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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风铃-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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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告诉到她,是不是也会要求他搬出那个公寓。其实他现在已经有能力买下那个公寓,向贝也试图想办法赶走他,但每一次都是败北。
用他的原话讲,“我不愿意折腾,住在这儿挺好的。我不喜欢一个人住,太冷。”
渐渐地,向贝也就不再折腾他。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他从来不给我讲他的私生活,Sorry。”
向贝只能玩这种语言游戏,因为自己不愿意被别人骗,当然也不想着骗别人。只能把话讲成这种滴水不漏。
再说了陆风的确没有讲过他的私生活,因为他的私生活,自己每天都能看得到。
如果告诉到她,是不是也会要求他搬出那个公寓。其实他现在已经有能力买下那个公寓,向贝也试图想办法赶走他,但每一次都是败北。
看得出,南笙还是很扫兴的。从她的语气和眼神中能够读到,她是非常在意陆风的。
车在继续行驶,因为从市区到崇明岛有些远。即使最近的路线,也要两三个小时。
第一次去崇明岛的时候,还是和上一任的男朋友。
那个季节正好碰到熏衣草绽放的时候,满山遍野的紫色,就像是一切浪漫的海洋。
之前的时候,筱璇还提议让自己和阿静一块去普罗旺斯来个邂逅。现在哪里还有那个时间,也就只能去个崇明岛。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33
Chapter33
快到中午的时候,终于到了崇明岛。
南笙下车后,手里拿的相机,就一直在啪啪拍个不停。
好像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哪像个身家过亿的千金小姐,分明就是那个第一次到城里的孩子,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陆风,来帮我拍一张。”
陆风接过南笙的相机,她在那里摆好了姿势。
“给我看看,好不好看。”两人挨到一块,看着相机的屏幕,“好像有一点歪了,Aaron你水平越来越菜了哦,删掉,帮我重新拍一张。”
向贝看到两人依偎在一块的时候,心里有股莫名的酸楚,就像是自己心爱的洋娃娃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天气也是格外的好,白云晃晃悠悠飘飘荡荡,蔚蓝色的天空让人心旷神怡。
这个季节来崇明岛的人并不算多,可能今天是工作日的缘故,三个人下了车后,这里的好像就只有他们三个人。
南笙从车里下来后,仰起脖子,眼睛闭上,睫毛还在微微翘动,手臂摊开成一条直线,很享受的样子。
“这里的确很赞,节候怡人,呼吸自由,这是我向往的感觉。”
向贝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刚开始来的时候还微微有些激动,看到漫山的熏衣草的确是一幅美轮美奂的场景,让人身陷其中。但之后的每次休息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开车来到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来这里呼吸空气,感觉舒服极了。
“南笙,新加坡那边的风景也是很漂亮的呢,不比这边的差吧。”向贝问道。
南笙转过头来,说“我从小就在新加坡长大,对那边自然是很熟悉。但是,那边有我找不到的东西。只有到这里,我才能够看到”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刻意去看着陆风,含情脉脉。这是什么意思,即使向贝再傻也能看得出来。
但陆风的她眼神对视仅在几秒就移开,看向前面那一片的熏衣草园,说道,“南笙,你看那边的熏衣草多漂亮,就像一幅画儿一样。”
“陆风,你说如果我们两个住在这里,是不是很赞呢,一块来经营这里的熏衣草,那真是件了不起的事儿。”
这已经不是暗示了,而是赤裸裸的明示。
陆风靠在车子上,眼神一直在盯着远处的那片在熏衣草园中的园丁。
“那你老爸还不把我给吃了,把ZH的千金给拐跑,来中国种花种草。我估计我会被碎掉的。”陆风笑着说道。
向贝在旁边故意没有刻意去看他俩,手里一直用手机在拍照,但耳朵没有停止工作,他们俩的对话一字一句都传到自己耳朵里。这个时候好像自己也不能就插进他们俩的对话,只能默默听着吧。
陆风也觉着气氛有些怪怪的,便转移话题。
“好了,我们先去里面的饭馆吃点这里的特色菜,到里面玩的机会多的是。”
向贝自己还在假模假样的在那里为这里的美景美色直直感叹,完全没有理会陆风讲的什么话。
陆风轻轻地走在向贝的旁边,没有一点动静。抬头看了看向贝手里的手机,又看了看她,说道,“喂,那不是拍照,是摄影。再说了,你都没按开始,所以你在这儿弄了半天什么都没有拍到。”
听到旁边陆风在自己旁边讲话,吓了一跳。“你神经病呢,走路怎么没有声音。你管我拍照,还是摄像。”
南笙这个时候已经坐在车里,陆风在驾驶室里说道,“快点上车,不然待会你就要跑着回去了。”
向贝慌忙从刚才的状态中出来,上车。
陆风在专心的驾驶,车里响起了音乐。是许巍的《蓝莲花》,这是陆风最喜欢听的,之前每次他开自己的POLO的时候,都会听这首歌。
不到十分钟左右就已经到了之前订好的餐馆,陆风把车子停好。
这家的餐馆应该是附近最有名的,对于向贝这种吃货来说,找一些美食地点,那真的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儿。
当初自己第一次来这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吃,没有什么可以阻挡自己吃货的脚步。于是那次景点没看多少,但是却把周围的小吃全部拿下。
《漫漫》听着都不像个餐饮店,但确实是在这周围远近闻名。老板不是申城本地人,但在这里扎根已经快三十年了。
今天的人并不多,但依然还是能看到大厅里坐了一半多的客人,向贝一行人刚坐下。就看到老板娘向自己走了过来。
“贝贝,你有多久没来了,让姐姐有点想你了。”
向贝和她的关系原来没有那么熟,只是之前每次来崇明岛就一定会来这里,而且都是自己一个人,往往来这边的大部分是一群人或者是情侣,所以时间长了,老板娘对向贝就比较有很深的印象,一来二去就比较熟了。
“张姐,我也想你了。这不,一有空我过来了,而且今天我还带着两个朋友过来的。”
张姐看到陆风后,眼神有些放光,知道她也好这一口,便调戏道,“贝贝带的朋友,当然一定会好好招待。这个帅哥一定是贝贝男朋友吧,我见到向贝这么多次来这里,还从来没见过她带过男生呢,你可是第一个哦”
陆风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向贝抢过去,“张姐,你有点八卦了。快去把你们的招牌菜,通通上来,我要大开杀戒了。”
张姐也很识趣的没有再多问,说道“好嘞。等着哈。”
坐在旁边的南笙显得有些落陌,她看得很清楚,陆风对向贝的眼神不可能是朋友那么简单。
几年前在新加坡的时候,南笙在校园里第一次见到陆风的时候,虽然只是匆匆背影,但阳光通过密集的林荫,点点滴滴射出来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的时候,只觉得他与别的男生真的不同。
这就像少女情窦初开,认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后来的时候,通过家里的关系打听到了他的背景资料。
在一次图书馆的时候,电视剧上的狗血情节总是会上演。南笙在书架上查找一本书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的,后来问管理才知道被一个同学借走了。这个时候,陆风正好过来还书,就是那本南笙想要找的。
“同学,能给我看看你的笔记吗?”
这是南笙第一次与他对话,心在怦怦地跳,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而且脸上有些微红。
用学习的话题来认识,这是学校里永恒的手段。两人你来我往,后来便越来越熟。关系越来越熟,但陆风每次都是止布于此,没有越过朋友那条界线。
但陆风并不知道她的身份,甚至都不知道当初自己进到ZH去实习的时候也是她帮忙。
直到陆风在ZH做的风声水起,准备回国的前夕,才知道南笙的身份儿。
菜上的很快,香气喷鼻,一道一道地不断地在刺激着味蕾。
“南笙,欢迎来到申城,我和陆风尽地主之宜,敬你一杯。”
三人一起碰了下杯了,一饮而尽
“谢谢。很感谢你们这么盛情款待我,我在大陆真没几个朋友,你和陆风是我唯一的朋友。”
看得出南笙有些不胜酒力,不过也很正常,人家是富家千金小姐,从小教养就好,别说烟酒不让碰了。恐怕吃饭可能都会有专门的厨师根据她自己的口味来做。
再看自己,向贝的酒力一般人还真喝不过她。以前在WFC陪客户吃饭时候,那些大肚腩,秃头总想灌自己,但最后呢,实际上他们一个个都趴到桌子下了。
“陆风,你能别闷头吃饭吗?”向贝很不满陆风的态度,陪着两个大美女出来游玩,他却一直在闷头扒饭。
这才抬起头来,陆风手里还夹着筷子,嘴里含着东西,用了好大的劲才给咽下去,“你说你的,我吃我的。不妨碍。”
“贝贝,听陆风讲,你之前是WFC的总监,就是他把你们公司收购的。好像,你还因为这个生了一场病,是吗”
这陆风怎么什么事儿都跟别人讲呢,自己生病那真的是自己体质问题,跟收不收购没有直接关系,只是碰巧而已。
“对。那次生病只是低血糖而已,体质不好,正好听到了一个颇为振奋的消息,所以才会晕倒。”
向贝嘴里讲完,眼神还特意瞟向陆风,与此同时,陆风的眼神刚抬起来,正好两人有了眼神交汇,但只是瞬妙之间。
“体质不好就要加强锻炼,你看看你每天上你爬个楼梯就跟个七八十岁的大爷大妈似的,累得气喘吁吁的。睡觉的时候,还不老实,老是着凉,体质能好到哪去,办个健身卡,就没见你用过。”
“陆风,你怎么知道那么清楚?”南笙有些不理解,陆风怎么会那么了解向贝。
糟糕,差点说漏嘴了。再多说几句,恐怕就要透露出两人住在一块儿的事实了。这可真是悲剧了。
南笙对陆风一往情深,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如果让她知道陆风和向贝现在就住在一块儿,恐怕后果不堪设想吧。
到时候本来没什么事的,就会真的误会出事儿。恐怕后果已经不堪设想了。
况且,南笙对陆风的意思,向贝心里是很清楚的。到时候,向贝俨然已经成了南笙的情敌,她再回去跟她老爸一讲,好嘛,向贝同志就要卷铺盖走人了,自己这种小角色怎么能抵抗得住人家那种大BOSS呢。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34
Chapter34
“是。。。。。。是这样的。向总监的这些毛病,全公司的人都知道。”陆风有些心虚地说道。
向贝对着陆风狠狠地鄙视了一把。这人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还真是经验很足呢,要不然怎么会在自己身边潜伏那么久,自己还浑然不知。
不过南笙倒是听得挺认真的,也没有继续多问,而是继续吃饭。
下午的时候,外面阳光没有中午那么强烈,反而是一种温暖的感觉。
向贝轻车熟路的地带着他们两个人一起去了附近的熏衣草园。
这里的一切好像全都是一片熏衣草的海洋,漫山遍野,一望无际,眼睛望向过去,一片紫色的世界。
“南笙,你这次来中国,怎么就你一个人呢,董事长他怎么没有陪你一起过来。”陆风问道。
“我这次是偷偷跑出来的,相信现在我爸已经知道了。”南笙讲完后,还不忘吐了吐舌头。
向贝倒是来了兴趣,说道,“那。。。你怎么会想到来这里呢。我还以为你是为了收购的事情来这里呢。”
南笙看着旁边的熏衣草,说道,“我要不来这里,根本都不知道ZH已经进驻中国了,公司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插手,而且也没什么兴趣。这次来中国主要是来看看陆风,顺便玩玩儿。”
用后脚跟想也能想得到,南笙对陆风真的是一往情深,豪门富家女千里追夫,如果自己是个男的,说不定也会抗拒不了。
娶了这样的女孩,这辈子都不用奋斗了,背靠有个有钱的岳父,出去腰杆子都直了。
但向贝学着陆风就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一样,南笙的每次暗示或者明示,好像他从来没有正面回应过,每次都是转移话题。
“董事长应该很担心你的,那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呢。”陆风继续问道。
南笙转过头来,手里还拿着那一片片的紫色花瓣,眼神看着陆风,笑着说道,“怎么?这么快就想赶我走了?”
陆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没有,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为你调整后面的行程。”
“不用,从明天起你忙你的,我自己一个人逛就行了。那边公司刚重组,一定还有很多的事儿等着你呢。”
南笙倒是很通情达理,看来自己想像中的那些富二代完全形象不一样。不是说那些有个有钱的老爹或老妈都要拼一拼嘛,看看谁家更有实力。
可向贝看到的这个富家女真的就像个从仙谷里走出来的一样,她身上总喜欢穿一起淡色,而且多以长裙为主,就连五官也都觉得像是江南女子的柳叶弯眉樱桃嘴的样子。
“贝贝,你明天也去上班吧,今天耽误你一天的时间,真有些不好意思。”
“你太客气了,你是陆风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所以,以后有什么事情他不在的时候可以找我。”向贝倒是很客气。
南笙手里的相机一直没有停,手里端着相机不停地在调焦距,这片熏衣草庄园一张一张地被她纪录下来。偶尔有一些拍的不满意的地方,也会删掉重新再继续拍,直到满意为止。
陆风在旁边一直在向贝站在一块儿,“喂,没看出来你居然还能来这种地方。这么浪漫的地儿,不都是一些青年男女私会的地方吗?你一剩女,独身一人来这里,干嘛,来玩邂逅啊。”
这人说话还真是够刺儿,难道剩女连玩邂逅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吗?本来已经是社会和父母所抛弃的人了,自己想去个地儿还要看看是不是剩女该去的。
“你管我,我一大龄剩女,来这种地方玩玩邂逅不行吗?”向贝头歪歪的,对着陆风说道。
“你也知道你是剩女啊,你说说人家来这里都是成双成对的,啧啧,想想心里都挺不是滋味的。”陆风有劲没劲地还在感叹。
向贝嘴巴崩着,一脚踩在陆风的鞋上。陆风没来得及躲闪,只能甘受被她踩得痛苦。
“哪个大神规定,剩女不可以进这个庄园。再瞎讲,下次就不是踩脚了。”向贝眼神狠狠地看着他。
说完,向贝就和南笙一块儿去拍照去了,只留下陆风一个人在原地。
看着她的背影,对她说道,“喂,讲不过就动脚,你还有理了。”
“再给我说一遍。”那边隔空传来一句话,陆风不再说话。
一直到下午的时候,天空渐渐有些灰色的影子,三人才陆续返回。
本来打算今天不走,在这里还可以在熏衣草的庄园看看天上的星星是不是和其他地方的不一样,但向贝坚持一定要回去。
理由就是。。。在外面不习惯过夜。用陆风的话讲,不给要自己的胆小找更扯的理由,这样只会证明你胆子更小。
从记事起就有这个毛病,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时候,自己一定会坚持回自己的小窝睡觉。外面在好,自己也还是不习惯。所以向贝每次出差,都是种煎熬,总想早早做完事后就回来。
向贝费了好大的劲才解释清楚,自己并非胆子小,而是家里养着一个宠物狗,自己再不回去恐怕它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
陆风当然知道向贝除了养了些花花草草,哪里还有什么宠物狗,真是给自己胆子小找足了借口。
南笙也就同意了她的理由,三人驱车直接返回。
车子停在了希尔顿酒店。
“贝贝,陆风,今天谢谢你们特意花一天的时间来陪我。等下次你们去新加坡的时候,我也会尽地主之宜,好好的招待你们。”
夜色将将来临,在晚风呼呼的吹起着,南笙的头发漫漫挑动,浮动的丝发不停地挡在她的脸上。
“都说了不要那么客气,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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