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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铜钱-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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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玉随他出去,又道,“那季芙季谷娘方才送了凤凰木来,那是人家姑娘亲手挖的,妾身想着该还什么礼。”
  齐琛说道,“她因我断了根簪子,你还了她又去了一回茶楼,她如今又送来凤凰木,你再送她什么……倒是要从年头送到年尾了。”
  明玉想了想,笑笑,“确实是。”
  齐琛思量片刻,“那季谷娘倒是个性情中人,下回见了,可与她结交试试,在邓州三年,到底还是要有你自己的圈子好,才不至太无趣。”
  他不愿明玉每日都在等他放衙、送他应卯中过这三年,那样未免太过虚度。自己并非古代男子,要妻子围着自己转。他将她当做今生与共的人,那便不能如此自私。虽然他也喜欢大男子主义被她放至最大的感觉,可到底……不好。
  结交……自小就尝遍冷暖的明玉暗想,能结交的人,当真会有么?
  作者有话要说:孟二你如此孱弱就不要想着逆袭了,拍肩。


☆、第四十六章 欢喜冤家

  第四十六章欢喜冤家
  这日明玉起来,齐琛应卯去了;闲坐家中;去瞧移种后院的凤凰木;见生的还好;没有颓萎的模样;许是养好了。想了片刻;起身道;“午时送饭去衙门给三爷。”
  水桃问道,“不是好几日都没送了么;今日小姐又起了兴致?”
  明玉默然,齐琛不是想她跟季芙结交么;那便听他的。她总不能跑到季芙家里去寻她;去衙门正好,若碰上了,便能好好的说一番话了。可想到要与仍算是陌生的人好好交谈,心里顿感不舒服。
  这日子她过的甚是安心惬意,夫君待自己好,地位日子也荣华,下人也没糟心的,更何况还没姨娘入府,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齐琛要让她广交朋友。难道……他不怕自己的心跑了?
  略有不乐,还是去了厨房倒腾菜肴。
  怕错过季芙的时辰,还未到午时,便去了那。在街口等至午时,才往衙门正门去。
  来过几回,已没初时拘谨。让水桃在外头看着,自己随衙役进了内堂。
  本来这月便可以搬到内衙,只是齐琛怕衙门白日吵闹,扰了明玉清静,又觉到底外务与家宅还是分开得好,反正宅子离这不过是两三条巷子的距离,便没有意思要搬过来。
  齐琛一会过来,明玉正从食盒里拿饭菜,水桃便来报看见季姑娘了。明玉说道,“你伺候三爷用饭。”又对齐琛说道,“妾身先行出去,与季姑娘说会知心话。”
  齐琛这才知晓她为何突然过来,甚是欣慰她将自己的话放在心上,点头道,“去吧。”
  明玉到了外头,季芙已等在那,碎花衣裙简单朴实,却极衬她的身形,回头看来,已是展了笑颜,微微显露酒窝,“齐夫人。”
  明玉笑道,“唤我明玉便好。”
  季芙笑笑,“若是让我爹知道,非得抽我掌心不可。不过确实有些生分,不如我唤你姐姐吧。”见她点头,末了一会才恍然,“还没问你生辰呢,指不定比我小。”
  明玉不由笑笑,看着很是聪明的姑娘,也竟是个迷糊的,“无妨,我乐得做这个姐姐。”
  季芙点点头,也不太过客套。
  “一直想去四处走走,可不知何处好风光,正巧你在这,那可得空带姐姐去赏赏景致?”
  寒门姑娘不比大户人家的闺女足不出户,家里的活计可都是要做的,要是不出门,闲养着姑娘绝不可能。真正被束缚家门的,不过都是些大户千金,平常百姓的姑娘可没办法富养。每到春耕还得卷起裤管去田里,那是被人瞧见要嫁不出去了?自然不是。
  季芙出身寒门,受的约束甚少,明玉说去走走,又想着家里暂且没忙活的,一口答应下来。明玉便拉着她的手上了马车,一同游玩去了。
  &&&&&
  齐琛今日难得早放衙,说早,也只是比平日早了些,天色已快黑了。问了明玉可回来了,管家答申时便已回来。
  不早不晚,玩的应当还好。齐琛忽然觉得自己竟然操劳起妻子的友人问题,倒对自己有些意外,往日的他,哪里会去管这些,连堂妹表妹的事他都不曾问过。无怪乎别人都道他冷漠,许是这般。
  明玉这回没再做针线活,倚在窗台往外看月亮,还有几日便是中秋了,悬挂的月已十分明亮,只是缺了一小边。听见声响,偏头看去,齐琛走到跟前,便拉了他的手道,“三爷瞧,那明月像不像被人吃了一口?”
  齐琛头也没抬,往她面颊上亲了一口,用牙轻轻一抵,才道,“确实是被人吃了一口。”
  明玉噗嗤笑笑,谁再说她的夫君是冷面佛,可有理由反驳了。
  齐琛问道,“今日可玩的高兴?”
  明玉眼眸微亮,“季妹妹实在是个好姑娘。”
  齐琛淡笑,“好在何处?”
  “直爽大方,不见花花肠子。”明玉想了片刻,又悄声,“三爷日后若要添姨娘,找那样性子的姑娘罢,好让妾身省心。”
  齐琛摸摸她脑袋,“又说胡话。”
  明玉抬眉看他,“三爷别总将这话当成胡话。我爹与我娘举案齐眉,也像三爷那样对明玉好,但他……是有外室的,只是我娘身体不好,爹爹才没敢让那外室进门。后来爹爹死了,那外室也自此没了下落。”
  齐琛不与她多说,这种事,发誓也不能教人安心,“等过了十年二十载,你再看看。”
  明玉垂眸淡笑,这无关信与不信,即便他真不愿,但位高权重的人要塞他个女人,他能拒绝?如今跟他说,不过是为了日后,别拒了姑娘得罪权贵——虽然她心头不舒服,谁愿将自己喜欢的人与别人同分。
  只顾着说家长里短,明玉倒忘了正事,“那孟二可有寻您麻烦?”
  齐琛见她甚是紧张,笑道,“没有,他的本意是来澄江府与我有个照应,怎会故意寻我麻烦。我若有出了纰漏,以他的脾气,大概会还会替我遮掩过去。毕竟他还是将自己当做齐家人,自然不会让我堕马。”
  明玉想想也是,不由松了一气。
  &&&&&
  孟平璋从医馆出来,看着映照在石阶上的强光,再抬头看看那亮的都辨不出轮廓的烈日,叹气,“为何要来澄江府,京城此时都已是秋风乍起,凉快得很了吧。”
  手上拎着两包药,撑伞走在烫脚的街道上,又重叹一气,“微服私访这法子到底是何人开的先例,要命啰。”
  邓州百姓里男子哪里有撑伞而行的,偏他又生的高瘦白净,更是多看几眼。孟平璋丝毫不在意那灼灼视线,只想着快些去平日和衙门打交道的店家那走一圈,然后回官舍吃西瓜。
  想到从深井里拿出来的西瓜,便觉身心愉快,还没愉快至全身,就见前面有个姑娘甚是眼熟,从旁经过不由注目,“哟,这不是泥姑娘。”
  季芙步子一顿,转身看他,一眼就瞧见了伞,顿时笑弯了腰,“你一个大男人撑什么伞,笑死人了。”
  孟平璋满脸黑线,“京城来的人,哪里像你这般粗生粗养。”
  季芙轻笑,“京城病夫,身体不好就赶紧回家里抱着西瓜睡觉,还到处跑,你真不怕得了暑气,晕倒在这大街上。”
  孟平璋面青唇白,声音都没了雄壮之气,“黑泥姑娘费心了,在下好得……得……”
  见他昏昏欲倒,季芙脸色一变,又不敢伸手去扶,“京城病夫,还嘴硬,赶快找个阴凉地方坐着。”
  孟平璋两眼泛着昏黑,青色绿色的小点在眼前转溜。季芙忙喊路人帮忙,却无一人上前。四下一看,跑到附近酒楼给了银子,想让小二去扶他进来。
  谁想他拿伞不稳,滚烫强光刺来,直接受不住,双腿一软,倒在街道中央,周围人群顿时散开。
  孟平璋恢复神智时,就见一张粗糙黑汉子的脸看来,醒来第一眼看见汉子,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
  掌柜将他扶起,松了一气,“您可算是醒了,就怕您在这昏睡一晚,我们也不好做。”
  孟平璋揉揉头,“这儿是……”
  “庆福酒楼,我们这只管吃不管住,还好您在打烊前醒了。这天热,您若是身子不好,还是别外出了。”
  孟平璋干笑两声,真是听不得别人说他身体不好,“谢过掌柜。”
  掌柜笑道,“倒不必谢我,是有个姑娘给了银子。只是那银子不够,又典押了她的簪子……既然这位公子和她认识,何不妨将簪子赎回呢?”
  孟平璋脸一扯,“是个长的又矮又丑又黑脾气又不好的姑娘?”
  “……那姑娘长的还是挺水灵的……”掌柜笑笑,打开方帕将簪子递过,“是这支。”
  孟平璋拿来一看,瞧不出竟还是个好货色,“你要多少银子?”
  见他要赎回,掌柜脑门登时蹦出肥羊二字,伸手道,“二十两。”
  孟平璋抿高了唇,“好,你明日来衙门找齐大人拿罢。”
  掌柜一愣,听着腔调不似本地的,官架子又十足,早听闻新上任的知州大人来自京城,生的俊朗白净,那送他来的姑娘也一口一个京城病夫,莫非……就算不是官,但也非富即贵吧。不由一咽,”这……其实也是举手之劳,这簪子您收好。”
  孟平璋轻哼一声,将簪子裹好握在手上,这才颠着步子回官舍。竟欠了那黑泥姑娘的人情,赶紧将簪子和银子还她,早早撇清。
  他这刚走,季芙就气喘吁吁回到了酒楼,掌柜一见她,转身要走,已被叫住,“掌柜,我拿了银子来,快将簪子还我。”
  若非掌柜死活不肯收下京城病夫,也不会逼她将簪子暂时抵押,心中有愧急忙回家拿银子,一边跑一边念叨等他醒了,一定要让他将银子还自己,连本带利。谁想掌柜是个贪财之人,只想早些拿钱,从那富贵公子身上捞油水。结果油水没捞到,反而让那人拿走了簪子,这会季芙来讨,哪里拿得出来。
  季芙见他言辞闪烁,瞪眼,“你该不会是将簪子拿去卖了吧!”
  掌柜急忙摆手,“这可不是,你前脚刚走,那公子就醒了,还将簪子强行拿走,有本事去衙门找他拿。”
  季芙眉头一皱,京城病夫是衙门的人?她怎么没见过,“他是衙门哪位?”
  掌柜眨眨眼,“新上任的知州大人。”
  季芙冷笑,“我爹就是衙门师爷,齐大人我也见过,你再唬弄我,立刻将你投进大牢去!”
  掌柜苦了脸,“可他确实是这么说的。”
  季芙想了片刻,才恍然大悟,跺脚,那京城病夫原是个贼,故意晕倒,背地吞她银子,然后假借齐大人之名,威慑掌柜,最后卷钱跑了!真真是个阴险的贼人。虽然银子不多,但簪子是明玉送她的,心疼得很。
  无法,只好黯然离去,下回别让她碰见他,否则见一次暴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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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沉落。
  齐琛刚放衙回来,就见一个姑娘在门前徘徊,没有多想,正要进去,那姑娘就怯生生走了过来,“齐大人,那个……明姐姐在家吧?”
  齐琛看了她好一会,季芙才恍然,“我叫季芙。”
  说到名字齐琛倒是耳熟,认不得人的毛病实在是无力,“她在里头。”末了又道,“这么早过来,可是有急事?”
  季芙咽了咽,“来……负荆请罪。有个贼人偷了我簪子,那簪子是明姐姐送的。”
  齐琛皱眉,竟有人敢偷季师爷姑娘的簪子,那贼人胆子不小,“明玉不会责怪你,你明日去衙门,递状纸,说说那人样貌,我让衙役去捉。”
  季芙顿觉一口恶气将出,“嗯!”
  作者有话要说:怎么觉得越写越欢脱了,说好磅礴大气的正剧呢=0=!果然文里不能出现逗比,气场全乱呀


☆、第四十七章 风萧萧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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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江边垂钓的吴逢如佛像正坐;手执鱼竿,注目池面。旁边坐下一人;转眼就有东西凑到嘴边;“葡萄。”
  这才张嘴吃了一颗;清雪也往嘴里扔了一颗;“地方官吏送来的果子都快堆满一个墙角了;我们帮孟少吃点不过分吧。”
  吴逢抿了抿嘴;“别把井里的西瓜吃了便好,否则孟少会发狂。”
  清雪眼一亮;顿起贼心;刚起身就被他拉住;目光灼灼盯来。只好重新坐下;百无聊赖的吃着葡萄,又往他嘴里塞。
  “清清。”
  听他这么唤自己,清雪立刻抓了四五个葡萄往他嘴里塞,“全吃了。”
  吴逢抓了她的手腕,“我们成亲。”
  “不。”清雪恼的挣脱手,将手里的东西全丢他身上,“说了不,问一千遍也是不。”
  说罢,已气冲冲走了。等跑进树林,靠在树干上不能平静。她又何尝不想冠了称呼为吴夫人,只是奢望不得。
  一会听见后头有声响,探头看去,见是吴逢,才小声说道,“我又不跑远,你怎的不钓你的鱼了。”
  吴逢看她一眼,“热。”
  “哦。”
  清雪跟在他一旁,看了看鱼篓,只有一条巴掌大小的鱼,罢了,还是可以塞牙缝的。
  两人回到官舍,就见孟平璋瘫在长椅上,旁边的木桌一片水渍,沾指一碰,带着微凉,不由说道,“孟少,你身体不好,还吃这么多冰,想死不成?”
  孟平璋闭眼享受这落日清凉,“与其死在酷热下,不如死在它的手上。”
  清雪摇摇头,以前他怎么亏待身体,底子是好的,可如今这孟二的身体,哪里经得起他这么折腾。
  孟平璋抬手道,“今晚去齐府叙旧,还有用食。”
  “……”清雪将头摇的更是厉害,完了,这孟少果真越发不自爱,上回折腾的还不够,如今又送上门去让人摆弄。
  孟平璋可不想去那里,只是上回那黑泥姑娘是从齐家出来的,齐府的人总会认得,托他们将簪子和银两转交她,就大功告成了。
  无独有偶,季芙回到家中,猛然想起那京城病夫不就在齐家门口见过,还拜见来着。而且知州大人就来自京城,应当是认得的,她刚才怎么就忘了。这么一想,衙门也不用去了,明天直接去齐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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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齐琛休沐,不用去衙门,但出了季芙被窃一事,还是得去看看。
  明玉解他腰带,褪下官服,倒觉比起便衣来,还是这样颇显威仪的装扮适合他,瞧着十分冷峻有力,“方才季妹妹一直道歉,只差真没背着荆棘来,说了颇多懊悔的话,这般一想,那贼人未免太猖狂,竟这样哄骗姑娘。”
  齐琛说道,“你怎的比她还义愤填膺,既然她喜欢的紧要,那你改日再送她一支罢。”
  明玉登时被他气笑,“三爷果真不懂姑娘家的心。”
  齐琛忍不住轻叹,“怕是一世都无法明白了,衙门十个案子都比不过你们女人的一句话复杂。”
  明玉眼眸微转,垫脚亲他一记,“不懂别家姑娘的心也好,不费一兵一卒就将她们吓跑了。”
  齐琛伸手抱她,眸中已化了冷霜,“没吓跑你。”
  说罢俯身抱起她,放在软榻上,低头压唇,相缠了好一会,才咬在耳边道,“今日,你在上位罢。”
  明玉喉中顿觉干涩,鼻腔应了一声,慢吞吞翻身压在上头,贴身在他宽实的胸膛上,直勾勾盯着那对眸子,俯身吻去,又是羞涩又觉刺激,“三爷,日后你唤我小名吧。”
  齐琛仰身躺着,抚着她的腰肢,“好。叫什么?”
  明玉又在他唇上啄了一口,“芝芝。”
  齐琛默念了这名,实在是太过柔情的名字,一时竟有些叫不出口。好一会才唤了一声“芝芝”,明玉心头一动,温柔进了心底,双眸微微湿润。这名字,是她的乳名,唯有至亲的人才这么唤过她。
  如今告诉他,也是将他当做至亲的人,愿同伴一生共风雨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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