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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夺宝奇遇-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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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被猛犸象拖死,我参与杀了罪魁祸首人马兽,贡献极大。但是我想了老半天,为了我自己的安全,还是算了。“不就是一件中等一阶的装甲么!”我咬牙切齿的在心里对自己说。 

所有申请建立村级帮会的玩家,统统批准。但是二十个可以升级为县级帮会的奖励,又如何决定?一百多个候选村级帮会呢!这个问题跟第一个问题一样,我也不再耗费脑细胞了,只从他们交上来的小册子中挑选二十个就行了,最难的是后面——两个升级为郡级帮会的奖励,怎么办?这问题看似跟上面的问题很相似,其实不然。其中一个我选择青州日不落帮,这是按照公平的原则,根据帮会贡献的大小选出的。这是我个人的判断,未必准确,但是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难就难在另外一个帮会的选择上。其实选出这个帮会也并不难,就看我能不能过了我自己这一关。 

按照我选出日不落帮的原则和根据,是公平和贡献,那么毫无疑问第二个帮会就是骷髅帮了。可是,我不想选骷髅帮。这是很容易理解的,还记得曾几何时他们诬陷我抢剑,数千人围住要“审判”我,要不是唐周后来相助,或许我现在还被关在监狱里凄凄惨惨;还记得骷髅地穴中,中空子是怎样率领801个人追的我冒险上了那座窄石桥的,他居然还想用花飞雪来要挟我先走奈何桥;在醉仙楼众目睽睽之下,余持之竟然派了一个红拂敢在我脸上倒酒,我当时要杀她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好男不跟女斗,我已决定把这笔帐算在余持之和骷髅帮头上了…… 

总之,不能选骷髅帮。但是这就跟我所谓的“原则和根据”相矛盾了。可真让人为难,一面是公平,一面是私人恩怨…… 

再想想,我曾经是打算报复骷髅帮的,而且好像后来还成功了两次,一次是无意之中成功的,一次是我故意的。无意成功的那次,就是让骷髅帮名剑堂的801人都挂掉了;有意成功的那次,就是让骷髅帮去送死“诱敌”。好像这报复也很足够了,是吧? 

难道非要把报复进行到底?现在离最后报复只有一步之遥,就是不让他们升级。骷髅帮这次损失这么惨重,帮内原本就有很多人不同意余持之“诱敌”的决定,如果帮会无法升级,那骷髅帮就要分解了。 

好像是卑鄙了点。这次巨鹿之战,骷髅帮的功劳远在其他帮会之上,骷髅帮的损失同样也远在各帮会之上。如果给别的帮会奖励还有人质疑反对的话,那么给骷髅帮奖励相信人人都没有话说。这真是……如何是好? 

我咬咬牙,一狠心,就不给骷髅帮奖励了吧!我什么时候为难过我自己,为了给自己报仇,为了让自己心里舒服一点,我这次就“徇私枉法”一回了!那又能怎么样? 

但是我又一想,还是不妥。这次骷髅帮功劳很大,大家一定把骷髅帮作为一个奖励的标尺了,如果我不给骷髅帮奖励,那么必然的,别人就会以为我所有奖励都不公平。况且,人人都知道我跟骷髅帮不和,现在无数只眼睛都大大地瞪着我,看我是否公平。这些人是什么人?是将近二十万玩家呀!如果二十万玩家同仇敌忾要质问我,那么张角也就只有牺牲我了。 

还是为了我自己,为了以后的前途,我得给骷髅帮奖励。但是骷髅帮的人显然也不会因为我给他们奖励而减轻对我的仇恨,因为他们认为这奖励本来就是他们应得的。我这么做,不过是费力不讨好,何必呢? 

第一百一十三章 傲慢与偏见

后半夜,一直到天明,时间过得又快又慢。 

在这段时间内,我好生思虑了一番,然后做了一点准备。 

首先是把买的材料用最快的速度,在石头的帮忙下制造成了弩车,再飞跑去交给拍卖场拍卖。这次我做的弩车比前些次质量更加不如了,不过时间紧迫,也是没法子的事。再危急的情况,钱总是要赚的,所以顺便又买了些弩车制造材料。 

其次,顺路买了点金疮药和治疗内伤的元灵丹。元灵丹贵极了,整整10个金币!我买的是大瓶,其他小瓶2个金币,中瓶5个金币。刚买了我就吞了好几粒,在骷髅地穴里受的内伤还没好,在目前的情况下很不利。 

再次,顺路买了点食物,储藏在石头家,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吃了早饭,叮嘱石头没事不要出门,在家也要加倍小心。 

做完了这些,我整理整理衣服,向太守府走去。 

一路之上,热闹非凡。要在巴尔扎克或者大仲马笔下,那非得写成一部出色的长篇小说不可。各个帮会仿佛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还想抓紧最后的时间套近乎,打招呼。一大早,各帮帮主和高手们都到齐了,有的小帮会实在无处插脚,不得不花钱把自己帮会的旗帜插在路边民房上,好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有个印象。他们不能不花钱,人家NPC哪会随便让你在门上墙上插旗,那旗帜都黑咕隆咚的,又不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至于打招呼的方式那就更多了。有的人一味恭维,还想趁机送点东西请吃饭什么的;有的人看来原本比较强硬,这时微笑打招呼未免也带着几分威胁之意,同时又夹杂着许多的期待……总之,各不相同,简直是一副“人间百面图”。 

我一路抱拳微笑,唯恐对人漏打了招呼,那就后患无穷。人家不会以为我没看见他们,而是认为是故意不跟他们打招呼的,说不定由此就引起以后的事端来。 

终于到了太守府,这一路可比其他任何时候走的都累。太守刘挟客客气气招待我,我称呼他“太守大人”,他称呼我“灵大人”。我倒是一愣,猛然想起原来我也是所谓的“大人”了。真是讽刺,谁见过像我这么战战兢兢的“大人”了。 

在太守府待了半个时辰,其实任务奖励的事情不过几秒钟就完成了,我只是交给刘挟一张纸,所有奖励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当然,我的毛笔字有些让人“不忍目睹”,连刘挟看了都忍不住又是惊讶又要发笑。不可思议的,他忍住了,这证明他的忍耐力很强。 

其他时间,我喝着茶,听着刘挟一遍遍地请我代他向大贤良师问好,又着实夸赞了大贤良师一番,最后我俩还讨论了一下《太平要术》。最后这讨论让我俩都有点吃不消,于是就浅尝辄止了,我也乘机告辞。 

刚刚出了太守府的大门,系统公告开始了。 

啊呀!我大吃了一惊,净跟刘挟瞎扯了,正事一件都没办,我忘了嘱咐他等我回到安全的地方再发布公告了!他的效率还真是快啊!不过,这个时候,哪还有什么安全的地方? 

第一则公告:“恭喜日不落帮在这次巨鹿行动中,功勋卓著,升级为本游戏第一个郡级帮会。”天空中一阵焰火,似是从天而降。 

紧接着,系统公告:“恭喜骷髅帮在这次巨鹿行动中,功勋卓著,升级为本游戏第二个郡级帮会。”又是一阵焰火。 

我经过再三考虑,还是选择了骷髅帮。理智终于又一次战胜了傲慢,公正也再一次代替了偏见。骷髅帮的牺牲远在其他帮之上,所起作用不可代替。我也不指望骷髅帮领情,就算以后恩怨继续,我情愿选择到那时再不择手段,而不是此时的背后暗算。这极大违背了我在游戏中一贯原则,但有时候,人总是矛盾的,复杂的。 

我在太守府门前也许只待了一会,但是在我心里却好似经过了极为漫长的时间。看着门外的石板路,总是要去面对的。 

这时系统陆续公布了升级为县级帮会,和准许建立村级帮会的名单,天空中处处焰火不断。接着是获得中等一阶装备的二十名玩家名单。 

我已经无心再理会其他事情,逃命的时间到了。大街上有许多人在欢呼,但是有更多人在失望,在愤怒。 

逃到哪里去呢?城外?去了会死得更快。石头家?也不能回,把危险带给石头只有让我更头疼。下线么?哼,绝不能让这些人以为灵大将军害怕。去张角府?这倒是个选择,但我不能容忍日后有人嘲笑说张角的徒弟如何狼狈地躲到师父的翅膀下去了。其实我是害怕张角会把这次当成是对我的考验,巨鹿城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要想救我,早就来了。 

我有些漫无目的地时走时跑,还没到中心街口,就遭遇了三次偷袭! 

第一次是“凑巧”一匹发疯的马拉着一辆马车突然从巷道里冲出来。幸好旁边“凑巧”有一棵树,我及时躲到树后面去了。 

第二次是“恰好”路边楼上有一盆“水”泼下来。幸好我非常谨慎,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及时闪到一旁。 

第三次就非常恶毒了——从墙缝里射出来一支针!没错,就是我拿去拍卖的单孔针筒暗器。若不是升起的太阳反射出针尖的一点光芒正被我瞥见,我十有八九会死在自己卖的暗器之下,针上不会不涂有剧毒的。 

幸亏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前一步已经选好了后一步的掩护,要不然这么一小会工夫足以让我去复活三回了! 

谁也不敢正大光明地跳出来杀我,特别是那些帮会玩家。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做一名“忠实的观众”,“欣赏”着那些非帮会玩家中的大胆之辈偷偷摸摸来暗算我。“观众们”窃窃私语,恐怕是在打赌我还能走几步。于是昨天醉仙楼前还对我洋溢着热情和尊敬的人们,今天成了地道的不相干的看客;而那些升级的帮会和得到装备奖励的人此刻哪还管我的死活,早在庆祝胜利了。 

忽然通讯器响了。我很是奇怪,这段时间呼叫我的人太多,我又把通讯器设成只有好友呼叫才会提示,而我的好友又实在有限,先前有唐周和一诺千金,后来又加上了石头张角孙仲沈枪赵一等。 

难道是唐周张角来救我了?我疑惑着,找个易于藏身的地方,迅速打开一看,原来是一诺千金。 

“灵兄,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你不要说话,按我说的做。你走到下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再向前走两条街,之后向前十米,右边路上有个小胡同,胡同里有个身着红色披风的美女。你就跟着她走,或许能有一条活路。”一诺千金低声说道。 

原来他这么清楚我的位置,肯定是看到我了,怎么我没发现他? 

“千金兄,你在哪?”我低声问。 

“你要是能坚持到看见那名红披风美女,跟着她说不定就能见到我了。要不然,兄弟只好等着给你收尸了,55——555——”一诺千金哭道。 

我叹了口气,一诺千金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5”,这到底是哭呢,还是笑? 

第一百一十四章 穿红披风的美女

一诺千金这厮,他不会是要跟我开个大大的玩笑吧?在胡同里等着我的怎么会是红披风的美女,我看八成是凶猛的暗杀者!但此时形势危急,我只有姑且照他说的试试,希望他不会趁乱来消遣我。 

当下快步走到前面路口,假装继续向前走了两步,突然加速向右一转,飞跑起来。 

猛听到弓弦一响,我连看都没看,只慌忙一扑,连滚带爬地起来,半矮着身子向前跑去。这射来的一箭甚是凶猛,只要我一犹豫就要被射个窟窿。 

一诺千金还在通讯器里聒噪:“灵兄,坚持住。我现在越来越相信那句话了,所谓世事无常,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你听不懂是不是,待我给你解释解释。嗯嗯,就是说,这个好事,有时候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好,往往潜藏着祸患;那个坏事,也许有可能最后反而变成好事。比如说吧,像灵兄你,这次只要挂不了,或许还能演一出‘佳人救英雄’的美事,认识了这个红披风的美女,兄弟我再替你美言两句,以灵兄一表人才,还能不获得佳人垂青么……” 

“佳人?哼,你自己留着了吧!”我一面急跑,一面说。他又能认识什么“佳人”了?就算有,他也一定下手了,哪里还会巴巴地来给我介绍。 

一条街……两条街……再十多米……咦?果然有条小胡同。这胡同如此狭窄,要是有埋伏我可万万躲不了,那便糟糕!一诺千金,你可别在这个时候开玩笑啊! 

我在胡同口四下里看看,犹豫了一秒钟,再向里看时——还真的在里面十几丈外有个穿红披风的蒙面女子,她戴着头罩,只露着一双含情的大眼睛,眨了几下,又轻轻向我招了招手,转身扭着屁股,一扭两扭,转进了另一条胡同。 

我急忙跟了过去。危急关头,一诺千金不亲自来救我,却躲在背后让一个女人来冒危险,这哪是我侠义中人所为啊? 

等我跑到胡同口,却见她早已在十多丈外路口等着了。咦,她刚才明明走得不快,原来是深藏不露,跟我的速度有一拼!我急忙又追了过去。 

如此转来转去,我始终没能追上她。这女子到底是谁啊?一诺千金的姘头?一诺千金果然就是一诺千金,找的这个相好可不俗! 

又转了一个弯,却忽然见前面是一个死胡同,一道窄墙有一丈多高,挡住去路。那女子准是翻墙过去了,她不但轻功不弱,臂力也很强!我向前一跑,脚在墙上一蹬,身体向上一纵,双手攀住墙头,稍微用力,跳了过去。 

上前两步,却不见了那女子。转来转去,我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再仔细一辨认,咦,怎么这条小道有些熟悉?前面往右转第二户人家不就是石头家么?对石头家四周我还是很熟悉的,可也从没来到这里过。 

“千金兄?”我在通讯器里叫了一声,却没人答话。正在纳闷,忽然旁边门内伸出一只手来,抓住我一只胳膊,拉进门去! 

这只手好快!而且力道不弱!要是暗算我的话,可能就得手了!我急忙看去,原来是那名红披风女子,于是另一只手顺便关了门。 

那女子也不说话,走到院中一棵树旁。 

此间院子颇大,十分清幽。院内只有一棵梧桐树,树干颇粗,高有四丈,撑着树冠,几乎遮住了整个院子。树旁又有一张方石桌,桌上摆着茶壶茶杯,桌旁四个方向上各有一个石墩。也不见一诺千金的影子,我咳嗽两声,说道:“多谢这位姑娘相救,还未请教芳名?” 

“人家的名字是可以随便告诉你的么?”那女子略尖着嗓子道。 

碰了个软钉子,我不由一怔,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一诺千金从哪认识她的,可不太好对付呀,看她身材颇高,身形稳重,有些,有些那个粗了一点。不过不要紧,我是不会跟一诺千金抢的。还是人家一诺千金有主意,找了这么个相好,那肯定不用担心别的男人的“惦记”。 

那女子转过身来,两只大眼睛滴溜溜看着我,声音细细地说道:“这位公子在跟漂亮女孩子说话前,总要咳嗽两声的么?” 

咦,这个声音,这个眼神……好哇! 

我一边走上前,一边说道:“姑娘真是大胆,这里就咱们两个人,你不怕我色心忽起,将有不利于……”说到这里,已离她不远,我一把抓向她头罩。 

那人敏捷一闪身,拉下头罩,哈哈大笑道:“灵兄,这次骗到你了吧……” 

果然是一诺千金男扮女装!我早该想到了,他要不是在街上看见我,哪会这么清楚我的行踪?这么危险的事,他又哪会让一个女人出面?怪不得“她”跑得这么快,还假装一扭一扭的。 

“骗到了,当然骗到了,千金兄,这次你可骗到我了,兄弟真是……”我笑着走到他身边,猛地将他双臂反锁,挤在树上。 

一诺千金忍着痛,又强忍着笑,逼着嗓子细细说道:“哎哟,这位公子下手好重,也略松一松,让人家喘口气……哎哟……” 

还嘴硬!今天我认栽了,你也别想好受。我加重了手劲。 

“哎呀,灵兄,哎呀,好痛,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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