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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李飞刀开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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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云墨似乎有些痴了,这么自信的女子,这么美丽的女子,这么风情的女子,除了风四娘,还能有什么人。
风四娘叹了口气,抬起手说道:“你看,我这只手像是杀人的手吗?”
夏云墨吃吃的说道:“不像。”
风四娘摇头道:“我看也不像,可惜,它不仅会杀人,还会刺瞎人人的眼睛。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偷看女人洗澡,是要长针眼的。”
她的手轻轻一拂,指缝间突然飞出两道银光。
江湖中,许多女子都会轻巧的暗器,银针小巧方便,深得江湖女子的喜欢。
风四娘也一样,她的一手银针更是连金针沈家都许多弟子都自愧不如。
从出江湖到现在,在风四娘的银针中,已经有很多的瞎子了。
“我看风四娘不是女妖怪,应该是女妖精才对。“夏云墨也伸出了两根手指,夹住了银针。
妖怪和妖精,虽然是一字之差。含义却千差万别。
“另外,风妖精你的手虽然好看,可还是比不上我的,你说是吗?“
夏云墨笑道,他的手,依旧是那样的白玉无瑕,完美的让女人嫉妒。
第三十二章:总瓢把子
夏云墨轻轻一拂,手里的两根银针立刻飞了出去,射在了不远处的木板上。
风四娘的瞳孔一缩,简简单单的拂针,并没有用什么暗器手法,仿佛任何一个混江湖的都能够使出来。
可是刚刚这一手实在是太快了,快到风四娘连反应都来不及。
暗器是用于偷袭的兵器,快,则是暗器的第一要素。
或者说,所有的兵器,一旦有了这个“快“字,那就等于有了可怕的威力。
夏云墨并未学过暗器手法,但他却学过小李飞刀的精髓。
小李飞刀无他耳,唯有一个“快”字。
紧接着,风四娘将目光放在这一双手上。
这是一双完美的手,当风四娘看到这双手时,她身为一个美人,心中竟然也生出嫉妒之情。
可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却能够发出如此快的暗器。就算是金针沈家的老太君,怕也做不到这一手。
风四娘愣了一下后,她又开始笑了,笑的依旧很迷人。
对于漂亮的女人来说,笑容就是她们都武器。风四娘笑着,风情万种的说道:“这位小哥好俊的手法啊,就这一手,也不该是籍籍无名的人。”
夏云墨笑着说道:“我并非籍籍无名,只是四娘你才入关不久,还不知道我的身份而已。”
风四娘笑道:“我的确是才入关不久,消息的确不怎么灵通。还不知小哥到底是何身份?“
夏云墨笑道:“我就是这座山的老大,也是关东十三帮的总瓢把子。“
风四娘嘶声道:“总瓢把子不是花平吗?“
风四娘千里迢迢跑来找花平,自然将事情打听清楚了,否则岂不是要白跑一趟。
夏云墨说道:“三天前,他还是。现在,我是。快些穿上衣服,到金菊堂来,我会告诉你一些东西,包括萧十一郎的消息。”
风四娘的瞳孔一缩,但脸上却不露情绪:“萧十一郎吗?那个小蟊贼,你见到他了?”
夏云墨转过身子,大步跨了出去,只是说了句:“外面有人带路,快些过来,莫让我等太久。”
风四娘倒是有些发愣,看到她洗澡,竟然头也不转的就走掉,这还真是第一个。
她看了看自己白花花的身子,又伸手捏了捏饱满的胸脯,不知道从那里掏出一面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
依旧是这么的可爱,依旧是这么的动人,眼角连半根皱纹纹都没有呢。
难道是这个家伙有毛病?
好男风??
风四娘突然不寒而栗。
可是,风四娘还是跟着外面的人,来到了金菊堂。
那个叫做夏云墨的年轻人,正悠闲的坐在庭院中赏菊喝茶。
金菊堂里种植了很多菊花,金灿灿的的一片,很是耀眼?
在夏云墨身后,还有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身材有些矮小,但任何人都不会认为他是矮子,因为他看来全身都充满了一般劲股慑人之力。
他穿着件很长的黑披风,却露出了刀柄上的红刀衣。
风四娘认得这人,他就是关平,风四娘这次原本要找的人。
这人刀法出手左右开工,双刀齐飞。但他的左手刀比右手刀快了一倍,以“左手神刀“名震江湖,号称“中原第一快刀”。
当然,江湖中,不外乎就是你夸夸我,我夸夸你。这样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名头说出去也好听,沽名钓誉之辈,多不胜数。
花平的“中原第一快刀”第一快刀多多少少有些水分,但花平既然能坐上这“关东十三帮总瓢把子”的位置,刀法却也绝对不弱。
这些绿林好汉,能让他们臣服的只有武力。
更何况,这家伙看起来虽然矮。但却是一个桀骜之辈,能让他心甘情愿的站在一个人身后,添茶倒水,那这人就绝对不会是草包,武功一定高的可怕。
“四娘,请坐,请喝茶。”夏云墨笑道。
风四娘笑着坐下来,看了看关平,又看了看夏云墨,她真是有些疑惑。
关平的快刀近乎无敌,天下间没有多少人的刀比他更快,所以他才能坐下这总瓢把子的位置。
那这个夏云墨呢?是因为他的暗器施的快吗?
“我并不喜欢金菊堂,也不喜欢喝茶,不过我是守规矩的人,所以喝茶也未尝不可。”夏云墨说道。
这金菊堂又叫四季堂,这个堂是用来接待客人和进行议会的,每个季节所种植的植物和取的名字都不一样。
春天种桃花,叫粉桃堂。
夏天种荷花,就绿荷堂。
冬天种梅花,叫红梅堂。
在这个四季堂里,只能喝茶,不能喝酒。
据说这些规矩是第一任总瓢把子订下的,他认为在谈论事情的时候,喝酒会误事,喝茶却可以使头脑清醒。
一年四季,看不同的景物,有流转变化,才不会腐朽。
夏云墨觉得纯粹是瞎扯淡,但这里的土匪却觉得有道理,而第一位总瓢把子还很有威望,这个规矩一直传了下来。
好在夏云墨来四季堂的机会并不多,若是让他天天喝茶,他指不定就直接这里大摆宴席,谁若不在此喝酒吃肉,那就杀了谁。
反正这江湖是谁的拳头大,谁说话,更何况是在这绿林里。
夏云墨笑道:“我知道四娘你现在想听萧十一郎的消息,也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坐上花平的位置。现在我就给你说道说道。”
风四娘喜欢萧十一郎,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只是萧十一郎自己不知道,或许装作不知道。
风四娘却说道:“不,我更想知道另一个问题。”
夏云墨好奇道:“什么问题?”
风四娘咬了咬嘴唇,眼睛狠狠瞪着夏云墨说到:“你刚刚为什么不多看我一眼,就直接走掉。”
夏云墨微微有些愕然,随即明白了一件事。
若你对一个女人死缠烂打,她会厌烦你。但你若对一个女人一眼都不看,那这个女人则会更加生气。
风四娘就是这样,看她洗澡的人,会被她刺瞎眼睛,若是看都不看他,那她就会更加生气。
她会怀疑自己的肌肤松弛了,会怀疑是眼角出现鱼尾纹了,会怀疑是胸脯下垂了。
在没有得到答案前,她会心绪不宁,会很不开心,而这些负面情绪都会让一个女人快去衰老。
夏云墨哑然失笑,却接着笑道:“因为你是在脱衣服洗澡,而不是脱衣服给我看。”
风四娘瞪着眼睛,小巧的嘴巴张的圆圆的,脸上还带着疑惑的表情,似乎不太能理解夏云墨说的话。
谁想不到,一个三十三岁的女人,还能做出这样可爱的表情。
夏云墨继续说道:“四娘不用怀疑,你无论是身材还是样貌,比起那些年轻女子,是有过之无不及。”
“我这人,更加喜欢两厢情愿的东西。若是有一天,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就算你穿的像个粽子一样,我也会把你剥的赤条条的。”
“而你先前虽然是赤条条的,可心里面却还是包的像粽子。”
第三十三章:掌剑无敌
风四娘的脸泛起一片绯红,像是在害在羞,在难为情。
但夏云墨知道,像风四娘这样的女人,她什么都会一点,就是不会难为情。
夏云墨微笑道:“不知道我这个回答,四娘可否满意。”
风四娘也笑道:“满意,自然满意,没有比这再满意的答案了。”
夏云墨说道:“四娘之所以不认识我,那是因为我在三天前才来到这强盗山,然后才当上这强盗头子,也是在第二天里遇到的萧十一郎。”
风四娘皱眉道:“你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当上了总瓢把子。”
夏云墨竖起一根手指,说道:“不,我只用了一个下午。“
在夏云墨背后的花平紧抿着嘴唇,不发言语,风四娘看着花平,就知道他并没有说谎。
这关东十三帮绿林好汉可不是吃素的,而且还有些悠久的历史,想要当上他们的总瓢把子。不仅要看武功,还要论资排辈。
夏云墨又道:“我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住在你先前住的那家客栈里,可惜那是一家黑店,不仅想要我的钱,还想要我的命,于是我就只要要了他们的命。”
强盗山里的强盗客栈,自然是要钱又要命。
“后来,那关照客栈的一个小头目想要报仇,于是也被我砍了脑袋。那小头目后面则是关东十三帮的一个帮主。那帮主倒是没有一上来就要打要杀的,只是说我坏了道上的规矩。”
“我就想,规矩是人定的,与其当被规矩束缚的人,还不如当一个制定规矩的人,便告诉他们,我要当他们的头,当总瓢把子。”
“可这些人就是不听,说我没有资格,还说我是狗娘养的。”
说到这里,夏云墨叹了一声气说道:“谁说我没有资格,我就杀了谁,谁敢骂我,我就杀了谁。杀了几个老大和一帮小土匪,我就成了这总瓢把子,也没有人敢骂我娘,说我没资格了。”
夏云墨抿了一口茶,有些叹息,又有些惋惜。说话好似风轻云淡一般,却是让风四娘遍体生寒。
难怪这乱石山上人少了这么多,难怪客栈里一片血污,难怪那些平日里那些无法无天的强盗个个变得安分起来?
夏云墨又道:“第二天,萧十一郎也到了这乱石山来,找花平比谁都刀更快。花平输了,不过却告诉萧十一郎,我的剑更快,于是萧十一郎就又来找我比试。”
风四娘呼吸急促的问道:“那结果呢?“
夏云墨淡淡的说道:“结果自然就是我的剑更快。他被我刺中了左肩,已经走了,若是知道四娘你要来。或许他还会逗留几天。”
风四娘吐出一口气,忽然又眼骨碌一转,说道:“你现在既然是总瓢把子,那总得有一个绰号吧,你的绰号是什么?”
这个问题倒是把夏云墨难到了。
夏云墨思考着说道:“以前,曾经我倒是有个“碎公子“的名号,不过看来这个名号不行了。”
风四娘疑惑的问道:“碎公子,这名头我怎么没听过,可有什么讲究。”
夏云墨说到:“你未曾听过是正常的,之所以被人这样称呼,是因为我最开始是用掌,以掌碎心脉,所以被人称为碎公子。”
风四娘说道:“那你现在不用掌?”
夏云墨说道:“用掌,也用剑。”
接着夏云墨的眼睛一亮,说道:“我知道了,从今以后,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掌剑无敌”。”
绕是风四娘,听了这话,此时也不禁张开了小嘴,嘴皮抽了抽。
夏云墨瞥了一眼风四娘说道:“风妖精你若有什么话,可以直接说。“
风四娘笑道:“掌剑无敌,这称号未免太狂妄了些。”
这天下间,若学冷兵器,当首选学剑。就算不学剑,也有不少人腰间佩剑来做装饰。
若以身体为兵器,拳法和掌法并驾齐驱,也少不到哪去。
用剑使掌之人,犹如过江之鲫。
若真有人敢号称“掌剑无敌“,那不是傻子就是白痴。
这个名号只要一传出去,怕就要成为天下习武人的众矢之的。
过不了多久,就要被人剁成肉酱,成为武林中人的笑话。
而夏云墨背后的花平,脸上依旧面无表情,眼中却闪烁着精光,似乎觉得这样的称呼,才配的上夏云墨的武功。
夏云墨呵呵笑道:“我若用剑,这天下间就没有比我再快的剑。我若用掌,天下间就没有比我更猛烈的掌法。这掌剑无敌的名号,很适合我。”
风四娘俏皮的翻了一个白眼,这个家伙,未免对自己也太过自信了。
在这个世界中,高手还是有的。
大盗萧十一郎、天公子哥舒天还有号称“天外杀手”的红樱绿柳。
这其中,红樱绿柳两个老头更是会以人驭线,以线驭剑。
可这两个老头被囚禁玩偶山庄太久了,已经没有了一个习武人该有的锐气。
至于使掌的,近些年来,已经没有了出名的高手。
因此,夏云墨号称“掌剑无敌”倒也不是虚的。
“小花,你去告诉其他人,让他们知道总瓢把子的新名号,如此霸道的绰号,以后说出去也不丢人。”
“是。”
花平恭敬的行了一礼,离开了金菊堂。
“四娘,我听闻你已经出关了,为何又要回来。”夏云墨呷了一口茶说道。
风四娘目光露出思念的神色,说道:“塞外多黄沙,而且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老朋友了,对他们很是怀念。”
她的目光又变得幽怨起来,说道:“只是花平这死鬼,见了我连名字都不喊一声,真是让人讨厌得很。”
夏云墨哈哈一笑:“我看四娘是别有所图。“
风四娘笑道:“那不知我是在图什么?”
夏云墨将目光放在风四娘那一双美丽的眼睛上,一字一顿的说道:“割鹿刀“
风四娘倒也没有没有否认,似嗔似羞看了夏云墨一眼,说道:“既然总瓢把子知道我的别人所图,那为何还要问,难道总瓢把子也对这割鹿刀有兴趣,打算和我一起去劫刀。”
夏云墨笑道:“说对了一半“
风四娘道:“不知是那一半对,又是那一半错。“
夏云墨道:“我打算和你一起劫刀,但并不对割鹿刀感兴趣,我对你很感兴趣,也对其他想要劫刀的人感兴趣。”
风四娘一愣,脸蛋上浮现出一丝红晕,说道:“既然如此,那劫了的刀,可就归我了。”
夏云墨的身影突然一闪。来到了风四娘的身旁。
“唰”的一下,夏云墨抽出了风四娘手中的剑,反手一剑,就将桌子上的茶杯削成了两半。
夏云墨看着手中的剑,说道:“若是我们劫了割鹿刀,那你这把剑就没用了,不如将它给我。”
这是柄一尺多长的小短剑,剑锋奇薄,散发着青中带蓝的光,这种剑最适女子使用,唐代最负盛名的女剑客公孙大娘,用的就是这种剑。
夏云墨也是用短剑的,他对短剑也很有兴趣。
风四从惊讶中回过神,这家伙,无论是轻功还是剑法,都快的很,于是她说道:“成交!”
第三十四章:劫刀
割鹿刀,这时一把新铸的刀。
乃是春秋战国徐夫人之嫡裔徐鲁子所铸,为了这柄刀,他几乎耗尽毕生心血。
而这“割鹿”二字,取意为“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割之。”
徐鲁子的意思就再清楚不过了,只有天下第一的英雄豪杰,才能得到这把割鹿刀。
只是如此宝刀,自然就有人护,护刀的人都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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