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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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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请问,你身上还有别的地方可以咬么?”见到火麒麟漆黑的双眼望过来,秦霜忙摆手,“我,我不是嫌弃什么的,你的嘴挺好的……”

完全不像一般的肉食动物那样臭烘烘的,相反口气还挺清新,使人想到林下吹过的风。

可问题就在于,那是嘴啊……

秦霜摸摸头:“我只是想……呃,换个部位来着……”

火麒麟有些茫茫然,不过还是翻了个身,任他随意地在自己身上搜索。

秦霜绕着它转了几圈。

脖子?不行,都是鳞片,连箭头都刺不进,更别提自己的牙了。前爪?也都是鳞片。后腿?鳞片……话说,为毛连你的肚子上都长着鳞片?

这家伙全身上下就像是套了一件战甲,严丝合缝,密不透风。

秦霜的目光不停地逡巡,然后定住了。有一个部位倒是没有鳞片,粉嫩嫩地垂着,一看就很柔软……

不过一旦意识到这是什么……呃,以及想到它会有的另一种状态,这样的尺寸就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

头皮一麻,忙收回目光。

一抬眼,却见火麒麟顺着自己的视线也正盯着它胯(咩)下那处,正认真考虑的模样。

秦霜满头黑脸,立即去把它的下巴抬了起来,侧过脸,自觉而主动得含住了它的舌(咩)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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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喂养的日子日复一日地过着。只从次数来判断,已在这岩穴中走了近三个月了。这么长时间,小伙伴们要伤心估计早就哭瞎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秦霜叹了口气,反而不急于一时了。

在这段时间里,他发现了一件事:每次喝下火麒麟的血之后都会有一股热力渗透到全身,如第一回那样,不是饿得太久了带来的错觉,而是在那血液中确实有一股力量。

而且这力量使得自己的身体渐渐发生了某些变化:原本的所剩无几的寒冰真气荡然无存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滚烫的内力,更为强大,发挥起来也更为迅速,因为它不是保存于丹田,而是蛰伏在血液中,即时就能生效,近乎本能,比理智更快。

他也不知道是福是祸,只是从眼前而言,能够不死就已经无求了。

一旦解除了对性命的威胁,心情就明亮了许多,再望向火麒麟的目光中就充满了感激。

相处日久,秦霜就越来越知道,自己原先对它的想法着实有些草木皆兵了。火麒麟的性子其实挺温厚的,也很好相处。

之前看它长时间地蹲坐着,总觉得是很有城府,若有所思什么的,但现在看来,这家伙很可能只是在发呆……

懵懵的,对说话的反应很迟钝,有的复杂句子还听不懂,大概是因为它独自生活了上千年的缘故吧。这么想着,突然觉得这家伙很萌,又有些可怜。

秦霜坐在一块岩石上休息,正脑补着这上古神兽的性格。一抬眼,发现对方也正偏过头,用一双漆黑的眼睛瞅着自己。

他本是在秦霜脚下趴着的,四目相对了一会,突然头一钻一抬,就把送到了它的背上。

秦霜身体一颠,忙抓住它头上的尖角保持平衡:“喂,我看你不是要求你来背我啊……”

让一只上古神兽当坐骑,这得需要多高的等级啊……

估计火麒麟只听懂了后面“来背我啊”几个字,等秦霜坐直了便稳稳地走了起来。火猴忙扑上去抱住了它的尾巴搭顺风车。

秦霜哭笑不得,也只得顺其自然了。

想到了以前的好奇,忍不住伏低了身子问它道:“话说,我从没见你吃过东西,你都不饿么?”

火麒麟这回听懂了,摇了摇头。

秦霜想了想,试探着道:“那你平日里,是吃肉的么?”

火麒麟又摇了下头。

脑海中再度回忆起聂人王的惨死,秦霜越发不解:“既然不吃,那为什么要杀人呢?你还记得么?五年前,在乐山,有一个披头散发,举着大刀的汉子……”

火麒麟陡然停下了脚步。

1、70 68…70

秦霜一愣,还以为自己的话哪里触到了它的逆鳞,一抬眼,却见前方有一点光芒。

咦,是出口么?

身体向后一倾,火麒麟突然飞快地奔跑了起来。火猴“吱吱”了声,抓着它的尾巴飘在空中,像一束焰火。

近了一些,秦霜就分辨得出那光芒一边雪亮一边金红,绝对不是阳光。

到了眼前就看分明了,那雪亮的光芒来自地上躺着的一把刀。

雪饮刀。

那刀秦霜曾在雄霸与聂人王比武时远远见过,后来便连同着它的主人被火麒麟叼走了。

那么说,秦霜转过头,这刀旁倒伏的尸体便是……

那尸体烧得焦炭一般,衣裳面容都糊成了一片,但披肩的长发和高大健壮的身形却是不会错的。

“前辈……”秦霜轻唤了一声。

没错,他就是聂风心心念念的父亲,当年舍身救子的英雄聂人王!

火麒麟没有说谎,它并没有啃食聂人王,否则尸骨必是七零八落,不会是这么完整的形状。秦霜叹息了声,如果聂风知道了这一点,会不会稍微好过一些?

再看不远处,那里插着的一把剑就是金红光芒的来源了。

火猴好奇地绕着它抓耳挠腮,突然一伸手就给拔了起来。

“喂!”秦霜想要阻止都来不及,等了一会,没有什么异状,这才松了口气,看来这不是机关。

火麒麟用鼻尖拱了拱火猴,它便将这剑放在地上,“吱吱”叫着唤秦霜来拿。

这剑比一般的剑短了三分之一,不过臂弯到指尖的长度,刃口也并不锋利,然而剑身通红如火,触手温热,昭示了它的神异。秦霜握在手里,觉得有一股力量在其中鼓动着,仿佛与自己的血液相应似的。

它的一侧竟也有一具尸体。不过盘腿端坐着,不像是被害,倒更像是自己将这选作了死地。看那皮肉枯干、布片风化的程度,应该有十年以上了。

秦霜“咦”了一声,突然蹲下来在那尸体的身前吹了吹。灰土散开,下面是用剑刻的几行字,字迹轻灵飘逸,想来功力不俗。

秦霜倒着读了出来:“一生无儿无女,愧对列祖列宗。火麟暂寄于此,以待有缘之人。”最后落款,赫然是“断帅”二字。

断帅?赫赫有名的南麟剑首?秦霜倒吸了一口气,望向手中。这么说,这把剑就是他所佩的火麟剑了?

“南山巅上火麟烈,北海潜深雪饮寒。”这两句流传已久的歌谣,说的就是火麟剑和雪饮刀两样武林神兵,它们曾随着各自的主人断帅与聂人王叱咤风云,令江湖中人久久不忘。

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雄霸正派出人去,千方百计地想要将它们夺过来。雪饮刀牵扯出了聂风与他的深仇大恨,而火麟剑……

秦霜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身影,一个倨傲而倔强的少年——断甲,断帅的侄子,断家的唯一后人。他冒着危险到天下会做入门弟子,为了偷师天霜拳,好取回火麟剑,然而却被雄霸识破了身份。

他是秦霜想要交的第一个朋友,可惜最后还是没能救回他的性命。

他想学的天霜拳雄霸授予了自己,他想要的火麟剑又阴错阳差地被自己发现了……秦霜苦笑着想,纵然你已经死去,断甲,我还是会一直记得你。

火麟剑削铁如泥,就是坚硬的地面,一个时辰后也被秦霜挖开了很大一块。他小心翼翼地将两具尸骨都移入其中,盖上了土,然后恭恭敬敬地在坟冢前的地面刻上“断帅、聂人王之墓”。

南麟剑首、北饮狂刀,生前是齐名江湖的两大侠客,死后在一处作伴,倒也不会寂寞。

秦霜低下头,对着聂人王的那头道:“前辈可以安息了,聂风他已经长大成人,顶天立地,侠骨柔肠,真正是个好人。愿前辈在天之灵,佑护他与他喜欢的人平平安安、白头到老。”

又走到断帅的那头,跪下磕了个头道:“我与前辈素昧平生,只与断甲有一段短暂的缘分,今日相遇,也不知是不是得了他的指引。我前路渺茫,可能危险丛生,暂借火麟剑一用,在此便先谢过前辈了。”

他手持着火麟剑站起,看着地上的雪饮刀,却有些犹豫起来,要不要也一起带走呢?

仔细考虑了下,现在必定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死了,那不如将计就计,悄悄地找到步惊云,与他隐居起来便是。在其他人面前就不应该再现身了。

这么一想也就通透了,把刀留在此地,到时候想个办法把消息递给聂风,让他自行来取更为妥当,还可再见聂人王一面。

于是便将雪饮刀摆在了那刻字的地方。

完成了这一切,拍了拍脏污的衣裳,耙了耙凌乱的头发,昂首阔步,迈步向前。

聂人王被火麒麟拖入的地方是凌云窟,之前从断甲口中套出火麟剑也在凌云窟,二者自己都见到了,那么眼下所在,毫无疑问就是凌云窟了。也就是说,离出口已经很近了。

果不其然,再转过一个弯,秦霜就看到了一个水潭,水波粼粼,映在岩壁之上,光影摇曳。

根据剧情,聂风就是在这个地方杀死了火麒麟的。手持雪饮刀一侧身,如泼墨般的长发下露出坚毅的眼神,这是秦霜当年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

闭上眼睛,电影画面便如走马灯一般在脑海中播放出来:孔慈死后,聂风伤心欲绝,日日在天下会借酒浇愁,烂醉如泥,雄霸假意派他来凌云窟为父报仇,实际上却暗令蝙蝠和麻鹰给他下了毒,想让他死在这里,以绝后患。然而就在那二人动手之际,火麒麟突然出现,烧死了他们。危在旦夕的聂风催动了冰心诀,开了主角的外挂,最终将火麒麟沉入了这个水潭。

现在的发展已经偏离了许多:聂风明白地恨着雄霸,蝙蝠和麻鹰双双死于无双城,而火麒麟,也被自己先遇到了……

一念及此,马上回过头去寻火麒麟,发现这家伙正蹲在自己脚边,看着自己发呆,真的仿佛一只忠诚而耐心的坐骑似的,不由得“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温言向它道:“那,以后若见到一个长头发、很帅的青年上这来,记得躲得远远的,千万不要让他看见你,知道么?”

火麒麟听到长句子总有些似懂非懂的,秦霜就颠来倒去地和它重复了许多遍,为了让它别认错人,还特地详细地形容了下聂风到底有多帅。

他说得口干舌燥,看着那水潭就有些心动,想去喝一点,刚一迈步,就被火麒麟咬住了裤腿。

不解地问了几句,火麒麟不吭声也不放,秦霜无奈,只得妥协:“好了好了,我不去便是了。喂,别扯了啊,裤子真的要掉了……”

从火麒麟嘴里抢救下裤子,秦霜坐在岩石上休息,一边百无聊赖地四下张望,猛地发现上方和四周的岩壁上错落地生着一个个圆圆的果子,小番茄似的诱人的红色,在黑暗中发出微弱的荧光。惊叹道:“这……这就是血菩提了吧?”

犹记得在电影里,与聂风坐着竹筏经过乐山大佛之前,那个原版秦霜就提到过这样东西:“江湖传闻,凌云窟中有一种神物叫血菩提,吃了它能增进功力。”后来聂风杀死了火麒麟,知道了雄霸的阴谋,回天下会复仇的时候也带上了,分给了恰好同时赶到的步惊云。最终风云际会能打败雄霸,既因为是天命所钟,和血菩提增进功力的效果也不无关系。

秦霜回头向火麒麟笑道:“这个我总能吃了吧?”增进功力固然是好事,不过眼下主要是为了解渴,这东西看起来还挺鲜嫩多汁的。

血菩提都是半嵌在岩壁里的,无根无茎也无叶,也不知是如何开花结果的。秦霜拿火麟剑挖下了两个,递了一个给火猴:“喏。饿坏了吧?”

谁知火猴立刻别过了小脑袋,还是一副打死也不吃的坚决模样。

秦霜莫名:“这不是水果么?为什么不喜欢呢?”一拍手腕,那两个咕噜噜打滚的血菩提蹦进了他嘴里。

结果一咬就忍不住“呸呸”了几下,蹙眉道:“怎么一股铁锈味,好怪……”

呆了一阵,已荣获“忠犬坐骑”称号的火麒麟又主动把秦霜送到了自己背上,足底生风。

这一回,秦霜很快就看到了真正的出口。

将额前的乱发拨开,听着耳边作响的风声,前面迅速扩大的白光就像是扑面而来的喜悦和希望。

将手遮挡在眼睛上方的那一刻,豁然开朗!

秋高气爽的天气,日薄西山的时刻,远山连绵,草木苍黄,乐山下的江水滚滚而过,江风呼啸,轰鸣之声不绝于耳。

秦霜贪婪地看着听着,深深地呼吸着,恨不得用力抱住什么蹭一蹭。

抬头一望,只见大佛正慈悲而安详地俯视着芸芸众生,一瞬间有一种泪流满面的感动:佛祖,我终于……重见天日了!

只听背后“吱吱”一声,火猴也正为这久违的景色兴奋地上蹿下跳。只是一对上秦霜的眼睛,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有些落寞。

它还燃着火,秦霜不能抚摸,就蹲下来与它对视:“没事的,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总是要分开的,不要这么难过啦。”

说着自己的鼻子也有些发酸。从一开始的敌对,到友好的相处,再到重逢时的帮助,若不是为了自己,它也不会被困在地下。这一起同行的三个多月都还历历在目,自己也很舍不得。只是它有它的山野,自己也有不得不走的江湖路……

顿了顿,大大方方地对它笑道:“那,你现在呢,没有少林寺的师父管着,想回花果山就回花果山,想吃啥就吃啥,不是好事么?对了,风师弟把小辫子的下落告诉了我,你也可以去找她。不过别把她爷爷的事告诉她知道么?让她一直快快乐乐的。还有,你自己也加倍小心,藏好别再被人抓住了。”

他说一句,火猴就点一下脑袋,睁着大眼睛,像个小孩似的听着大人的嘱咐。

秦霜还想多和它说说话,不过念叨了几句就没词了,垂下眼道:“去吧,你饿了这么久,一定怪难受的。”

火猴“吱吱”了声,想要再碰碰秦霜却又不敢,伸出两只小爪子抱了抱他的影子,终于几个起落,窜进山林不见了踪迹。

秦霜揉着鼻子,喃喃道:“日后天大地大,火儿,请你自由地……”

他目送着火猴离开,回过身,果然那火麒麟还蹲在凌云窟口,睁着漆黑的眼睛望着他。

“我也要和你告别了。若没有你几次救我帮我,我绝对活不成,更别说回到地上来了。”秦霜张开双臂,亲密地抱了抱火麒麟的大脑袋,“虽然这话我说了三次,但每次都是真心的:总之,谢谢你……”

火麒麟闭上了眼睛,沉默着。

“那,再见了。”秦霜与它对视了一会,终于还是转过了身。

正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叫声。

“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秦霜突然站住,僵着脖子回过了头。

背后没有其他生物,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只火麒麟。

它从来都没出过声,一开始秦霜以为是不屑,后来混熟了,又猜想可能它和长颈鹿一样,是没有声带的。毕竟没有一样科学告诉他,麒麟这种生物会不会叫。

然而现在这只上古神兽就这样呆呆地恋恋不舍地望过来,再次动了动嘴,轻轻地低低地叫了一声:“咩。”

秦霜捂住胸口,瞬间觉得自己的血槽全被萌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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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霜在山上摘了些能吃的野果填了肚子,随后找着了一条小溪,上下洗了洗,总算把自己打理得不那么像个野人了。他现在身体里充盈着从火麒麟血液中带来的炎热内力,稍稍一发功,打湿的衣裳就干得暖烘烘的,十分舒适。

中箭的伤口已经好得只剩一个疤。原先用来包扎的布条都是从右边的衣袖上撕的,他见火麟剑在阳光下红得耀眼,委实太过醒目,干脆就将整只袖管都扯下来,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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