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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三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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乩窗桑俊�
“嗯,好的,小姨。”我心下一片混乱,蹲下捡生菜的时候脑袋撞上了桌角,捂着脑袋站起来的时候屁股又把椅子给推倒了,椅子一倒下,椅子上放着的一杯橙汁就落到地上,橙汁翻了出来,弄脏了地毯的一个角……
“刚才是什么声音啊,娜娜你怎么了?”小姨问。
“没事没事,我把杯子打翻了。小姨我不跟你说了,我要打扫一下,过完十一放假了我就回去。”我赶紧说,我感觉我手抖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好好,那你忙你的,记得有空给我打电话啊。”小姨叮嘱道。
“好的知道了,小姨再见。”
我等小姨先挂了电话,才挂上。看着橙汁一点点将连着客厅的地毯染黄,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柏辰出生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因为他出生的第一天,我就被我的母亲抱去医院探望他。那时,我才两岁。
你并不能要求一个两岁的孩子记得什么,所以我只是听大人说的,他出生的时候很丑,脸是红色的,皱成了一团,跟个小猴似的,他妈妈都不敢抱他!
他的妈妈,就是我的小姨,我妈妈的妹妹。
男孩子小的时候,个子长得比较慢,加上我又大了他两岁,就更加显得我高大壮硕。所以从出生到读幼稚园的那几年,对他来说真真是一段苦难的血泪史,但基于表姐这个神圣而崇高的身份,我其实并没有在肉体上对他进行过多的摧残,相反,精神上的磨练会更有利于他的茁壮成长。
我上幼稚园小班的时候,有一次不小心打破了外公的古董花瓶,正巧那时候柏辰在我旁边,我便用武力威胁他给我顶罪,然后躲在花园的月季花后偷看他一脸要说不敢说憋得脸红眼睛红后来还被外公打屁股打到哇哇大叫的样子,心里非但没产生一丝愧疚之情,反而萌生暗爽,这使我从小就体会到有人背黑锅的感觉有多么舒畅!无怪乎电视里演的那些黑社会老大在犯了事后总会找小弟顶着了,那是一种多么强大的控制感啊!
关于社会阴暗面能给人带来的好处,我早早的无师即通地领悟了。
而事实上,这样超然卓越的良好自我感受并没有维持很长时间,自打柏辰小朋友上了幼稚园,他就渐渐超脱了我的控制。
虽然他依旧很矮,可是由于被外婆喂食太多,在横切面上就有了优势,加之长期以来受我凛然霸气的熏陶,在全班小朋友们里面那是鹤立鸡群一枝独秀!而这种尊严感严重破坏了我对他长期以来的奴化教育,以至于当我从幼稚园毕业,当他从小班升到中班的时候,已经胆儿肥到敢公然反殴我了,甚至还有一次太过激动拿了他爸的砚台砸我手指头。
幼稚园毕业那天,我左手捏着奖状,右手掂了一支作为奖品的铅笔(话说当年的幼稚园真是寒碜啊……),胸前带一朵大红花,脖子里挂一把家里的钥匙,在初夏的暖风中最后望了一眼幼稚园大门,竟感受到一阵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肃煞。然后我学着我爸的样子,长长地叹谓了一句:长江啊~那个后浪推前浪,前浪呀~怎能不死在沙滩上!
纵然那时候我尚不能理解前浪后浪和长江三者难测高深的关系,但是非常明白,这段光辉的历程已随着我的毕业悄然落幕,在这所伟大的幼稚园里,将再也见不到我强大矫健如奥特曼的身影!
一个我走了,还会有另一个我站起来,只是遥望时间长河的另一端,不知道未来登上幼稚园老大位置的晚辈们还会不会闪耀出我当年的光芒。
那个时候,年少如我,锋芒毕露,横行霸道,器宇轩昂,胆大包天!
那个时候,轻狂如我,还不懂得鹌鹑是个啥玩意儿。
霸王龙幼年记事(已修)
8
幼年的成长史中,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就是外婆家的邻居小可同学。
张小可是个温柔体贴粉嫩可爱的女生,皮肤白白的,脸蛋红红的,眼睛大大的,头发细细卷卷的,说话轻轻柔柔的,跟那童话书插页中画的小公主差不了多少,引来附近一圈男生的仰慕。
想我这样风萧萧兮的大侠自是与小可那种娇滴滴的公主井水不犯自来水的,可怎奈小可家就住在外婆家隔壁,小可娘亲老是带着小可过来玩,外婆每次都会笑眯眯跟个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似的摸着小可那滑溜溜仿佛拧得出水来的小脸蛋说:“小可好乖呀!让娜娜姐姐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呀?”
我的内心强烈地呼啸着:不好——!
可是没人理我。
因为没人在意我的感受,我又没有强大到可以反抗大人的指使,于是只好在小可水汪汪期盼的目光下,压抑住心中极度膨胀的不情愿,表现出非常高兴的样子,拉着她的手出去玩了。
没错,从小我就有点那么两面三刀,可就是演技一直不怎么样,这是我的死穴。可更加致命的是,我本人还不知道。等我发现自己的演技存在问题谁都骗不了的时候,身边的人早已看穿了我。
“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个成语不知道能不能套用在我身上。但这些人也实在是不厚道,早点说么,我就不用装那么累了不是?
当然,就算小可家住在外婆家隔壁,我还是可以跟她继续井水不犯自来水的,本想在她主动跑来玩的时候应付着招呼一下就好,可怎奈柏辰那小厮竟然哈小可哈的要死!
柏辰极度狗腿地说:“小可就像花仙子,娜娜就像霸王龙。”
去你丫的花仙子,我还霸王龙呢,他怎么不说我像怪兽,小可像奥特曼?
小怪兽打奥特曼,多么有爱!
其实每次看到小可,我邪恶的内心总是会悄悄拿自己跟她对比一下。众所周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同性竞争是全人类的天性,纵然当时我不过小豆丁一枚,也顶不住天性那道神秘而强大的霹雳之光。
三个人一起玩的时候,我是理所当然的老大,然而柏辰的叛逆期实在是到来得太早,还是个小胖墩的时候就知道了要对我的命令做出一定程度的反抗,而小可又有点儿怕我,于是粘他就粘得更紧了。我敏锐地嗅出了不寻常的味道,这莫不是传说中万恶的早恋的先兆么?!只可惜,在我的多次暗示下,大人们还是笑嘻嘻地任其发展,非但没做干涉,竟还开玩笑说要给他们订娃娃亲。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站在风口,内心一片瓦凉瓦凉的。
介于上述此二人的错误行径,我决定采取一些措施,用自己的行为来告诫大人们,挽救柏辰小弟误入歧途有多么重要!现在的问题是,要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够引起大人的足够重视呢?想了很久,我终于有了一个主意!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收拾好了幼稚园里发的小包包,带上我的小手绢,别上胸前的小红花,离家出走了。
离家出走,该往哪里走呢?我犯了愁。
我坐在外婆家门前的小桥蹲上,正犹豫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忽然就看见柏辰从家里跑了出来,我赶紧蹲下躲在桥上的石狮子后面,心里默念着:没看到我没看到我没看到我……然后就听见一个声音从脑袋顶上传来:“你在干什么?”
我的小心肝沉了一下,认命地抬起头,望着他说:“我在跟妞妞捉迷藏。”
妞妞是外婆家的猫,刚领养来的小猫。
“可是妞妞才吃饱了在睡觉啊。”柏辰歪了下胖胖的脑袋,对我眨眼睛。他的眼睛很大,睫毛又长又浓密,让人看了就很想去拔下来……
我“嗖”地一下站起来,捏了把他肥嘟嘟的脸,严肃地说:“我要离家出走,你不许告诉别人。”
那个时候柏辰的个头比我矮,他带着星星眼仰望我,一脸羡慕道:“真的啊?带我一起去吧!”
我大义凛然挥手道:“不行,你还小,我这次不能带你走,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其实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我到底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不行,我要跟你去!”柏辰恬不知耻地用他肉呼呼的小手拽住我。
“不行,我不能带你去!”我继续大义凛然,扯开他的手。武侠电影里,闯荡江湖的大侠们都是独自行动的,身边哪能带一个没用的小屁孩呢?可是柏辰这块牛皮糖也没那么容易摆脱,继续跟我拉拉扯扯。
就这么一拉一扯间,我听到了一个脚步声向这边跑来,还有一个很细很甜腻的声音喊道:“娜娜姐姐你不要欺负辰辰!”
我回头一看,就见张小可脑门上扎了两条小辫,穿着一身雪白的蕾丝公主裙向这里跑过来,小脸有点红,像是急了,一跑到我面前,就伸手过来推我。
我先是愣了一下,皱起眉,反手握住柏辰的手腕不让她拉开。其实我一直不喜欢小可,直到很多年后自己才领悟过来,那并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或多或少的自卑。
当时的情况简单说来就是这样:本来柏辰拉着我,我要逃。后来小可跑来了试图把我推开夺回柏辰,而她这一行为引起了我的反感,致使我反手拉住柏辰不让她抢走。结果,小可怒了,爆发了,奋力推了我一把,而当时我的位置就在岸沿,脚步向后一退,踩了个空,就“哗啦”一声掉进了水里。
如果大家以为结局是公主顺利将王子从恶魔手中解救出来并幸福地在一起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我掉下河的时候柏辰想来拉我的,也确实拉住我的袖子了,但他那小小豆丁的身板哪能拉得住我这个小豆丁呢?于是两人一起掉进了夏日凉爽的河里。
水倒是不冷,跟雪碧的广告一样,清新凉,透心凉。
可问题是……我不会游泳!
我拼命挣扎,挣扎的过程中倒是真的感觉有一股力量在把我向上推。当时的我太害怕了,只能出于本能手脚并用拼命划水,求生的欲望发挥到了极致,可肺里的空气还是越来越少,于是我清醒地意识到:我要死了。
我还只是个小豆丁,我还没穿过蕾丝的公主裙,我还没有闯荡过江湖,我还没有迷倒过一群小男生,更没有打败东方不败,怎么能就这样死了呢?!
在我内心的不甘和那股神奇力量的共同作用下,我终于爬上了河边的台阶,摊在那里奄奄一息……我的眼睛根本睁不开,耳边只听见小可的呼喊声,很尖很细,像鬼叫魂一般……然后嘈杂声响起,我被人抱了起来,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和柏辰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等那声音都喊嘶哑了,我这才算给人家面子,睁开了眼睛。
我当然是没淹死了,柏辰自然也没死。事后我想过,如果那时候我们都死了,或者其中一人死了,那么后面的故事是不是就不会有了?而那样,世界又该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我相信太阳还是会每天早上从东方升起,每天晚上在西方降落;妞妞还是会慢慢长大,长成一只又肥又霸道的猫,最后牙齿掉光了才老死;小可还是会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人,慢慢将我遗忘,携手柏辰,或者别的男人过她想要的生活,而不幸被她一推掉下河里淹死的炮灰,也终化为河面上的泡沫,同她童年美好记忆中的任何一个泡沫一样,灰飞烟灭。
然而,人生是很奇妙的东西,虽然每一个细微的情节变化都有可能导致最后结局的更改,可当这条路走到底了,又会发现,无论你选择的是哪条路,走到最后,遇见的都是那唯一必然的结果。
后来我才得知,柏辰这小胖墩原本是会游泳的,但他用小小的身子把我顶上岸后,就沉了下去,好在小可的尖叫引来了大人,才及时把他救了上来,他也算是去鬼门关前转悠了一遭,没把小命玩完。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小可都不能原谅我,一看到我就翻白眼,而事实上我也不太能原谅她,如果没有她忽然跑过来推我,我能掉河里去么?我不掉河里,柏辰又怎么会掉下去?
只是这种显而易见的逻辑关系她那绣花脑袋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只能感叹,果然上帝给你开了一扇窗,就会同时关上一扇门。
关于这件事,大人们没有一个怪她,反倒全来指责我。我被爹妈狠狠揍了一顿,押去给小姨道歉,眼泪那个哗啦啦地落下呀……倒不是装出来的,不过也跟忏悔没关系,纯粹是发泄那一肚子的委屈。
人家我容易么,不但离家出走的计划被扰乱了,还成了千古罪人了!
真是风萧萧兮……
蜂窝门事件始末 (已修)
9
话说就是那一年,我离开了呆了三年之久的向日葵幼儿园,顺利晋级小学。自此,我也与柏辰小朋友一别就是十年——因为他爹升官了,从县里调进了市里。
当然了,说是一别十年,其实在读小学的那几年,我每次过寒暑假都会去外婆家,而柏辰也会去,所以放假的时候我们还是厮混在一块的,好事没做过几件,搞得家里鸡飞狗跳的事倒做了很多。如今想来,做孩子真幸福,干出缺德事了还能有人理所当然出面善后。当然,事后白嫩的小屁股上是免不了挨几下板子的,不过有人陪着一起挨,就反而觉得自己生的伟大,挨得光荣了!
蜂窝门事件,也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
那时候我外婆家住的还是老式的楼房,二楼的地方有一条走廊,走廊是靠外的,就是说走廊的外侧是室外,内侧才是墙。就在那个二楼,曾经有马蜂搭过窝,大人们老早就告诫过我们不要惹它们,而我,其实压根没留意到那里还有个窝。
有一次,舅舅买了蛋糕回来给我们吃,我是很喜欢甜点的,边吃着自己的这块,边觊觎柏辰的那块。好在柏辰不怎么要吃甜的东西,咬了一口就没兴趣了,我便对他说:“柏辰,把你的蛋糕给我吧。”
柏辰犹豫了一下,说:“蛋糕很甜,你都蛀牙了……”
“没关系的,偷偷给我,别告诉大人哦!”我边说边拖着小凳子挪到他身边,拿起我的勺子就去挖他的那块蛋糕。
柏辰瞪着他那双黑溜溜的眼睛对我说:“薛娜,你想你的牙齿变成马蜂窝吗?”
我吃得太开心了,耳朵就忽略了他直呼我姓名的这件大逆不道的事,边吃边问:“马蜂窝?什么是马蜂窝?”
就这么一问,我俩便开始了长达一个礼拜的自然探索历程——观察马蜂窝。
柏辰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也是个很听大人话的乖孩子,所以在我提议用棍子把马蜂窝桶下来的时候,他严厉地阻止了我,并详细地跟我讲述了一番捅了马蜂窝之后会发生的惨剧。我听罢,戚戚然。
于是,我们两个小萝卜头就蹲在马蜂窝旁边,开始了最初的自然科学观察。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当初那个窝马蜂是很大个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俩居然不怕,还能坦然地蹲旁边看它们进进出出。
“这东西能吃吗?”我问。
柏辰拧眉,“你怎么什么都想着吃。”
我白他一眼,“我就是问问。”
柏辰看着对我们飞过来的其中一只马蜂,说:“能吃的。”
我惊讶,“你确定?”
柏辰点头,“嗯,书上说,蜂类都是高蛋白。”柏辰是读了初中以后身高才开始发育的,在那之前一直都是圆圆的一个,圆圆的手,圆圆的脸,圆圆的身子。所以这么个比我还小的幼稚小儿一本正经跟我说出“高蛋白”这样高深莫测的词汇的时候,我就忒想在他脸上捏一把。
“看起来真恶心,这个小虫肯定不好吃。”我说着,两只手真往柏辰脸上捏去。
“这不是小虫是马蜂!还有薛娜你不要捏我脸!”小柏辰挣扎起来,却哪里是我的对手。就在我捏他脸捏得欢畅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马蜂翅膀震动产生的声音,由远及近!我抬眼一看,只见两只大马蜂飞出了蜂窝,盘旋着对我们杀了过来!不知道是刚才我们的话题惹恼了它们,还是它们忍我们太久了,终于忍无可忍,派出了两只来咬我们。
是柏辰先看到的马蜂,所以跑得比我快,我则跟在他后面,吓破了胆,高声喊起来:“柏辰你回来!不许比我跑得快~啊啊啊啊啊~~”
当时我们的父母都在底楼,听见我大吼大叫,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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