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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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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后退一步,提醒叶瑾夕:“妈咪,注意形象,你可是温柔善良的妈咪。”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拉着邓灵儿远去:“灵儿妹妹,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而且一定要保持心情舒畅,不然以后你就变成我妈咪那样的母老虎,嫁不出去的。”

“元宝哥哥,可是我觉得叶姨很好啊!”

“笨蛋灵儿,你知道什么,你是女人当然喜欢妈咪啦,可是我是男人,妈咪这样子只讨女人喜欢,不讨男人喜欢的。你是要长大了讨女人喜欢,还是讨你未来老公喜欢?”

“嗯……我想叶姨喜欢我,我也想要元宝哥哥还有叔叔喜欢我!”

“额……温柔贤惠的女人才会这么多人喜欢的,所以灵儿,你要多多学习干家务哦!”

“哦,灵儿知道了。”

两人小屁孩手牵手向远处走,边走边捡干树枝,后面看上去金童玉女,很是般配。

叶瑾夕沮丧的低着头,难道自己真的这么不堪?连儿子都厌弃自己了?抬头瞥了一眼步非宸,但见他挽起黑色袖袍,露出小麦色的一截手臂,双手利索的将鸡肚子切开,熟悉的将内脏扯出,放在溪水里清洗干净,他高大尊贵的身躯蹲在溪水边,微风拂过他的脸颊,发丝飘荡间,那冷冽的面容变得柔和一些。他做这种事情明明十分不协调,可却有一种夺人摄魄的美。

叶瑾夕看着看着,竟有些痴了。

她从来不知道,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会做这些事情,而且看他熟练地模样,竟好似做过上百遍一般。

他的少年时期,到底是怎么度过的?

这一刻,叶瑾夕突然觉得步非宸明明就在她眼前,却有一种莫名的神秘感,神秘的……她好似根本就抓不住。

心,莫名就慌了。

暗暗摇了摇头,叶瑾夕鄙弃自己竟然也会有心慌意乱,患失患得的一天,一边告诉自己,那是步非宸,那个现在每天都一起睡觉一起吃饭的男人。

他是她的。

将野鸡清洗干净,那方第一医又抓来几只野兔,步非宸亲自动手,熟练去毛,剥皮,等到一切准备妥当的时候,元宝与邓灵儿已经捡了足够的柴禾。

一群人围在烤架旁边,看着步非宸眼神深邃的将各种调味料涂到鸡兔身上,放在烤架上熟练翻转。

见识了他清理这些东西的过程,叶瑾夕对于他此刻娴熟的烤肉技术没有过多惊讶,倒是君莫惊呼一声:“天,长安王!没想到你这锦衣玉食的尊贵人物,竟然会干这些!”

赫连楚楚也惊讶的很,闻着烤肉的香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长安王,太香了,我在皇宫里也没闻过这么香的烤肉!”

元宝与邓灵儿两个小小的人蹲在步非宸两边,元宝一手拉着灵儿的手,一边咽着口水:“爹爹,你真是太棒了,什么时候好?我觉得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灵儿一脸崇拜的看着元宝:“元宝哥哥,叔叔真是太厉害了!好香啊!”

啪!

叶瑾夕一巴掌拍在元宝后脑勺上,训斥道:“臭小子,瞧你那点出息!”

说完这句话,叶瑾夕双眼发光,眼神好似被钉在了烤鸡上似地,兴奋惊呼:“非宸,我要吃鸡翅!”

众人:……

气氛其乐浓浓,叶瑾夕如愿以偿吃到了鸡翅。一只烤鸡、三只烤兔,几人不一会儿功夫竟然吃了精光。

香味飘飘,引来众学院学生围观,可感受到步非宸冰冷的气息,谁也不敢上前,只远远看着。

不一会儿功夫,帐篷里暗风的惊呼声传来:“哎呀,主子,小主子,你们不能忘记我啊!主子千百年不遇一次的烤肉,我也要,我也要!”

元宝听到这里,立马拉着灵儿,将几人专门给暗风留下的烤肉端进帐篷里,第一医听见暗风醒来,自然要进去看看。

君莫与赫连楚楚虽然以前不认识暗风,可经过昨天的事情,他们觉得这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有心结交,所以站起来随着众人一起进入帐篷。

烤架周围,不过片刻便只剩下了步非宸与叶瑾夕。

叶瑾夕侧头,笑着瞪了男人一眼,说出的话让她自己都觉得全身发麻:“非宸,我真是太太太喜欢你了!”

身旁的男人勉强扯出一抹笑意,伸手将叶瑾夕搂进怀中,因为是白日,他们烤肉躲在树荫下,此刻步非宸抱着叶瑾夕坐在草丛里,靠在身后的大树上。

叶瑾夕趴在男人的胸膛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阳刚气息,听着他有力有节奏的心跳,望着天空树影斑驳之间,那透过树叶缝隙照射进来的点点光芒,突然觉得生活很安逸,很平静。

风吹过,不冷,带动着她的发丝与步非宸的发丝纠缠在一起,好似怎么也分不开,理不顺,这种暧昧的感觉,让她不想说话,好似一说话就会打断这片幸福。

她静静抱着步非宸的腰,甚至闭上眼睛享受这种生活。

“非宸,其实有什么话,有时候说出来会比较好。”突兀的,叶瑾夕轻轻开了口,她早就发现步非宸这几日情绪很不稳定,知道他有心事。

这话一出,果然,搂着自己的胳膊突然用力了一些。

叶瑾夕躺在他的胸膛上,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能感受到他开口时,声音里的低沉。

“小辣椒要找的哥哥,是我。”

“嗯,小辣椒是你家人?”没有惊讶,没有疑问,只是静静与他聊天。

“没血缘关系,是家人。”步非宸薄唇轻启,吐出这句话后,又是良久的沉默,就在叶瑾夕以为对方不会再开口时,步非宸突然又开了口。

“那时候,小辣椒跟邓灵儿这般大小,喜欢黏在我身后,我觉得她很烦。”

步非宸的思绪渐渐飘飞,回头望着他落寞的样子,叶瑾夕的心中,一阵阵的心痛。

步非宸不善言辞,叶瑾夕却能通过他偶尔的几句话里,读懂了他的意思。

十年前,小辣椒四岁,他十五,性格好动,与元宝一样毒舌,并不是现在这般沉稳的样子。

那时候,他们在逃离。

他们不敢进入城镇,只能依山傍海,走沼泽,过沙漠,一路死过不少同伴,心情渐渐变得沉重。

小辣椒,或许是那时候这一伙人之中,唯一的鲜亮色彩。

她跟在步非宸的屁股后面,在步非宸一次一次不耐烦的斥责中,仰着头,无赖的笑。

也是那时候,步非宸学会了利用有限的资源,烤出味道鲜美的野味。

“她变了很多,我没想过她是她。”步非宸深深道,这一句话里充满了自责。

十年不见,小辣椒从一个挂着鼻涕,含着泪水的小屁孩,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步非宸哪能认出对方?

而小辣椒,因为太过年少,对步非宸的记忆仍旧停留在他活泼毒舌的阶段,所以看见步非宸,才会觉得对方并不是她要找的哥哥。

小辣椒,步非宸,这些或许都是对方的化名。

叶瑾夕侧头看着男人英俊冷硬的容颜,心中一阵疑惑:若是这样,那步非宸到底是魔宗?还是天启大神观?如果步非宸是魔宗,他如何让天启大神观收留了他?

这个问题,她想问,可是她没问,因为她知道,既然步非宸已经敞开心扉,就一定会说。

果然,步非宸再次开口,转移了话题。

☆、204 君傲群雄!

“大青山,母亲来过。”磁沉的声音里,夹杂着淡淡的思念。

“你母亲?傲君师叔?”叶瑾夕惊讶了。

“是母亲,我们母亲。”固执的纠正了叶瑾夕的话语,步非宸声音渐渐悠长深沉:“母亲游历过很多地方,她在天启大神观的观顶舞过剑,在佛宗发源地楼兰国白马寺喝过酒、吃过肉,在魔宗分堂,也就是大青山,讲过道。”

步非宸的声音很沉稳,这些话说来一点也没有波澜,却在叶瑾夕的心湖中投下了一颗巨大的石子!

天!

这傲君师叔,哦,不,应该是傲君婆婆……也太狂妄了吧!

要知道这个世界的修行者分为三类,道宗、魔宗、佛宗。

道宗修行本质乃是守,讲究守护世界,对于征讨,挑衅最为讨厌,可偏偏她就跑到人家主殿去舞剑!

佛宗修行本质乃是劝,劝人为善,并且信奉吃斋念佛,苦行,可她偏偏跑去当着人家的面吃肉喝酒!

魔宗讲究破,破除陈规,立意创新,往往干劲有余,基础不足,可偏偏她就敢跑到大青山来讲道!

虽然从夜一嘴中已经打听到这女人的一些事情,也知道她是当世强者,连天启大神观与仙阁阁主都要给她几分薄面,可叶瑾夕怎么也想不到,她竟狂到了这种地步!

而问题是,即便她这么做了,可偏偏这三个地方都拿她没办法,那么傲君婆婆的修行,要强悍到什么级别?

当然,傲君本就是学院的传奇,她这么做也不让叶瑾夕觉得奇怪,可叶瑾夕更加震惊的是步非宸讲述这些话时的态度。

许是遗传了他母亲骨子里的狂,步非宸平淡的说出这些话,就好似傲君这样做是理所应当。

唉唉,这一对狂傲的母子!

心中感叹着,却又凝神听着步非宸的话,她对傲君婆婆实在是太感兴趣了,当然,她更想知道的是,当傲君婆婆遭遇天谴之后,步非宸那几年,是怎么过的。

山风徐徐,青草飘荡出一片绿的海洋。

暖日微醺,在大地洒下一片金辉。

叶瑾夕靠在步非宸怀中,静静听他讲述傲君前辈的故事。

“母亲是个很厉害的人,也是一位好母亲。”步非宸淡淡道:“她驰骋天下,曾经立下誓言:她要上这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要吃这世界上最美的食物,要喝这世界上最甜的酒,要创立这个世界最大的传奇。”

“她的确上了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却配不上她。”

“当时大秦很乱,赫连剑在仙阁学习,母亲当时没有进入任何门派,她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有资格教她。一次偶然中,母亲看上赫连剑的相貌与聪慧,与他谈了一场恋爱,然后有了我。”

“母亲怀着我,与他征战天下,其实他战神的名号,多半也是母亲为他挣来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步非宸的表情,带上一丝不屑,可随即又想到赫连剑在比武大会那一次宴会上的表现与号召力,那一抹不屑,渐渐消失。

步非宸不是一个讲述故事的好手,他没能将傲君与赫连剑相恋的故事讲得栩栩如生,然而叶瑾夕听着,却别有一番风味。

其实爱上就是爱上了,又哪有那么多风风火火。

至于傲君与赫连剑征战天下,期间的辛苦,步非宸与叶瑾夕一样,怕是都想象不到。

可这样一对经历了战事,经历了风雨的恋人,为何会在最后,形成那样的遗憾?

叶瑾夕的表情,显示出她的疑惑,步非宸垂下眸子,遮住眸中那抹对赫连剑的怨忿。

“母亲性格太狂、太傲,曾经得罪了很多人,其实也是赫连剑一力镇压,才能让那些人面上服了母亲。”

这个,叶瑾夕能够理解。

傲君来自另一个世界,想要融入这个世界本就艰难,且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前世的杀手或者特种兵出身,这种人,往往孤而狂,不适合领袖位置,只适合独自行动。

且步非宸不说,叶瑾夕也能够猜到赫连剑的一些下属不满傲君的原因。

赫连剑乃是大秦皇帝,大秦皇族彻底被杀,只剩下他一根独苗。大秦皇嗣为重,众人肯定往赫连剑身边送了很多女人。

来自现代的傲君,必定受不了男人的三心二意。

古时男人三妻四妾,对现代女人来说,是最为难以妥协的一件事情。

叶瑾夕从现代穿越过来,一开始几年里从未想过恋爱结婚,一部分原因是她本就性格冷淡,另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所以对步非宸一直很排斥,直到他说出一家三口,步家家规,只娶一个妻子时,才有点心动。

“而在我出身之后,母亲身体最虚弱,也是大秦正在与天启大战的时候,天启皇室,抓了母亲。”

听到这里,叶瑾夕的身体猛地一僵。

因为这话让她想起了她的过往。

再强大的女人,生孩子后的那一天,是最虚弱的时候,这一点她深有体会。

感受到叶瑾夕的身体变化,步非宸的手,下意识放在她的后背拍了拍,这种安抚似的动作,让叶瑾夕放松下来,她仰头看向步非宸:“然后呢?”

“其实当时,母亲与赫连剑已经吵架了,天启抓了母亲,将她放在两军对战之前,逼赫连剑退兵。”

“哼,好阴险的计谋!如果皇上退兵的话,恐怕要被冠上沉迷女色的恶名,而师……婆婆也会被冠上红颜祸水的罪名。这两人都是大秦最强大的将军,少了他们,大秦将兵败如山倒。可如果皇上不退兵,便又会被冠上忘恩负义的罪名,那些与他一起征战的兄弟们,也将会心死如灰。”叶瑾夕很快抓住了其中的重点,大秦当时在赫连剑与傲君的带领下,一鼓作气,收复了大秦众多河山,而赫连剑修行惊人,天启就只能从傲君下手,“那皇上选择了什么?”

这句话刚问完,叶瑾夕便恨不得抽自己的嘴巴,若当年皇帝选择了救傲君,那么就不会有现在的强大,这么说……

心微缩,却又在心里替傲君不值,果然,江山与美人,男人都会选择江山。

“赫连剑没放弃母亲。”再次察觉到叶瑾夕身体的僵硬,步非宸缓缓开口,果然这话一出,女人的身体柔软下来,他淡淡解释:“母亲,不会让他处在这种为难的处境。”

“母亲暗中调养,关键时刻挣破束缚,一举擒获天启皇帝。”

“我听步叔叔说,当年母亲一身红衣,墨黑的头发飘散在空中,她身处敌营,擒获了他们的皇帝,逼天启退兵。”

叶瑾夕的面前,出现了一幅画面,几十万士兵对峙的场景里,烈风瑟瑟,旗帜飘荡。主帅的战车上,傲君的红衣墨发随风而舞,妖异而美丽。

“后来呢?”叶瑾夕更喜欢这个婆婆了。

“天启是千年大国,自然受不了这种屈辱,天启皇帝当场跪地对列祖列宗磕头,其后自杀。整个天启的几十万士兵,将矛头指向了母亲。可母亲何其狂傲,她从几十万大军之中抽身而出,赫连剑趁势发起进攻,这是大秦历史上,最盛大的洛河之役。”

洛河之役!

叶瑾夕震惊了,身为大秦子民,哪怕她从不将自己当成纯大秦人,可民间也流传着洛河之役的传说,传说那一日,他们的皇帝宛如死神降世,诛杀天启士兵十几万人!而大秦伤亡,竟不上万!

那是大秦当年对抗天启的战争中,最为著名,也是大秦最胜利的战争!

叶瑾夕从不知道,原来这一场战争中,还有傲君的作用。

“后来呢?”

既然胜利了,为何傲君要远离大秦?

“天启皇帝如此屈辱的被逼着自杀,严重损害了天启的神威,天启大神观在修行者中,对母亲下达了诛杀令。”

“再后来呢?”

“为了不连累赫连剑,也或许是母亲已经心死,她离开了大秦。她带着我开始周游世界,面对前来挑衅的修行者,只采取一个行动,那便是杀。”

“可这样,她的敌人会越来越多。”叶瑾夕有些不赞同她的做法。

“母亲不怕。她最不怕的便是树敌,母亲从小对我说,哪怕全天下都是我们的敌人,我们也要好好活着。”

“这话没错。然后呢?”

“仙阁阁主出现,想要收母亲为徒,这样母亲有了仙阁的庇护,天启便不敢乱来。可母亲觉得阁主没资格教她,便只答应做了仙阁阁主的师妹。”

原来是这样!

当面对全天下人的刁难时,在唯一一次可以安稳活下去的情况下,傲君仍旧是如此的骄傲,她的骄傲,恐怕已经深深刻入了骨子里。

“我小时候,在学院里呆过两年,然后母亲将我扔进了小辣椒那一堆人中,说那里明显更适合我,母亲走了不久后,世人传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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