帐忽的拉开了一角,一名高大俊秀的男子穿过了棉帘。
见其一样是黑色紧身衣从头到脚的装束,腰间配刀。李敏断定,这应该是,在饭馆里向他们发动袭击的三个黑衣人之一。
这男子那张模样儿,同样是很好看的。清隽的五官,俨然和流氓土气又是沾不上边。隐隐约约流露出的是截然相反的另一种感觉。
李敏想,再不用猜疑了,这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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