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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诀]谁怜芳草-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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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霜华对戚芳这种煎熬早有体会,此时却没办法与她共鸣。有一件事情,她必须与戚芳确认:“阿芳……你,你可曾见过那间牢房中的其他犯人?有一个,有一个很是俊美,又十分温润的公子……”
凌霜华艰难地说着,怎么也掩不住喉头逸出的哽咽:“他,可好?”
俊美?温润?牢狱之中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人。这女子既然对那牢中之人这般情深,又如此牵挂,怎么倒像是从来没有去探望过对方似的。
戚芳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停了片刻,皱着眉头又摇了摇头。
凌霜华一颗心随着眼前美貌少女的动作上上下下,如同有一根丝线牵引在空中摔跌。关心则乱,此时的她也没了先前的淡雅安然,不可置信的痛苦已经快要将她撕作两半:“他不好?他也受伤了是不是?伤得很重?难道……”
“师兄同屋的只有一个人,可那人看上去比师兄好不到哪里去。”戚芳终于开了口,及时将凌霜华从越发可怖的想象中拉了回来:“他也被穿了琵琶骨,早是个废人了。”
戚芳状似不忍地顿了顿,还是咬牙把话说完:“他身上的伤看上去不比师兄少,新旧交叠,估计每月都有一场大刑。”
当日她虽然心思都在狄云身上,又被狄云气了一场。可该观察的却一点没漏看。留心四周,将所有不确定的事情在最早的时候掌握于手中,是她在江湖中学会的第一件事,更何况狄云同牢房之人,她怎么会半点不放心上。
凌霜华眼中那隐隐的光华迅速褪去,整个人变作泥塑木雕一般,没了先前的灵动生机。只是她的身子控制不住地在颤抖,像是从内里开始碎裂,难以言喻的绝望与悲戚一点点地从她的身体里散出来,慢慢地自她呆怔的眼角泄露,爬满那张可怖骇人至极的脸。
那目光哀痛得连戚芳这样冷淡心肠的人都觉得心软,偏偏凌霜华的双眼依旧干涸。她哭不出来。
人痛到麻木总是哭不出来的。
戚芳想起自己早已模糊的童年,在鲜血与污秽中流干的泪,心中竟然生出了一丝柔软。察觉自己居然对眼前的女子有了同情,戚芳哑然失笑。果然换了具身体就换了副心肠,又或许是因为被狄云那傻瓜给弄软了心肠,现在的自己居然也会有这么软弱无力的情感了呢。
她暗叹一声,轻轻揽住马上就要崩溃碎裂的凌霜华,柔软的手臂搭在对方不停颤动的肩膀。这一刻,她们同病相怜,再没有比彼此更好的安慰人选。
直到凌霜华慢慢平静下来,戚芳才小声问起她与狱中那男子的关系。
凌霜华因了方才的变故,对戚芳已是生了几分亲近。白日戚芳与狄云对歌的事情她也是亲眼见过,心中无人可诉之事一时竟然再没有比戚芳更合适的倾听之人。
“丁郎是我丈夫。”凌霜华安静下来,对着黯淡的烛火向戚芳慢慢述说着自己的故事。
原来那锋利如刀的男子名唤丁典,乃是两湖内颇有名望的武林世家丁家独子。
丁家凭着家传的八卦掌在荆门一带坐稳龙头之位。丈夫志四海,丁父承继家业后,一心将家门发扬光大,却因为自身资质只能守成。
就在丁父灰心之际,竟发现独子丁典天资过人、根骨奇佳。自此一门心思培养丁典,悉心教导为人行事,授其文武技艺,还特地为丁典拜访两位名师。
不过双十年纪,丁典已是两湖地界上少有的年轻高手。
丁父与丁母是在欣慰之中辞世。此后,丁典便专心习武,广交武林朋友,并四处游历。而他与凌霜华相识,正是在游历途中经过汉口之时。
凌霜华说到此处,面上带上了一些恍惚而甜蜜的笑意,似乎又回到了与丁典初识的那刻:“我从小爱菊。那一天正是汉口每年一次的赏菊会,我求了爹爹很久,才得了允许去观菊。”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谢谢阿辞、刃天青、小佛的地雷,熊抱下~╭(╯3)╮

☆、丁典

凌霜华与初遇是在四年前的汉口赏菊会上。
凌霜华是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父亲是满腹诗书的翰林,又只有她一个女儿,自幼琴棋书画地教导,令她比之其他的美貌少女更多了几分书卷之气。到了那赏菊会,少不得引来许多人目光追逐。她性子恬淡,便带了侍女往菊园深处而去,正巧听到丁典自言自语地在那品评菊花。
须知赏菊会虽人山人海,游人众多,但真正懂菊、品菊之人却寥寥无几。满园琳琅,看着热闹,能说出花种的人凌霜华一路走来是一个也没见到。
偏偏最后遇上了丁典,就如那命里注定的知己,于意外之时、意外之地,相逢。
朦胧烛光中,凌霜华布满了刀疤的脸也变得柔和起来,那双含着淡淡愁绪的眼睛此时盈满了柔情:“那天菊园里头有许许多多的菊花,不论是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还是桃花菊、西施粉、胜绯桃、玉楼春……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我听到丁郎品赏菊花的鉴语同我平日自己想的竟是十分契合,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当时菊友那丫头性子活泼,还以为我是对那人不满。哦,菊友是我的婢女,她……”
凌霜华的眼神黯了下,柔和的笑也淡了下来。
戚芳忖着那婢女不是死了就是已经背叛,也不想勾起凌霜华的伤心事,就故作好奇地把话题引到了他们二人的相识相知上面:“你们都这么喜欢菊花,一定很能说得上话,所以你们就相爱了吧?”
他们湘西乡下年轻男女若是互相喜欢,对歌、谈天,私定终身的不知凡几,这话说出来也符合她的身份。只是凌霜华这样大家出身的女子却没有这般自在,听了戚芳的猜测,不由面颊微红,小声反驳:“这怎么可能,我哪有那般,那般……”她本想说不害臊,后来想起戚芳生长环境与自己不同,这话说出来恐不合适,便换了个温和一些的词:“我性子淡,少与外人交往的。当时我虽然对他印象很好,却并不曾多说什么话。婚姻之事,本为父母之命,我,我最开始并没有那样的心思。”
戚芳乖乖点头,圆溜溜黑乌乌的杏眼继续好奇:“那,那之后你们是怎么成了夫妻啊?”
凌霜华抿着唇,啜了口茶,才不好意思地将耳边的发挽到耳后。她生母早逝,出了那些事情后更是连往日里相好的朋友都不能来往,那些婉转的心绪真正是从没有人可以说,如今才与戚芳初识,就要讲如此私密之事,她实在是有些尴尬羞涩。
可是一个人能承受的苦难究竟是有限的,她心中堆积的事情太多,实在是需要找个人与她分享,才不会让自己发疯。更何况这一段回忆真的,是凌霜华二十多年来最美的日子:“真正与丁郎相交还是在那赏菊会之后。”
丁典大约是对凌霜华的风姿所迷,也不知是从何处打听到了凌霜华的身份,一路从汉口追到了武昌。他一个江湖人,不好贸然到凌翰林府上拜访,就这么傻傻守在她家门,来来回回踱着步子,整整踱了三个时辰。
戚芳听到此处,不由噗呲笑出声来:“他是要在你家门口守门不成?这也太傻了吧,比我师哥还傻。”
凌霜华嗔了她一眼:“丁郎才不傻,他……”
这举动可真不能说聪明,凌霜华不愿戚芳笑自己情郎,心里又为当初恋人的痴情甜蜜,越回想也越觉得当初自己心上人真有些呆。她左思右想,自己也掌不住笑了出来:“他就是有些呆。其实他刚刚到府门前半个时辰,菊友就发现了……她还和我打赌说那人何时会走……”
凌霜华当时不过十七八岁,正是情窦初开、爱慕才俊的时候。就算她自幼秉承家训,教养良好,有那样一个文质彬彬、气度出众的少年郎为自己神魂颠倒,心中又哪里能平静如初。只是女子矜持让她故作不在意罢了。
这事情,戚芳脑中转一转就明了,当下眼含揶揄:“姐姐当时肯定赌输了吧?”
不是输给菊友,而是输给了丁典。
凌霜华听出了戚芳话中的调笑,耳朵都有些红了,却还是坦然一笑。与丁典的感情,她从不后悔,就算如今依旧羞涩,却并不觉得羞愧:“鬼丫头。是啊,当时赌输了,还不止一次。每一次输了我就再赌下一刻那傻子就会走,偏偏他看着精明,倔起来让人恼火,害的我输给那丫头两枚银指环。最后,最后我就让菊友去劝他回去了。”
她如今说起,脸上还是有些热,女子让贴身婢女与陌生男子传话,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她自小受到的教养更是不允许她做出这样有失女子教养的举动。只是那人,太过执着,让她于心不忍。
“唔,他肯定不走吧?”戚芳对丁典到底有了几分佩服。这烈女怕缠郎,丁典若是一劝就回去了,如凌霜华这样的大家闺秀只怕也不会对他那般死心塌地。他当日必定是彻底打动了凌霜华的心,还持之以恒了很长一段日子,才能抱得如此美人归家。
凌霜华讶异地看了戚芳一眼:“嗯,他,他说仰慕我府中绿菊,想要见一见。我当时心里很乱,并没有搭理他。可那傻瓜就这么在门口的石板台阶上坐了一夜。秋夜寒凉,我清晨听到菊友所说,到窗边去看的时候他的眉毛头发都已经被秋霜与露水给打湿了……所以,我就把那盆春水碧波和绿玉如意摆在了窗前。那时候,我看到他全无整夜不睡的萎靡,双眼见到花的瞬间整个人都像是会发光一样。”
凌霜华沉浸在往日的回忆里,声音也变得轻软:“从此以后,不论风霜雨雪,我每日清晨换上一盆花,他每日清晨都府外来赏花,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传过一次信,就这么过了半年。”
戚芳真是有些奇怪了:“他从来没有进府来寻你么?”
丁典既然是两湖有名的年轻高手,轻功必定不弱。要进凌府,甚至要进凌霜华闺房都不过是一提气、一运功的事情,他居然当真学那些酸腐书生日日守在佳人窗下?不,连酸腐书生都好过他,人张生还知道找红娘送信,和人莺莺鸿雁传书好勾搭美人呢,你一个行走江湖的侠客居然真就每天来看一眼花!一看看了大半年?
戚芳觉得自己完全不能理解那个名叫丁典的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有这半年时间,换她早把心上人扛回荆门去了,穷折腾什么啊。
凌霜华却不知道戚芳心里面的嘀咕,语气甜蜜地回答着戚芳的疑问:“嗯,丁大哥敬我重我,不愿唐突了我。我懂他的心,自然更是欢喜……只是到了第二年三月初六,他却没有来。我不知到何处去寻他,也不知他出了什么事情,只能这么心中忧急地等着。不想还没等到他,我爹爹就突然使了银子调任,要到荆州府做知府。我有心要留下来,却实在无法劝服父亲,就只能随着一同离开了武昌。”
凌知府?
凌霜华居然是知府之女,戚芳想起当初在万府听到的消息,心中暗暗计较。那凌知府与万震山似乎有些交情,师兄无故换进知府大牢似乎也有他的影子在。
这个凌知府……
而且当日万家被破之时,有两个老者就是从凌知府的门下借调给许克的,那两人的武功草莽之气极重,招式之间极为狠毒,倒像是黑道的手笔。
戚芳这边厢分析着凌霜华身份与她那个颇为可疑的父亲,那边厢凌霜华却并未察觉戚芳的走神,还在说着:“到了江陵后,我常常会想起他。直到一年之后,有一天我一推开窗,就见到窗前有一盆蔷薇。那时候,我就知道,丁郎他追来了。我本以为我们此生就此错过,再不能见,却不想还能有如此缘分。而且,我看得出来,那一年他一定吃了许多苦,人憔悴了许多,也瘦了许多,我……我心中担心,终于忍不住同他说了话……自那以后,每日半夜里,他都会接我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有的时候什么都说,什么都说得上,有的时候又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必说,那是我最自在、最快活的日子。”
“我一心在丁郎身上,自然想嫁给他做妻子,一辈子陪伴他,服侍他。可年纪愈大,父亲也开始张罗我的婚事,我就想着将我们的事情告诉父亲。我们凌家本也是武林中人,爹爹也没有脱身武林,丁郎又是那样好的人,我当时只觉父亲必定不会反对。”凌霜华脸上的甜蜜还没褪去,凄苦又起:“却没想到就是我这个念头,害了他,也害了我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 ̄︶ ̄)/ 抱抱清灵,谢谢地雷~

☆、渣爹

难道又是一个没人性的禽兽父亲?
前有戚长发,戚芳一下子就将那可疑的凌退思打了个败类的烙印。果然,凌霜华双目沉沉,似怨似苦:“我自小没了母亲,父亲极为宠爱我,就将我宠成了个傻子,以为什么都可以如意。呵……”
戚芳安抚地拍了拍凌霜华的手背,换来凌霜华感激的点头:“无碍,我早看清楚了,并不为此伤怀。当时我虽然羞涩,却很快活,也想让父亲一同快活。我和丁郎说好了,以后就两个人一同侍奉父亲,为他养老送终。父亲听说了之后,只说一切照女儿的意思就好,只要我开心,他也就放心了。”
“我第二日夜里就把消息告诉了丁郎。那时候我们两个傻子是多欢喜,只知道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傻笑,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凌霜华眼中几乎要渗出血,就算是过去了这么久,她还是为当晚的事情痛苦不已:“我们就这么手挽着手,一道下了楼。然后发现我的小楼底下多了几盆颜色特别娇艳的黄花,那花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像是小巧荷花,看起来漂亮极了。我与丁郎本是因花定情,又见到了那么美的花,我就……我就提议去看一看……都是我提议的……”
凌霜华说到此处,痛苦地闭上眼。强烈的自责让她的手紧紧地抠进了自己的手心,似乎只有身体的苦痛才能减少她内心的难过。
戚芳一听凌霜华描述,就知道她所说的是有恶魔花之称的金波旬花。此花自天竺传入,奇毒无比,光是气味就可让内力深厚之人晕迷,若是肌肤沾染到了花汁,那就会迅速侵染肺腑,药石无解。也正是因为此毒如此霸道,才取名为波旬,正合了梵语“恶魔”之意。凌霜华的院子里平白种上了这样的花,还是在凌霜华同父亲坦白与丁典之情的第二天,其中阴谋可想而知。
果然,凌霜华嘶哑地说道:“我直到如今也不明白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嗅了下花,我就双眼一黑,晕了过去。之后醒来就被父亲软禁在家中,不许我出闺楼半步,丁大哥也没了踪影。我跪着求父亲,千错万错都是我的不对,是我不好,失了女儿家的德行,只求爹爹放过丁大哥的性命,到时候让我做什么,我都是愿意的。”
戚芳暗暗摇头,那凌退思用如此毒计,所图只怕不简单。如今看那丁典满身伤痕新旧交叠,估计是丁典身上有什么秘宝,引得这凌知府垂涎,方才这般筹谋、下了狠手,又怎么会因为女儿的哭求心软。
“爹爹说只要我发下毒誓,以母亲地底阴魂为引发誓今生不再见丁大哥,就不杀他,只让他坐上几年牢,吃些苦头教训就罢。”凌霜华紧紧咬着嘴唇:“我答应了。”
可凌退思却没有遵守,戚芳在心里替凌霜华把话接完:“这本不是霜华姐姐你的过错,谁也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的变故。”
“不,是我的错。我太蠢,太信任父亲,辜负了丁郎,害了丁郎。”凌霜华疲惫地摇了摇头:“我早该料到,父亲为了那连城诀已是丧心病狂,调任荆州知府也是因为万震山在此,我却视而不见,还连累了丁大哥。这辈子,下辈子,我都还不清他的情意。”
戚芳眼中瞳孔一缩,觉得自己隐隐摸到了师兄被投入知府大牢的隐情:“那霜华姐姐也是为了丁大侠,才独自一人住到这小楼来的吧?你对他痴情至此,他心里必定也是快活的。”
凌霜华眷恋地将目光投向那气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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