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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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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曲》作者:月昔
文案:
一首,演奏近万年的长生曲;
一个,无人知晓的惊天秘密;
一名,饱受情感纠葛的青年;
这一切的一切,到底有着什么联系?
朦胧中,传出一个沧桑的声音:你,命中注定……
恍惚中,那个声音再次传出:万年一个纪元,你,不能逃脱……
第一卷 仇怨 序
神州浩土,世道纷乱,自从三百年前那场惊心动魄的正魔大战过后,似乎平静了下来,正派大获全胜,逐渐引领了修仙一途,而魔教则是一蹶不振,迅速萎靡了下去。正派道人抓住这个机会,乘胜追击,一举攻占魔教总坛,并号令天下众生一起搜寻潜逃的魔教妖人,之后,仅仅半年时间,便风风火火的告示天下:魔教妖人已被全部歼灭!
这日,时为神历9688年。
黎民百姓大呼万岁,张灯结彩,摆酒畅饮,普天同庆……只有少数人仍在怀疑,猖獗了数千年的魔教,真被消灭了么?
时光悠悠,斗转星移,三百年转眼即逝,天空依旧湛蓝,山川一往俊秀,可真正一成不变的,又有哪些呢?当年的数万万人众早已物是人非,那场惊心动魄惨不忍睹却被百姓传得神乎其神的正魔大战,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人们饭后茶余聊天的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而当年那些心思缜密,对魔教覆灭持怀疑态度的人们,没有见到他们想象中的一幕便惨淡入土,背负着世人的嘲笑和大地探讨去了。
在此,我很想补充一句他们临终前没有对子女说完的话:“记住,魔教妖人会卷土从来的,你们要,要……”他们想要说小心,但没能说出来,便被滔天的哭喊声淹没了。现实是,没有人会在意他们的话。
于是,死人带着满腔愤慨和一个小小的心愿离去了,他们的愤慨被黄土掩埋,但那个小小的心愿却不谋而合地汇聚在一起,变成一股无形的信仰,向万物主宰哭诉着:“神啊,听我一言吧,那些无知小儿不听我的话,他们一定会后悔的,我们只希望,在您老降下神罚的那一刻,千万要手下留情,绕得他们一条小命吧……”
回答他们的,是三百年的光辉岁月,三百年的安静祥和。未来我们暂且不说,可以肯定的是这三百年,是万年前那场变革过后至今为止最辉煌的一段历史,没有正魔两派的血腥斗争,不用整日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人间百业待兴,仅仅数十年,整个大陆便换了一个样貌:尘世繁华,喧声鼎沸,灯火阑珊可与星辰媲美……如此,理应满足的人们,却又想起了一件他们眼中更加神圣的事情——如此舒坦的日子,不能永世享受,真是太悲哀了,要是我能长生不死就好了。
他们羡慕修仙的人们,为什么他们可以修行长生,而我们不能?
他们太霸道了,一手垄断修仙一途,根本没有考虑咱们老百姓的死活!
什么狗屁资质、天赋,我看就是扯淡,难道你们不是十月怀胎妈生的?
他妈的,他们不收人,我自个也能练!那个谁谁谁不是在后院厕所捡到了一本修仙秘籍么?我就跟他混了!
哇靠!你们都在哪弄的秘籍?什么?机遇?打柴时捡的?……
神历9988年,历时近一万年,长生曲终于演奏到了又一个高潮阶段,那跌宕起伏的激昂旋律,让得整个大陆都为之颤抖。
而我们的故事,便从这时开始……
第一卷 仇怨 第一章 泗水村
泗水清流,环抱着一个小村庄,名叫泗水村,村中仅仅几十户人家,但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还是显得颇为拥挤,这里生活简朴,却也有滋有味,邻里邻间相处和睦,亲如一家。感情这东西,在这个人人都梦想长生的世界,在这个修仙拜佛、争强斗狠的年代,似乎,也只有在这些生活最底层的人群中流窜……
泗水村的后方,是连绵不绝的大山。此时,正值炎夏,放眼望去,层林尽染,绿茵涛涛,不觉便又一股清爽之意漫上心头。而在这片山脉中,最有名的,便是离泗水村不远处的一座长相奇特的大山——
说奇特,是因为这座山从半山腰处,突兀的分出了两个山头,从远处看去,就像驼峰一样,因此得名驼山。
驼山很高,占地也广,青天白日的,云朵竟然只是在其半山腰处漂浮,巍峨雄踞于众山之中,犹如一尊洪钟,势大却不孤傲,沉稳尊厚,于这北域之巅俯瞰神州大地。其间山林密布,怪石嶙峋,珍奇异兽,不甚奇多,俊秀景色更是天下闻名。
而更有名的,却是这山上的修仙门派——大佛寺。
传说,数千年前,这驼山还是一座完整的山,只是被一位法力通天的大和尚从中一掌劈开,并在山腰处开出一方平地,创建了大佛寺。
大佛寺历史悠远,经历数千年的发展,名誉天下,被世人列为当今三大正派之一,人们不能忘记,当这个行事低调,不喜争斗的门派被激怒的时候,那爆发的能量——一群凶神恶煞的和尚挥舞着力大千钧的拳头冲入魔教总坛,平日里以斗狠出名的魔教妖人竟然被吓的溃不成军,四处逃散……
而泗水村民口中经常谈论的佛教仙人,便是大佛寺中的僧人。
这对泗水村的村民来说,本事扯不上任何关系的,可冥冥中,他们又得到了莫大的益处。不仅三百年前的正魔大战没有危及到这里,就连现在世俗的纷争,也搅扰不得这里。大佛寺这个庞然大物,使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承受着莫大的心理压力。
晨钟暮鼓,朗朗佛音时刻伴随着泗水村民的朝起晚觉,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馨,祥和……
“当、当、当……”
钟声悠扬,新的一天开始了,泗水村的村民也都陆陆续续出来活动,扑面而来的清新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桃花香味,使得每一个刚刚走出房间的人,脸上都浮现出祥和的笑容。
踏着松软的草地,听着清脆的鸟叫声和姑娘们甜甜的歌声,男儿们扛起农具,怀着欣喜的心情,结伴走过泗水桥,迈向那片绿油油的田地中,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妇女们,则带着调皮的孩童,抱着篮筐,去那清澈的泗水河中,清洗男人们劳作一天的衣服。
一切,都如往常那般一成不变,却又紧张充实,唯一都点遗憾的,就是今天的天空,不似往常那样碧蓝,有些阴沉沉的。
“林嫂,听说没,外面发生了件大事。”
泗水河边,两个妇女一边清洗着自家的衣服,一边闲聊解闷。
“什么大事?”
“你听说过方家么?就是邺城的方家。”
叫林嫂的妇女一愣,旋即回道:“恩,听说过,怎么了?”
“他们家呀,遭报应了。”另一个妇女嗤笑了一声,“方家的少主方玉,仗着势大,整日里作威作福,欺行霸市,昨天,被人杀了……”
林嫂一惊,脑中不由想起了一个人,她急忙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家大李呀,昨天进了趟城,城里人人都传着呢,说是死在了女人肚皮上,真是活该!”
“那,你知道是怎么死的吗?”
“这我哪知道,连方家自己都没查清楚呢,但我想呢,就是……呀!”妇女正说着,突然尖叫一声,向后跌了一跤,林嫂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妇女一手颤抖着指着前面的泗水河,哆嗦着向后退去,张嫂顺着手指的方向一看,顿时也是一个冷战,愣在了原地。
叮咚作响的泗水河,仍在静静流淌,上游的清水,源源不断地向下淌着,滋润着河边的花草,磨砂着河底的碎石,可是,不知何时,那淌着的不在是清水,而带上了颜色,一种被稀释的红,一种能维持人的生命的红,一种在林嫂眼中不断扩大,并迅速充塞了她整个脑海的红,张嫂只觉得天地都换了嫁衣,披上了这种妖艳的红色。
接着,她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瞬间划破天际,传到了每一个村民的耳朵里。
“发生了什么事?!”
十分钟过后,村子里所有的成年人,全部来到了声源处,他们熙熙攘攘的,将两个惊慌失措的妇女团团围住。
“怎么了?”
“发生了什么事?”
……
他们焦急的问着两个妇女,看着她们哆嗦着嘴唇,吐出一个带着魔力的字眼:“血!”然后,顺着她们手指的方向,一同看去。
他们看到了相同的景象,不过比之刚才,那颜色却加深不了少。
众人同时打了个冷颤,对于这群山野村民来说,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懦弱短浅的生命,意味着他们胆小怕死的心性,意味着,这个宁静的小村庄,出事了!
短暂的寂静过后,终于有人率先打破了沉默,他迈出人群,走到林嫂身边,拍了拍她肩膀,用他厚实温暖的声音安慰道:“别担心,没事的。”接着,他面向众人,提高了几分嗓音:“乡亲们,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点血么?平日里杀鸡宰牛的,见点血都吓成这样!”
说完,他干笑了几声,本想放松一下压抑的气氛,可从头到尾,都只有他一人笑着,然后,他也不笑了,大步走到众人前面去,喊了一声:“咱们一起到前面看看去,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顺着河道,众人挨挤着向上游走去,并时不时地向河中看上一眼,那妖艳的红色越发的鲜艳了。
泗水河本不长,可这一路走来,众人却感觉向翻过了几座大山一样累,终于,马上就要走到那个意味着尽头的拐角了,多多少少已经可以看到村中桃树林的片片粉红,众人顿时深吸了一口桃花香,缓解下紧张了许久的心情。
此时,站在众人前边的中年男子已经到了拐角处,他略微停留了一下,向身后看了一眼,这才迈了出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娇气的粉红,成百上千的桃树争相开放,映红了一片天。他视线微转,想要寻找什么,这时,众人也都赶了上来,和他并排站在一起。
在那河岸边上,桃林外围,众人看到了他们一生都不能忘怀的一幕:一座简陋的土坟,孤零零的立在岸边,上面立着一方石碑,上书“尊父秦汉之墓”,土坟边上,长着各种美丽的野花,整齐的圈了一圈,将坟墓围在里面。此时,在坟墓的边上,跪着一个长发的青年男子,他的手中,提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在他身后,歪斜着还躺着一具尸体。
众人一时间惊呆了,忘记了尖叫,忘记了呼吸,忘记了他们是什么……
“爹!孩儿替你报仇了!”
第一卷 仇怨 第二章 血案
“爹!孩儿替你报仇了!”
凄厉悲凉的嗓音,仿佛从九幽地府下面传了出来,直叱苍穹,勾勒出众人心中最恐惧的画面。
这时,有人惊醒了过来,他颤抖地指着那个仰天长啸的青年男子,哆嗦着道:“那,那是秦枫。”
众人迷茫地看了这人一眼,又扭头看了远处的青年一眼,一个个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过那颤抖地目光中,又多了几分复杂意味。
生命,是他们最看重的东西,死,便是他们最害怕的东西。人皆怕死,是不争的事实,不远处那血淋淋的画面,此时便如一把利刃,无情的刺破了他们与死之间的隔膜。
众人一时间不知所措,沉默地立在原地。
秦枫是他们村子的人,虽然十年前就离开了村子,可他依旧经常回来,看望他的亲爱的邻居,和村子中比他小上几岁的孩子一起玩耍。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他在外面混的很不错,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每次回来还能捎带很多物品补贴村子的需求,他们在心里感谢他,也为他高兴。十年前的那个破裂的家庭,那个无依无靠的可怜孩子,现在长大了,能自力更生了,他们是发自内心的为他高兴。
可现在,他们看着前面的青年,却是说不出的陌生。几个月前,秦枫还回村子,而且给每家都送去了不少钱物,那时,他笑着对推让不肯接受的乡亲们说:“你们侄子在外面做了笔大生意,挣了不少钱,留着也花不完,钱多真是个累赘,你们就替我分担一下好了……”
此时,见他如此的模样,众人心头都很不是滋味。
突然,林嫂似乎想起了什么,扭头看去,正好与刚刚聊天的妇女的视线撞在了一起,然后两个人的脸色都变的极为精彩。
这个世界,本就是巧合多多,可这两个女人,此时却都希望,这件事并不如她们想的那样。
在众人的注视中,青年向这边看了一眼,露出了他那苍白的脸面和脸上那道惊心动魄的刀疤。
然后,他竟然笑了一下,缓缓站起身来,对着人群说道:“乡亲们,你们侄子终于报了仇了,你们应该替我高兴,别一个个死气沉沉的!还有,都别傻站那看我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这种场面太血腥,你们受不得。”
众人回过神来,看着不远处那张熟悉的面庞,果真有人笑出声来,还有几个大嗓门的没脑子地吼了几声:“恭喜你报得大仇,恭喜恭喜!”结果,遭到那些向来冷静人们的一致白眼。
看着这群普通、善良、可爱的人们,一阵暖流习过秦枫的心房,在这个无比黑暗的年代,能与这些纯真的村民共度十八年,已经是上天眷顾了。
人群开始悉悉索索的离去,朝着各自的方向,只有那泗水河水,仍然一往无前的淌着……
“轰!”
一声巨响,还未走远的众人同时惊愕地向后看去,只见那简陋的土坟旁边莫名出现了一个大坑,而在那坑中,是一团血肉模糊,依稀能看出,那是一颗破裂的头颅。秦枫则气喘吁吁地立在一旁,苍白的脸上更加没有一丝血色,喘了几下,他朝这边看了过来,最终,视线落在了筹措着没有离去的两个中年男子身上。
“林叔,韩叔,我就知道你们会留下来帮我。”
略微颤抖地声音,似乎用尽了秦枫所有的力气。
那两人一个冷战,对望一眼,又看了眼远去了的人群,然后缓缓向秦枫走了过去。
叫林叔的,便是在河边领头的男子,黑黝黝的脸庞,浓眉大眼,是一个粗犷的中年汉子;而那韩叔,便略显得年轻了,三十岁出头,整齐的头发,柔和忧郁的目光,若不是那张同样饱经风霜的脸面,一定会有人将其误认为是哪家的翩翩公子。
两人都是秦枫父亲的知交好友,这几年对秦枫也十分照顾,这时侄子需要帮助,他们理应是不假思索的,可现在这场面,只有在梦中才能窥见地血腥场面,让得两人走路都不怎么利索了。
可终究,他们还是走了过去,在人群的目送中,向秦枫走了过去,短短的几米路,两人走的却十分艰辛,中途,林叔还停了一下,遥对身后不愿离去的张嫂等妇女喊道:“你们都傻站着干嘛,该干嘛干嘛去,张兰,你也回去!多做点好吃的,等会俺们做完了事,还要给秦枫侄子庆贺呢。”
说完,像是放下了心中的坎,大步向秦枫走了过去。
人间冷暖,自知分明,秦枫注视着两个男人复杂的面庞,忽的鼻子一酸,眼睛便模糊了。爹要是不死,也是这个年纪了,不过,绝对不会和张叔一样憔悴,呵呵,他是那么的爱笑,爱玩,就像,一个大男孩一样……
人群终于散了,一时间,寂静异常,只有流水低沉欢快的声音还在摩擦着空气,刺激着三人的耳膜。
略微尴尬的场面率先被韩叔打破,他的声音低沉,语速也很慢:“小枫子,你,这又是何苦呢?”
沉浸在回忆中的秦枫回过神来,他低头看了眼土坑中的一片血肉,又扭头看了眼身后的两具尸体,露出一个艰难,苦涩的笑容,那模样,似乎变成了一个沧桑岁月打磨过的迟暮老人,再也不是那个青春活力的青年了。
两人心中一阵难过,他们看见秦枫缓缓蹲了下去,带着那个复杂的微笑,轻轻抚摸着石碑上的几个大字。
“我爹,是一个多情的人,你们知道的,他最喜欢笑了,他笑起来的模样,是那么的开心,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大部分都是他的笑——眯着眼睛笑,捂着肚皮笑,满足的笑,会心的笑,慈爱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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